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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说并没有很密切的关系,所以不妨忽略过去。
再回到知觉上来,知觉被认为是由于对象与感觉器官之间的互相作用而引起的。按
照赫拉克利特的学说,后两者都是永远在变化着的,而两者在变化时同时也就在改变着
知觉。苏格拉底说,当他健康的时候他觉得酒很甜,但是当他有病的时候就觉得酒很酸。
这里就是知觉者的变化造成了知觉上的变化。
某些反对普罗泰戈拉学说的意见也被提了出来,后来其中有一些又被撤回了。有的
质问说,普罗泰戈拉应该同等地承认猪和狒狒也是万物的尺度,因为它们也是知觉者。
关于作梦时和疯狂时知觉的有效性问题,也被提了出来。有人提到,如果普罗泰戈拉是
对的,那末就没有一个人比别人知道得更多:不仅仅普罗泰戈拉是象众神一样地有智慧,
而且更严重的是他不会比一个傻子更有智慧。此外,如果每一个人的判断都象别人的判
断一样正确,那末判断普罗泰戈拉是错了的人,也就同样有理由被认为是象普罗泰戈拉
一样地对正当了。
于是苏格拉底就出来暂时使自己站到普罗泰戈拉的地位上,而对于这些反对的意见
找到了一个答案。就做梦而论,则知觉之作为知觉仍然是真确的。至于那个猪和狒狒的
论证,却被当作是一种庸俗的取闹而被勾销了。至于另一个论证说,如果每一个人都是
万物的尺度,那末人人就都是象别人一样地有智慧;苏格拉底就代表普罗泰戈拉提出了
一种非常有趣的答案,那就是,一个判断虽然不见得比另一个判断更真,但是就其能有
更好的后果这一意义来说,它却可以比另一个判断更好。这就暗示了实用主义。①然而,
苏格拉底虽然发明了这种答案,这种答案却不能使他满足。例如,他极力说当一个医生
预言我患病的过程时,他对于我的未来确乎是知。道。得比我要多。又如当人们对于国家
要颁布什么样的法令才是明智的这一问题意见分歧时,这一争端就表明了某些人对于未
来具有着比别人更多的知识。这样,我们就不能逃避这个结论:即,一个有智慧的人比
起一个傻瓜来,乃是万物的更好的尺度。
所有这些都是反对人是万物的尺度这一学说的,而只是间接地才反对“知识”即
“知觉”的学说,因为后一种学说可以导致前一种学说。然而,也有一种直接的论证,
即我们必须对记忆和对知觉一样地加以承认。同意了这一点之后,于是原来提出的定义
也就在这个限度上被修正了。
其次,我们就要谈对赫拉克利特学说的批评。据说根据他的弟子在以弗所的俊秀少
年们中间的那种做法,这一点最初是被推到了极端的。每一事物都可以有两种变化方式,
一种是运动,一种是性质的变化;而流变的学说则主张一切事物永远是在这两方面都变
化的。①而且不仅仅一切事物都永远在经历着某种质变,并且一切事物还都永远在变化
着自己的全部性质,——据说以弗所的聪明人就是这样想法的。这就造成了非常尴尬的
后果。我们不能说“这是白的”,因为如果在我们开始说这话的时候,它是白的,但在
我们说完了这句话以前,它已经就会不再是白的了。说我们正在看见一个物体的这种说
法是不对的,因为看见正在不断地变为看不见。①如果一切事物都以所有的方式在变化
着,那末看见就没有权利叫做看见而不叫做看不见,或者是知觉叫做知觉而不叫做不知
觉。而且当我们说“知觉就是知识”时,我们也正同样可以说“知觉就是非知识”。
上述的论证等于是说,无论在不断的流变里可能有其他的什么,但是字的意义,至
少在一定的时间之内,必须是固定不变的;否则就没有任何论断是确定的,也没有任何
论断是真的而非假的了。如果讨论和知识是可能的话,就必须有某种东西或多或少是恒
常不变的。这一点我以为是应该加以承认的。但是流变说的大部分是与这种承认相符合
的。
谈到这里,柏拉图就拒而不肯讨论巴门尼德,理由是巴门尼德太伟大了、太崇高了。
他是一个“可敬可畏的人物”。“他有一种非常高贵的深度”。他是“一个我最为尊敬
的人”。柏拉图的这些话就表明了他是热爱一个静态的宇宙的,而且他并不喜欢自己为
了论证的缘故曾经加以承认过的那种赫拉克利特式的流变。但是在表现了这种敬意之后,
他却努力避免发挥巴门尼德的理论以代替赫拉克利特。
现在我们就来谈柏拉图反对知识等于知觉的最后论据。他一开始就指出我们是通。过。
眼和耳来知觉,而不是用。眼和耳在知觉;于是他继续指出我们有些知识是并不与任何感
觉器官相联系的。例如我们可以知道声音和颜色是不一样的,尽管并没有任何一种感觉
器官可以知觉这两者。并没有任何特殊的器官可以知觉“一般的存在与不存在、相似与
不相似、同一与不同以及一与多”。同理也适用于荣誉与不荣誉、好与坏。“心灵通过
它自身的功能而思考某些事物,但是其余的事物则需通过身体的官能”。我们通过触觉
而知觉到硬与软,但是判断它们的存在以及它们之间的对立的则是心灵。唯有心灵才能
够达到存在;但如果我们不能够达到存在,我们就不能达到真理。因此我们就不能单单
通过感官而认知事物,因为单单通过感官我们并不能知道事物是否存在。所以知识就在
于思索而不在于印象,并且知觉也就不是知识;因为知觉“既然完全不能认识存在,所
以它对于认识真理就是没有份的。”“要在这一反对知识等于知觉的论证里分辨清楚有
哪些可以接受而哪些必须加以拒绝,并不是很容易的事。柏拉图所讨论的有三个相互联
系着的论题,即:(1)知识就是知觉;(2)人是万物的尺度;(3)一切事物都处于流
变状态。
(1)第一个论题(柏拉图的论据主要地仅只涉及到这个论题)除了我们刚才所谈过
的那最后一段话而外,几乎并没有怎么就其本身加以讨论过。这里所论证的是:比较法、
关于存在的知识以及对于数的了解,——这些对于知识来说都是最本质的东西,但是这
些却不能包括在知觉之内,因为它们并不是通过任何感觉器官而产生的。关于这些,我
们下面所要谈的东西各有不同。让我们先从相似与不相似来开始。假设有两片颜色,两
者都是我正看到的,无论实际上它们相似与否,但它们都是我,就我而论,所应该加以
接受的,并且确乎不是作为一种“知觉”而是作为一种“知觉判断”来接受的。我应该
说,知觉并不是知识,而仅仅是所发生的某种事件;它同等地既属于物理世界又属于心
理世界。我们很自然地象柏拉图那样,要把知觉想象为是知觉者与对象之间的一种关系:
我们说“我看见一张桌子”。但是这里的“我”和“桌子”乃是逻辑的构造。这里未经
加工的事情的核心只不过是某些片段的颜色而已。这些颜色是和触觉的影像结合在一片
的,它们可以引起字句,并且可以成为记忆的来源。被触觉影像所填充起来的知觉就变
成了一个“客体”,于是它就被我们认为是物理的;而被字句和记忆所填充起来的知觉
就变成了一种“知觉作用”,它就成为“主体”的一部分,并被我们认为是心理的。知
觉仅只是一次事件,既不真也不假;但以字句所充实起来的知觉则是一个判断,可以有
真或者假。这种判断我就称之为“知觉判断”。“知识就是知觉”这个命题的意义必须
解释为“知识就是知觉判断”。它唯有以这种形式才可能在文法上是正确的。
再回到相似与不相似的问题上来;当我同时知觉到两种颜色的时候,非常有可能它
们的相似与不相似都是感觉与料的一部分,并且可以用知觉判断来加以肯定。柏拉图的
论证是说我们并不具有可以知觉相似与不相似的感觉器官,这是忽视了大脑品质而认为
一切感觉器官都必须是在身体的表面上。
把相似性与不相似性认为是包括在可能的知觉与料之内的论证如下。假设我们看见
了两片颜色A与B,假设我们判断A与B相似。让我们再进一步象柏拉图那样地假设这样的
判断一般说来是正确的,而特殊说来在我们所考察的情况中也是正确的。于是A与B之间
就有一种相似的关系,而并不仅仅是从我们方面来断定相似与否时的一种判断。因为如
果仅只有我们的判断,那它就会是一个任意的判断,而不可能有真或假了。既然它显然
地可能有真或者假,所以相似性就存在于A与B之间,而不能仅是某种“心理”的东西。
“A与B相似”这一判断之所以为真(假如它是真的话),乃是由于有一个“事实”,正
象“A是红的”或者“A是圆的”这种判断是一样的。心灵对相似与否的知觉并不比心灵
对颜色的知觉有着更。多。的关系。
我现在就来谈存。在。,这是柏拉图所极为强调的。他说,关于声音和颜色我们有一
种思想可以同时包含这两者,那便是它们存在。存在属于一切的事物,并且是心灵本身
所能认知的那些事物之一;不达到存在就不可能达到真理。
这里我们所反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