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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光转角处的二十六瞥-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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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管他的,我愿意,我写着高兴,就答应了下来。    
    我是在大学军训被晒成非洲鸡之后开始写这些字母的。我告诉我的好朋友们说我要写26个字母,每个字母说一个在我生活中留下重要记忆的男人的故事。结果他们给我的答案都是:你找死。虽然原因各不相同。有的说这又不是长篇,在这么短的时间限制之内完稿,那岂不是每一两天就要写出一个有情节有人物的故事么,太累人了你简直找死。有的说这什么题目内容啊,多容易引人遐想啊,估计写了多少年书的老女人都不敢碰,你一小姑娘的简直找死。我只能撇撇嘴。    
    管他的,我愿意,我写着高兴,找死就找死。    
    寝室里带上我一个住九个人,每天十点半就息灯。我只有背着笔记本在外面租了个房子。这样说真的很准确,我就只租到了一个房子,外加里面的一张床一张桌子两把椅子之类反正能用手指头数的清的东西。所以大多数时候我只是坐在椅子上和笔记本上空白的WORD面面相觑。我手边没有书,没有电影,没有音乐,也没有网络,也没有朋友,也没有暖气,有的只有我一个人,这在最开始的时候简直让我烦躁的要抓墙了。后来我想到了在撒哈拉沙漠里画石头的那个长头发女人,就学着她在椅子上盘腿而坐,凝神屏息的望着那些字母,等待它们开口说话,等待它们愿意告诉我,它们想说的是哪一段故事。    
    某一天,它们就真的说话了。然后带领着我完成了它们自身的制造。我觉得我就像一个快乐的手工艺者,它们都是我亲爱的各不相同的字母小人。    
    我一天天看着它们逐渐多了起来热闹了起来,心里就觉得很舒服。它们是我站在十八岁的路口二十六次向身后岁月的回眸,是二十六场放给自己看的电影。从A开始,到Z结束。记录了我的所有。    
    然后就觉得那些冰冷的,生着病的,停着电的,有一顿没一顿的,看着陌生的天空一点点变白的日子都不算什么了。    
    可是即使完成了以后,我也总是不愿意交稿子。    
    我心里很清楚的知道当我把他们全部都传给出版社之后,我就再也不能坐在床上,把笔记本放在盖在膝盖上的红色羊毛毯子上,打开床头灯,随心所欲的打开文件夹,随心所欲的点开它们其中的一个,随心所欲的添一些话或者删掉几个词了。就再也不能愉快的听它们说话了。    
    当我发现我即将不再能对它们随心所欲的时候,我就明白了它们也就即将不再是我的字母们了。我觉得,这本书对我而言只有这些文字安静的存在于我的电脑上的时候它才是我的,一旦交出去了,它就变了模样。变成了对我没有任何深刻意义的东西。我没有想到我为这一想法竟会如此的伤心。    
    不可不谓之成长。    
    可是再怎么拖,我还是在平安夜的晚上,背着笔记本到学校唯一可以上传的计算机房帮它们全都传走了。等我全部发送完了以后,默默的按原路往回走,我仿佛觉得自己包里的笔记本好像轻了一点了。我安慰自己说也许是圣诞老公公来把我的字母小人们全都接走了。接到某一个它们可以自由的大家一起唱歌跳舞的地方。    
    我不知道它们加在一起算不算的上一本还不错的书。    
    其实我总觉得文字的好与坏能决定的只是否能明白的表达你心里面的话,我想更重要的是,你心里面的话是什么。小猪麦兜说,一只火鸡的最精华时刻就在于咬下去第一口的刹那,然后剩下的就只有吃下去和吃完的区别了。那么我只希望这本书是一只可以让你吃完的火鸡。    
    不过如果你能看到这里,就说明你已经吃完了它呀。    
    嘻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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