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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公子请别爱我 作者:池落寒(起点vip2015-05-02完结)-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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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会对不起她的。爸你乱想什么呢。”邵谊渊嘟囔道。
  诸雪深深的看了邵谊渊一眼,看得邵谊渊一阵愧疚。他明明知道诸雪爱上了他,但是他就是觉得心里还有孚嘉,这样贸然跟诸雪在一起,岂不就是成了亵渎她,亵渎诸雪一直以来对他的感情,所以邵谊渊一直都对她躲躲闪闪。
  现在不一样了,邵谊渊觉得反而是诸雪,才能让他感到踏实暖心。他微笑着看向诸雪,带着收纳的意味。
  坐了一会,挖红薯的人陆续回来,每个人的衣服都被雨水打湿了,大家哆嗦着,但是满载而归,却掩盖不住兴奋的情绪。已经接近午时,雨势稍有收敛,懒洋洋的太阳敷衍的在天上打了个照面。邵谊渊默然任由窗外景物飞逝,近处的山麓与远处的树林点点是在闪烁着。诸雪跟他一路上再没交谈一句话。
  回到邵家,邵谊渊就带着诸雪上楼吹干衣服,湿热的缕缕水汽从微湿的衣服里涌动出来。昏暗的房间平添了几丝俏皮。
  “我很羡慕你,有这么真实可爱的一家人。”诸雪看着暗处的邵谊渊,无奈且忧伤。
  “嗯。。。。。。”邵谊渊居然不知道如何作答,其实他想说,如果诸雪愿意,他们一家是很乐意把她当做一家人的。但是话到嘴边,邵谊渊还是决定吞掉这句话,免得让诸雪又有什么感情方面的想法。
  邵谊渊的冷淡反应让诸雪感到无所适从,她开始有些瞧不起自己,好像自己的不顾矜持邵谊渊都毫不领情。不知道在他的眼里,会不会很瞧不起自己。像她这种呼之即来挥之即去的人,本来就不会让人珍惜吧。
  “我想回去了。”诸雪眼眶酸涩,但是语气轻松。
  邵谊渊放下正在烘干的衣服,眼里闪过一丝惊讶,但是看到诸雪的表情,他只得点点头,说“下午走,我们一起。”
  诸雪咧嘴苦笑,干涩的嘴唇渗出几点猩红。
  “昨天我跟我姐谈过了,她不肯告诉我为什么要选择这种方式把自己嫁出去,婆家人都不知道自己多了个儿媳妇。她倒是坦然得很,她说时间到了,仅仅如此,我还是不相信。她没有那么洒脱的,怕是男方家一直不喜欢她,她又不肯告诉娘家,于是就仓促结婚跟婆家赌气。以我爹的脾气,肯定不会让她嫁给这个男人。诸雪,婚姻关系我是不懂的,爱情我也不懂,其实要是换做是你,婆家不喜欢你,你还会嫁么?”
  “会的,只要嫁给这个和我相爱的人就好,其他的可以慢慢来。”
  “希望她没有选错人。”
  “你应该相信你姐姐的辨识能力。”
  邵谊渊又陷入沉思,怔怔看着衣服上已经减少的水蒸气。他终于觉得,在感情方面,还是女人比较有勇气。在诸雪面前,他在感情里就是蝼蚁,畏畏缩缩。
  ****************
  这本小说渐渐的,就要写到职场了,到了职场,也就要完结了……谢谢大家的陪伴。
  职场生活会以孚嘉为主,可以看到一个成熟的孚嘉。
  同时齐公子追求孚嘉的战术会大改。
  O(∩_∩)O~替齐烨说一句:美人,快到公子碗里来。
  求推荐票啊,姐妹们。
  

第七十九章 出行
更新时间2015…3…23 9:58:51  字数:2975

 这边,齐烨正在帮孚嘉选择衣服。
  “红大衣和白大衣,哪件好看?”
  “白的好看。”
  “哦,配牛仔裤还是短裙?”
  “红的牛仔裤,白的短裙。。。。。。”
  齐烨耐心的看着孚嘉忸怩的在穿衣镜前试了一件又一件衣服,从高贵的宝石蓝羊绒大衣,到昂贵的绒线水貂小黑裙,还有素净的乳白夹袄、雅致的驼色羊绒大披风。更不要说无数的丝巾披肩半截裙和衬衣。
  “不过是去一趟乡下的茶园,你这是去给放假的采茶女斗艳还是去跟长在山坡上光秃秃的茶比美?”齐烨宠溺的看着孚嘉,她的小脸红扑扑的,精神抖擞的正在穿衣镜前试穿那件红色的呢子大衣。
  刚刚考完试,寒假就在万人期待中开始了,G城的冬天容不得一点贪恋,它就像一座不欢迎外来者的城堡,一到冬天就紧闭城门,城里的天气开始邀请双生姐妹——冷毒的魔冷,整天通宵达旦的狂欢。土生土长的G城人到都习惯了,白天忍着冻骨的严寒快速走过街道上班,到了晚上就在家烧着电炉或者铁炉子,暖洋洋的一家人围坐在厨房里或者电视机前畅聊,床上早就插上了电热毯,只能准备睡觉时,快速把衣服一脱,骨碌碌的钻进被子里安然入睡。有条件的全天开着空调,在这里,没有北方的暖气,这里的人好像也没有那个需要。
  从D城来的齐烨第一次感受到了南方的湿冷,空气中永远是看不见的水珠,晚上要是关上空调睡觉,翌日起床的时候,衣服裤子立马又氲氲的潮湿,黏糊糊的,必须先烘干才能穿上身。入了隆冬以来,整天都是暮沉沉的,见到阳光的日子简直就是屈指可数,想必D城冬天的阳光普照,齐烨简直就感觉从天堂来到了地狱。好在虽然是寒假,孚嘉还在陪着自己,不然别说是大清早的去茶园,怕是刚刚考完试,他就忙不迭的订机票回去了。
  “虽然只是去茶园,但是我觉得多带几套衣服备用是必须的,天气这么冷,指不定茶园里的房子比这里还要潮湿,这样我一天得换两三套衣服才够吧,而且衣服带漂亮的,你可以拍照的时候把我拍得漂亮点啊。”孚嘉把选好的衣服统统放进行李箱里,在那件红色大衣上眼神不断游离。
  “怎么了?”齐烨不太习惯孚嘉此时的眼神,好像她已经去了很遥远的地方。
  “看到红色大衣我就会想到我妈妈,她要是现在在这,肯定会叫我穿红色大衣。齐烨,我记得小时候,很讨厌红色的衣服,但是我妈总是给我买,在她看来,红色给人健康、明朗、热烈、坦诚等等的好印象,正好符合小姑娘,可是我就是觉得很刺眼,很幼稚,好像身上只要有红色的东西,就会显得我无比幼稚一样。”
  “现在呢,为什么自己给自己买了红色大衣了?”
  “这是一个故事,那么想知道?要是不告诉你会怎样?”孚嘉一边郑重的折好红色大衣,一边小心的把衣服放到行李箱的最上层。
  齐烨眼里一亮,说道:“你这么使坏,我会带你去茶园的木房子住的,到时候会很冷,我这人最怕冷,要是一不小心走错房间,你那里又暖洋洋的……”
  “……你吓我?”孚嘉耳根一片通红,她知道齐烨不过是开开完成,便大胆的接过话,说:“木房子也不错啊,反正要是我患了风湿你得治好我。”
  “好啊,求之不得,这样你一辈子就跟我纠缠不清了,多好。”
  孚嘉浅浅的笑着。
  “那我告诉你关于大衣的事。那时候的我才10岁吧,南方的冬天你是见识过了,非常让人难受,身上尽管穿着好几件厚重的衣服,仍然无法抵挡彻骨的寒气。便是这样的一个冬天,我妈给我买了一件红色的大衣,胸前有双排的金质口子,腰间还有一对大口袋。如今回想起来,其实那样的大衣,还是十分漂亮的。但是那时候幼稚的我,为了不想让自己显得幼稚,就一直不肯穿那件大衣。有一天早晨特别冷,妈妈叮咛又叮咛,叫我一定要穿上红色大衣去上学,因为那一件厚呢子大衣,一件可抵两件普通的衣服暖和,我心里可不高兴了,但是却佯装答应。在家里穿好衣服以后,趁我妈没注意,我就把扣子一一解开,脱掉大衣,把它藏在沙发后面的椅子上,然后,像风一样一溜烟的跑出了家门。
  “你是有够顽皮。。。。。。”
  “街上可比家里冷得多,雪融在地上,零乱的印着足迹,得步步小心提防摔跤,风刮在脸上就像刀子一样锋利。走了一小段路以后,我就后悔脱了我的大衣,但是我怕回去以后会挨骂,就只好忍着冻寒,逞强的到了学校。课间的时候我也想和别人一样,跑到操场上去游戏,但是因为没有厚衣服,是在无法忍耐寒风,我就只好呆在教室里。在快要上第二节课的时候,我看到我妈妈来了,手臂上悬挂着我早上脱下来的那件红色大衣。她并没有数落我,而是赶紧给我裹上衣服,我顿时觉得好温暖,好温暖,想到自己的任性,就很惭愧,忍不住的泪水扑扑落了下来。那时候,是我第一次会为自己的任性感到惴惴不安。”
  “10岁,是不是太早了点,我现在是不是要叫你奶奶比较好,开玩笑的哈。嗯,所以呢,从那时候起你就拒绝任性,宁愿冷静的隐忍么?”齐烨先是开着玩笑,然后略带心疼的说。
  “嗯,我本来就觉得我比同龄人早熟些,很多事情宁愿装傻,看在眼里,都不想去掺合。冷眼旁观更符合我的本性吧。”
  “我一直觉得看不懂你,只是没想到你是因为遇事感悟力比较深,所以才会让人看不透。”
  “你再迷,一会我要怀疑我们会不会迷路了呢!”
  孚嘉给行李箱拉上拉链,眼里含着笑看着齐烨。齐烨看着孚嘉,觉得笑里都是魔力,该死,又控制不住了。
  汽车一路向郊外疾驰,虽然刚拿到驾照,齐烨的车技好像还不错,至少能让孚嘉坐在车里敢沉沉睡去。下了高速又拐了几个镇子,终于到了目的地——齐烨的茶园。
  茶园的外面果然有一幢很大的木屋,但是不像一般的木屋那样,稀稀拉拉,木屋的每一块材料都紧紧粘合,一架环转的楼梯和几根深扎地里的木桩把木屋高高支起,用以分隔地面,深黄色带着暗色花纹的木屋看起来宁静古朴,但是想到有可能会很冷,孚嘉还是忍不住一哆嗦。
  进到木屋里,孚嘉发现是自己坐井观天了,她从来没想到木屋里也会暖洋洋。这里每个房间都安装了空调,齐烨更是神奇,居然让屋子在一瞬间没有开空调的情况下暖和起来,犹如早春。
  “我在这里安了地暖,这在我们北方可是必备的。”齐烨一进门就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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