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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简介
武林浪侠“张天齐”,英风飒枫,天资神秀、身怀绝世神功,为挽救武林血劫,义聚正义侠魂!
于是,妖姬、淫女、魔道、名刀、杀手、剑客如众星拱月,江湖侠女,青楼美女,似绿叶扶花主,几回回刀剑悲歌,几回回红颜泣血!神出鬼没地在淫窟、古刹、青楼展开了一场场有声有色的武林斗争。
注:(此书是将云中岳小说《碧血江南》进行改编)
第一章 浪子侠女现江湖
扬州,几乎已经成为“花花世界”的代表。只要见过“扬州画舫”的,就会知道什么叫“花花世界”。
现在是康熙二十七年冬季。
五十二年前,多尔亲王下令屠城,扬州十日,杀人百万,惨绝人寰,地为之不毛。历史不堪回首。
五十二年前,全城没有一幢完整的房屋,除了满州兵和吴三桂的汉奸兵,没留下一个完整的活人。
杀死的人有八十余万,投河投井及烧成灰的人都不算,光是尸体就有几十余万具。
五个二年后,扬州又成了百万人口的繁华城市。
风雪漫天,呵气成冰。
淮安府来的中型客船,缓缓泊在了东门码头。
运河冬日水枯,漕运停业,往来的船只三二两两,码头上仅泊了三四十艘各式大小船只,活动的人甚少。
栅门里出来了几名巡捕丁勇,首先登船查验船上的客货,如狼似虎喳喳呼呼,似乎把所有的旅客都当成歹徒奴才,态度恶劣得无以复加。
耽搁了老半天,并没有查出任何逃税的私货,也没抓到半个有案的逃犯歹徒,这才神气地下船,允许旅客登岸。
张天齐带了从淮安雇请的长随,夹杂在人群中登上码头。
长随李八是个壮实的愣头楞脑大汉,背着大背囊紧跟在他后面,似乎怕把人跟丢,是个颇为称职的长随,一张朴实的面孔刻下了岁月留下的风霜。
右邻有一艘不知来自何处的客船,抵埠的旅客也纷纷在下船。
一般说来,从北面卞放的客船,以扛宁为终站,淮安至扬州則另有客船行驶。看邻船下船的旅客众多,大概那是以扬州为终站的客船。
人潮在栅门口汇合,从右边昂然挤过来三位旅客。
“唔!好俊的女扮男装美娇娃。”他心中暗暗喝采。
“老弟请。”他闪在一旁含笑拱手相让。
这位美娇娃掀起了皮帽,露出光洁透红的腔蛋,有一双亮晶晶的明眸,留有冀角,大辫子挽藏在风帽内。
尽管这位美娇娃穿了男袍,外面罩子水湖绿夹披风,下面露出一双鹿皮半统靴,他仍然一眼便看出是女扮男装的女娇娃。其实辨认并非难事,男人绝不可能留有鬓角。满清朝要求汉人投降的标记就是留辫子,留头不留发,留发不留头,前额必须剃光,发裉剃掉一圈,所以绝不可能有鬓角,一看便知。
有鬓角使表示前额与发根都没剃,谁敢?除非打算不留头这种留辫发式,最感到尴尬的人,是那些天生有络腮大胡子的所谓虬须大汉,就成了两截毛的怪物。所以前朝留胡子的风气浙弱,干脆把胡子剃光以免麻烦。
美娇娃身后,跟着一个小厮打扮的小伙子,也是女扮男装;另一位是徐娘半老的仆妇。两人都背了包裹,手中还有大提篮。
美娇娃瞥了他一眼,神气地超前昂然而行。
至了栅口,居然回瞪了他一眼。
他已经是廿五六岁的壮年人,高大魁梧手长脚长,胜蛋也不难看,剑眉虎目颇有几分英气,是属于那种令人一见便有好感的人。
他穿得也不寒酸,戴青缎夹袍,外加大襟马褂。黑色六合帽,颇有点文质彬彬的气质。但看于他的身材,及神光炯炯的星目,那点文质彬彬的气质,但在无形中消失了。
他感到有点好笑,这位年轻的美娇娃,大概是昏了头,居然摆出纨绔子弟或者恶少的神情向他示威呢!不过,他对那双灵活的大眼,确也有相当深刻的印象,骄傲自负有几分才华的姑娘,大多数都长有一双灵活的大眼。
跟在后面他嗅到淡淡的、品流极高的、颇为罕见的醉人幽香。
“是个闯祸精。”他哺哺自语,“她这鬼样子,这副德行,走到那里都会出毛病,甚至会引起骚动。”
扬州的风尘女子多得很,有各色各样的粉头,花团锦簇,争奇斗艳,点缀这座充满暴发户的花都名城。
假使有那么一个冒失鬼把她当作粉头采戏弄,真会引起一场灾祸。
那位中年仆妇的肋下长布囊中,最少也藏有两把剑。凭他浪迹风尘十载的江湖经验,隐藏的兵骷很难逃过他的法眼。
这个成功的扛湖怪客,是妖孽们闻名丧胆,怕得要死又恨之入骨的江湖十大神秘怪客之一。
当然,“张天齐”这三个字,并没有任何让人害怕的因素存在,这是极普通的姓,极平凡的名,天下间恐怕没有一千个叫张天齐的人,却绝对可以找出五百个。
江湖十大神秘怪杰中,世人只知道他们的绰号,恐怕每个人都有十七八个假名.二三十种化身,所以才能保持神秘。只有当他们认为需要以真面目现身时,他们才露出庐山冀面目。
现在,他的身份是游幕的无聊读书人。
游幕,也就是向做官的人混口食,或者向大户人家串门子做食客。替做官的人做幕客,是那时的读书人料场失意者的最好出路之一。
这位自以为有男子气概的美娇娘,武功的根底必定不错,哪看得起一个游幕糊口的落拓文土,其实,有些游幕文士并不真穷,而是另有抱负,不想做奴才官,暗中进行反清复明的工作。
但自从明末遗者相继老死之后,后继无人,后生晚辈欲藉游幕发展抱负的志士,几如凤毛麟角了,游幕反而成了谋取富贵的进身之阶。
总之,有不少人对这些软骨头游幕文土深恶痛蓖,那些志在反清复明的江湖志士,尤其对这些软骨头文人、抱有强烈的敌意。 尤其是势如风起云涌的神秘帮会组织,几乎把知识分子看成仇人。认为这些女人极不可靠,任何时候都可能转变成满人的奴才狗腿子;即使不至于变成汉奸奴才,也起不了多少作用,秀才造反,三年不成。
人与人之间,见面的第一印象十分重要。第一眼看对方不顺眼,尔后便很难产生好感。
他心中明白,这位美娇娃,对他的第一印象惡劣得很,他最好离开得愈远愈好。
进入城门,街上行人并不多,风雪交加,街静人稀,但美娇娃主婢三人.早已失去踪影。
进入第三条横街的名旅舍淮扬老店時,已是薄暮时分,落店的忙碌景象,驱走了他脑海中的胡思乱想。
三更初,一个鬼魅似的黑影,悄然登上甫城的镇淮楼,飞升三丈高的楼槽,从楼匾后探囊片刻,取出一节小竹仑,轻灵地飘落,消失在城报的一条小巷内。
是一个穿了灰白夜行服的夜行人,戴了灰白色绘有鬼面孔图案的头罩,只露出五官,走动时脚下无声,似乎像个有形无质的妖魅鬼怪,来去匆匆出没如电影幻形。
他在一盏幽暗的门灯下,抽出管中的纸卷打开,上面写了两行字:“戊辰迄庚午四更正,要事须面告。乙丑,禄。”
他丢掉竹管,将纸折妥纳入百宝囊。
城中心的钟鼓楼,正传出三更三点的钟鼓声。
他眼中,出现猎食猛兽般的光芒,轻哼了一声。
“就是明天。”他自言自语,“但愿还来得及。可是,这希望十分渺茫,他落在可怕的仇敌手中了。”
黑影一晃,像是凭空消失了,好快的身法。
破晓时分,甫关一家药室的后院秘室内,聚集了十余位精壮大汉。
这是一间药室,空间里散发着浓浓的药味,也散发出令人寒粟的杀气。
一个遍体鳞伤的中年人,倚坐在墙根下,老羊皮袄沾满了紫黑色的血迹,虚弱妁躯体因寒冷而不住颤抖,纤紫的肿脸有不少伤痂,但一双红肿的双目依然放射出耀眼的冷芒。
十余名大汉皆佩了刀剑,或坐或立神情相当愉快。
两个满脸横肉的大汉,分左右蹲在伤者两側,一个大汉手中有—把作飞刀用的八寸尖刃刀,锋利的刀尖不时在伤者的颈郡和耳根游动,脸上有饿狼般的狞笑。
“留在镇淮楼匾后的竹筒留书,昨晚被人取走了。”大汉阴笑着说.“鱼已吞下了饵,马上……不,明晚,就可以起钩了。
因此,也就是送你上西天的时候了,已经用不着你啦!”
“嘿嘿嘿……”伤者一反常态,神经质地怪笑,令人闻之大感毛骨悚然,这种反常的怪笑委實令人听了感到不舒服。
“你还笑得出来?”大汉的尖刀停留在伤者的咽喉下,要发怒了,“你笑什么?”
“如果阁下认为神愉李禄是笨驴,那你一定是比笨驴吏笨的笨驴。”伤者居然能清晰地说话,对死亡毫不介意,更不在意刀尖入喉的威胁。“即便要送我上西天下地狱,也轮不到阁下出手。”
“哼!你……”
“我神偷李禄鬼混了大毕生,什么鬼门道没见过?就算我是白痴,看多子也就不怎么白痴了。你们还投有抓住我那位朋友,抓住了还得对证,对不对?何况你根本不是作得了主的人,你的主人再脓包,也不至于自己不出面向清口供,就下令让你们灭口.没错吧?”
另一名大汉急急伸手,阻止那人冒火。
“孙兄、你奈何不了这老奸。”大汉推开同伴的刀,脸上有陰森的怪笑,“神偷李老兄,你是偷遍大茳南北的名人.专偷大户的好汉,但并不是真的亡命徒,我相信你不是不明利害的浑人。”
“别抬举在下了,老兄。”神偷无所谓地笑笑,笑容怪怪的。“谁都知道我神偷李禄不是什么好东西,更不是什么好汉,今天落在你们手上,就一任你们摆布,这是比青天白日更明白的事。”
“但你—直不透露你那位朋友的底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