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倪柝声-属灵的人-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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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这生活就有许多危险了。
信徒如果靠着这样轻快的感觉而活,他的意志就常是软弱的,不能供灵的使令。并且,灵的知觉就也没有长大发展的可能。因为信徒都是以他的感觉,代替灵的直觉。他乃是随着情感而行。因此,灵的直觉在一方面是受了情感的压制,另一方面是被人放弃,不来使用,因之就难以长大。因为直觉惟有在情感安静的时候,才能使人觉得它的意思,也惟有受人时常使用,才会变成强壮。信徒这样的倚靠情感而活,就叫意志长久没有自主的能力,直觉长久没有明显的声音。意志既常是痿痹的,信徒就越需要感觉来促进意志作工。因此,意志就随着感觉而转动,有则进前,无则停止。在没有情感时,意志自己总不会作工,总得有感觉的作用来鼓舞它。这样信徒的属灵生活,就一天低过一天。并且好象今后若没有情感的作用,就没有属灵的生活一般。情感的作用,乃是这样信徒的吗啡针。但是,可怜信徒还不知道这个,还以为这乃是最高的灵命,乃是他们所当追求的!
许多的信徒所以如此错误的缘故,都是因为他们以为当一种的感觉来的时候,他们不特觉得主的爱而已,并且他们也非常爱主的。难道使我爱主的感觉,也应当弃绝么?难道使我热切爱主的感觉,也是有害于我么?这样的问题,就是表明信徒的愚昧。
我们要问一句话,当信徒充满了快乐感觉的时候,他真的爱主么?或者他是爱这快乐的感觉呢?不错,这一种的快乐,是神赐给我们的,但是,收回这快乐的,岂不也是神么?我们如果真是爱神的,就无论神把我们放在什么境遇里,我们都不能不热烈的爱神,如果我们的爱心不过是在有感觉时才有,在没有感觉时就也没有,就恐我们所爱的并不是神,乃是我们的感觉而已。
但是,信徒以为他那样的感觉就是神。岂知神和神的喜乐并不是相同的。圣灵必须指示信徒,他才会知道当他觉得枯干时,他所迫切寻求的,并不是神,乃是神的快乐。他所爱的并不是神,不过是那能使他快乐的感觉而已。这感觉虽然是使他觉得神的爱,觉得神的同在,然而,他并不直接爱神,只因这一种(使他觉得神爱,和神同在)的感觉会叫他觉得滋润、光明、轻快,所以,当他失去这些的时候,他就再来追求这感觉。他们心中所喜欢的乃是神的快乐,并不是神。如果他们真是爱神的话,就当「众水、大水」来,叫他们觉得苦楚的时候,他们还是爱神的才可以。
这自然是一个很难的功课。我们信主的人是不能不有快乐的,主也喜欢将祂的快乐赐给我们。如果我们是照着神的旨意而享受祂的快乐(意即我们自己不求这个快乐,神叫我们觉得快乐,我们就感谢神,神叫我们觉得枯干,我们也感谢神,自己不强要什么),就享受这快乐是有益无害的。但是,我们如果享受神的快乐之后,以为这样的快乐是可乐的,因而终日征逐寻求这快乐,就我们此时已经离了神,而寻祂所赐给的快乐了。神所赐的快乐,是不能与神相离的,如果我们在神之外,去享受祂所赐的快乐,我们的灵命已经遇险了。这就是说,我们如果不是以神为乐,乃是以神赐的乐为乐,我们就不会在灵程上进前了。我们多不是因着神的缘故而爱神,乃是因为我们自己的缘故而爱神,乃是因为爱神,心里就会有快乐,所以才爱神。这个很清楚楚的告诉我们,我们实在非爱神,乃是爱快乐——虽然这快乐是神的快乐。
这样作,就是将神的恩赐,比赐恩的神看得更重!这就是表明我们还是靠着魂而活,还没有明白怎样叫作真正的属灵生活。我们乃是将快乐的感觉,当为我们的神,而误以之为可乐。因为信徒如此错误了,神就照着祂的旨意,将这快乐收回,反叫他们觉得苦楚,要叫他们知道可爱的乃是祂,不是祂的快乐,信徒如果是真以神为乐的,就当觉得苦楚时,也要一样的高举神;亲爱神;不然,就陷入黑暗的境界。神这样作,并非破坏信徒的灵命,乃是破坏信徒在祂之外所拜的偶像;祂乃是除灭一切有碍灵命的。神要我们活在祂里面,不活在祂的感觉里面。
还有一个危险,就是当信徒如此靠着感觉而活,而不靠着灵藉意志而活时,他们就要受撒但的欺骗。这个,我们从前已经略为说过了,现在特再申述之。
一件事是我们所应当知道的,就是撒但最会以假冒属神的感觉给信徒的。当信徒寻求完全随从灵而行时,撒但就已多方将各种的感觉给信徒,使之混乱了;如果信徒再存心随着感觉而行,它就有更好的机会以施其骗子的手段。信徒如果继续不断的要得着感觉,就正中了撒但的计,因为此时它就要以各种的感觉给信徒,使之以为这是从神来的。
邪灵是会使人觉得兴奋,也是会使人觉得颓丧的。如果起初的时候,信徒因为受欺,接受了撒但的感觉,撒但在信徒的魂里,就已经得着一个「地位」了。此后它就能有更厉害的欺骗。它要使他的感觉几乎完全都受了它的支配,不时使信徒在感觉上得着超凡的经历,叫他的全身为它所震动、所接触,觉得热,觉得冷,觉得受引导,觉得满溢,觉得身驱轻快,离地而起,觉得从身上至脚底好象有火完全烧过,觉得全人的污秽都已除净,什么都是清净了。当信徒被邪灵所欺哄到这个地位时,他全人就要继续不断的靠着这些感觉而活,意志完全变为麻木,直觉完全受了包围。信徒全人要完全在外面的人里活着,因而使里面的人受了捆绑。到了这样的地步,就几乎事事都是照着撒但的意思而行了,因为仇敌如果要信徒作什么,只要以某种的感觉给他便够了。然而,信徒不知,反以为他是得着神奇经历的人,所以,比别人必定是更属灵的。
超凡的经历,是今日催残信徒灵命最厉害的。也不知道多少神最好的儿女,都落在这个窠穴里,他们以为这些神奇的经历,使他们的身体上觉得有灵的能力活动,使他们忧喜、冷热、笑哭、有异象、有梦兆、有声音、有火埳,并且有说不出的奇异感觉,必定是圣灵赐给他的,乃是一个信徒所能达到的最高点了。他们从来不切实的知道,这些乃是邪灵所作的工夫。他们未曾想到在圣灵之外,还有邪灵会如此活动。他们更不知道圣灵所有的工作,都是在人灵里面的;在身体上使人觉得什么的,十九是从邪灵来的。今日信徒为什么多陷到这个地步呢?就是因为他们不活在灵里,而爱活在感觉里!因此,邪灵才得施其伎俩。所以,信徒必须拒绝感觉的生活,不然,他就是留地位给邪灵来欺骗他。
我们在此不能不郑重请神所有的儿女注意他身体上的感觉。我们必定不应当让什么灵违反我们自己的意思,而在我们的身体上发出什么感觉。应当拒绝一切在外体上的感觉。应当不相信身体所有任何的感觉。不要随之而作,反要禁止。因为这些是仇敌欺骗的初步。我们只当随从在我们全人最深处的直觉。
如果我们谨慎看过信徒感觉的生活之后,我们就看见在信徒这一种的经历中,是有一个贯通的原则的。无他,就是「为己」。为什么要快乐的感觉呢?为己。为什么怕枯干呢?为己。为什么要身体上的各种感觉呢?为己。为什么要有超凡的经历呢?为己。哦!愿圣灵开我们的眼睛,知道我们所以为最属灵的感觉生活,其中仍是充满了为己的心!愿主叫我们知道,当我们满有感觉快乐的时候,我们的生命还是以己为中心——爱自娱!灵命真假的试验,只看我们如何对待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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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信心的生活
圣经将信徒生活的正轨告诉我们说:「义人必因信而生。」(罗一17)「我如今在肉身活着,是因信神的儿子而活。」(加二20)「我们行事为人,是凭着信心,不是凭着眼见。」(林后五7)读了这几节圣经之后,我们自然知道信心乃是信徒所藉着而活的。但是心思里的领会固然很快,生命上的经历,却是不易。
信心的生活和感觉的生活,乃是完全不同的,而且相反的。感觉的生活,乃是在有兴奋感觉的时候,才会遵行神的旨意,才能以天上的事为念;当这美好的感觉一停止时,什么就也都随之而停止了。信心的生活就不是如此。因为信心生活的意思,就是凭着信心而活。信心是以它所信者为主脑,不是以这相信者,以他自己为主脑。信心不是看它自己的遭遇怎样,信心乃是看它所信者是怎样。虽然它自己的什么都改变了,如果它所信者没有改变,就它依然能进前不懈。信心乃是与神发生关系的。信心不是看它自己的感觉如何,乃是看它所相信的神如何。信心乃是随它所信的为转移,感觉乃是随它所觉得的为转移。因此,信心所看的是神,感觉所看的是自己。神是永不更变的,天阴天晴,祂都是一样的为神;所以,靠着信心而活的,也要像神那样的不更变,无论黑暗光明,都要有一样的生活。信徒的感觉是时常更变的,因此凭着感觉而活的人,就不能不有高高低低的生活。
神所要求于祂儿女的,就是他们不要以享受快乐作为他们生活的目的。神要他们只因着信祂而活。在有舒服的感觉时,如何在灵程上奔跑,在有苦楚的感觉时,也如何继续进前。并不因一己的感觉,而改变了对神的态度。虽然觉得枯干,觉得没有趣味,觉得黑暗,但只因知道这件事是合乎神旨意的,便一直进前——信靠神而进前。虽然在许多的时候,心里的感觉好象是反叛了,叫我们觉得非常难过、郁闷、颓丧,要叫我们停止灵程上一切的活动;但是,因为我们知道灵程上的工作是应当继续的,便不顾一切反对的感觉,而依然进行。这就是信心的生活。信心的生活,就是不顾感觉如何,只管神的旨意如何。如果相信这是神的旨意,就虽然自己觉得没有趣味,也是遵行的。感觉的生活,就是只作自己所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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