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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3 满身风雨你从海上来-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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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林顺掩饰心情,刚想去拿饮料,吴晓光比她更快一步递过来,她接了瞄一眼吴晓光,他脸又红了,垂下长长的睫毛不敢看她。
  今天吴晓光穿着一件双排扣的白色西装,说实话,吴晓光长得真不错,单眼皮长睫毛又白又细腻的皮肤,这样的阴柔的气质正与时下流行的男色相符。
  林顺其实是心虚,看着吴晓光那红得可疑的脸,她偷偷祈祷吴晓光可不要是想起了拍广告强吻他的那一幕。
  当时是一时头脑不清楚,但是现在总归是要面对的,虽然病了这么久……
  她喝一口饮料尴尬的咳嗽一声说:“厄,那个……上次的事是个意外,对不起,你别往心里去啊。”
  吴晓光低着头持续脸红,声音低低的:“没,没,没关系!”
  吴晓光的慌乱让林顺更感难堪,脑袋里转着弯想云淡风轻的过去,就问了些:“吴万成是你爸爸?”之类的常识问题,问完后恨不得咬掉自己的舌头。
  吴晓光当然更加反应不过来,就这样有一搭没一搭的说着煎熬两人的话。
  忽然有人称赞林顺的手镯。
  “好漂亮的手镯!” 林顺抬眼,面前高贵明艳的人似曾相识,穿着一身Doir的礼服,林顺曾经在某电影节见杨紫琼穿过,熠熠生辉的方形耳坠,她抿着嘴笑又有种优雅从容!被这样的人盛赞,林顺受宠若惊,礼貌的道谢:“谢谢!”
  对方干脆走过来问:“在哪里买的呀?”
  “厄……”林顺噎住了,她也不知道,这个好像是程敬南有天送给她的,还真有缘,那天她一戴上就取不下来了。林顺从来不戴首饰,她戴什么丢什么,她也很奇怪的这娇弱的玉戴在手上这么久一点磕磕碰碰也不少镯子却一直好好的。
  那人见林顺支吾着答不上来,善解人意的一笑说:“真漂亮,是朋友送的吧!”
  林顺点点头说:“对啊,朋友送的,越戴越亮,大概是缘分吧,我也很喜欢。不如下次我见到他帮你问一声在哪里买的?”
  “哦,不用了,玉也是挑人去的,林小姐你的水晶项链也非常漂亮。”
  林顺继续道谢,直到那女人走远她才想起这个女人为什么看着那么眼熟,这可不就是那个白敏嘉,程敬南的阿姨,电视上见过的。本人比电视上更年轻,更漂亮!
  林顺对着灯光看着手腕上温润通透的玉想白敏嘉刚才的表情,她笑,程敬南该不会是偷了他阿姨的信物送给了她吧。还有她怎么会知道她是“林小姐”?
  想到程敬南她忽然有点烦躁,这么久了,自从医院那次以后她就没见过他。跟吴晓光呆在一块,林顺倍感折磨,酒会尚未结束林顺就借口大病初愈累了要先回家,没想到吴万成又出现了,还专门指派车子让吴晓光送林顺回家,林顺当着一干长辈的面不好说什么,吴晓光从来就是这样油盐不进。
  这一见吴晓光,很多事就浮出水面了,她赶紧给导演打电话,导演一听她的声音就跟她说让她什么时候去看样片,从语气听来林顺几乎可以想象导演的兴奋。林顺还是把自己的意思表达清楚了,导演默然不作声,也没说肯或者不肯就让林顺先看了再说。
  林顺无法只得说到了N市再说。
  ×大校园里的路两旁种的都是香樟树,不知道是从什么时候开始这个南方城市的树学会了在春天落叶。2月分的天气,×大开始回暖但是还没开学,因此这样的天气校园内仍旧是清冷的,路旁依旧萧瑟,行人稀少,香樟树的叶子落了满地,风一吹落叶被卷得满街跑,林顺便也踢着落叶玩。这里再过去不远就是扬凡从前的家,但是现在那里住的人已经换了,扬凡应该把扬阿姨也接到美国去了吧!
  等林顺再回到N市已经是3月下旬,N市地处北方,天气依旧寒冷。
  她不适应N市,当初来的时候老妈就这样说过,林顺天生畏寒,又有轻微的支气管炎,最是感冒不得,但是她还是坚持下来。那时候总是天真的想,如果她和扬凡之间的路有那么长,那么她就先出发,这样会不会让两人提前走到春暖花开的那一日?可是还没到春暖花开的时候,这个冬天她忽然地不那么怕冷了,房子里的空调坏了好久也没修,她身上还是初冬的那一套。
  林顺也奇怪,莫非那场伤寒让她对寒冷从此产生了免疫能力?
  不过伤寒确实改变了她不少,变得不那么怕冷,不容易感冒,仿佛真的脱胎换骨重新做人。那么那些过去又去了哪里呢?
  林顺病了这么久,她再回到杂志社同事都亲切的关怀慰问,不少人还揶揄她:“林顺,休息这么久便宜你了,这么久的假,总编还给加薪升职,别说感冒了,肺炎我都得。”
  “去,你以为我那是一般的感冒,我那是伤寒。”林顺笑着对同事说。
  “这叫大难不死必有后福,还是要请客,请客……”有同事赖上来。
  她所在的时尚版虽然只是隶属杂志社的一个小小部分,人虽少,人人却都是极有人情味的,不似当日广告公司,明里欢迎她合作愉快,背地里却……她笑着说:“好好好,晚上请客,去哪儿大家定吧。”
  她生病以及春节这段假请的可不短,本还以为有场尴尬局面等待,但是没料到反而……去年她生病之前拍的几组照片居然获得了年度最佳新闻奖,那些图片在网络上如今到处连载引起极大反响,现在在新闻界可是炙手可热的话题,又是这样一个新人,这样的摄影师杂志社怎么会不知道用加薪来挽留?
  不过她拍的时候没有想到会有这么大的新闻效果,当时她选的都是一些修自行车的,捡破烂的,乞讨的,以及顺妈说的那些“破门烂窗”,得这么一个国家级的奖,没有料到,是真的没有料到。
  这次上来时事新闻部那边还给了她重大任务,据说是跟主编一起去采访中庭。中庭最近一段时间风头渐劲,股海生波把万成压得死死的,新年来又把万成跟时下发展势头最好的瑞顺科技合作的案子收购走,这一路好似专门跟万成作对似的。人们都在津津乐道,可惜中庭从来就不接受采访,不料这么一个非常时机居然把机会给了他们杂志社,主编很是兴奋要亲自操刀,当然带的摄影师肯定就是林顺。
  “林顺,那可是中庭啊,他们‘程总’长得……”朱妹的滔滔不绝还未开口,立马就有同事给她接上:“……英俊潇洒,风流倜傥,魅力无边,天上有,地下无,只有死的,没有活的。”
  朱妹讪讪的看着那接话的人说:“你们还真别不信,你们真的没见过那么帅的人,那气质,那气势,那微微笑的样子……你们……哎,林顺,你别笑啊……你看你……不信你可以去问他们公司内部的人啊……而且你见了就知道了。”
  朱妹发了急,去年股市事件朱妹自告奋勇要去采访程总,但是没成功。按照常理从这样的大人物那里碰一鼻子灰回来她向来是压唠叨半月的,可是那次回来反而是她给杂志社普及程敬南的各种知识。
  中庭的程总本不管是花名还是美名都是鼎鼎大名,可是只见其声不闻其人,越这样低调他的神秘越是被夸大化了,可惜的是朱妹一天N遍的在办公室里念叨,说得多了人们就不把她说的话当回事了,而且这样天上飞的人不管怎样优秀俊朗风度飘飘都不关她们地下走的人任何事,她们才不用担心要不要嫁给一个这样的钻石王老五之类的问题,她们更关心的是奖金增加不增加,工资涨不涨,商场打不打折,因此程敬南的事便也慢慢冷下来了。
  林顺听她这样说,笑了一笑,朱妹更急了,她和林顺同期进来的两人私交甚好,她上次见程总可是一件杂志社的大事,当初林顺生病不在,她正遗憾没有普及到她。她这样笑,朱妹以为她不信,更是据理力争,脸红耳赤,看来要来真的了。
  “林顺,我是说真的,唉,你知道吗,他开宾利的样子有多帅……温文尔雅又气势非凡。特别是微微一笑的那一句……天,简直让人魂飞魄散。唉,可惜的是那天我费老大劲儿拍的照片都让‘中庭’的公关部给收走了,我怎么当时那么笨就不知道偷偷留下一张呢,省的你们现在都不信我,就算不给你们看,我自己挂在床头每天晚上看几眼也好啊。”朱妹手拿一支签字笔手舞足蹈,脸上已迷醉,仿佛又到了她偷拍的那天。
  那天被中庭谢绝后,本是准备打道回府的,在停车场却看见正来上班的程敬南从一辆黑色的欧陆GT宾利车上走下来,朱妹呆呆的站在那,人都站傻了,他的助手从后面另一辆车里走下来叫他,朱妹才知道这男人就是程总。本来做为时尚版的记者什么陈坤黄晓明之类的也见过不少,可是偏偏这时傻了,这样就守着他的车在停车场等了一天,下午他出来她就抗着相机猛拍,本以为他未察觉正慢慢拉近距离拍得起劲,谁知他忽然从车里走下来,对着她微含着胸低了头轻轻一笑,半是威胁半是商量:说“不能再拍了啊,再拍我可就不客气了。”

  第九章

  朱妹的魂就飞了。
  有同事在一旁轻笑出声说:“朱妹,你省省吧,就林顺肯定是不吃你那一套的。唉,林顺,你倒是跟我说说今天早晨送你上班的那个帅哥是谁啊?”
  “是啊,我也看见了,简直极品,是谁啊,你男朋友?下次带出来给我们大家认识认识。”
  “是啊,是啊,拣日不如撞日就今天吧,你的庆功宴?”
  “啊?”大家七嘴八舌,林顺有点呆愣,形势急转,今天早晨程敬南送她来上班大家都看见了吗?
  “啊什么啊,带出来让朱妹见识见识,省的她那么轻易的就魂飞魄散了。”同事取笑朱妹。
  林顺笑了说:“哎,他啊,他可不是我男朋友,不过介绍给你们认识还是可以的。”她笑的时候不知道为什么不自觉的就把程敬南跟朱妹的形容词联系起来了,那个人端着一杯红酒依在沙发里的样子,那个人沉默着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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