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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嫁入豪门的真实生活-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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找那本日记。它好好地躺在抽屉深处,似乎从没被人翻开过。我拿起它,找了一条包装礼物的红色缎带,牢牢地捆扎住,绑死了。失去了梦辰,我也就不需要再往日记本上写一个字了。也许我应该烧掉它,既然爱情已经夭折,就别留下一点线索!可是,我舍不得,我不是个铁石心肠的女人,从来都不是。留着它,也许在生命中的某一天,我还有机会将它拿给梦辰看看,来证明我把最纯真的初爱给了他。


偶然中的必然偶然中的必然(1)

    接下来的日子过得恍恍惚惚,我的魂好像已被摘走了。痛,不凶猛,却绵绵不绝。分手的结果早已盘踞在意识里了,水落石出之后,只是用血肉慢慢消化它。    
    迎来了一个个日子,又送走了一个个日子。我依旧像先前那样对梦辰朝思暮想,却不似先前那样浮躁了,不总是希望与他见面,不总是分分秒秒等待着他了。爱,已经在我心里沉潜。这,也许才是至高的境界。白娘子和许仙,林黛玉和贾宝玉,七仙女和董永……哪一对像凡人一样白头偕老了呢?高中时候,我也曾附庸风雅地看过文艺美学之类的书籍,现在才真的明白了,那些深深打动人心的爱情故事,为什么总是悲剧而不是喜剧!梦辰对于我来说,已经不存在了,可他给我留下的,将是一辈子也无法忘记的幸福和忧伤。    
    北京的海棠花开败了,更加浓郁的绿色占领了这个世界,慰藉着在这个春天寂寞伤心的人。我家对面楼上的三楼住着一个退休医生,老鳏夫,是个邓丽君的忠实拥趸。每到夜里九点钟,可能看完一集电视剧,他就开始放邓的歌曲,喇叭开得大大的。院子里的人都是一个单位的,知道他的精神不大好,也没几年寿限了,就没人去制止他。今年春天的雨特别多,总是能听到那首揪人心肺的《泪的小雨》:“分不清是泪是雨,泪和雨忆起了你。忆起你雨中分离,泪珠儿洒满地。哭泣,你哭泣为了分离;分离,分离后再相见不易……”莫非这春天的绵绵阴雨,也让精神混沌的老鳏夫想起了夭折的爱情?每个人都有爱的权利,即便极其平凡。爱的深刻与否,不在于当事者的财富地位和美貌,而在于你对所爱的人付出的真诚有多少。    
    六月上旬的一天中午,我收到了梦辰托司机送来的一封信。虽然照例没敢在学校拆开,我也已经预料到这封信肯定不是火,而是灰!直到晚上临睡前,我才用剪刀小心翼翼地把信封剪开。这回的纸张是普通的便笺,两页,上面的字迹比起上封信的签名来,显得零乱多了,是用黑色墨水笔写成的:    
    爱爱:    
    作为一个什么都明白了的中年人,我郑重向你道歉,求你宽恕。我的苦是自作自受,不值得同情。你的苦却是我一手造成的,我觉得自己这回成了个罪人!不给你写信,应该是最好的处理方式。但是,不写成这封信,我的脚实在无法迈离北京!看到这里,可能你已经意识到了,我已经做了个彻底的懦夫,远远地逃走了。事情已发展到这种地步,我也必须做个懦夫了!毕竟我是个什么都明白了的中年人,如果我不这么做,不光会受到你父母的轻视,也会受到社会道德的谴责!    
    你肯定会怨我,这样还好!我最怕的就是你沉默不语,把所有的苦都埋在心里,伤了你的身体。你肯定会在心里质问我,既然爱你,为什么不离婚?为什么不把你堂堂正正娶回家?我当然也很清楚,离婚就是对你最好的交代,是我爱你的最有力的证明。但是,这辈子我可能没有这个机会了!你还小,可能还理解不了婚姻对我来说意味着什么……她家与我家门当户对。我是家中长子,与名门闺秀联姻、强强结盟几乎是必需的,至于两个人有没有爱情倒在其次。豪门子女大都深知这一点,婚姻一般受命于父母,不敢有怨言。举个例子来说吧,邓丽君当年与豪门公子郭孔丞非常相爱,但是郭的长辈要求邓嫁入豪门之后,必须告别舞台,并不得与圈子里的人来往。按照一般人的想法,邓与郭都有足够的钱,既然相爱,难道就不能无视家庭的反对,双双私奔吗?但是没有,他们生生被一股适于豪门的巨大力量分开了。说白了,豪门婚姻是结给外人看的,是一种商业联盟。夫妻可以一辈子同床异梦,却不能轻易将婚姻打碎。一旦打碎,就表明家庭力量削弱,凝聚力松散,不光门楣无光,还可能招引对手乘虚而入……    
    既然不能将你名媒正娶,我当然已无颜继续留在北京,不然我会每时每刻受折磨,失控的时候可能还会去找你!我是个中年人,理应控制整个局面。你妈妈那天说的话已相当不好听,我承认自己也不是个勇猛的男人。我不能叫你妈妈看轻我,当然,最重要的,我不能影响你的将来。你的人生才刚刚开始,我没有权利让你深陷在这次必定夭折的感情里。你就是我心中的一朵海棠花,在我的庭院里,静静地开,静静地落。让我默默欣赏,默默回忆,足矣。以这样的轨迹走下去,你将来应该能嫁个不会缺你吃穿的丈夫。嫁人之后,尽快生上一两孩子,就不会再有那么多愁苦了。你是个好女孩,总是小心翼翼,在我面前,总是怕说错什么,做错什么。这,我都感觉得一清二楚。我相信,你以后无论嫁给谁,都会是个好妻子。在此,我也祝福那个能最终娶到你的人。    
    被你妈妈还回来的钻石项链,我会一直好好保存着的。现在交给你,对你来说只能是一个负担,你甚至没有合适的地盘放置它。就让我做个梦吧,希望在不打搅你的生活的前提下,这辈子还有机会亲手把它戴在你的脖子上(注意,是在绝对不打搅你的生活的情况下)。    
    看完这封信,你一定要把它烧掉。一是怕被你妈妈发现,误认为我是个还在纠缠你的无赖。那样她会为你感到不值,也会使她更加难过。二是毁灭我的一切线索,彻底忘记我,开始新生活。    
    梦辰  即日    
    看到最后,我又不争气地流泪了。“看完这封信,你一定要把它烧掉”,这串字在我的泪光里渐渐虚化,化成了一团灰色。我舍不得把它烧掉,对于一个十九岁的少女来说,初恋情人的一点一滴都是最珍贵的,更何况我和梦辰是被迫分离的。可是,我知道留着这封信意味着什么,我甚至没有一块属于自己的秘密地方存放它。正像信里写的,我也怕被我妈再次发现,也怕我妈会看轻梦辰!    
    等到爸妈都睡下了,我才悄悄走进客厅,拿了爸的打火机,又回到房间,关紧门,把信烧了。躺在床上,我没有再流泪,虽然我的心非常非常疼。这是早已料定的结果,我没有得到梦辰的人,但我知道他的心安安静静地躺在我心里。人生在世,也许等待我的,还有很多很多的不圆满,这是强求不来的。但是,他能让我感到他是真爱我的,这已经够了……


偶然中的必然偶然中的必然(2)

    接下来的日子过得恍恍惚惚,我的魂好像已被摘走了。痛,不凶猛,却绵绵不绝。分手的结果早已盘踞在意识里了,水落石出之后,只是用血肉慢慢消化它。期末复习根本无法集中精力,虽然各科成绩都过了关,但不理想。    
    七月下旬的一天下午,我放假在家,意外地接到了天韵的电话。    
    “我女儿今天满月!长得粉嫩、漂亮得很,你不来看看她可不行!”她没提梦辰,好像刚出生的女儿让她忘记了一切。她不是装的,看来孩子对于女人来说分量真重。    
    “我请你来我这里吃晚饭,看看孩子!”她很平静,也很幸福。    
    我当然是希望看看她和孩子的,怀胎十月无爱人陪伴,寂寞可想而知。可是,我有些害怕在她的住处碰上梦辰,也害怕碰上她那一大家子人。不管怎么说,她家也算有钱人家,即便梦辰不在,也一定会大张旗鼓为孩子庆祝满月。    
    天韵好像猜出了我的心思,忙说:“我这里除了几个保姆之外没别人。家人中午在一块儿吃过饭了。”    
    我有心问问梦辰在不在,却没敢问出来。    
    最后,她说:“爱爱,你是个学生,千万别破费给孩子买什么东西呀。我就是想见见你,说说话,如果要你破费,那我宁愿不见你还好。”    
    既然是去看孩子的,总不能空着手去。我把事情跟我妈说了,向她讨个主意。    
    我妈想了想,对我说:“我在王府井一家商场里看见过一个小拨浪鼓,很漂亮,镶银的,不到一百块钱。天韵什么都不缺,送个有意思的小礼物还妥当些。”    
    我赶紧搭车跑到王府井,找了一个多小时,才买到了。临去天韵家时,我妈又交代我说:“如果碰上姓李的,不要理他,不能再给他机会,特别是在天韵面前!你就跟天韵说几句祝福话,看看孩子,就赶快回来。如果姓李的不在,你可以跟天韵吃晚饭。”    
    天韵的住处离我家比较远,坐公共汽车花的车票钱比坐出租车少不了多少,加上天热,坐出租车会舒服一些。现在回想起这些,好像已经是很遥远的事了。但在当时,我花钱总是会这么算计的。读书时花的是父母辛苦挣来的钱,当然舍不得。    
    奇怪的是,从某一天起,我的钱开始多得花不完用不尽,却不再把“钱”这个东西当回事了。我从来都不是个拜金主义者,虽然从小被我妈灌输了嫁入豪门的思想。也许我生性就是个重感情、轻物质的人吧?我的食欲一直不强,吃不了多少东西,所以山珍海味在我看来,跟我妈做的家常菜差不了多少。我对衣服的要求只是大方雅致,并不是个特别追求时尚的人。即便后来钱随便花,我也没像某些豪门中的女人,把去巴黎挑选四季时装当做人生理想,把参加宴会该怎么穿戴当成工作。熟悉世界名牌的女人可能会知道这句话:找不到适合服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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