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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正邦说出了自己的发现:“好像有种奇妙的感觉。”
叶大叔道:“匈奴王阿提拉凭之几乎毁灭了神圣罗马帝国;成吉思汗则建立了横跨欧亚非的伟大版图;拿破仑高举著它,变成了欧洲霸主;至于希特勒,他从一个三流的艺术家,摇身一变为屠杀犹太人的冷血枭雄。”
语顿,叶大叔补充著:“历史上多少英雄豪杰,凭著它几乎征服世界。”
国正邦又举起斧头仔细看了一阵,想要知道这貌不惊人的武器究竟有多大能耐,可以成就这么多丰功伟业。
“也只有它,可以在你命在旦夕的时候,救你一命。”叶大叔说道:“它能够让持有者飞黄腾达,权倾一世,却也背负诅咒,拥有者全都不得善终。”
国正邦苦笑道:“那你还把这么危险的东西给我。”
“事态紧急,只好出此下策。”
老虎凑上前来,看了斧头几眼,问道:“这不就是一把斧头嘛,叶老板,你还是没说它到底是什么来头?”
“阿邦以后自然会知道。”叶大叔随口带过:“这就是选择--成为‘公义’;或是握有天下。”
“我的脑袋不好,没办法理解。”望风也凑上一脚,却塞了瓶酒到国正邦的手中,“唐小姐送了帖子给叶大叔,请我们去喝喜酒。”
望风此语一出,老鬼立刻捂住他的嘴,所有人更以目光责怪望风不识趣。
国正邦听完后没有任何反应,淡淡道:“好啊,你们去就行了。”
“我绝不当伴郎,死都不当。”国正邦说完后往二楼走去,也带走了那份礼物--媲美石中剑的斧头。
第六章
晚上八点,市区大雨滂沱,空中偶有电光闪耀,雷声隆隆不绝,路上行人稀少,车辆疾驶而过,溅起高高水花。
漫天雨点急地,打在高耸林立的建筑上,一名少年瑟缩著身子,浑身被大雨淋湿,低头走在人形道上。
少年长发及肩,胡乱地披在脸上,面色苍白如纸,口中不时发出无意义的单音,让人倍感阴森。
他走过马路,无视红灯号志,蓦地车灯大亮,喇叭声刺耳地划破空气,一辆轿车眼看就要撞上他瘦弱的身躯。
少年如大梦初醒般抬起了头,脸上没有任何惊恐害怕,那肤色在灯光照耀下更显苍白,嘴角缓缓勾起,露出吊诡的笑容,两颗异常明显的虎牙……以及藏在头发之下,比雨水更为森冷的目光。
“碰”地一记轰然巨响,轿车闪过了少年的身子,失速撞上了安全岛,进而翻覆到对面车道,滑行了有数十公尺,同时引起了连环车祸,数台轿车追撞一团,场面惊险混乱。
“看来这不难嘛!”
少年喃喃自语,浑然不理自己制造出的悲剧,脚步踉跄地穿过马路,消失在大街之中,留下了伤亡、灾厄。
他来到暗巷,忽然呻吟几声,浑身颤抖著半跪在地,耳中听见的,是有如电视杂讯般的雨声,所看见的,是跳跃残缺的画面。
停下、停下、停下……
少年在心里不断呐喊,只希望得到片刻的安静。
“老虎,就是他吗?”
“那种味道,我死也忘不了!”
少年的身后出现了两名壮汉,一高一矮,但是同样的危险。
他们四处猎杀妖鬼,然后盯上了眼前这名孱弱的少年,还有浑身流溢而出,却浓烈到未被雨水给冲刷掉的妖气。
住口、住口、住口……
少年察觉到了身后的两人,参杂在雨中的谈话声。
“是照惯例一人一半吗?”
“那当然!”
两人讨论著如何分享战利品,似乎早已将少年当成了死人。
闭嘴、闭嘴、闭嘴……
少年对两人的声音异常反感,像是苍蝇一样在他脑中萦绕不休。
一记脚步声落下,身材高大魁武的史特龙踏出了一步,那声音在少年听来,却有如噪音般分外的刺耳。
少年转过头去,双眼在黑暗中炯炯发亮,有如野兽一般,拱起了身子恫吓对手。
“大个子,等等……”老虎察觉到少年的异常,脸上的伤疤也隐隐抽痛,不禁脸色一变,催道:“快,快跑……”
史特龙“咦”了一声,一脸疑惑地回望老虎。
“快跑,蠢蛋。”老虎怒喝一声,向前一个上步,朝少年的方向打出一记冲拳。
史特龙起初还不明白,却在下一秒寒毛倒竖,脸上爬满青色图腾,朝少年攻了过去。
两人出手的同时,少年突然笑了,也松了口气……
那个声音终于停下了!
跟著,少年朝两人飞扑上去,露出了异常明显的犬齿。
老虎侧身闪过,连续数拳打在少年的侧腹、太阳穴,一脚将少年没几量重的身子给踢飞半空。
史特龙趁隙补上一拳,两人合作无间,打得少年如断线人偶,在地面滑行了数公尺,才挣扎著爬起。
(不对,不是他,但是那种感觉……)老虎察觉到少年身上的气势,与当初在他脸上留下伤口的那人一模一样,却是年轻不少,仿佛岁月在他脸上没有留下痕迹。
少年爬起后又扑了上前,闪著令人心寒的目光,忽然眼前一暗,史特龙巨大的身子挡在面前,一记上勾拳带著雨水溅射,打向了少年的下巴。
少年侧身一闪,竟然学起了老虎的动作,数拳快如剃刀,击打在同样的部位,口中喃喃道:“我也办得到嘛!”
最后那一脚扫踢,更是无视史特龙那壮硕身躯,一脚把后者给踢飞。
老虎怒喝一声,咻地打出五记刺拳,但力道沉猛,比之重手犹有过之,又被少年一一接下,然后以同样的招数反击。
史特龙此时从地上爬起,看见了这一幕时,心中泛起了古怪的感觉,那少年好像一面镜子,作出与老虎相同速度、力道的招式。
五记刺拳后、老虎头部晃动,闪过所有还击招式,接著打出右直拳,左侧下段扫踢、右勾拳、最后一记探掌欺敌,接著使出一招顶心肘。
那少年总是在中招时还击老虎,而且对后者惊人的破坏力全然不当一回事,直到最后那记顶心肘把他给顶了出去。
可是更奇妙的事情发生了,两人眼前俱是一花,接著少年便不见了,像是从来没出现过。
巷子里,两人浑身湿透,面面相觑,无数的水滴在脸上滑下,带出了几分震惊。
史特龙喃喃道:“那种感觉好像……”
老虎也自言自语:“错不了,十几年前就是他……”
“阿邦,好像阿邦!”史特龙叫了出来,他印象最深的一幕,就是被国正邦以幻术这样欺瞒过。
“你傻了啊!小邦子的感觉我记得,而且也不会是小邦子,还有,这件事别告诉任何人。”老虎捶了史特龙的后脑,想起了那年的悲剧,那天夜里,那对金色的眸子,如妖魔般发指的手段,吃掉了他的亲人。
“就是他!”老虎把整段记忆拼凑起来,不禁怒发冲冠,咬牙切齿。
“可是,真的好像阿邦,那种感觉……”史特龙小声地说著,可是就算他头脑简单,也知道这个少年不可能是国正邦。
大雨里,一头妖鬼坐在远处,欣赏著自己的恶劣把戏,又迳自说道:
“我也办得到嘛!”
上午十点,国正邦站在镜子前,端详著镜中的自己,右手拿著刮胡刀,剃掉了许久未刮的胡须。
他抹上发腊,整理著凌乱匹散的长发,穿上衬衫,打好领带,拿起了准备好的一束鲜花,还有那柄斧头。
斧头?
“真是太荒谬了。”国正邦把斧头往床上一扔,踩著清脆的脚步声走下一楼,而原本应该在店里张罗的叶大叔却不见踪影。
国正邦拉开铁卷门,正准备出门时,他又把右手拿到面前看了几眼。
那柄该被留在卧房的斧头又被他拿了出来。
(舍弃它吧!不然它会吞噬你!)
国正邦听见了未来的警告,而他也正有此意,不然带把斧头逛大街,他肯定不用多久就被请到警局喝两杯。
他把斧头往柜台一放,顺手把鲜花扛在肩膀,留下几根断落的花朵,晃著脑袋出门。
国正邦走在大街上,那一束鲜红的玫瑰,一身盛重的打扮引起了众人注目,上公车时,还有个不怕生的欧巴桑问他:“少年欸,穿得那么水,又送花,跟女朋友出去玩啊!”
国正邦笑而不答,直到手机响起,他接起电话,另一头传来叶大叔的声音:
“阿邦,到了没?你可是伴郎,别误了唐小姐的婚礼啊!”
“大叔,我正在路上,不过我没有说过……”国正邦挑眉一笑道:“我绝不当伴郎,搞不好还是去大闹婚礼的。”
“阿邦,你这又是何必……”
“什么?什么?有杂讯,哔哔……您的电话将转接语音信箱……”国正邦说了一长串后挂掉电话,又摆出一副挤眉弄眼的怪模怪样,却在瞬间面色一正,嘴角又挑起微笑。
那场庆祝会后,国正邦辞去了工作,就和史特龙一样,跟著叶大叔学习手艺。平日虽然看不出有什么异状,可是每当提起婚礼,国正邦往往比出一根中指,然后千篇一律地回答:
“我绝不当伴郎,死都不当。”
不论叶大叔、两鬼好说歹说,国正邦总是一脸冷笑,甚至直接掉头就走,坐在外头停放的摩托车上抽烟,直到被疲劳轰炸得受不了了,才妥协道:“好,我去就是,但仍是老话。”
不论大家怎么劝,国正邦仍是死守著最后底限,不答应就是不答应。
原本,大家都以为国正邦是在闹脾气,可是直到婚礼的前两天彩排,会场中就是不见国正邦的人影,连电话也不接,不管是谁,哪怕是唐湘湘也一样。
众人这才晓得国正邦不是在说笑,当彩排结束,叶大叔看见了望著电视发呆,手指不停按著转台键的国正邦,想要劝说几句,却被抢先了:
“我会去参加婚礼,别跟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