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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去了,别人全部到齐,就差你了。
迪厅外面风光依旧,城市井然有序,烟囱井然有序,汽车自行车手推车井然有序,无序的都留在迪厅了,那里有一堆旋转的肉,一群疯狂的魂,一窝儿怪诞的梦。迪厅真好,迪厅是当代的伟大发明。
一九九五年七月二十日
第一队第6节 碧霄
我在碧霄旅行,绝对是碧霄,湛蓝湛蓝的十月天空,无一丝乌云,连白云也没有,挺像唐人刘禹锡吟诵秋天的那首诗:晴空一鹤排云上,便引诗情到碧霄。
可是鹤呢,鹤在哪里?
鹤就是飞机呀!我不直接说我坐飞机,反而拐弯抹角地说我在碧霄旅行,皆因我是有文化的人,喜欢含蓄地写点文章,还出过几本书。此刻,我身边靠舷窗的位置坐着一个十三四岁的小女孩,正在看一本书,那书,也是我写的,是我刚刚出版的一本散文集。那小女孩清清爽爽的,恰恰也叫碧霄。书是送给她父母的,扉页上谦虚地写着敬请指正的字样。至于碧霄,则无须请她指正,她若能看懂一半,她的智力就算很高了。
碧霄的智力果然很高,她看了一会噗哧一笑:“刘齐叔叔,您的书真好玩。”我是闻夸则喜的人,尽管孩子的赞扬比不上成人的有力度,但童言无忌,更有真实度,因此我特别满意。
碧霄和多数小孩子一样,看书不大守“秩序”,爱从中间,或者从后边往前挑着看,把纸页翻得哗哗响。翻了一会,又像小大人一样评论说,“这书还成,老少咸宜。”我不认为小丫头在滥用词句,相反我觉得她说的相当到位。先前她的父母已经夸过这书了,现在她再这么一夸,不是老少咸宜又是什么?
过了一会儿,小丫头终于翻到第一页了。书的第一页通常是序言,而序言往往都比较枯燥。幸好,我设置了一个别致的故事,希望用这故事代替序言。故事发生在一个酒吧里,酒吧,酒吧,小丫头朗朗地读出了声,又一顿,怯生生地说:“刘齐叔叔,您写错别字了。”
“哪个字错了?”我暗自好笑。
“酒吧的吧,应该有个口字旁吧?”小丫头低着头,似乎不好意思看我。
我一瞧,我那书上写的是“酒巴”,便不以为然地说,“带不带‘口’字都一样的,都是英语BAR的音译。”心想我是不是说得太深了,一个孩子,她能理解吗?
“可是,老师说……”碧霄脸上布满疑惑,欲言又止。然后让她妈妈看那个字。她妈妈正在打盹,被唤醒后,不得要领地看了一眼,嘟囔几句,接着打盹。
小丫头不再说话,事情很快就过去了。
几天后我偶然想起这事,顺手查了一下词典,发现果然是我没按人家的规定写,诚恳点儿说,就是写了错字,而碧霄那小丫头竟当了我的一字之师。
我给小碧霄打电话,她不在家,她爸爸接的。我把这事一说,老碧霄直叫好,夸我虚若怀谷。
放下电话,心里挺愉快,觉得还是当大人划算,认错也好,不认错也好,横竖都有道理。
过两天见到老碧霄,我说你跟孩子说了吗?他含糊一笑,说我还没腾出空来呢。
一九九八年十月二十八日
第一队第7节 想家(1)
傍晚,纽约上空,飞机即将着陆,舷窗外已是一片辉煌,我邻座的青年洋人有点儿坐不住了。
先前,他一直在宁静地看一本船舶方面的厚书,漫长的旅途中只跟我说过一句“哈罗”。这时,他却小孩子般兴奋起来,不管我爱听不爱听,一个劲儿把地面一些建筑物指给我看,甚至还笨拙地形容了一下灯海。
中国人此刻一般会说万家灯火,他是老外,比较叫真,就多添了几个零,说窗外有“一百万个的电灯”。
其实,我哪里需要他的介绍,我来纽约不是一回两回了,甚至还长住过,早八百年我就知道那个尖顶的家伙是帝国大厦,而那两个并肩站立的细高挑儿是著名的世界贸易中心,高一百一十层,楼顶有眺望台,还卖爆米花、巧克力和九十九美分一张的明信片……但我并不说破,相反还尽可能认真地倾听着。我尊重这个唠唠叨叨的小伙子,因为他说纽约是他的家,他外出一个月了,总想家。
夜里睡得好好的,突然就醒过来,四下里墨一般黑,眼睛却不愿重新闭上。
我知道,这是时差使然。
祖国那边正是亮亮堂堂的晌午头,还有两天即是春节,人们心头早已长了草,满面春风、满口拜年话是此时的常态。单位里的保留节目则是打开浆糊瓶,把封条抹得湿乎乎的往要害地方一贴,就准备放假大吉了。据说今年时兴电话拜年,现在,会不会有人给我打电话,关系密切不必拘礼的家伙,会不会冲着留言机笑骂:刘齐,你小子藏到哪里去了?
这么一寻思,丝丝缕缕的,我也有点儿想家了。尽管我离开中国还不到二十四小时,在北京机场还跟人恶狠狠地吵了一架,但我仍然想家。
凭良心说,在北京机场一点儿不怨我,是那人不对,然而我想表现宽容精神,就说大过年的,算了吧。不料那小子极混,张口吐出一句:谁跟你大过年的?我一气,又跟他嚷起来。他也是旅客,好像还有妻子同行,妻子比较懦弱,既不帮腔,也不劝阻,只是站在一旁,不安地观望。这会儿,他俩也该到家了吧?那个纽约小伙子呢?在曼哈顿的家里,他的亲人为他预备了什么?美国佬于吃的方面又是一路,不懂得送行饺子接风面。
人群中,我是属于比较爱想家的那一族类,差不多从记事开始,就想家了。
我在沈阳长大,父母工作忙,于是让我进了保育院。每个星期六接到家里,快快活活住两宿,星期一早晨再被送回那催人泪下的场所。
真不愿回去啊,但我说了算吗?
多年后提起这一段,我妈总爱攻击我爸,说他老人家太狠,拎起孩子,往保育院门缝里一塞,像塞个小鸡崽子,塞完调头就走,孩子嚎哑了嗓子也不回头。
这些撕肝裂肺的场面今天我已毫无印象,只记得保育院的晚饭爱用灰白色的肉皮炖豆腐,难看至极,恶心至极,被“小兽”们吐得满窗台都是。那时正值电影《铁道游击队》的放映档期,广播里总唱“西边的太阳快要落山了,微山湖上静悄悄”的插曲,可怜我一个黄毛小儿,居然从这悠扬的曲调中听出无限的凄楚。望着窗外的沉沉暮色,我十二分地想家,鼻子一酸,就哀伤地哭起来。我一哭,恰如引爆了炸弹,全体“小兽”也哭,满屋子大放悲声。这时,歌声也趁机提速,阿姨们阵脚大乱,管也管不住,只能在“闯火车那个炸桥梁,就像钢刀插入敌胸膛”的快节奏旋律中毛手毛脚,收拾废弃的肉皮。
从此,这支歌成了我想家时脑海中最常浮现的背景音乐。不管别人有什么心得,我可是一哼起它来就容易伤感,时隔多年,依然如此。
其实,当时我想的那个家,离保育院不过十几个街区,如果人小鬼大,有“越狱”的本领,不出一个小时便能回到慈母的怀抱。慈母准不准我留在家里又当别论。
空间感,距离感,是人生的重要感觉。
童年伙伴中,家住得近的,感情往往也近。
“我们都是桂林街的,你们谁敢动一动?”
“中山路的跟我来,冲啊!”
中山路和桂林街其实紧挨着,一横一竖,呈丁字结构。
当了知青之后,告别沈阳,到辽北山区打柴种地。时局动荡,农事艰辛,生活简陋,苦不堪言。想家时,虽觉得距离远了,但家的范围似乎也大了,不是几间屋子一两条街,而是整个沈阳城!包括公共汽车,包括百货商场,还有公园、电影院、自来水、洗澡塘,总之是漫无边际,逮啥想啥,穷乡僻壤所不具备的城市文明、工业情怀,以及深藏其中的那个家,时不时的,常在脑海中盘旋,萦绕。
那时别的活动不多,就是爱开大会,会上统统摇着塑料皮儿的《毛主席语录》,群情振奋,慷慨激昂,反复发出誓言,要扎根农村,干一辈子革命。可是,内心却谁也忘不了故乡。“根”是自己慢慢长出来的,说是一下子“扎”到别处,事实上哪有那么简单?私下里,我们不但想家,还悄悄地传唱知青“黑歌”:
我们都是沈阳人,
为什么离开沈阳?
一个窝头一碗菜汤,
时光多么凄凉。
我们都是年轻人,
为什么没有姑娘?
辽河的水轻轻流淌,
不知奔向何方……
返城上班、上学按下不表,咸也罢淡也罢,总归是在自己的老巢。
单说八十年代中期,一纸文书把我从沈阳调到北京。虽是首善之区,毕竟人地两生,在家千日好,出门万事难。官员进京后,小楼住着,小车开着,秘书伺候着,尚且有为难之事,何况我等布衣人民。昔日华南要员陶铸升迁,荣任中央第四号人物,却叹说,在广东是个西瓜,到北京成了芝麻。若按此思路推算,我将变得无穷小,眼睛瞧不到,指头捏不着。但我仍然是一个人,一个能自己想事的、七情六欲俱全的活人。身居京华,举目东眺,山一程,水一程,心向榆关那畔行,家的距离更远,范围更大,全辽宁、全东北几乎都在我的怀念之中。
这么说,在官本位的国度,似有“充大”之嫌,印象中,彷佛省级或大军区以上的干部,才有资格如此讲话。然而,我的的确确是那么想的,我笔写我思,爱啥级啥级。
再说,北京的群众也向着群众,怕你自卑,也把你往大了看。走在街上,一张口,准有耳音好的北京人不容置疑地说:“你是东北人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