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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眼看金庸-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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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只是一个‘讲故事人’(好比宋代的‘说话人’,近代的‘说书先生’)。我只求把故事讲得生动热闹……我自幼便爱读武侠小说,写这种小说,自己当作一种娱乐,自娱之余,复以娱人(当然也有金钱上的报酬)……    
    我以为小说主要是刻画一些人物,讲一个故事,描写某种环境和气氛。小说本身虽然不可避免地会表达作者的思想,但作者不必故意将人物、故事、背景去迁就某种思想和政策。    
    我以为武侠小说和京剧、评弹、舞蹈、音乐等等相同,主要作用是求赏心悦目,或是悦耳动听。武侠小说毕竟没有多大艺术价值,如果一定要提得高一点来说,那是求表达一种感情,刻画一种个性,描写人的生活或是生命,和政治思想、宗教意识、科学上的正误、道德上的是非等等,不必求统一或关联。艺术主要是求美、求感动人,其目的既非宣扬真理,也不是明辨是非。”    
    从这篇小文里,我们可以看出金庸创作期间对于武侠的态度:对他来说,武侠小说只是一种娱乐手段,而他致力而为的,也只是提升这种作品的艺术价值而已。他想要写的,不过是“求美,求感动人”,而不愿意将它纳入教化体系而成为苦差。之后他在《天龙八部》里对于乔峰形象的塑造,正是对这个观点的一个阐明:当时梁羽生没有预料到,被他批评过的乔峰,身上的异族血统和暴烈个性,使他的个性和面临的处境更加深刻而复杂,而最终乔峰(萧峰)以杀身取义之行为,用自己的生命为宋辽换得短暂的和平,更使他的形象升华到金庸笔下当之无愧的第一大英雄之位。在乔峰的身上,契丹和汉族的混淆倒置,反倒使这个人物跨越了狭隘的民族观念,而具备了更高的意义。


第一部分 金庸的小说人生第6节 金庸的小说人生(6) 

        
    《天龙八部》为陈世骧评为:“无人不冤,有情皆孽”,是金庸写“情孽”写到极致的一篇小说,也是他对于“情”的一次探讨之旅。在这部书里,充满了人性的挣扎与矛盾,每个人都为自己的欲望和感情所困扰,而金庸用来解决的方法,则是佛法的超度和解脱——一些人物因为深受佛法熏陶而拥有心灵平静和完满人格,获得幸福圆满的结局,例如段誉、虚竹;一些人物则在忏悔中以出家或者死亡解脱。甚至,这本书里,几个最大的“恶魔”,都获得了在佛法中悔过的结局:如慕容博、萧远山、鸠摩智,甚至是星宿老怪丁春秋。    
    然而一方面是体悟与升华,忏悔与救赎;另一方面也是不可改变与痛苦;在无名老僧的教化之外,有两类人不能为佛法所超度:一种是如萧峰这样的大英雄大侠士,不能也不肯用佛法为心中的问题寻求简单的答案,最终不得不为此付出悲剧的代价;另一种是阿紫、游坦之间或慕容复这种执著于“情”或“欲”的凡人,他们宁愿选择与他们的爱情或者欲望共生,或者共灭——阿紫与游坦之选择了各自的殉情方式,而甚至最富慈悲心的段誉也放弃将慕容复接至大理的念头:“我觉得他们可怜,其实他们心中,焉知不是心满意足?”    
    这样纠缠转化,难判难定的爱欲之谜,使作品具有了更加深沉含蓄的意味。    
    20世纪60年代末期,金庸思想理念都更加趋于成熟,创作因为摆脱经济压力,自由度也更大,因此作品中便加入了更多对于人性和政治、社会、文化的思考。这个阶段他写出了他的最后两部长篇:《笑傲江湖》与《鹿鼎记》。这两部长篇小说无论在新派武侠史或者金庸本人的创作史上,无疑都占有极其重要的地位。    
    关于写作《笑傲江湖》的动机,金庸曾这样说过:“写《笑傲江湖》的那几年,‘文化大革命’夺权斗争正在进行得如火如荼,当权派和造反派为了争权夺利,无所不用其极,人性的卑污集中地呈现。我每天为《明报》写社评,对政治中龌龊行径的强烈反感,自然而然地反映在每天撰写一段的武侠小说之中。”    
    然而,这并不是一部影射攻击性的作品,正如金庸所说,他想要做到的是“通过书中的一些人物,企图刻画中国三千多年来政治生活中的若干普遍现象”。这是金庸作品中惟一不涉历史背景的一部,金庸借了这样的写法,正要阐释,这本书里所写的,不是一朝一代的兴亡离合,而是主宰中国三千多年的普遍欲望。    
    这是一部关于“权力”的小说,主人公令狐冲,是一个“权力”的旁观者,他对权力没有欲望,然而却置身于许多权力斗争的中心,参与了华山派、嵩山派、少林派、日月神教等许多门派的权力之争。通过他的眼睛,我们看到一幅政治旋涡中的人物长卷:贪婪者为权力欲控制而堕落为恶;弱小者为强权迫害而身家难保;上位者为欲望迷惑,失权夺权皆如一梦;边缘者为权力播弄,求离不得求存不能……而又演出灭门破家、夫妻怀恨、师友相残的悲剧。《倚天屠龙记》的正邪困惑,在此发展到极致:一旦被贪欲所控制,无沦是“正派”还是“邪教”,都无法逃脱这一人性的枷锁,左冷禅、岳不群、东方不败、任我行,无论怎样的君子掌门,英雄枭杰,都为了权力二字,成了自己欲望的可怜、可悲、可笑的牺牲品。有人说,读《笑傲》令人心冷,诚然。而令狐冲,则是在这场悲剧中,几乎惟一保持了清醒和主动的人,最终得以退出旋涡,携爱隐世。然而,这种退隐的代价,也是他失去了本来如同亲人般的师父、师母和满门师兄弟,失去了曾经深爱过的小师妹,失去了许多正派邪派的好友尊长,在令狐冲和任盈盈终成眷属、曲终奏雅的另一面,是无可奈何独善其身的悲凉。    
    《笑傲江湖》在《明报》连载之时,西贡的中文报、越文报和法文报有二十一家同时连载。南越国会中辩论之时,常有议员指责对方是“岳不群”(伪君子)或“左冷禅”(企图建立霸权者),影响之大,可见一斑。    
    而《鹿鼎记》一出,则在读者中掀起一场大骚动,甚至有许多读者写信来提出这部书是否金庸所写的疑问。金庸自己觉得:“《鹿鼎记》已经不太像武侠小说,毋宁说它是历史小说。”《鹿鼎记》最令人困惑之处,便是这本书的主人公,已经不是传统武侠小说中的大英雄大侠客,而武林在皇权和官府面前,也显得异常无力,“武侠”的英雄气概,洒脱胸怀,一下子间,仿佛被颠覆掉了。    
    这个主角韦小宝,用一句话概括说,是一个“市井小混混”。他经历奇特,但是本质平凡,与从前的侠客们相比,他不具备远大志向和高尚品格,人生目标非常简单:第一,生存,第二,金钱与美女。但是,就是这样一个卑微的小人物,违背一切理想原则,却符合一切现实条件。他虽然不符合武侠的国家理想,却满足了人们在阅读武侠小说中寄托的一切私人欲望:财富、美女、主宰他人的权力、成名……他虽然在“道德”上,违背了许多侠客的基本信条,却因为在“人情”一面异常周到而讨人喜欢。因此,甚至连金庸自己都难以对这个人物进行定位了。他写《韦小宝这小家伙》,既承认他身上可爱重义气一面,又强调他违反道德的一面。而他对于韦小宝的态度,恰恰体现的便是这种“道德”与“人情”的矛盾。他既称韦小宝为“这小家伙”,口气自然是异常爱护:“我写《鹿鼎记》写了五分之一,便已把韦小宝这小家伙当作了好朋友,多所纵容,颇加袒护,中国人重情不重理的坏习气发作了。”但是写这篇文章的时候,金庸已颇有道德教化之心,对于人性与现实之外,需不需要承担道德职能,显得动摇困惑起来了,所以又要强调:对于中国的处境,“韦小宝作风”还是少一点为妙。    
    作为小说家来说,金庸本不必承担笔下人物的教化功能。当年回答论难时所理直气壮地坚持的“艺术主要是求美、求感动人,其目的既非宣扬真理,也不是明辨是非”,到了他晚年,看来已经有所修正和改变。后来他封笔多年之后,号召青少年要做郭靖、令狐冲,不要做韦小宝,则更是以说教代小说,作为文化名流,这样的号召本无可厚非,但是身为人物的创造者,还要做出这样的号召,就不免显得虚弱无力,顾盼踌躇了。    
    这其实是武侠小说长期面临的一个质疑:武侠是不是在“诲淫诲盗”?武侠小说自出生始,是否要为其中的负面因素负责?读者接受作品中的什么,跟作者是否有关?当金庸是个商业性作者的时候,他可以完全不顾及这些,只在意自己的创作艺术;但是,当他一旦成为社会名流,被尊为武侠大宗师之时呢,他是否会改弦更张,皈依“正”途?    
    我们无法猜测金庸当时和如今的想法。但是,可以肯定的是,随着金庸的名望日重,他开始将他本来所轻视的武侠创作当作正经文学来对待,或者至少,尽管他仍对通俗小说这种体裁在文学史上的地位相当轻视,认为武伙小说本身“算不了什么”,却也在试图使“金氏武侠”成为超越于其他各家武侠小说的存在。1972年底,金庸宣布:“如果没有什么意外,《鹿鼎记》是我最后的一部武侠小说了。”然后,金庸用了十年的时间,精心修改每一部作品,逐次出版。    
    在武侠之外,金庸对于“历史”和“学识”非常执著。当年《金庸梁羽生合论》批评他在文史修养方面的不足,金庸当时并未正面回答,但是修订的时候,他便十分在意。《书剑恩仇录》中的回目被重新写过,而《神雕》中黄蓉唱曲的部分,虽未删除,却多加注释解说。《倚天》等作品的回目,用诗词加以重新写过,而金庸对于历史考据的癖好和为此加上的许多注释,则几乎到了令人诟病的地步,如《鹿鼎记》中,对于人物形象完全虚构的建宁公主实有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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