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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哇呀呀~~~兀那丑鬼,吃你家大爷一剑!!”倾城翻脸如翻书,“大哥”转眼变“丑鬼”。
“这种狗嘶猫咬得惨叫也是‘灵言’?”水月秀眉紧蹙不太欣赏他的战斗檄词。
“力量”不愧为三圣之一,倾城一击不中,才知道自己已深陷一种奇妙的力场中。
一刚一柔,阴阳交替。庞大的身体为结界所包围,根本无处攻击。无坚不摧的拔刀术,在柔韧的结界中,完全失去了杀伤力。
无法进攻,当然只有逃了。倾城不得不佩服水月的先见之明。神龙九天变发挥了极限作用,总算有惊无险。
一人一龙在丛林间展开了追逐战。水月见战局乱成一团,气的仰天长叹:“啊!受不了!收了个笨人妖作徒弟已经够倒楣,现在又要看无聊的龟兔赛跑!老天,我要疯了!”
倾城心中暗骂水月只会说风凉话,不管自己死活,脚下可没慢半步。周旋了一阵子,他发现自己的速度只比双头龙快一点儿,而这些微的差距,就足以保证他的安全。至於那古怪的力场,他也揣摩出了六七分──秘密正来自暴龙的两个大头。
蓦地停下,倾城转身出剑,“分胜负吧!”力量仓促中收不住势子,庞大身躯踉踉跄跄的直冲过来。
“水月流拔刀术.倾城一刀斩!”木剑以至刚发动,冲破阳性力场,瞬间刚化为柔,切进阴性罡气。
刚柔瞬变,使倾城手臂承受了巨大的负荷,毛细血管嘶嘶震裂,鲜血染红木剑。代价不菲,收获更大──双头龙口吐白沫昏倒在地,左侧挨刀的头上肿起个西瓜大的包!
“大笨蛋,拖了这麽久,想偷懒是不是?”暴跳如雷的水月仍不满意。
“才没有,我是花了大力气才破解了它的特技……”倾成委屈得辩白道。
“特技?特你的大头鬼!”
“不欣你自己试试看!”倾城也火了。
冷笑一声,水月不再理会倾城,径自走上前来,“白痴蜥蜴!快起来!”黑亮高雅的鹿皮小蛮靴重重踩在龙头上。
力量被剧痛惊醒,愤怒的扑向水月。
“死!”水月出剑,九尺阿修罗划破长空。
“小心!”倾城看出水月用的是至刚之劲出招,狡猾的暴当然是用阴劲力场抵挡。 “上当了……”正要出手相救。闷雷似的气爆声响起,满天血雨随即洒下。
锵!潇洒的收剑入鞘,水月银发飘逸。那剑不仅破了龙的力场,余力未尽,顺势将力量的双头一并斩落。
“不管多强的力场,一旦超过负荷,必然崩溃。”
望著发色渐渐转黑的水月,倾城只有苦笑,对这个女魔王他还能说什麽。
(飞龙上)
“小五,那个神龙巴哈姆特到底什麽模样?真如神话所说:身长十丈,双翼遮天,声如惊雷,疾若闪电,有吐火喷冰之能?”
“本来是的,但自从诸神之战後,大人就变成另外一副相貌了。”星期五微笑著回答。
“另外的模样?”
“如果不事先说明,不会有人知道它就是昔日的神龙。”
“啊?到底是……”
“现在的巴哈姆特大人,就像一只……”
(三圣湖畔)
“能打扰一下麽?”神秘老鼠再次出场。
“哇!老鼠!”水月掩口惊叫,仿佛遇上了恶魔,丢下倾城飞一般地逃之夭夭。躲在树後偷偷露出半个脑袋,她娇嗔道:“倾城,快把它摔死,要不……扔到湖里淹死也行。”
“哎吆,果然最毒妇人心。我说,你们踢我场子杀我兄弟也就罢了,现在又要虐杀我老人家,眼中还有天理王法?”
倾城:“老人家……”
巴哈姆特:“无论如何,我要讨回点公道。看你还算是尊老敬贤,我老人家也不会为难你,陪我走一趟吧!”话音方落,一个黑色光球出现在身前,倾城还没反应过来,就被强大的吸力拉了进去,黑洞关闭,两人凭空消失了。
“啊~巫师老鼠,把叶子还我!”水月气的暴跳,却又无计可施。
“哈哈,非天小姑娘,别生气,我只是借你的小情人说句话,不会伤害他。”
“讨厌,倾城是我的,才不借给你!还有,他不是我的情人……”水月的反对毫无意义,一人一鼠早已消失的无影无踪了。
(飞龙上) “现在的巴哈姆特大人啊,看起来就像一只老鼠!”星期五语出惊人。
“老鼠?”胡克只觉得好笑。
“是啊,会说人话的白胡子老鼠。”
“惨了!那两个笨蛋可不知道。”胡克有不祥的预感,“可别上当……”
~第八章魔导神~
“如此说来,您老人家就是智慧之神龙?”倾城真没想到老鼠大叔还是个大人物。“那当然。你可得叫我巴哈姆特大人。老鼠得意的胡子都翘的老高。
“巴老,这里就是贵府吗?怎麽……看起来像条阴沟。”
”唉……而今老矣,不复当年英雄本色。昔日的龙窟也被那群笨爬虫给糟踏了,竟然沦为下水道。仔细想来,还真他妈的蹉跎……”巴哈姆特英雄气短,满眼失落。
倾城不想再惹他伤心,连忙转移话题,“老人家,您把我带到这儿来真是为了报仇?”
“报仇?”
“对呀!您不是说我们砸了您的场子,杀了您的兄弟吗?”倾城还真有点怕它报复。“场子?兄弟?哇哈哈~~~~~”巴哈姆特笑的缩成一团,险些滚进烂泥坑。
“笨小子!那是说给非天那火爆小姑娘的场面话,你还当真?我堂堂一介天神,怎会与那些无脑的笨恐龙有瓜葛?龙族三圣,不过是以讹传讹,我老人家怎会与那两个无耻之徒为伍!”
“非天?”
揉著笑痛的肚皮,巴哈姆特解释道:“我说的是那小姑娘的神格,她的真面目,是拥有强大破坏力的凶神阿修罗王,又称非天。”
“水月是神?”倾城大惊失色。
“她是远古凶神阿修罗转世,诸神之战後,经过万年潜修,以人类的身体再次复生。”听来不可思议,倾城却不能不相信。巴哈姆特的话与女娲同出一辙。
“如此说来,您老人家当年也一定是位了不起的大神吧!”
“那当然了!”巴哈姆特一脸得意,“想当初,我巴哈姆特也是号称‘魔导操纵师’的大神呢。我,神.圣.平那小鬼,阴阳明镜老巫婆,还有你那位创造大神女娲娘娘,合称创世四贤者,你总不会没听说过吧?”
“你认识娘娘?”倾城惊喜的跳起来,巴哈姆特或许能帮他完成女娲交待的任务──至少也能让他更了解远古神族。
“你的瞳孔是纯净的深蓝,这是初步‘神化’的特征。与你神格共生的应该是女娲,海蓝正是她的标志。”
倾城听了很不以为然,心想:“以眸子的颜色来判断,也未免武断了些,以自己而言,瞳孔的颜色就依心情不同有蓝,红,白三种颜色。依它的理论,岂不是共有三个神与自己有关?”
“女娲通过神光共生术提供给你旧世界的知识,不过你也不能完全依赖这些。”
“太高深了?”
“不是高深,而是来源有问题。”巴哈姆特解释道,“女娲的知识是由信仰者提供,而且是信仰者所共有的部分。大部分人所共有的,想必也不是什麽高深的知识,只是普遍的常识罢了──当然,对於现在四神世界的文明来说,还是个伟大的成就。女娲给你的不仅是知识,更重要的是分析方法。你所拥有的,不是图书馆只是一本检索目录,具体深入的研究还得靠自己。”
“老人家不愧是智慧神龙,倾城受教了。”他现在是真心崇拜巴哈姆特了。
“哈哈~智慧我可不敢当。与女娲不同,我的专长是咒文与魔法。”
“咒文?魔法?”倾城一脸希翼,好奇心膨胀得快要爆炸了。
欣然一笑,巴哈姆特发现倾城实在很讨人喜欢,简直是梦寐以求的衣钵传人。
“既然存在神,既然存在精神力量,那麽咒文与魔法的存在,也就可以理解。神接收到的是信奉者的意志。一般来说,个人的心声总是细小的,微不足道的。只有用某种可以感动众人的方法,把个人的意愿存在於感动中,才有可能为神所接受。语言是最流通的交流工具,感动他人的最是方法就是用语言。用语言及其他道具可以引起其他信仰者的共鸣,进而引发神迹。
一般来讲,若召唤的是几个民族共同信仰的大神,就应该使用应用较普遍的语言,这样才利於引起更强的共鸣。当然,如果只是某一民族信奉的族神,就只有用该民族的语言了。
影响魔法效果的几个因素:
1)施术者的虔诚程度与精力集中程度。
2)咒文相对於神的亲合度,即感染力。
3)咒文的所集合的信仰力。
另外,不同的咒文可以召唤相同的神,相同的咒文也可以召唤性质相近的不同神。 “原来如此!”倾城恍然大悟,这才明白自己的“灵言”正是“魔导之道”的入门基础。
“嘿嘿,我老人家魔力号称众神之冠,这些不过是最粗浅的道理罢了!”巴哈姆特摆出一幅好为人师的嘴脸。
“唔……”倾城很想求教,但想到魔法咒文乃巴哈姆特不传之密,自己与之非亲非故,又怎好意思开口?
“怎麽?你想学习魔导之术?”
“嗯!”
“哼哼~好吧!我老人家大限将至,留一身本领带进棺材也是憾事。索性便宜了你吧!”
“神不老不死,怎会大限将至?”倾城顾不得什麽魔法了,不知不觉中,他对这睿智的老人已经产生了深厚的感情。
“傻孩子,别替我难过。”巴哈姆特被聪慧善良的倾城感动了,“众神之战中我幸免一死,为了活命,只好变成如今这副模样。万年来,我的身体早已衰老的不堪重负了,即使这幅老鼠般的皮相,也维持不了多久了。”
“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