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会轻易怀疑到你身上。就象《金剑雕翎》里,能做到像沈木风那样有魅力的大魔头,实在让我羡慕。我也不是特想学坏,只是很想彰显自己的与众不同。想对这世界说:哈,长大,不过就是这么回事!
而当我真的开始懂得“长大”是怎么一回事时,我又开始畏缩了——我说过我不是胆子很大很有勇气的人,从来都不是。
在开始偷偷注意三班的那个高个女生的时候,在收到第一封“情书”边面红耳赤边暗自得意的时候,在某天狼狈地对沈雨浓说“今天开始我们分床睡!”的时候。
已经长到我鼻子高的沈雨浓显然还搞不清楚状况,特别委屈地问我:“为什么?”
我一瞪眼,强自镇定:“因为每次我都被你踢到快掉下去,你还敢问我为什么?”
他看着我,想了一下:“那我保证不乱踢了,我、我就睡这么一点,”他爬上床挨着床沿躺下做示范,“就这么一点,如果踢到你了,你就把我踢下去。好不好?”
“小雨,”看着他这样,我也不好受,但非得要他明白,这次一定一定要分开,“你个头都快有我高了,这张床根本不够我们睡的。听话,去睡自己的床。我都让玲姨收拾好了。”
他知道只要我这么平静地跟他说话,那就是下定决心没商量了,看了我一阵,不说话了,转身爬上他那张已经搁置了七八年的床。我看得出他很难过,也很委屈,因为连我都知道他睡觉向来特老实,从来不踢人——只把人搂得紧紧的。可是我能这么跟他说吗?——小雨,你哥青春期到了,你搂得这么死我那儿不舒服。——就是说了他也不懂啊。
他一声不吭,掉头冲着墙壁,背对我。
那一晚上,我就不停地在做一个梦。
梦里还是只有五岁的他,小胳膊小腿地在我后面追,一边用嫩嫩的声音喊着:哥,等等,等等我啊!我没理会,只一个劲往前赶。忽然“啪”地一声,回过头去,他整个人摔趴在地上,一骨碌麻利地爬起来。抬眼看到我回头了,立马开始号啕大哭!两只眼睛活像开了水龙头似的,我看了半天,他越发得意,哭个没完了。我气得直跺脚,走回去,刚才蹲下要看,他立即扑到我怀里,哇哇大叫:哥坏!哥不等小雨!哥坏!
一遍又一遍,我根本无法睡着。只好坐起来,看着对面的床上那个翻来翻去的身影发呆。直到天亮。
他早上起床也没精神,无精打采地去刷牙,头还磕到水管上。我在旁边,直觉地伸手要给他揉,他却一闪头避开了。我的手僵在空中好半天,火慢慢地冒上来。小孩脾气!暗哼了一声,看你能撑多久!
结果他跟我呕了一个多星期的气,破历史记录!
自从我上了初中光顾着每天忙着忙那,跟他的圈子离得也越来越远,渐渐就没多大工夫理会他了,我们之间是有了那么点生疏。
其实我也不好受,每天晚上怀里空空的也睡得不舒服。可是毕竟年轻,很多事过个几个月就抛在脑后了。
青春的列车总是开得太快,沿路的风景常常在我们眼中一闪而过,无法停留。只有要到站了才发现错过了很多。
初四下学期来临的时候,我才惊觉原来我脑海里的那点东西跟要面对的考试内容比就象四川盆地跟马里亚纳海沟,黄土高坡跟珠穆朗玛峰,沈雨浓跟所有美国人……一样,要上重点高中,现在根本不够看的。
第一次摸底考,我是全班第二十五名!痛定思痛,开始重新翻开书本埋头苦干。
我的语文一直是强项,数学也还可以,政治完全靠背老师的重点,反正来来去去就那么多条,物理化学,公式定理都还眼熟,也勉强抓得起来,最最麻烦是英语!因为我们是小学四年级就开始学英语,初一的那些又是重头来,我嫌烦,也应对得过去,从初一起就没理过它,现在麻烦大了。
我制定了一个详细的学习计划,每晚加班加点,重点突击英语单词。
积累了四年的单词,岂是短时间内就能随随便便拿下来的?更何况我还不能把政治那些丢了。每天晚上背啊背啊,背了单词还得看语法,翻开课本,跟新的一样,还得拼命回忆老师以前上课都讲了些什么。
我们的课本是实验教材,跟杂志一样大,图片占了很大的比重。听着磁带叽里咕噜,看着那些大鼻子洋人在书里唧唧歪歪,我脑袋就开始发昏。最可气屋子里还有个等人高的真人版!
沈雨浓也要准备小考了,很认真地在另一张桌子做习题。我背了一个晚上,好不容易背完计划好的一页单词表,然后做语法,对照答案,竟错了一大半!气得我要抓狂,火冒三丈之下,眼珠子一转,有了个想法。
“小雨。”
“干吗?”他倒专心,头也不抬。
“我有没有跟你说过语文很重要?”
他终于疑惑地抬起头来看我:“没有。不过我语文一向很好啊。”
“我知道。就是告诉你一下嘛。今天我们老师说,中国人英语可以不学,但是语文一定不能不好。没有哪种语言能比我们汉语更好听更好看的了。”我把“中国人”的音咬得很重,果然看到他目光闪烁了一下,我满意地笑笑,接着补充,“我也觉得。你说那些从外国回来的小孩,就算他爸妈是中国人,可是他中国话说不好,还满嘴英文,多招人讨厌啊!”
“会……吗?”他看我无比坚定的样子,开始考虑了。“可是我们班的一个新同学是从美国回来的,很多人都喜欢跟他说话啊。尤其是女生。”
“那是表面的友好啦。但你看你普通话和方言都说得地道,人家就不会怀疑你是中国人了,是不是?”
“当然啦,”他有点得意地笑,“我跟他们说我爸是新疆人啊。对吧,哥?”
他还记得这个?我有些心虚地点点头。“总之就是,英文不用怎么学,语文一定要很好很好就对了。”赶紧把训诫丢出去,草草收场。现在跟这小孩对话越来越不易了,唉。
长大了的小孩真不可爱!
他似懂非懂地点着头,我借口喝水跑到厨房偷笑。这回我要培养出一个只会说汉语的外国人,让讲英文的洋鬼子们都见鬼去吧!哈哈哈!想想看,等他长大,一副典型的外国人长相,英文奇烂无比,却能流利地讲成语歇后语背唐诗宋词乃至古今三字经,每个人都要惊掉下巴,那么我被英文摧残后的心灵该多么舒畅平衡!
少年的我,无聊地做了这样孩子气的事,却导致了后来追悔莫及的意外发展。
无论怎样,事实证明我还不算太笨。当然也许也因为“教导”沈雨浓后我对英文反而充满了激情,在最后一次模考中,我的英文97分,总分全班第五,全年级第十。所有同学都大吃一惊,人人过来讨教神功速成秘笈。我哈哈大笑,哪有什么秘方,运气好而已啦。
中考时发挥正常,我如愿以偿地进了重点高中。沈雨浓也考得不错,还比我当年高一分,接我的班进了我们学校。不过他一点都看不出高兴的样儿,因为我们高中是封闭式教学,全部学生必须住校。
那个暑假,天上要下火似的,热得不行。
他硬是挤上我的床,抱着我说:“哥,你要等我哦!我很快就能追上你了。”
'关于转载'
先在此谢过所有觉得星炀的文还不错,愿意拿给更多的大人分享的大人们,非常非常感谢你们的抬爱!^^只是因为我写文的速度无法保证更新,一篇文也许会拖个很久,虽然不至于弃坑,但也许有时会因为私人的原因出现长时间的中断(请参考《永恒》事件^^),所以为了不连累各位搬文的大人,星炀恳请各位等全文完结之后再搬或申请。我所有的文就将是这样的要求。
再次谢谢大家的喜欢!不再说什么点击率和回帖不高的任性话了,只要还有大人看,我就写。回帖,随意就好。^^再鞠躬!
10。
我收拾好东西去学校注册的那天,只有老爸开了车送我来,沈雨浓没有跟,不,应该说他连面都没露,一大清早就说去同学家,急匆匆地出门了,生怕我拖他去做苦力似的。
我知道他还在为我报那所学校的事怄气,笑笑,对老爸说:“我们走吧。”
本以为只是简单地注册而已,没想到还要领了被褥床单口杯饭缸水壶一堆东西去宿舍布置。老爸刚把学费交完就赶着回去上班了,把我一个人撂这儿,看着人家家长为孩子忙上忙下铺垫被架蚊帐,自己累得像条牛,呼哧呼哧地打点完,落得一身臭汗,鼻子一酸,眼泪差点就下来了。好容易弄完都快下午六点了,正打算回家洗个澡好好睡一觉,谁知道班主任通知今晚开始上晚自习,正式进入学习状态。
晚自习?!读四年制初中的人哪听过这个概念?万般震惊,难道今晚就得在这儿过夜啦?我还完全没有思想准备……还打算回去拿几本书来,打算跟玲姨要点好吃的带来,打算跟沈雨浓再好好说几句话呢!
大夜晚的坐在灯火通明的教室里,对我来说还真是难得的体验。可惜才不过二十分钟我的眼皮就开始打架了。累了一天,什么都顾不得,还好老师只是巡堂。我跟同桌交代了一声:“哎,老师进来就推我啊。”说完“啪”地在桌上倒头就睡。有生以来的第一个晚自习就是在我的睡梦中度过的。
放学的时候,我那根本还算陌生人的同桌推醒我说:“你很累了吧?竟然还打酣,幸亏大家都在犯困,没人理你。”
我嘿嘿地笑了两声,没说话。扫过去他的书封面,端正地写着“刘锐”两个字。
这时才想起要认识一下,仔细看了看那张还带着戏谑的笑的脸,我问:“你是女生吧?”
D高建在远离市区的城乡交界处,原址据说是处乱坟岗,所以各种鬼怪故事就跟传家宝似的被一届又一届的学生口耳相传下来,跟考大学出现的频率几乎同齐。有了D高这只领头羊,于是周围很快便建起了一所师专和党校,三所学校背靠背肩并肩挤成一个三角形,三个校门各占一边,各校间又有小门相通,俨然鸡犬相闻。
这片地居于城市与郊县的中间,似乎大家都有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