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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次、苦生时为生苦,乖离不能怨会苦,苦之不尽阴盛苦。三受既尔,五受准知。若佛果无漏受心则不然, 'P849' 乐则常乐,舍受平等,寂然无苦之发生矣。
丙三 想蕴
云何想蕴?谓于境界,取种种相。
文有二,初征后释。初想蕴者,想、是遍行中之一也。此总有二种:有相想、无相想也。有相想者,能取诸境界,随起彼彼言说,而具明了、分别二种,名为有相想。此有种种差别,或随所依立六想身:眼触所生想──眼根对色,眼识于中所取是白是黑非白非黑之分齐相者,即此眼触所生之想心所之作用也──;耳触所生想;鼻触所生想;舌触所生想;身触所生想;意触所生想──于一切境能明了分别,例如同时意识闻有音声,即于其中取有合乎道理之分齐者,安立能诠之某某名相于其义理中之自性差别,复施设之为如何如何之所诠等──是。或约境界,有欲界、色界、及空无边处、无所有处等差别:欲界想者,小想也,下劣故。色界想,大想也,增上故。空无边、识无边处想,无量想也,无边际故。如是等虽有境麤细差 'P850' 别,然随具明了分别二种而于境界起言说,故皆有相想也。无相想者,或能缘或所缘,若阙分别若阙明了,或二种共阙是名无相想也。如欲界中婴儿未学语言者,虽于色起想,而不能了此名为色故;非想非非想定,彼地及定不明,不能图画诸境界相,虽彼散心亦无想,今从定说;及涅盘无相界定想。对法论曰:『离色等一切相,无相涅盘想故名无相想』。涅盘经三十一曰:『涅盘离十或十三相加苦乐舍,涅盘离此相,立无相名』。缘彼相名无相想,非能缘彼相分,无境无相故。如是差别,广分别如对法疏说。此中依有相想为论,其旨可察。
谓于下、后释,成唯识论曰:『想谓于境取像为性──依彼所触之境而取像─ ─施设种种名言为业』。如见青黄等色,于中取像曰:此是青,此是黄,推之于万物,皆然。谓要安立境分齐相,方起种种名言──谓此法非彼法等,作此分齐而取共相,名为安立;由取此像,便起名言,此是青等。性类众多,故名种种。相谓相状,对法疏出有十种:色声等五境,男女及生异灭相;涅盘有十三等,皆为想之所 'P851' 取而安立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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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明了不分别………如无想界即涅盘…│
明了│ │
│…有分别不明了………如有顶定等………│…无相想
分别│ │
├─有明了亦分别───一切有想────┼─有相想
四句│ │
│…有非明了亦非分别…如孩等……………│
┌─狭 小 想─┐
│ │
├─广 大 想─┤
│ ├─────有相想
├─无 量 想─┤
瑜伽五十三─┤ │
├─无 所 有想─┘
│
├─有 顶 想─────┐
│ ├─无相想
└─一切出世学无学想──┘
┌─狭 小 想……………│
│ │
├─广 大 想……………│
│ │
├─无 量 想……………│………世间想
瑜伽五十三─┤ │
├─ 无所有想 ……………│
│ │
├─有 顶 想……………│
│
└─出世学无学想……………………出世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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丙四 行蕴
丁一 总举
云何行蕴?谓除受想,诸余心法及心不相应行。
此总举文中,亦有征释二。初行蕴者,行、迁流义,蕴、积集义,谓一切心相应法等,念念落谢不少留住,故名为行。然诸论中明行蕴体有总别二种:总者、以诸相应法及不相应法为行蕴体,今论及百法论等是也。别者、遍行中之思心所为行 'P853' 蕴主,谓于诸行中由思最胜──造作力用──能作心等令善染等故;又由令心差别,不相应等分位行相各别故。对法论曰:造作相是行相,由此行故,令心造作,谓于善恶苦乐等品中驱役心故。是即说一思为行蕴主。主者、一切行法之导首,约据胜为论也。故他处经论,说六思身为行蕴,或有五种差别说行蕴,或有三种差别─ ─一、胜差别,以思心所一切行中最胜故;二、所依差别,即六思身;三、依施设差别,善染分位等──明行蕴,举表如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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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境五约增胜
│…思为蕴主 …│
│……思…│ ├胜差别─┐ ┌─:…一为境随与
│ │…此中摄遍行中…│ │ │自:
│ 除受想余三 │ │ :…二为彼合会
│ ┌─眼触所生思─┐ │ │性:
│ │ │ ├─┐├─:…三为彼别离
┌─┤ ├─耳触所生思─┤ │显││ :
│对│ │ │ │ ││瑜:…四发杂染业
│ │ ├─鼻触所生思─┼────依差别─┤扬││ :
│法│ │ │ │ ││伽:…五令心自在转
│ │ ├─舌触所生思─┤ │论││ :
│论│ │ │ ├─┘│论:…一由境界…六思身
└─┤ ├─身触所生思─┤ │ ├─:
│ │ │ │ │ :…二由分位…二十四不
│ └─意触所生思─┘ │ │ : 相应
│ │ │差:…三由杂染…本惑随惑
│ ┌─诸善思…信等十………│ │ │ :
│ │ 一法 │ │ │ :…四由清净…信等十一
│……├─杂染思…本惑十随惑…│ │ │别:
│ 二十不定四 ├施设─┘ └─:…五由造作…思遍行三
└─分位差…二十四不……│差别 别境五
别思 相应行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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谓除受想下、后释也。受、想二法,如上所明,已为别蕴,故今除之。问:对法论除受想思三,今论何故不除思耶?答:彼论别相建立,思为主故;此论总相释蕴,唯除受想。问:前略标文内,于二义中取造作义,今复云为迁流义者,何耶?答:前以广狭为论,今是据实而说,文互影略,义益周显,有何相违?问:心所相应及不相应法皆行蕴摄,今何除受想各别建立乎?答:此有二义:一、有外道等计 'P855' 受、想为生死因,修八等至无色定,此二最胜故,别成二蕴,故非此摄──理实此二亦思造作令成善染法,此约据胜为论。二、余蕴虽亦具造作迁流之义,而彼诸蕴摄行少故,各受别名,此蕴摄行多故,独得总称──此约摄行多少论。
丁二 别释
戊一 心相应行
己一 释心所名义
云何名为诸余心法?谓彼诸法与心相应。
此中云何名为诸余心法者,问也。次上既言除受、想诸余心法,受、想二法上已专明,但未知诸余心法者何耶?谓彼下、总答之也。彼诸法与心相应者,心、谓八识心王;彼诸法,六位五十一心所法也。心所法者,以其皆心家所有法也。此有三义:一、恒依心起,盖心王为主,心所为辅,无主不能独立,故必依之而起。二、与心相应,心王既起,心所亦必同时起而相应,绝无先后各出之理。三、系属于 'P856' 心,心所虽有众多种类,善恶又不一致,而各率其眷属归系于每识心王之下。合此三义,名心所有法。又相应者,谓此心法常与心王同依──同一俱有根开导依;同缘──同缘一境,王缘总相,心所缘总别相;及与同时──同一剎那而起。若约小乘,更有同行,今依大乘,心法与王不同其行。所以者何?由心法等与王行相各各不同,如缘青色,心王自变,心法自变,是故不同。此之心法与其心王各缘诸境,一时相应,心起即起,心无即无,如王左右不离于王,心数相应,亦复如是。准上所明相应之法,必具四义:一、心心所见分──即行相──各异,二、时同,三、依同,四、所缘事等。等者、相似,事谓相见所依自体,即各各心心所所有自证分体,平等相似。光记十七曰:『事平等者,事之言体,显各体一,故言事等。于一相应心心所中,如心体一,诸心所法体亦各一,必无二体一时俱行。此约剎那同时体等,非言前后异品数等』。
己二 明六位差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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庚一 总辨差别
辛一 列名
彼复云何?谓触、作意、受、想、思;欲、胜解、念、三摩地、慧;信、惭、愧、无贪善根、无瞋善根、无痴善根、精进、轻安、不放逸、舍、不害;贪、瞋、慢、无明、见、疑;忿、恨、覆、恼、嫉、悭、诳、谄、憍、害,无惭、无愧,惛沉、掉举、不信、懈怠、放逸、失念、散乱、不正知;恶作、睡眠、寻、伺。
初征可知。列名中,除受、想,如上已明。其列次第,诸论有异。瑜伽、对法、显扬、百法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