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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得谢谢伊森,他一向是我们的灵感之源。男朋友今晚要是向我求婚,我很有可能因为伊森而产生那么一点不幸福的感觉,那叫什么来着?”
“但愿你男友别心急,至少得让你有时间抹掉白色。”
“不是每个男人都像老板你这么体贴女性的。”莉莉唉声叹气地回到自己的座位上去。
伊森对我意味着什么?当然不只是别人眼里的耀眼白色,不过,真被他们说得有些好奇,也想这时候走出去看一看他,但是终究还是忍住了,暗笑自己的脑子也跟着被漂白了。
一到点,等大家陆续走,七点整我立即下车库,居然没有看见人,当时后悔没有找借口先去设计部巡查一下,可能他还有公事没有完成。靠在车门上打手机给他,结果身后不远处有铃声响起来,我一回头,正好看见他朝我走过来。
他也不说话,只冲我微笑了一下,拉开车门坐进来,然后戴上他的帽子和眼镜:“怎么一会儿工夫就着急啦?”他还有心促狭。
“我是怕你这一身白目标太明显,容易被人拐走。”
“很白吗?”他低头看,“是助理拿给我的,上午拍了几张生活照,赶来的时候也忘了换,觉得并不夸张啊。”
说实话,的确不夸张,真的是一套普通的衣服,一种普通的白,但是也许是伊森的明星效应,也许是他出众的身材,总之,在他身上,这件敞着领口的休闲衫感觉味道就是有些不同了,他看起来有种特别的性感,带着一类纯粹的诱惑,纤尘不染的繁华。这个人就是伊森霍了,我必须心平气和地接受这个事实。
“往哪里?”最近发现自己几乎沦为他的专职司机,他跟我相反,并不喜欢驾驶。
“往北,过两个街区。”他指了指前面。
“看来真是个值得去的好餐厅。”
“绝对。”
并不是第一次到中餐馆,但是布置这样高雅的中餐馆倒是首次涉足,店内古色古香,搞得像是要恢复旧上海年代,内部陈设已近雕琢,不过总算是相当别致的,店名取作“遗香阁”,也不管老外能不能理解。
这里不用订座,谁到谁先,十分公平。还好来得不算晚,我们有占到一张红木四方桌。其实从进门开始,就发现有不少人注意我们,确切说是注意昀森,可能那一身清爽果然起到了连锁反应,再加上他掩都掩不住的俊朗面部轮廓,一个美丽的东方男子,到哪儿都有些惹眼。
“糖醋里脊肉、蟹粉狮子头、青椒目鱼、凤尾虾排……”昀森居然没拿到菜单就拉住服务生点起菜来,俨然一副行家的阵势。
等那人去报菜,我忍不住笑出来:“你还真是典型的食肉动物。”
他透过蓝色玻璃镜片看我,双眸很清澈,有那么一丝得意闪过:“吃了再发表意见,你会比我更想当食肉动物,全美国大概只有这一家烧的是正宗的南方菜。”
一道道送上来,色香味俱全,我的唇齿开始发酸,太久没有尝过中国味,不免近乡情怯,昀森用勺子将狮子头大刀阔斧地切成块,舀了一块放到我盘里。其实今天是第一次这么仔细看他用竹筷,极之雅致,修长的手指执着细瘦的筷子,轻巧地钳起食物,可能是一种不自觉的行动,我也给他夹了一筷子目鱼。就在这时,一道人影压过从头顶,我猛一抬头,正好对上凯文惊奇的眼睛。
“布莱恩……伊森!你们怎么会在这儿?还真是巧啊。”神经很大条地高声道,然后乐呵呵指一下后面,“女朋友想吃中国饭,听人介绍说这里不错,特地赶过来凑热闹。”
我往对面桌看过去,有个甜美的褐发女孩朝我们点头示意,昀森还冲人家招了招手说声“Hi”,惹得她脸红起来。
“这个菜谱还真是深奥,我就照着你们的点吧,错不了。”凯文聪明的时候似只猴子,呆傻的时候像只犀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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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在此时,有当地电视台的摄像机背进来,原来此店新开,这位大陆老板阔绰,请来媒体捧场,为其作特色餐馆的宣传,之前是平面报道,现在升级为立体,难怪门庭若市。
凯文看餐馆这个阵势,只好匆匆打过招呼回自己座位坐好。我知道凯文是个热肠子的人,喜欢将好东西与人分享,因此他会于明日向全公司同事隆重介绍这家中国餐厅,顺便以“布莱恩与伊森已光顾”作力证加以论述,所以,我与伊森单独聚餐的事很难不被人知道了。
当然,这其实也没有什么好回避的,我不可能一直回避下去,现在的生存环境是,你存心想要隐瞒的一些事情,却发现那些事情早已不是什么秘密。
我和昀森平静地吃完这顿饭,中途没有再做出比较明显的亲密举动,然后向凯文告辞,他遇到我们的确很意外也很高兴,人生何处不相逢,能相逢总是好的。
不过,我们一出去都想回家了,毕竟家里才是具体商量私事的安全场所。一上车,他突然提议:“周末一起去大盆地公园吧?”
“嗯,如果有时间。”我发动引擎,开始问一些不着边际的问题,“阿森,如果有一天……我们的关系曝光,你说我们要怎么做才算合理?”
他巧妙地绕开,问我另一个:“大约翰为了亲情背叛公司,如果你是他,会不会为了别人而去做毫无原则的事?”
“如果对象是你,我不保证自己会清白,包庇与背叛有时候性质并不像我们想象得那样严重,人都是为了保护自己和亲友。”
“这我还是第一次听你发布这种中庸之道。”他笑了,斜过身子,将头靠在玻璃车窗上看我,有些慵懒的样子,“震函,我也不想变成天上的一粒星星,闪得人眼睛痛,公众追捧的是另一个我,那不过是一种认真投入工作后呈现的极端状态。”
“我说过,你很专业。”
“可是你才是那个可以将生活中的各类角色扮演得很出色的人,别人不了解你。”
“不,这个世界没有真正八面玲珑的人,别人不揭穿你,只是想给他自己留后路或者想给你留面子,要活得自在成功,光是外人肯定是不够的。”
“我以为我们都算是乐观派。”
我叹笑出声:“大多时候是。”
“我并不想让世人膜拜,但却无法拒绝,那是种——很微妙的感觉,你一方面抗拒,却同时也在享受。”
“人不会拒绝好礼,但也有可能收到危险品,你现在已经无所谓了吧?”
他点头:“我已经将工作时的自己与平时的自己脱离了。”
“为什么喜欢我?你应该有更好的选择,你的决定会令所有人费解的。”虽然这问题有点多余,但是还是问了。
“那你为什么接受我?你也应该有更好的选择,别告诉我是因为我坚持到底的缘故。”他轻声打趣。
“哈,霍昀森,你有意避开话题。”
“没有,是你先避开的。”
我们都笑起来,并没有再争论和不解,为什么会爱上?这个问题的答案藏在各自心底,并不想泄露太多。
也不是没有规划过未来,只是还没有找出那条适合我们走的,很多情况下,是外界对你的要求高,而不是自己对自己施压,是大众成就了伊森霍,是风行成就了我,名利都不是凭一己之力造就的,声誉、打压、欣羡、妒忌、追捧、诽谤、赞美、批判往往是混合在一起的,有时你可以对这些视而不见,有时你想避都避不开。在准备跨出一大步之前,就要有将各种滋味重新糅合体验一遍的先知先觉。
到家停好车,昀森走过来很自然地牵起我的手走进室内,柔和温热的传递,比拥抱亲吻更令人激动,手指交缠,特有的小动作能令情人间的默契迅速升华。
一回到房间,他搂住我贴到墙边,这是他喜欢的一个姿势,倾身在我耳边性感地低诉:“有件事,一直没有跟你说,其实——我很早就知道你。”
“很早?”我有些困惑,“你第一次见到我就知道我?”
“不,不是见过你这个人,是听过你的事情。”他的表情有些顽皮,“不过,的确从第一眼开始,我就对你有好感。”
我装作得意的样子:“看来我可以以伊森霍的一见钟情作为未来炫耀的资本。”
他吻了我一下:“是章姨刚刚认识我爸那段时间,我开始知道你的事。”
我笑:“长辈们是怎么介绍我的?”
“细节我倒是忘了,可有一段印象深刻,说你之前服过兵役,当过救生员,还有潜水执照……救过很多人。”
“就因为那样,我的形象才陡然高大起来?我不知道你还崇拜英雄。”我取笑他,心里却有种莫名的触动,那段青涩却意义非凡的日子,为无数的生还者动容,以为没有人再会提起的纪念,却被昀森轻轻挑起。
“可后来我第二次见到你时——你却已化身为一个聪明世故的成功人士,很好地控制着周遭,装作很平稳的样子,这让我有些生气,因为跟我之前勾勒的形象大有出入。但当我想到,你的果敢冷静并不全是商界促成的时候,又会觉得你很有故事……其实——你离开香港的那天,我有去机场。”
我有些吃惊了:“那你……为什么不出现?”
“不知道,可能怕你明确地拒绝我吧。以前的你见惯了生死,一定能够分辨出生命之间的细微差异和意义,我知道你渴望着一些东西,跟我一样。”他的语气是一贯的洒脱,但神情却很认真,“你是与众不同的,震函。”
“别说得我好像神。”
“我也不想别人当我是神,但是人一旦拥有了距离感的爱,就会不自觉地美化对方。”
“你是说,你爱上我,我就成了你的神?”
这时,我的腹部结实地吃了一拳,这是他第一次在“和平时期”揍我,而且还有点不留情。我捂住肚子,有点委屈地望着他:“我有说错什么吗?”
“我现在宣布——杜震函,你的自主权被剥夺。”
“那人权呢?这里不是美国吗?”
他笑着扑向我,用力把我拉倒在地,将我的双臂按在地板上固定,口气恶狠狠:“我来告诉你这是哪里!”
说着嘴唇狂猛地掠过我的眼鼻,最后停在我的唇上深深吮吸,手掌渐渐从我的手腕慢慢滑落到腋下、胸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