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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家您为何说自己的儿子不孝?”耶律宗真替庞昱道出疑惑,尽管风俗迥异,但契丹也是十分注重孝道的民族。
“哎,别提了。”老太太重重的叹了口气,眉宇间不禁染上几分黯然,“想当初,我含辛茹苦的将他抚养成人,教他读书写字,就是希望他哪朝一日能金榜夺魁,衣锦还乡。可谁知他考中状元后非但不归家,甚至忘了留在乡里的妻儿。”
额——
庞昱的嘴角一阵狂抽,她怎么越听越像是在形容那小白脸的鼻祖——陈世美?
“常言道:‘相逢不如偶遇。’恰好我们也要赶奔开封,你们一行老弱妇孺上路实在过于艰险。假如不介意的话,由我等护送你们上京,可好?”
“多谢少侠美意,无奈马车行动缓慢,老妇怕耽搁了你们的行程。”老太太的婉言相拒让某女吃了个软钉子,但不达目的誓不罢休的某女可不是这么容易打发的。
“无妨,我们江湖儿女向来视锄强扶弱为己任,见尔等遇到困难,又岂能置之不理?”于是,在庞昱的一通软磨硬泡下,有所顾虑的老太太不得不点头同意。
白玉堂驾车,耶律宗真骑马在头前领路,而庞昱则厚脸皮的挤到车厢内,与两名年轻妇人唠起了家常,“开封乃京畿重地,官员自是不在少数,不知您们的相公是哪一位?”
提及自家相公,两女的脸颊均泛起一层淡淡的红晕,羞涩道:“实不相瞒,我们家老爷官拜三品,乃开封府的府尹包拯,包大人!”
“谁?”觉得自己产生严重幻听的庞昱又木讷的问了一遍。
年纪稍轻的孙氏笑吟吟的说:“少侠,我们家老爷是开封府的包大人。”
咔吧…
庞昱柔弱的眼神碎裂了…她僵硬的转过头,看向窝在车角的两只小小包子,勉强挤出一抹和善的弧度,“小弟弟,你们叫什么?今年多大了?”
“我叫包繶,今年六岁。”
“我叫包绶,今年四岁。”
倘若庞昱没记错,小包子今年满打满算也不过才十六。而十六减六等于…十?暂不提对方是多么辣的手,竟忍心摧残包拯这颗小幼苗,单说十岁的小娃具备为人父的‘能力’吗?
庞昱这边被自称是包拯亲眷的一行人弄得头昏脑涨,殊不知,京城那边正有一场前所未有的考验在等待着她……
------题外话------
因为今年要在外地过年,这边没有网线(东北乡下的联队,连无线网卡都没信号,偶泪奔了),所以归到23号发大结局最终卷:狸猫换太子!(绝对素颠覆三观滴故事情节,需要宝贝儿们带好避雷针哦。)同时也会揭露小昱昱的身世,PS:这娃有爹有娘滴说,都健在哟(*^__^*)嘻嘻……
特别感谢
娘子,珂珂糖,么么哒,雪雪今天领乃们蹂躏小小包子去鸟~
大结局
更新时间:2013…1…23 16:51:07 本章字数:24768
庞昱他们一路走走停停,终于在三日后的中午顺利抵达京师。蝤鴵裻晓由于十分纠结小包子和车上这几位的关系,庞昱并没有回家,而是随白玉堂驾车来到开封府。
“侯爷,你们总算到了。”率先迎出来的是南侠展昭,他见三人平安无事,这才徐徐的舒了口气。早在庞昱出发时,他就收到茉花村那边的飞鸽传书。算算日子,前些天前就该到达的庞昱等人至今仍迟迟不见踪影,叫他怎能不担心?
“庞公子您是侯爷?”董氏孙氏纷纷惊呼,恐怕一介村妇的她们做梦也没想到,自己竟能与当朝侯爷结伴同行。
“侯爷?你是庞太师之子?”这回轮到庞昱诧异的挑了挑眉,她狐疑的将刚从马车上下来的瞎眼老太太打量一遍,心说:单凭侯爷和庞姓这两点就能猜出她的身份,决不是寻常百姓可以办到的……
闻讯放下公文匆匆赶来的包拯见来人先是一愣,然后唤道:“娘,嫂嫂,你们怎么来了?”
“嫂…嫂…?”
“侯爷,详细情况容下官稍后禀告。”包拯边说边毕恭毕敬的搀老太太到后院的客房去休息,王朝马汉负责将马车上的行李搬下。
“真是的,她们怎么会找上门来?”哈欠连连的开封府挂名师爷任由长发慵懒的披散在肩上,毫不顾忌的冲远去的一行人撇了撇嘴。
听罢,满肚子疑惑的庞昱忍不住问道:“公孙美人儿,你是不是知道些什么?”
“你们几个别在门口杵着,该做什么做什么去。”开封府的幕后BOSS一说话,效果自是非同凡响,他把庞昱等人请至偏厅,然后吩咐张龙提食盒去聚福楼买几个小菜,这才慢条斯理的讲起了故事。
那瞎眼老太太原本姓李,十几年前沿街乞讨庐州,心善的惠安知县,也就是包拯的父亲包令仪见其可怜,便将她安置在自己的家中。
三个月后包令仪年满离任,觉得仕途跟自己想象中有很大差异的包令仪带着全家老小和没有自保能力的李氏回到庐州老家,做了点儿小买卖,生活过得还算富裕。但人算不如天算,没过多久,庐州就爆发大规模的瘟疫,而包家得以幸免于难的只有到外地探亲的包夫人和小少爷们,以及作为年幼包拯的奶妈而随行的李氏。
家庭的剧变令包夫人一病不起,身体本就不是很好的她在临死之前把三个孩子和余下的家产一并托付给了李氏。
然而,褪去虚伪外衣的李氏完全与包夫人平日里所接触的大相径庭。她让稍显木讷却十分听话的老大学习如何继承家业,然后把聪明伶俐的老二打发到外地去进货。至于刚会走路的包拯,则被她遗弃在废旧的祖屋中,每日派下人送去些冷掉的残羹剩饭。
套用公孙策的原话,包拯之所以长得比同龄人瘦小,主要是儿时营养不良所致。可尽管如此,同包令仪一样心善的包拯依然对奶妈李氏怀有感激之情。
因为不能外出,包拯便每日跟祖屋中的各种古籍为伴,他八岁熟读史书,十岁就能吟诗作对。后来此事传入李氏的耳中,李氏高兴之余,让当时年仅十三岁就通过乡试的包拯千里迢迢赶奔京城参加科举,希望他能金榜夺魁,进而得个一官半职什么的。
而天资聪慧的包拯的确不负众望,竟真被宋仁宗点为那届的状元。由于急着去定远县赴任,包拯没来得及回家焚香祭祖,只是写了一封书信代为告知这个喜讯。虽然他最近几年经常往老家寄信,但全数被公孙策派人在半路拦下。
为什么?
因为将李氏的所作所为调查得一清二楚的公孙美人儿觉得很不爽!
话说,那董氏孙氏并非包拯的妻眷,实乃他两位哥哥娶过门的娘子。六岁的包繶是他大哥的孩子,四岁的包绶则是他二哥的孩子。
也许是老天有意为难,包拯的两位哥哥于一年前相继死于非命,无人支撑的家业很快就败落下来。正在孤儿寡母一筹莫展之际,听闻开封出了个额头上带月牙的青天大老爷。经多番打听,最终证实新上任的开封府尹确实是包家的三少爷包拯。
包拯的老家有哥哥死了,弟弟就要娶嫂子的落后习俗。为了留住董氏孙氏两个儿媳,李氏擅自做主将她们改嫁给包拯做小。既可以免去守寡之苦,还能飞上枝头变凤凰,董氏孙氏自是欣然应允。
李氏曾给在包拯的信中提到过,但那封信却没有交到包拯手中。换而言之,小包子根本就不知道有这么一回事!
“靠,怎么能如此过分?”义愤填膺的白玉堂气得直拍桌子,震得上面的茶碗是摇了三摇,又晃了三晃。
“正所谓: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小包子把李氏视为自己的母亲,李氏把两位嫂嫂许给他做小,也没什么好奇怪的。”尽管庞昱嘴上说的风轻云淡,但不知何时握在她手中的茶杯已化作无数细小粉末,从她的指尖悄然滑落……
似是想到什么的展昭忽然转移话题道:“侯爷,你是否认识一名为‘小豆子’的太监?”
庞昱肯定的点了点头。
“这叫‘小豆子’的太监于前些日子被不明人士杀害,投尸到冷宫的废井之内。”展昭随即爆出一则令庞昱震惊到无以复加的沉痛消息。
“展猫猫,麻、麻烦你再、再说一遍!”庞昱身子一歪,险些从椅子上栽倒。
“怎么,不过是死了个小太监,你们干嘛摆出一副如临大敌的模样?”不了解情况的耶律宗真左瞅瞅又看看,是百思不得其解。
良久,沉默不语的庞昱才用一种平静的近乎冷漠的语气淡淡道:“是什么时候的事?”
“二十天前。”
“他是怎么死的?”
“先用茶壶之类的瓷器将其砸晕,然后拿绳子活活勒到断气。”出声作答的是公孙策,涉及死因,恐怕谁都比不上他这个兼职仵作更有发言权。
“抓凶手归案了吗?”
“弃尸时间过长,宫中侍女太监本就不计其数,再加上与死者有交集的人屈指可数,致使案情的进展十分缓慢。”展昭的言外之意是,目前仍对凶手毫无头绪。
“如何发现小豆子…尸…体的?”
“仁寿宫的刘总管见死者彻夜未归,便动员其余人一起四处搜寻,终于在冷宫的废井下将其找到。根据现场的种种痕迹分析,冷宫并非第一案发现场,想必是凶手趁无人之际,弃尸在那儿的。”
“小豆子的遗体现在何处,我想见他最后一面。”
“皇太后降下懿旨,吩咐把他厚葬在城外的坟场,来回路途崎岖,我劝你还是改天比较好。”说话间,张龙提着食盒大步走了进来,公孙策端起碗筷,慢条斯理的小口咀嚼着那色香味俱全的精致菜肴。
“说的也是。”庞昱若有所思的托着下巴,接着话锋猛地一转,“我要进宫一趟,你们帮我盯着点儿李氏,总觉得这老太太不简单。还有替我转告包拯,他的第一次、第二次直至第N+1次都是我的,别人休想染指分毫!”
“没想到侯爷对包大人的占有欲如此之强,可真令人羡慕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