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笑起来。
对厚,见过那么多网友,他是第一个在看见我的第一时间开朗地对我笑的。有股暖流缓缓流过心头。恨不得就要唱起来,啊这位朋友呀我谢谢你,你见了我居然没有嫌弃,虽然你不是大帅哥呀,但我还是要说声谢谢你你你……
“怎么?我们去哪?”他把书抱个满怀,恐龙玩具夹在腋下,讲话嗓门很大,举止怪异,人们经过都忍不住多看一眼。
“去麦当劳吧。”一说完就自顾匆匆跑过马路去,怕人家觉得我跟他是一伙的。
到麦当劳他东西往桌上一搁,朗声问我要吃什么,听我说随便后大步流星去点东西。回来满满一盘子两份麦香堡套餐,等不及到桌边他远远就嚷:“看你这身材,应该跟我一样,蛮能吃的!”
周围的人转头来看,然后望着他发笑。
第二部分你听过暴龙苏吗?(3)
气得我恨不得夺门而出。
但美食当前,老实说谁的面子比热乎乎的麦香堡大呢?丢脸就丢脸吧,更别说还有一杯嗤嗤冒气的冰可乐和一大包又香又脆又热的薯条做伴呢。
我俩各据案头,谁也顾不上说话,大快朵颐一番先。
吃完他呼地叹口气,一面喝可乐一面看着我的吃相说:“能吃好,能吃好,现在女孩子都吃得太少,你这样好!”
他说叫他大头就好,他同学都叫他大头。他头可真大,近看更大,地球似的。
“我这头是吃鱼吃出来的,吃鱼聪明,听过吧?”
这家麦当劳里的客人有意无意就要飘个眼光过来,隐隐有股这里有两头恐龙耶的骚动兴奋。真理是这样的,一头恐龙在人群里是半头恐龙,比较容易隐藏;两头恐龙在一起感觉上就是四头恐龙了,特明显,更何况他身上还画一头,腋下又夹一头。
大头开始滔滔不绝说起暴龙苏的故事。
你知道第一头暴龙是何时被发现的吗?不知道吧。是1902年呀,到今年刚好九十八年,怎么样,我们很幸运吧。
(幸运啥呀?)
你也不知道目前挖出最完整的暴龙化石是哪一头吧?哈哈,就是它呀!大头愉快地指指胸前。它是1990年在美国被发现的。
为什么它叫“苏”呢?因为啊,它很可能是个女的啊,另外,也因为发现她的是位女的古生物学家,就叫做苏呀。一般都是以发现者命名的,例如如果我发现了一个新的恐龙化石,它就得叫做大头啊,就算它是头小得要命的长颈龙,也得叫大头啊哈哈。
不过长颈龙跟我有点很像,我们都喜欢吃鱼。
大头讲话很有趣,像在给小朋友讲故事,惹得旁边桌的人也竖起耳朵来专心听。我后面那个女生忍不住小声问她男朋友,那《侏罗纪公园》里面吃人的是什么龙?
大头也听见了,他继续大声说像《侏罗纪公园》电影里翻车、吃掉律师的就是暴龙,不晓得是不是它?大头又指指自己胸前笑起来。不过电影里说人不要动暴龙就不会发现也不太对,根据研究,暴龙的嗅觉非常灵敏的,不管你动不动它都会闻到你,吃掉你!而且暴龙活跃的时段应该是白垩纪中期之后,不是侏罗纪。
虽然大头这个人挺有意思,相处挺舒服的,但我不喜欢别人看我们的感觉。
因为太配了,我们两个在一起太配了。
一双男的找不到其他女朋友、女的找不到其他男朋友,天造地设天作之合的璧人。
我不要这种人,我要的是在众多可供选择的对象中不断冒险、挑战的过程,我要的是能够“提升”我的人,能证明我是除了找青蛙外还有其他择友“余裕”的人。
于是当我看见阿光和喜儿从麦当劳玻璃窗外的骑楼走过去时,立刻起身急急忙忙跟大头道了谢,然后说我遇见朋友得先走了。他有点诧异,但还是潇洒地挥挥手说那再见啦!
走出麦当劳我回头看玻璃窗里的大头,他正埋首在他的恐龙书里。阳光照在他强壮无比的脖子上,就像一头寂寞的恐龙。
第二部分贫女(1)
喜儿昂首阔步走在前头,阿光在她左后方约两步之遥跟随。
喜儿在卖豆花的摊子前停住,指了种口味,老板舀好交给她,阿光赶紧掏钱来付。喜儿吃了一口眉头微皱,阿光恭敬地接过来把剩下的都吃掉。
喜儿又在另一个摊子买了个甜甜圈,咬了一口后便用两根手指捏住晃着走,阿光见状伸
手去接,又津津有味放进嘴里嚼起来。
我慢慢跟在他们后面,脚步越来越虚弱。
平平细郎,为什么我跟喜儿的世界差这么多?
往右看见自己在咖啡馆玻璃窗上的影子、在照相馆玻璃窗上的影子、在诚品书店玻璃窗上的影子。想看又不敢看,看了伤心,鼓起勇气希望下一次看到的会更好,但总是心更伤。
不信邪停下来用力一吸气,缩住小腹挺出胸来,然后转头欣赏自己侧面的影子。哇!果然,Trust me; you can make it!怎么效果这样好,看起来瘦好多,真的是亭亭玉立娉娉婷婷顾盼生姿。
正在高兴,那个“我”突然不听使唤地动起来。原来那是另一个在诚品里面看书的女孩子,我把她看成是我了。
那个女孩也矮矮的头发长度跟我差不多,但是比我瘦很多,我呆呆看着她在窗边看书,突然心生一计。
在玻璃窗上找到自己的影子,再挪挪挪,挪到与女孩重叠。然后做出与女孩一样的动作,嘿,原来我瘦了之后变得这么纤巧可爱,而且还好有气质喔。
三个国中男生从我旁边走过去,其中一个回头看我,其中两个回头看我,然后三颗头凑在一起,瞬间爆出狂笑。我虽然极力克制,但最后还是忍不住低头检查是不是哪个纽扣忘了扣了。
无聊,不想跟踪了。
跑去刚刚喜儿买甜甜圈的摊子也买了一个,想模仿她那种只吃一口就索然无味的美女状,可是阿娘喂,刚炸好的甜甜圈怎么好吃到要死人啦,救郎喔!外脆内软又甜又烫,吃了一口真的很难不吃第二口。吃完一个,又买了三个坐在诚品前的石墩上边看路人边吃。
忽然有人喊:“梅梅!”
抬头看见小明和他同学从诚品出来,小明跟他同学说,那是我们老师的女儿,同学就跟他挥挥手走了。
“你在这边干吗?”
小明就是老是送我们波士顿派的小明。他瘦瘦长长的,皮肤白皙,很会穿衣服,质料很好的白色薄料衬衫、看起来很旧却柔软高级的名牌牛仔裤、戴着扁扁的粗黑框眼镜。他老是给我医生般的印象,医生的印象就是,白白的很有钱又缺乏运动。其实他是念中文的,跟着我老爹研究那些又臭又长的古文学。听说他家是台中的名门,家里乱有钱一把,真是的,有钱人才有这种闲工夫吟诗作对。
第二部分贫女(2)
“吃甜甜圈啊,”举起剩下的半个甜甜圈给他看,“要不要?”
他往后退半步,笑着摇手。
“可惜,本来想找你一起吃晚饭的。”
“啊!我还吃得下呀,吃什么?”
他左右张望一番,“‘知多家’如何?”
“当然好哇,”我跳起来,一一舔干净黏在手指上的糖霜,“我最喜欢咖喱饭了!”
我对小明的印象还不错,只是每次我往他旁边一站,明显就是他的两倍大,任凭怎么弯腰驼背把自己缩小,看起来依旧是两个小明那么大。
有次在我家,吴可松突然跟我和小明说,我们来玩“101次求婚”好不好。我说怎么玩?
吴可松就叫小明站好,然后要我站他旁边,两人并排直直站好后,吴可松跑到我的另一边。“看!这不就是……”他先指小明“1……”再指我“0……”再指他自己“1……次求婚了吗?”
我狠狠踢了他的屁股,真没水准A你!那求婚呢?求婚在哪里?
整顿饭小明吃得若有所思,慢慢像头羊般嚼着沙拉。沙拉这种东西真不是普通难吃的,又冷又没味道又没人性,光会破坏好胃口,我很大方地把我的沙拉让给他,为表示谢意,后来小明也把他一半的海鲜咖喱和白饭分给我。这小明真上道。
吃完两盘沙拉小明突然问我:“梅梅你有没有男朋友啊?”
呜!哪壶不开提哪壶。
“干吗问?”恶狠狠地答。
“没有啦随便问问。”
“那你有没有女朋友?”
“嗯……,大学的时候有交过,后来分手了。”
“为什么分手?”
“喔,她出国念书了。”
“是喔。”
知多家的腌小黄瓜有多好吃你知道吗?放在饭旁边只有两三丁,把小明的也挖过来吃了还不过瘾,招手叫服务生来再给我加腌小黄瓜。叫了几次之后服务生的脸色变得有点难看,我就想算了,反正刚刚吃过甜甜圈,已经不太饿了。
小明说他想去看我爸,于是我们一起回家。
一直到进了房间上了老半天的网,才突然从椅子上跳起来,啪一下猛打脑袋。我是猪啊我,小明是不是要追我啊?
厚!有够明显了吧!又请吃饭又问有没有男朋友,还找借口送我回家!
顿悟指数:爆掉%。
赶紧打电话给喜儿,兴奋到手机拿不稳。
“喜儿喜儿!”
“干吗?”
“小明呀,他呀,”蓦然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