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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知道一般人生,不是纵我的乐行,即是克己的苦行。这虽是极端相反的,但同是由于迷情为本的。情欲的放纵乐行,是一般的。发觉纵我乐行的弊病时,即会转向到克己的苦行。一般的人生倾向,不出这两极端与彼此间转移的过程中。不论纵我的乐行,克己的苦行,都根源于情爱,不能到达和乐与自由。
所以释尊否定这两端,开示究竟彻底的中道行,即是正见为导的人生。自我与世间,惟有智──正见为前导,才能改善而得彻底的完善。不苦不乐的中道,不是折中,是「以智化情」,「以智导行」,随顺于法而可以体见于法的实践。
智慧为眼目的中道,顺随法而达到见法,即进入了正觉与解脱的境地,成为圣者。到此,可说真的把握了,实现了佛法。然而依法见法的中道行,是为了解脱人生的系缚苦迫,为了勘破迷情的生活,实现正觉的生活。所以到得这里,有以为一切完成了;有以为正觉的生活,恰好从此开始,有此彻悟深法的正觉,才能「行于世间,不着世间」,作种种利他的工作,完成佛陀那样的大觉。
道德的意向 中道的德行,出发于善心而表现为合理的、有益自他的行为。又以合理的善行,净化内心,使内心趋向于完善──无漏。
惭与愧,可说是道德意向,一般人陷于重重的罪恶中,善根力非常微弱,惟有惭愧的重善轻恶,能使人战胜罪恶,使善根显发而日趋于增进。释尊说:惭愧是人类不同于禽兽的地方。这可见惭愧是人类的特点,是人的所以为人处。
什么是惭愧?在人类相依共存的生活中,自己觉得要「崇重贤善,轻拒暴恶」;觉得应这样而不应那样。换言之,即人类倾向光明、厌离黑暗的自觉。
这种向上的道德自觉,经常与「无惭」,「无愧」的恶行相起伏。但即使被压倒,惭愧的道德自觉,也仍有现前的机会,这即是一般所说的「良心发现」。如说:「内心负疚」,「问心自愧」。这道德意向的自觉,应使他充分扩展,成为德行的有力策发者。
但他不但每为无惭、无愧的恶行所掩没,由于有情是迷情为本的,智力不充分,不正确,离恶向善的道德判断,良心抉择,不一定是完善的,而且是常有错误的。这所以佛说:惭愧心「自增上,法增上,世间增上」。即是说:惭愧应依(增上是依义)于自、法、世间三者的助缘来完成。
一、依自己:人类应自尊自重,佛说:一切有情有解脱分;一切有情有佛性。谁也有止恶行善的可能,我为什么不能?人人应努力于身正心正、自利利他的德行,圆成崇高的圣性。所以说:「彼既丈夫我亦尔,不应自轻而退屈」。自我的卑劣感,自暴自弃,萎靡颓废,无论他的原因怎样,自甘堕落而缺乏自拔的向上心,在自觉的行为中,到底是不道德的。一切损他的恶行,大多从这自甘堕落而来。如能自觉人格的尊严,即能使向善离恶的惭愧心活跃起来。
二、依法:道德行为,虽因时代环境而多少不同,但绝非纯主观的,必有他的合法则性,德行是顺于法──真理的行为。由于理解真理、顺从真理(信受贤圣的敎授,也属于此),所以能趋向于应行的正道。佛法的依法修行而证入于法,也即此依法的最高意义。由于尊重真理,顺从真理,向善的惭愧心即会生起来。对于应止应行的善恶抉择,也必然的更为恰当。
三、依世间:人类生而为依存于世间的,世间的共同意欲,虽不一定完全合于真理,但世间智者所认为应该如何的,在某一环境时代中,多少有他的妥当性。所以离恶向善的惭愧心,不能忽略世间而应该随顺世间。释尊说:「我不与世间(智者)诤」。由于尊重社会意旨,避免世间讥嫌,即能引发惭愧而使它更正确。
从上面看来,道德是源于人类的道德本能,而他的引发增长到完成,要依于重人格、重真理、重世间。道德的所以是道德,应该如此非如此不可,即依这三者而决定。
这其中,真理──法是更主要的,惟有从真理的理解与随顺中,能离去自我的固蔽,促进世间的向上。同时也要从自我的解脱,世间的净化中,才能达到法的完满实现,即德行的完成。
<<法 之 研 究>>
法是我们的归依处,佛弟子应「念法」,「于法证净」无疑的。法随念与法证净的法,『杂阿含经』(卷二0)这样说:「世尊现法律,离诸热恼,非时,通达,即于现法,缘自觉悟」。玄奘于『法蕴足论』(卷二)译为:「佛正法善说,现见,无热,应时,引导,近观,智者内证」。这可以略为解说:佛的正法,是善巧宣说,说得恰如其分的──善说。佛的正法,能在现生中悟见,而不是非要等到来生的──现见。八正道与烦恼不相应,是清凉安隐的──无热。应时,或译不时,佛法不受时间的限制,什么时候都可以契入的。八正道有引向通达的能力──引导;能随顺于如实知见──近观。是佛及佛弟子所自觉自证的,称为智者内证。所以,「法」不是别的,是从圣道的修习中,现见缘起与寂灭而得自觉自证。方便的开示中,这就是法,就是我们的归依处。这一切是本于佛的现正等觉而来。
<<杂阿含经>>
第980(760)经(中p375)
如是我闻:一时,佛住舍卫国祇树给孤独园。尔时、世尊告诸比丘:「世有三法,不可喜,不可爱,不可念。何等为三?谓老,病,死。此三法,不可喜、不可爱、不可念。世间若无此三法,不可喜、不可爱、不可念者,无有如来、应、等正觉出于世间,世间亦不知有如来说法,敎诫敎授。以世间有此三法,不可喜、不可爱、不可念故,如来、应、等正觉出于世间,世间知有如来说法,敎诫敎授」。诸比丘白佛:「有道、有迹,断此三法,不可喜、不可爱、不可念者不」?佛告比丘:「有道、有迹、修习、多修习、断此三法,不可喜、不可爱、不可念。何等为道?何等为迹?修习、多修习,断此三法,不可喜、不可爱、不可念?谓八圣道:正见,正志,正语,正业,正命,正方便,正念,正定」。佛说此经已,诸比丘闻佛所说,欢喜奉行。
第587(395)经(中p120)
如是我闻:一时,佛住波罗抖国仙人住处鹿野苑中。尔时、世尊告诸比丘:「若日、月不出世间者,一切众星亦不出于世间,昼、夜、半月、一月、时节、岁数、克数、须臾皆悉不现;世间常冥,无有明照,唯有长夜,纯大闇苦现于世间。若如来、应供、等正觉不出世间时,不说苦圣谛,苦集圣谛,苦灭圣谛,苦灭道迹圣谛现于世间,世间盲冥,无有明照,如是长夜,纯大闇冥现于世间。若日、月出于世间,众星亦现,昼、夜、半月、一月、时节、岁数、克数、须臾悉现世间,长夜明照出于世间。如是如来、应、等正觉出于世间,说苦圣谛现于世间,苦集圣谛、苦灭圣谛、苦灭道迹圣谛现于世间,不复闇冥,长夜照明,纯一智慧现于世间」。佛说此经已,诸比丘闻佛所说,欢喜奉行。
返回二、 法 法界常住
第480(299)经(中p40)。。。 1
【佛法概论】。。。 1
<<法 之 研 究>>。。。 3
【圣道现见的正法】。。。 4
【法与义、法与律的对立】。。。 8
【传承中的无比法与妙法】。。。 9
【法轮与转法轮】。。。 10
【意识所识的法】。。。 10
【真、实、谛、如】。。。 12
【缘起圣谛的因果法则】。。。 13
第1158(854)经(中p464)。。。 13
第477(296)经(中p34)。。。 14
第305(232)经(上p276)。。。 14
第148(36)经(上p141)。。。 15
<<杂阿含经>>
第480(299)经(中p40)
如是我闻:一时,佛住拘留搜调牛聚落。时有异比丘来诣佛所,稽首礼足,退坐一面。白佛言:「世尊!谓缘起法,为世尊作,为余人作耶」?佛告比丘:「缘起法者,非我所作,亦非余人作,然彼如来出世及未出世,法界常住。彼如来自觉此法,成等正觉,为诸众生分别、演说、开发、显示:所谓此有故彼有,此起故彼起,谓缘无明行乃至纯大苦聚集。无明灭故行灭,乃至纯大苦聚灭」。佛说此经已,时彼比丘闻佛所说,欢喜奉行。
<<佛法概论>>
【佛法概论】
「佛法」,为佛与法的结合词。佛是梵语佛陀的略称,其义为觉者。法是梵语达磨的义译,精确的定义是轨持,即不变的轨律。佛与法的缀合语,应解说为佛的法。
本来,法是「非佛作亦非余人作」的;本来如此而被称为「法性法尔」的;有本然性、安定性、普遍性,而被称为「法性、法住、法界」的。
这常遍的轨律,何以要称为佛法?因为这是由于印度释迦牟尼佛的创见,而后才流行人间的;「佛为法本,法由佛出」,所以称之为佛法。
依「佛的法」而引申其意义,又得两个解说:一、「诸佛常法」:法是本来如此的;佛是创觉世间实相者的尊称,谁能创觉此常遍的轨律,谁就是佛。不论是过去的、现在的、未来的佛,始终是佛佛道同;释迦佛的法,与一切佛的法平等平等。二、「入佛法相名为佛法」:法是常遍的,因佛的创见而称之为佛法,佛弟子依佛觉证而流出的敎法去修行,同样的觉证佛所觉证的,传布佛所传布的,在佛法的流行中,解说、抉择、阐发了佛的法,使佛法的甚深广大,能充分的表达出来。这佛弟子所觉所说的,当然也就是佛法。
这两点,是佛法应有的解说,但我们所知的诸佛常法,到底是创始于释迦牟尼佛,依释尊的本敎为根源的。佛弟子所弘布的是否佛法,在乎他是否契合释尊根本敎法的特质。所以应严格的贯彻这一见地,抉择流行中的诸佛常法与弟子的论述。
【归依法】
法,是学佛者所归依的。约归依法说,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