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雀斑(出书版) 作者:饶雪漫-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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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在厕所里廉了快十分钟,她在外面敲门,催了我三次 这十分钟没有改变我的命运,池振宸没有出现,没有如我所愿地堵在门口说:“你们哪里也不许去! ”
  临走前,我只好使出最后一招,掏出早就藏口袋里的铅笔,在马桶上方的墙上用力地划下了两个相粗的字:“沈阳”。我很希望,池振宸,或者别的什么人,能够看得见。 很多年以后,我看了一部电影,叫《肖申克的救,赎》我意外地发现,我妈真的和里面那个男主角挺像像。那个男的是用了很多年的时间来越狱。而我妈或许从跟了池振宸的第一天起,就开始计划着如何离幵他。这个计划不知遒在她脑子里复了多少遍,才让她可以完成得如此完美,天衣无缝。
  她不仅骗了他,还骗了我,我们根本没有去沈阳,在那灰色的开得迟缓得不能再迟缓的列车上,我睡睡醒醒最后在一个莫名其妙的小站台,我被她匆匆地拉下了车。
  “沈阳到了吗? ”我问。
  “不去了,在这里转汽车。”她拖着大包行李和我的小箱子,一个人昂首走在我前面。我闻着站台散发的恶臭气味,目送那辆老旧的灰色列车哼哧哼哧地离开,仿佛是拖着我童年最 后的一点儿幸福时光,慢慢慢慢离开了我的视线。
  几经周折,她终于把我带到了一个南方小城。我们带的东西很少,几乎是重新开始。而她早就看好了这里的房价,找到了房屋中介,迅速地买了一小套房子。房子的面积正好能解决我俩的户口问题,于是我在开学的前一天也顺利地进入了当地一所不错的中学,拥有正规的学籍。而她自己,则在小区门口幵了一家小店,专门卖她自己做的衣服。衣服都是手工做的, 只此一件,一口价,爱买不买,生意居然不错。足以维持我俩的日常幵销。
  店名是我起的,她很中意。那个小小的招牌,挂在很不显眼的地方,不认真你根本看不见,上面刻着两个小小的字: 雀斑。
  
  第5章
  
  我该怎么来讲我的初中三年?
  故事好像很多,但其实都很无聊。
  我始终不知道我妈为什么会选择来这个小城落脚,这里的阳光好像从没热烈过,雨总是说下就下,很长的一段时间,我都无法适应它的潮湿和阴冷。我常常想念北方,肆虐的风沙, 灼热的阳光,林立的高楼以及小区门口新疆烤肉串的浓烈香味,那才应该是真正的城市吧,大气,包容,自由,让你相信一切皆有可能。
  但因为她回不去,我就可能一辈子都回不去了。我并不是怨恨她,我只是想不明白,她要的到底是什么,就算不是池振 宸,愿意养她的男人也不计其数,她为什么却宁愿选择现在这样的生活?就算远离了贫穷,孤独也是逃不掉的宿命。
  她真的安心于此吗?
  我没问过。不知道是不是性格使然,我们母女俩很少谈心,尽管相依为命,我好像也无从去了解她,哪怕她嘴角上扬,也总觉她有满腹的心事。只有一点我从不怀疑,她在怀念某人,那是一定的。
  长久以来,每晚服三粒药丸,一粒白两粒棕,是她睡前必须的功课。
  我问过她是什么,她答我:维生素。
  趁她不在的时候,我研究过她的药瓶,全是英文,有一个词看不慊,到网上查了,明白是“褪黑素”,有助于睡眠。只要不是什么病痛,我便放下心来。但她睡眠不好是肯定的,初三复习最紧张的时候,一般是我比她晚睡,但纵是我再轻手轻脚,上床的时候,她也总是会醒来,披件薄衣,靠在床边问 我:“饿不饿? ”
  正长身体的我总是饿的,明知她辛苦,也只能厚着脸皮点头。她便利落地转身,去厨房给我去做蛋炒饭。饭炒得很香, 加了绿色的葱花,一粒一粒,松软可口。我狼吞虎咽地吃下, 倒头就睡。醒来的时候睁开眼,她多半是在阳台上打太极,一 招一式,甚是优美。若时间够,我总是陪她打完一整套,她常 常会半路停下来,微笑着看我打完,不说一句话。
  这样的生活,与我理想中的模式相去甚远。我只想赶快长大,去拥有属于自己的人生。那种迫不及待像沸腾的火山暗流,不时在我心里汩汩滚动,催促我快快启程。
  拿到天中高中录取通知书的那一天,她让我到维维安家去送礼。我中考的分数差了两分,多亏维维安的爸爸帮忙,我才得到珍贵的扩招名额。我打开袋子一看,礼物是两条中华香烟 和两瓶五粮液。
  我问她:“人家不收怎么办? ”
  她笑着说:“又不是什么值钱的东西,应该会收的。”她穿一件自己做的素雅的洋装,脸上是恬淡的笑容。我心里忽然恶毒地想,她难道不知道最好的谢礼是什么吗?如今什么时代 了,还有人送这么老土的礼物?
  “要不你去吧。”怕被人嘲笑,我临时打了退堂鼓。有点不情愿地窝在沙发上,假装认真看电视。
  她走到我面前,拿眼睛瞪我,不说话。我知趣地怜了袋子出门。其实我内心是愧疚的,如果不是我这么不争气,硬生生 差了这两分,如她这般骄傲,绝不肯放下身段去求人,更何况 是去求一个对她有非分之想的男人呢。
  维维安跟我同校同级,但不同班,她是我们学校有名的 “文艺女青年”,整天抱本书在校园里踽踽独行那种。我们都知道彼此,但从没有说过话,更谈不上是朋友。
  是的,她爸爸之所以肯这么下大力气帮我,是因为他一直在追求我妈。
  维维安的爸爸是个生意人,年纪跟我妈差不多,不算很有钱,但在我们这里还算有点势力,各单位头头脑脑都认识。他很欣赏我妈设计的服装,多次想跟我妈合作办厂,把她的服装 做成品牌,但都被我妈拒绝了。
  我妈心里只有池振宸。
  尽管当年她义无返顾地从他身边逃离,但她是爱他的,并且只爱他。这一点我确信无疑。那些别的男人,就算对我妈再好,在我妈生命里,也只能是朵朵浮云。
  按我妈给我的地址,我敲开了维维安家的大门。她家住在 我们这里较好的小区,电梯公寓的顶楼。门卫盘问了我半天才 让我上楼,好像我是小偷,弄得我很不爽。按了门铃,来开门的正是维维安,短发,睡裙,用身子挡住半开的门,一脸戒备地问我:“有什么事吗?”
  我把手里沉盆的袋子递上说:“你爸的。”
  她并不伸手来接,只是伸过头来瞄了一眼,淡淡地说:“他不在家。”
  “那麻烦你转交。”我弯腰,把袋子放到她家门口。正准备离开,她却突然伸出手抓住我一只胳膊,用温柔却也严肃的语气对我说道:“我可以求你一件事吗?”
  她居然用“求”这个字,着实吓了我一跳,但她接下来说出口的话却是我无论如何也想不到的,她说:“能不能请你妈妈以后不要再缠着我爸爸了?”
  什么?!我真怀疑她是不是书看得太多所以把脑子看坏掉了。这两三年来,明明就是她爸爸一直在缠着我妈妈,用尽心思地想追求我妈好不好!
  就说我读书这事吧,也是他先夸下海口说自己有门路,我妈才请他帮忙的。如果她指望着这点小恩小惠让我从此在她面前低三下四,那她真的大错特错了。我深吸一口气,然后微笑着说:“我看你还是先管好你爸吧,让他别有事没事在我妈店里晃悠。”
  她轻轻地哼了那么一声,拎起地。上那个袋子递给我,一口气说逍:“我承认我爸很傻很天真,你妈很美也很有手段。但他们真的不合适,如果你妈能高抬贵手放过我爸,我想我会因此感激她一辈子。礼物什么的就不必了,我们心领了!”
  她说这些的时候,眼睛毫无畏惧地盯着我,甚至还带着一丝丝微笑,好像她是个等了很久才可以上场的演员,这些台词早就存她心里滚瓜烂熟了,只等着我这个看客出现,她就可以尽情表演。只可惜她演技太烂,我无心捧场,和她对话半句都是在拉低我的智商。我差不多是一把从她手里抢回那袋礼物,头也不回地下了楼,直接打车到了某家礼品回收店,一阵讨价还价后,换回八百块。
  肯定是亏大了,但总好过把它扔掉。
  我揣着钱就进了临近的商场。在BENEFIT柜台流连良久,最终将一小支防晒乳液以及“THAT GIRL”光亮面霜收入囊中。其实我很少化妆。我喜欢某样东西,只是因为钟爱它的气质。十六岁的我早已深谙一个道理,要想在总令你沮丧的现实里像公主一样地活着,前提条件就是尽一切可能宠爱自己。
  从商场出来,太阳特别毒,我买了一只甜筒边吃边往公交车站走去,街角拐弯的时候我忽然看到了刘翰文。多日不见,他俨然已成功晋级骨灰级小痞子的行列,头发上有一小撮金黄,裤子上差不多有一百个小口袋。蹬一双看上去有十公斤重的厚底鞋,骑在一辆闪得人眼睛发花的摩托车上。看见我,他惊喜地和我打招呼:“嗨,It's me!”
  我拍拍他的车:“够酷,哪儿弄的?”
  “找朋友改装的。”他得意地说。“上来try try?”
  我该怎么介绍刘翰文呢?关于刘翰文的传说多半都是跟他爹有关的.比如他爹是我们这里的首富。他爹有七个老婆.他爹请一次饭花了十万块。他爹每次揍他都把他吊到天花板上用鞭子抽????和他爹比起来,他的个人标签就显得简单太多了。就三个字:富二代。
  我已经想不起来怎么跟他认识的了,应该是在一次朋友的朋友的朋友的生日聚会上。他看上了我,跟人吹嘘三天就能追上我,如今两年快过去了,他依然毫无建树,在这期间他也谈过无数次恋爱。也有女生曾经为他要死要活,但是他依然对我心存意念,原因很简单,得不到的才是最好的。
  只可惜,他不是我喜欢的那种型。一眼就能看透的男生,没意思。
  天太热了,我本来都想跳上他的车让他送我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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