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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你没有醉,我扶你到楼上睡觉。”他将她扶了起来,走上楼梯。
“我真的没有醉。”她再次强调,整个人软绵绵的靠在他身上,任他将她扶上夹层, 一边不忘继续她的唠叨。“如果我醉了的话,一定会跟你说我喜欢你,可是我没有说对不 对?”
蓝斯脚步一顿,心脏开始猛烈的狂跳。她喜欢他?
“我才不会跟你说我喜欢你,我的年纪比你大,如果让你知道我喜欢你,你一定会觉 得我很奇怪。你把我当姊姊看,姊姊却爱上弟弟,感觉就像乱伦一样,不能说,绝对不能 让他知道。让他知道后,他一定会讨厌我的,一定会!”她喃喃自语。
“不会的!”蓝斯再也忍不住的大声回应,扶她坐下,自己也同时坐了下来,然后将 她转过来面向着他。
“我从没有一天把你当姊姊看待过,连夕葳!我……”他犹豫了下,豁出去的大声说 :“我喜欢你!”
说完,他屏住呼吸等待她的反应,怎知她却对他咧嘴傻笑,然后伸手摸着他的脸说: “我个梦真好。”
闻言,他为之气结。
“这不是梦,我是真的喜欢你,就像你喜欢我一样!”他大声叫嚣,看看能不能将她 吼醒,接受他的告白。
她却突然倾身亲吻他,把他吓得目瞪口呆。
“我真的好喜欢你,却不能跟你说,不能让你知道,只有在梦中,我才能这样摸你, 这样吻你。”说着,她又凑近吻他。
蓝斯年轻气盛,哪里抵挡得住她柔软馨香的诱惑?压抑许久的汹涌情愫,有如排山倒 海般的向他袭来,让他忍不住将她抱住,翻身将她压倒在身下,然后灼烈而狂猛的吻着她 ……
因为耗尽精力,她不一会儿就随着趋缓的呼吸大睡,但蓝斯却因为心情太过激动而久 久无法入眠。
看着怀抱中的她,他温柔的轻抚过她的眼、耳、鼻、口,感觉她的体温熨烫着自己, 她的馨香充满他的鼻腔和心肺。
感觉好像是一场梦。
但这并不是梦,他很清楚。因为如果这是梦,他不会这样患得患失,才刚拥有她就害 怕失去她。
她说她喜欢他,她竟然会喜欢他,喜欢他这个不学无术、打架闹事、爹不疼娘不爱, 连自己都厌恶自己的私生子,多不可思议啊!
她到底喜欢他哪里,他身上有什么优点值得她喜欢的吗?
他无法不去想这个问题。
过去他一直觉得自己一无是处,所以才会没人关心他,没有人爱他。遇上她之后,她 让他明白了有问题的不是他,而是那些感情残缺不全,极度缺乏亲情的人。
是她丰富了他的人生,赶走了他的寂寞,温暖了他的灵魂,还为他开创他从未想过的 未来,让他感觉到自己存在的价值。
她不会知道自己对他而言有多么的重要,无可取代。
没有她,就不会有现在的柳蓝斯,更不会有未来即将在演艺圈里发光发热的蓝斯。
他现在所做的努力,和以后所做的一切努力全都是为了她,只为她一人。
他要成为一个配得上她的好男人,成为任何男人都望尘莫及,连觊觎都不敢,更别提 是胆敢与他争夺他所相中、喜欢、爱上的女人,他的女人——连夕葳。
“我爱你。”他亲吻着她熟睡的容颜,深情的对她低诉。“我会倾尽一切努力成为一 个配得上你的男人,让你可以以我为荣,可以骄傲的告诉别人我是你的男人,我会努力赚 钱,然后买一间属于我们的房子,让你成为房子的女主人,让你过好的生活。”
“等我十年……”他轻摇了下头,轻柔却坚定的改口说:“不,十年太久了,五年就 好。”
他相信自己的实力。如果实力不够,他会用努力补足。
“我会在五年内成功给你看,然后风风光光的将你娶进门,做我的老婆,这是我对你 的承诺,也是对自己的承诺。我柳蓝斯在此对天地发誓,我说到做到!”
第六章
不需五年的时间,蓝斯只花了三年便达到当初他所订下的目标,成为家喻户晓的新一 代天王。
他的唱片一经推出,轻轻松松就能突破百万销售佳绩。
他第一次接下偶像剧的演出,虽不是第一男主角,却比男主角还受欢迎。
他在剧中精湛的演技,不仅令人印象深刻、佳评如潮,还为他的演艺之路开创出另一 条更为宽广的光明大道。
他的成功不是偶然,与他共事过的人都知道他有多拼命,每分每秒都像不要命般的鞭 策着自己,似乎不用休息。
大家都把他魔鬼般的自我锻炼当成这是他的个性使然,没人知道他之所以不让自己休 息,马不停蹄的在演艺界发光发热,全是因为怕自己会想起她。
连夕葳。
他心中永远的痛。
为什么他会失去她?他始终想不明白。
三年前不明白,三年后不明白,事情经过了十年之后,他还是不明白。
那年,他们有了一夜情的隔天,她的反应一开始的确是惊吓的,但是在他强硬霸道的 将她困在怀里,逼她正视对他的感情,同时向她告白后,她虽不可置信,却也羞羞赧赧、 娇娇柔柔的在他怀里点头,同意做他的女朋友。
然而不到一个月的时间,她却突然说要和他分手!
当时正忙着新唱片录制的他,没时间和她详谈,找出她莫名想和他分手的真正原因, 他想等工作告一段落,同时她也够冷静之后,两人坐下来谈会比较好。
所以,他告诉她我们改天再谈,你先冷静几天再说,便离家工作。
没想到那是他今生所做过最愚蠢的决定。
因为三天后,待他回家,迎接他的却是一室冷静与空荡。
她走了,离开了,没有留下双字片语——不,有,她留下一张纸条给他,上面只写着 ——祝你早日成功,美梦成真。
这算什么?
他之所以想要成功,是为了她;他的美梦就是有她相伴,陪他一起享受他的成功。结 果,她却莫名其妙的离他而去,这到底算什么?!
他愤怒、咆哮、抓狂的摔烂屋里所有的东西,却还是发泄不完被她抛弃所受的伤害和 怒气。
失去她之后的第一年,他在找她、怨恨她、诅咒她中度过。
第二、第三年,他在逼自己遗忘她,不要再想她与拼命工作中度过。
第四年他开始想她,不再有怨恨,只有思念与期待,期望她在见到他的成功后会主动 与他联络,至少给他一封恭喜的信函或电话。
他好想知道她过得好不好,好想知道她是否还记得他,对他是否还有一点点的爱意? 如果有,他希望她能回到他身边。
第五年,他买了当年承诺过她的房子,静静地等待房子的女主人终有一天会出现在他 的面前。
到了第六年、第七年,他已学会不再期待,也不再强求,他学会了顺其自然。
之后又过了三年,在他站在了事业的高峰,开始觉得职业倦怠、人生无趣、灵魂枯竭 时,她终于出现了,还附带上一个赠品——他从来不知道的儿子,他们的儿子!
蓝斯躺在床上,即使在得知这个惊人的消息都过了四、五个小时之后,他的心情依然 激动得无法平复。
他有个儿子。
他蓝斯竟然有一个九岁大的儿子?!谁想得到?
哈哈哈……
他多想放声大笑,却怕引来同一个屋檐下艾采儿的怀疑,而不得不拼命压抑自己亢奋 的情绪。
他还不能让采儿知道他已经知道夕葳他们母子的事,以免她事先通风报信,不了大事 。
连夕葳、连夕葳、连夕葳……
那个笨女人!
十年前,她之所以会突然离开他的原因,该不会就是因为发现自己怀孕了,在不想拖 累演艺事业刚要起步的他,才会选择离开的吧?愈想愈觉得这很可能是她会做的事。
那个笨蛋,竟然害他伤心痛苦了这么多年,真是个可恶的笨女人。
等着吧,他就要重回她的生活,而这一回,到老到死,她都别想像上次那样突然离开 他。
这辈子永远都别想!
★
将一大袋塞在机车脚踏垫上,从卖场买回来的日用品拿下来,再从坐垫下拿出另一袋 战利品,稍微分摊一下两袋的重量后,连夕葳打开楼下大门,入内,关门,然后深吸一口 气,一鼓作气的从一楼直接爬上五楼。
呼!累死人了,累死人了!
她真的讨厌每月一次的采购日,因为要买的东西实在太多又太重,最重要的是,买回 来之后还得从一楼扛上五楼,简直就是种折磨。
如果可以的话,其实每星期采买一次,或两星期一次她就不会这么累了,但偏偏她有 个坏习惯,那就是写稿的时候不喜欢出门,所以只好认命地一个月去大采购一次了。
呼!好喘,好喘。
女人只要一过了三十,不仅肤质老化得快,肥油囤积得快,连体力也退化得很厉害, 想装年轻都装不起来,真是好可怜。
终于爬上五楼,回到家门前,连夕葳喘着气暂时将手上的东西放到地上,然后将斜背 在后的皮包拉到身前,低头翻找着自家大门的钥匙。
有了,在这里。
她拿出钥匙开门,喀喀两声,门开了,她先将大门推开,然后半弯腰提起地上的两袋 东西,走进家门,突然一双手从身后捂住她的嘴,吓得她惊瞠双眼,放声尖叫,但因嘴巴 被捂住,发出来的声音比猫叫声还小。
砰!大门在她身后被关上,喀喀,还落了锁。
连夕葳吓得全身直冒发冷,惊恐万分,不敢相信光天化日之下,竟会发生这么离谱的 事。
为什么是她?她这一生中没做过坏事,为什么会遇到这种事?
他要劫财还劫色?要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