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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边带着一个小婴孩儿本就已经是一件很惹人注目的事了,最要命的是,他身边带着的这个小婴孩儿,睡着了,什么事都没有。只要醒着,只要张开她好美丽的眼睛观察着这美好的世界的时候,就会听到有人尖呢:呀!蓝眼睛!蓝眼睛!!!
陶李已经习惯了这惊呼声。他很熟练也很无奈的对发出这惊呼的人们解释着自己编出来的谎言:这是我跟一外国妞儿的爱情结晶!伟大的爱情,不分国界!!!
无国界的爱情结晶,很快招来了警察叔叔。还好,陶李身上有这孩子的出生证明,费了很大周折后,警察叔叔对陶李投去了佩服的眼光,这小爷们儿,真高尚,心甘情愿替别人养孩子啊!出生证明上,孩儿她妈,分明就是正正宗宗的亚洲女人嘛!
仅管他们非常佩服陶李,可他们必须对陶李说:你不合法!!!
陶李没有结婚证。因为他没到法定年纪。所以,这混了国界的爱情结晶,陶李是没有资格领养的。
哭红了眼睛,也没能恳求成功,他不舍的看着自己用奶瓶子喂了几个月的孩子,被人合法并微笑的夺去了。
“你们……你们……要把她送到哪儿去?我给她收拾收拾行李还不行吗?”陶李真恨自己,为什么这么年轻,要是现在能拉个女人扯张结婚证就好了。这样,他会先给自己做个绝育手术,争取达到领养资格。
警察叔叔还是很有人情的,拿着陶李收拾的小包包,里面有孩子的若干件衣服,还都挺漂亮,都是陶李在网上给孩子淘到的。没办法,他的钱有数,只能在网上淘些又漂亮,质量也不错,价格又公道的小衣服给他女儿穿。还有一大堆外国奶法。陶李是男人,没有奶喂给他的孩子,而中国奶粉现在又搞得陶李很是神经质,所以,他选择了老外的东东。一桶奶法,贵的吓死人,为了能安心的让宝宝吃好喝好,他自己连偷偷学会的吸烟,都戒了。就这样,依然阻挡不陶家宝被人夺去的命运。泪汪汪的看着孤儿院的人把孩子接走了,陶李抱着一个警察叔叔痛哭失声。
“走了,走了好。养孩子太麻烦了,晚上不睡觉。白天还得陪她玩儿,我什么也做不了。没法看书,没法学习。吃的比我还多。拉的粑粑臭死人。现在的纸尿裤也贵的吓死人,一个破玩意儿,就得要大爷好几块大洋,走了好!!”陶李躺在床上,自言自语。一边说,一边哭。
“宝儿啊,你在那想爸爸没?咱那高档外国奶粉,她们给你吃了吗?可别分给别的小朋友啊,过一阵子,我去看你,再给你买。你喜欢穿那件大红色的小猪哈衣,她们给你换了吗?你一穿上它,就乐得手舞足蹈。晚上有人给你换纸尿裤吗?你喜欢用妈咪宝贝的,帮宝适的图案你不太中意。她们知道吗?”陶李越想越伤心,趴到床上哇哇大哭,哭的像陶家宝一样。
“妈,陶家宝没了,我不活了。妈,儿子不孝,儿子对不起您了,来生变只狗,天天跟着您。妈,您再生的时候,千万选好时辰,别生儿子这样没用的,就会让您和我爸操心的熊包蛋了。”陶李对着电话,跟李敏珍嚎。
陶李的电话,让他老子马上调了车,趁夜赶了过来。一身深绿色,一脸致哀相。他以为陶家宝让他儿子给养死了。一路上自责着,为啥不给儿子带孩子呢,现在可好,一个半大小子,怎么可能伺候好一个小丫头片子。
陶爱国与李敏珍看着颓废的儿子,一手搂着酒瓶子,一手抱着奶瓶子,歪倒在租住房的床上。屋里乱的如同让人打劫了一样。
“儿子,儿子!!”李敏珍一路上都在埋怨着老伴。一边推着儿子,一边哭。虽然,那孙女儿不是自家的,可也挺讨人喜欢啊。混血儿啊,有几个人有那命能养混血儿的!混血儿,可比混种的宠物要可爱,要珍贵的多啊。
“妈,我爱你!妈,我对不起你!妈,我来生还给你当儿子!”陶李迷迷糊糊的抱着妈妈哭嚎。然后转过身去还是嚎,一边嚎一边睡。
陶李清醒的时候,躺在医院里。他酒清中毒了。他的钱全留着给他的孩子买外国奶粉呢,他只能花最便宜的钱买点散酒,来浇浇愁。
不过,他醒来的时候,他的父母让他小了一辈。陶家宝回来了,被他父母领养的。说好是以爷爷奶奶的身份领养的,可办这事的人拍马屁,非说陶李的妈妈很年轻,最后,陶李多了个名义上的妹妹。他坐在床上又哭了。
“妈的!平白无故的,让那外国哥们长了我一辈儿!”
陶李终于又抱回他的女儿了。不管名义上应该叫爸爸或哥哥,陶李坚定的宣布:她是我闺女!!!
李敏珍认为,让陶李带着个孩子,实在不太方便。他本就是一个孩子,又如何会带孩子呢?这次,她跟儿子站在一边了,她强烈的表现出对陶家宝的热爱之心,并非常坚定的要求帮儿子带孩子。
“我的孙女儿!我不帮着带,谁帮着带!”
陶爱国心疼儿子,看着儿子那天晚上的熊样,他也不反对了。走上前去,逗了逗失而复得的陶家宝:
“哟,我这孙女儿,长的还真……”他实在说不出话来了。他那孙女,一看就是“捡”来的。
陶李的决心,总于战胜了老一代的偏见。他在陶爱国的帮助下,留在这里继续攻读他的警校。而陶家宝,经过一番折腾后,又重新回到了生她的那座城市,在爷爷奶奶的照顾下,茁壮成长!
每年到了假期,陶李总是回家最快的一个。别的同学还在大忆同学情的时候,他已经打好包包蹿上火车了。
他的包包里,都是他平时买给孩子的小衣服,小裤子,和一些杂七杂八的小玩具。这些东西,他总是掖着藏着,他怕别人说他不正常。他也实在懒得跟人解释,他有个闺女。还是混血的!
陶家宝一年一年的长着,从只知道傻笑傻哭的小傻瓜,长到了会叫爸爸的小胖丫。从一个会叫爸爸的小胖丫,长到了一个会跟在陶李身后札巴札巴跟着走的小尾巴。
陶李毕业的那一年,毕业典礼上,只有他的毕业纪念照上,有一个满脸喜庆的小丫丫。
“陶李,这是谁家的孩子?长的好漂亮啊!”陶李的同学何露跑了过来,看着陶李怀里的小洋妞,喜欢得不得了。
“啊~!啊,我家的。怎么样,可爱吧。”陶李光顾着享受着久未见面的女儿的香吻了,忘了这个新交的女朋友何露了。
“好可爱!是你什么人?”何露一边从陶李怀里抱过陶家宝,一边好奇的问。难道他家,有国外亲戚?
低调;低调;再低调
何露是陶李在警校新交的女朋友。他虽然结过婚,但当时年纪小,所以没领证。所以,在法律上,他是单身。所以,他认为自己完全有交女朋友的资格,而且,这是他经常引以为傲跟他哥们吹嘘的一件事,他的女朋友如流水一样,刚甩了旧的,马上就有新的替补人员。
在警校期间,陶李的女朋友就没断过。不为别的,陶李人懒,所以总得找个给自己洗衣服的人吧。陶李近一米八的个头,肤色很白净,是遗传自李敏珍,五官很周正,最重要的是,从小生活在军区大院的他,身上沾染的都是军人独有的习性与魅力,很男人。文邹邹的刚毅,风流中都透着说不清的男人气。很讨女孩子喜欢。
在与女孩儿交往的过程中,陶李越来越发现,现在的女孩,都太浮。他长大了,他会思考了。他主攻的就是犯罪心理学。在他看来,现在的女孩子身上,早没了他妈妈李敏珍身上中国女性的美好传统美德。他自己很放纵,但他对女朋友的要求,却很高。
他放纵自己,所以他交往的女朋友,数不清。他对女朋友的要求很高,所以,每个交往的女朋友在任期限最多为一个月。
这何露是他新换的女朋友,五观端正,警校里的女学生,哪有五观不端正的?心地善良。因为何露曾看到陶李在体能训练课上受了些轻伤,就心疼的流下眼泪了。所以陶李马上让她成为自己的现任了。
何露抱着胖呼呼圆滚滚的小洋妞,喜欢的不得了。
“好可爱,是你什么人?”何露好奇的问陶李。
“……你猜猜!”陶李倒不是怕她知道了会生气,因为他还没到再乎她,再乎到不认自己女儿的份上。只是,一时他不知怎么开口。今天这小洋妞儿,招来了太多好奇的眼光了。如果一旦说出这小家伙是自己的闺女,怕要招来太多关注。陶李习惯于低调,低调,低调,再低调。
“我怎么猜的到?总不是你捡的吧!”何露还没抱够怀里的小胖妞儿,就被陶李要了回去了。陶李怕她一会儿万一有啥受不了的,别吓着他的孩子,所以趁机先把陶家宝抱了回来。
“你才是捡的呢,我是我爸爸的好孩子!”陶家宝虽小,但听人家说自己是捡的,当然不高兴,奶声奶气的反驳着,小眼睛还瞪了何露一眼。
“她是你的孩子?”何露大声喊到,一脸不可置信。这陶李才多大啊,就有这么大的闺女了?
“是啊,怎么着!”陶李本来是比较喜欢低调的,何露的声音过大,招来了很多同学的侧目,搞的陶李很不爽,马上打算让她变成自己的前任女友好了。
何露立在那里,一时不知怎么好,看看陶李,看看陶家宝。怎么也联想不到陶李怎么会有可混血儿的女儿。
陶爱国与李敏珍正与陶李的老师打的火热,共同探讨陶李的前程呢。而何露的叫声,引来了陶李的一众铁哥们,纷纷凑了过来,你一句我一句打趣陶李。
“没什么,没什么,当初跟一外国妞儿打的太火热,就有了结晶了。可爱吧。”陶李的脸皮一向很厚,不以为耻,反以为荣的跟人家吹嘘着自己是如何如何把到一个外国妞儿的。说的像真的一样,不理会站在那里,呆若木鸡的何露。
“哥们,你太火了!连外国娘们你都尝过?”
“小意思,其实没咱中国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