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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不想恨他了?一时之间,向南竟不知道该悲该喜。他不希望她恨他,可是她真不恨了,他反而心中忐忑,因为爱和恨都是一种强烈的情感表达,冷漠和麻木才最令他绝望。
他忍不住,迟疑地问道:“那我们,还算是朋友吗?”
林夕轻轻摇了摇头:“我们就当做从来没有认识过吧。你也别再来找我,或者找我的朋友。我知道你想要的是什么,但我真的给不出了,没有了。”她的爱早已烧成了灰烬,凉透了,根本不知道怎么才能重新燃起来。
闻言,向南下意识地停下脚步,喉头一阵苦涩,黑眸里掩饰不住的挫折。她把他推得那么远,他根本不知道怎样才能靠近她,才能得到她的心,一如十年前的她,同样不知道怎么才能得到他的心。
那时她怎么做的?尝试各种方法,无知而无畏,莽撞而率性,哪怕被他刺得遍体鳞伤,她依旧张着那双水汪汪的大眼睛,认真地看着他,说我喜欢你,像在说一件对她来说唯一重要的事。
那是她的勇气,她的觉悟,如今想起来,却带给他巨大的力量,他几乎是脱口而出:“我不会放弃你。”
林夕停下脚步,转过身,安静地注视着他,向南勾了勾嘴角,恢复了神色:“你有拒绝我的权利,但我也享有同等的追求权。我们之间,没完。”
*
在停车场找到傅夜司的车,林夕拉开车门上去,傅夜司坐在后座,那束百合就搁在他身旁。她坐进去,关好车门,车子便缓缓地启动。
傅夜司揉了揉鼻尖,他嗅觉有些灵敏,百合的香气令他感到不适。瞥一眼林夕,他意味深长地道:“这是香水百合。”她最爱的花就是香水百合,百合中的女王,花语是:爱到永远。他没想到,向南竟然买对了……
林夕拿起那束花,抱至身前,低头深深地嗅了下:“他根本不懂花,也不懂什么叫浪漫,大概是花店的人推荐他买的。”嗅完,又把花放了回去。
傅夜司想起什么,有些忐忑地打量她:“刚才在他面前,我说你是我女朋友,你会生气么?”
林夕轻轻摇头:“不会,我本来就想让他死心,再说你也知道我在办移民了,跟他没必要纠缠不清。”
傅夜司安心地露出微笑:“只要是你想要的,我都会给你。”
林夕沉默片刻,歉意地望着他:“对不起,你这么帮我,我却不知道能不能回报你的心意。我不敢给你承诺,因为做不到会更让你伤心。”
傅夜司无所谓地耸肩:“我为你做这些,从来就没想过要你回报,所以你也不要有负担,不要跟我说对不起。”
林夕点点头,笑了:“谢谢。”自从向南破坏婚礼,她停机逃到国外,傅夜司就通过桃芝联系到了她,中间他来看过她几次,而这次一起搭机回来,是他恰好在她所在的城市出差,两人就结伴同行了。
自私点说,他对她那么好,的确让她感到有些负担,因为不知道怎么回报,所以她无法心安理得地享受他的好,伟大点说,他值得更好的女孩子,一个可以全心全意爱他的人。
只是怎么才能替他找到那个人,让他幸福,这样自己的负罪感起码可以少一些?想到这里,她不由长叹一声,傅夜司不喜欢接近女人,所以之前圈子里才有谣言说他是同性恋,但是这样的话,他找到那个对的人的几率,岂不是又下降了很多,几乎为零?
忽然想起什么似的,林夕眼前一亮,拿出手机打开浏览器搜索起来,找到那则旧新闻,点击照片,举到傅夜司眼前:“你还没有告诉我,这个是怎么回事?”
傅夜司一看那照片,顿时脸色微变,语气极淡:“没什么,不过是被算计了。”
林夕看他的眼神带了几分不言自明的意味:“能够算计到你的女人,怕是也不简单。”
傅夜司扭头看向窗外,只从喉咙里发出一声低沉的嗯,没再多做解释。而林夕的手机屏幕上,赫然显示着去年他出轨的那条新闻,照片里他和一个白衣女孩,双唇相触。
*
把她送到家之后,傅夜司就离开了,那束香水百合林夕没有拿,请傅夜司帮忙处理掉。让她收,她收不下,但是让她亲手扔掉,又有些于心不忍。
久没回来,屋子里落了一层灰,她撸起袖子,里里外外地大干了一场,忙了半天才把房间彻底收拾干净。之后她去洗了个澡,换上睡衣,吹干头发,窝进被窝打算先睡一觉。
可是躺下了,却睡不着。
自从去年温暖出现,她的心情就一直处在大起大落的状态,生活也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吵架,怀孕,流产,分手,订婚,退婚,移民……
计划永远赶不上变化,把生活过成了过山车,随时可能心脏病发。
但现在她想要停下来,好好地喘息一把。曾几何时,她追求那种轰轰烈烈,奋不顾身,飞蛾扑火的爱情,如今她只想要赤着双脚,踏踏实实地站在地上,要脚趾头能够真切地抠住地面,才能感受到夯实的安全。
正兀自检视自己的内心,门铃忽然响了,她微微一愣,翻身下床,狐疑地过去开门。打开之后,过山车的感觉又来了,向南站在门口,安静地注视着她,而对面那个单元的房门打开着。
他轻轻勾了勾嘴角,眼里有促狭的笑:“你好,我是之前搬来的,你的新邻居,我叫向南。”
作者有话要说:写到两点,肚子好饿,求撒花给我吃t_t
第41章
听完向南的自我介绍,林夕愣在当场。她的新邻居?
半晌后;才如梦初醒地问道:“你在搞什么鬼?什么时候搬来的?原来的住户呢?”
向南面不改色地答:“我搬来一个多月;原来的住户自然是卖了房子;搬去别处了。”
“……”林夕上下打量他;柳眉轻蹙:“你搬到这里来做什么?”
向南不答反问:“你说呢?”
林夕沉默了:“既然你要住这儿,那我搬走。”
向南无所谓地耸肩:“只要你人在帝京,我都找得到你。你搬去哪儿,我跟到哪儿。”
林夕安静地盯着他,不说话了。
清丽的素颜,连生气都那么好看,向南视线在她脸上仔细描摹,眼神带着几分透澈;似是要将她看穿,半晌后,低声说:“你若心无杂念,又何必躲我。”
林夕沉默片刻,不怒反笑:“我只是不想跟一个讨厌的人抬头不见低头见。”
向南墨黑的眸子里映着点点灯光:“什么都称心如意,那就不是生活。”
“……你说完没?”林夕不想再跟他逞口舌之快,作势要关门:“说完赶紧走,我要睡觉。”
向南见状,没再出言刺激她,微微颔首,音色如水般温柔:“晚安。”
话音刚落,林夕立刻砰地关上了门,站在门前陷入沉寂,看这样子,轻易是摆脱不得他了。只是,人都应该在对的时间做对的事,而在错的时间做对的事,只会让彼此都感到疲惫。
就像当初他无视她的意愿,擅自破坏联姻,他根本不知道,她花了多久时间去做心理建设,花了多大力气去说服自己,那才是她该走的路。明明她都已经做好准备,去过那样的生活,可是他非要把她拽出来,非要强加他的意愿在她身上。
就好比硬去救下一个寻死之人,却不去想人家活着要面对什么。
*
隔天早上,林夕打算去工作室瞧瞧。她才刚推开门,对面单元的门就打开了,向南从里面走出来,步履沉稳,神色如常。
这么巧?林夕若有所思地瞥他一眼,径直走过去摁下电梯的向下键,安静地等待。
向南走到她右手边,和她并肩,轻咳一声:“去上班?”
林夕充耳未闻,沉默地盯着那个红色,不断往上蹦的数字,丝毫没有要理他的意思。
向南碰个钉子,安静了会儿,又尝试着找别的话题:“今天天气不错,小区里的桃树都生出花苞了,这里的绿化倒是做得很好……”
还没等他说完,林夕已从手袋里摸出一条细长的耳机线,将两个小巧的耳塞塞进自己的耳朵眼里,一副生人勿近的模样。
向南见状,几不可闻地叹了口气,没再说什么。待电梯到了,他稍微伸手扶着门,让她先进去,自己再跟着进去,依旧站在她的右手边。
两人都沉默着,窄仄的空间里异常安静,安静到他左耳隐隐听得见她耳机里的曲子,虽然听不清那咿咿呀呀的,唱的究竟是什么,但他心里却弥漫起一股无名的喜悦,和她听同一首歌,就像是跟她在分享着什么,哪怕听不太懂,但他也想要喜欢她喜欢的东西。
所谓爱屋及乌,大抵就是如此吧。
*
接连几天早上,林夕都是像这样在出门时被向南偶遇,其余时间,他倒是规规矩矩,没再来骚扰她。她出门的时间不固定,但他总能碰上,不用想也知道,他是在屋里等着她,见她出来再出门。
前两次她还觉得有负担,时间一长,倒也习惯了,每次出门前她都先戴好耳机,以防被他没话找话聊。
时间很快就到了阮桃芝订婚party那天。
林夕在卧室对着梳妆镜化妆,忽然外面传来敲门声,她刷着散粉的手一顿,脑海划过的第一个念头,是向南。这个时间,应该没有谁会来找她,而且自从他搬到对面之后,除了那次自我介绍,他就没来骚扰过她,但她总觉得,他不会就那么善罢甘休,眼前的风平浪静,一定都只是暂时的假象。
看吧,现在憋不住了吧,来敲门了。她没好气地走过去,拉开门,刚要出口责骂,一口气才提到嗓子眼儿,又硬生生地憋了回去:“你怎么来了?”
傅夜司安静地站在门口,一身黑色西装衬得他脸色愈发苍白:“我来接你。”
林夕无奈地莞尔:“我不是跟你说了,我让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