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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语:投降吧,龙太子-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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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确实不知道。   
话说那日我从云端一头栽落,不知飘荡了几日几夜,终于脚下落实,正窃喜,随即双腿一软,就地摔了一跤,左右瞧瞧,貌似周边的人还来不及围观,赶紧一骨碌爬起来,复又昂首挺胸作翩翩公子状。   
这是一条异常繁华的街道,两侧有琳琅满目的商铺,熙熙攘攘的人,来   
的来,往的往,有锦衣华服的公子,也有布衣书生,有商人小贩,也偶尔有戴着帷帽的年轻女子,薄纱蒙面,却露出黑的眼睛,异常灵活地一转。   
莫非是我风度翩翩令人一见忘俗?   
忽然耳边一声尖叫:“捉贼啊捉贼啊 ”   
一个身影伶俐地从我身边跑过去。   
我不及细想,拔腿就追 要知道,行侠仗义是一名优秀纨绔的基本品质。   
追过一条巷口,又一条巷口,我渐渐两腿发软,两股战战,几步之遥,竟是跨不过去,不由叫道:“歇、歇会儿,咱们歇会儿再跑 成么?”   
那贼人不过十来岁,半大小子,也跑得只剩半条命了,靠在墙上,喘着气道:“兄 兄台,放小弟一马,小弟回头定衔草结环以 以报 ”   
连个打劫的小贼都这么有文化,这是个什么世道啊,完全体现不了我的文采飞扬,我微微不满,摇头道:“那怎么成!”   
小贼遗憾地叹了口气,也不知道从哪里顺手就掏出一包食物,香气四溢,也许是卤肉。他撕下一块,思考了片刻,将卤肉递了过来,我正气凛然地板着脸,却听见一阵古怪的响声,好像、似乎、仿佛 是从我腹中发出来的。   
正是我腹中五脏庙不甘寂寞的抗议。   
我都记不起自己究竟有多久没有进食了,也许很久了 眼前的卤肉越看越诱人,越闻越诱人,我吞了一口唾沫,又一口唾沫,终于闭着眼睛把卤肉往嘴里一塞 那真是无上美味啊。   
我就这样和贼人分食了半包卤肉,显然他是个很大方的小贼,还时不时劝我“多吃一点儿”、“要水么”   
祭好五脏庙,有了力气,又开始一跑一追,也不知道是他吃得太多,消化不动,还是我大展龙威,不过几个回合,我竟然很神勇地跑过了他,没法子,只好又掉头来,一把揪住他,正要大喝一声:“把剩下的卤肉交出来!”忽然一人横冲而出,抢在我前头喝道:“把卤肉交出来!”   
正是先前尖叫“捉贼”的那个声音!   
难道说,这位失主失窃的 竟然是那包卤肉?秋风萧瑟,叶子打着旋落在我脚边,我没来由哆嗦了一下,转脸看去,失主是个十五六岁的小姑娘,乌油油一头黑发梳成两个大鬟顶在头上,唇红齿白的一张脸,这时候煞气逼人。   
小贼一边瑟瑟发抖地捧出剩下的卤肉,一边连着向我使眼色,那眼色分明在说:你也有份。   
明明我是一见义勇为的大好青年   
刚好小姑娘回头瞧我,喜孜孜同我说:“多谢这位公子仗义相助,我们一起把他送衙门里去吧。”   
我低头拍拍胀鼓鼓的肚子,她真心实意的笑容让我稍稍有点心虚:“这、这位 姑娘,我看这贼人年纪尚小,偷的也不过些许吃食,想必是饿得狠了,姑娘若是将他扭送衙门,他一世的清白可就毁了,姑娘慈悲为怀,还是 不要吧。”   
小姑娘眨眨眼睛,可能觉得有道理,又大不甘心:“可是 他偷了我的卤肉。”   
“那么,”我慢吞吞地道,“姑娘可以对他做一些惩罚 你觉得怎么样?”这句话问的是小贼,小贼忙不迭地点头拱手作揖,说了一大堆比如家中上有八十老母下有妻儿老小之类不着边际的话,小姑娘被哄得笑出声来,道:“这样吧,你到我店里做一月小工,事情就算揭过。”又亲亲热热地同我说,“这位公子,追了这大半天,想必也累了,要不要去小店里吃点东西?”   
我无视小贼一脸悲愤不平,应了。   
这就是我结识明月的始末 明月就是那个小姑娘,她是卖卤味的。   
城南杏花巷拐角处,如果不是有香气,大概谁也不会注意到这家铺子。它极小,红木门,落了漆,斑驳的旧色,往里看不过三四张桌子,外头油腻腻的案板,酱红的卤肉挂在长钩上,色泽非常诱人。   
我再吞了一口唾沫。   
其实我一直认为,在这样一家小店窝着,实在不符合我的身份和作派,可是我得说,只怕走遍全天下,都再吃不到这么好的卤肉了,为此,我不得不委屈自己在这里住下来 那一天明月请我吃完午饭之后,又请我吃了晚饭,见我打着饱嗝还没有走的意思,便问我家   
庭和去处,我于是详细地同她说了我的来龙去脉:“其实我是一条龙 ”   
明月大笑:“阿牛大哥真会说故事,都可以去西市说评书了。”见我神色间略有尴尬,又轻描淡写地道,“如果确实没有去处,我这里虽然简陋,柴房打扫打扫,总还能住下一个人,啊不对,应该说一条 龙?”   
她笑吟吟拿眼睛瞟我,怎么看都像是揶揄。   
于是我就在柴房住下。   
大丈夫能屈能伸么。   
随遇而安是本君的一大优点:能够在浩瀚的东海遨游固然欢喜,窄小的琉璃宫挤挤也能待下去,大不了把身子盘好,尾巴藏起来;神通广大当然威风,实在什么本事都没了,做个平常人,吃吃喝喝,闲时馆楼外偷听一曲,也是乐事 反正都回不去了不是。   
何况长安总算是个好地方:热闹!   
卤味店的生意说不上很好,但是明月会尽可能地支使小二(就是那个偷卤肉的小贼)干活,杀猪、卤肉、端盘子、洗碗、清扫卫生 唯一不让他插手的就是切片。明月的刀工非常之好,有客来时,只要报一个数,几斤几两,明月懒洋洋拿起刀,随随便便将肉摔在案板上,随随便便一砍,绝对是不多不少刚刚好,再漫不经心切个十余下,些许声音也无,也不见如何动作,那碟中就装了一整碟薄如纸透如镜的切片,如上好的瓷器,整整齐齐排放着,都让人疑心如果掉在地上,会有极清脆的“哗啦”声。   
那刀功,啧啧,纯青得和太白老儿炼丹炉里的火一样。   
让人一见之下食指大动。   
让我一见之下爪子乱动   
话到这里,可能有人要问了,他们都有活干,那你在干啥呢?   
我在吃呀,没看见吗,可忙着呢。   
当然我也不会搁下吹笛。我常常选深夜里爬到屋顶上吹曲子,夜里真寂寞啊,满天的星星都躲得没了影子,神仙也没有,妖怪也没有,不过杏花巷附近的街坊邻居都说,不知道哪里,每天晚上都杀鸡杀个没停,那鸡叫得可惨烈了,吵得人觉也睡不好。后来就搬走了很多人,生意也冷清了,明月还愁过一阵子,我还和她半夜出去找过,可是方圆百里并没有什么人在晚上杀鸡。   
除此之外,日子倒过得很安逸。   
【三】知音(1)  初来人间时才起秋风,满山红叶瑟瑟,后来枯草粘霜,再后来下了雪,满天满地的白,人人都穿得像个大肉包子。外面结了冰,地上很滑,很多人都是走三步退两步,有聪明人就干脆倒着走 啊我说的是我自己,我倒无恙,不过好多人被我撞倒,鼻青脸肿地追着我喊打喊杀,十分之小气。   
转眼冬去春来,昆明湖上化了冰,不知怎么回事,束腰的腰带竟然紧了很多,衣裳也短小了,捉襟见肘,好在我这一身衣裳本来就是龙皮所化,大小变幻随心所欲,否则置装费必然不菲。   
昆明湖的水绿得像碧玉,我想下去游个泳什么的,说不定能够挣脱封印。但是湖水奇凉,竟让我打了十来个喷嚏,最终在床上躺了半个月,也没现出龙形。我终于放下了回东海的念想,毕竟,我并不想做第一条被淹死的龙。   
春色青青,窗外的柳树都发了芽,这一天明月早早打烊,同我商量说:“阿牛(自我在卤味店住下以后,她已经不再称呼我公子,这一点让我异常惆怅),冬天过完了,我觉得你该出去找个活干了。”   
我眨巴着眼睛道:“不能留在店里帮忙么?”   
明月摊一摊手,异常为难:“你能干点啥呢?”   
她说的是一个事实。   
其实小二走后我就动过这个心思,比如说起初我试着洗碟子,可是碟子沾了水就滑不溜丢,刚摞上一碟,就听见哗啦啦一阵脆响,一地惨白的碎片,然后抬头看见明月的面色,和瓷片一样惨白,而且支离破碎。   
也试着擦过桌子,不过因为速度太慢(其实是追求完美),被客人撵开了;也送过酒,不过那酒太香,到半路就没了;还杀过猪,不过那猪太没灵性,见了本君不跪下来仰着脖子等我杀,反倒是尖叫着边跑边淌了一路的血   
总之我试过各种工作,皆不如意,后来我终于怒了,咬牙切齿地要替明月切卤片,但是明月不干了,她说我万一切伤了自己的手,她还得去请大夫,就算我不弄伤自己,也还怕我弄坏她的刀。   
我有这么没用么?   
无情的生活啊,怪不得有个老喝酒欠账的李姓诗人就发出“但愿长醉不复醒”的慨叹 当然了,一醒不就得付账了么?   
我低声下气地问明月:“那么你觉得,我应该干点啥呢?”   
“你喜欢干什么呢?”她问我。   
“我喜欢干什么,就干什么吗?”我反问。   
她思考了好一会儿,毅然应道:“是,只要能挣到银子,你喜欢干什么,就干什么,我一定帮你。”   
这句话让我沉默许久。   
因为我本来想告诉她,我的志向是做一个合格的纨绔,没事时候吹几声笛,饿了来几碟卤肉,别忘了多加点胡椒,三两竹叶青正好,再闲的时候,身边围一群人,如众星捧月,听谁痛诉下家史,顺便骂骂阴险的白帝 虽然他说是我爹陷害我,可是有什么法子呢,他是我爹呀,是我亲爹啊,我 总得找一个替罪羊来诅咒一下吧。   
不然我还不给活活憋屈死?   
但是明月这句话的前提 能挣到银子,这就让我否决了这些想法,很显然,纨绔是以花掉银子为人生目标,而不是挣到银子。   
可是除此之外,我还喜欢做什么呢?我茫然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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