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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若素闭着眼睛,沉醉在久违的琴声中。她不知道自己弹了多久,当弹到那支《少女的祈祷》时,她缓缓地睁开眼,试图将自己的心绪融合到窗外的阳光之中。
然而,映入眼帘的,却是一个因为背对着光而看不清脸的男人。此刻他正站在沙发边,静静地凝视着她。音乐戛然而止,随之而来的是一声不和谐的巨响——她猛然起身,撞翻了身后的琴凳。
“让我来。”男人大步冲过来,帮她扶起凳子。“我是林惟凯。刚刚进门,不想吓到了你,对不起。”
梅若素重新坐在琴凳上,仍是一副惊魂未定的模样。
“接着弹吧,你的琴弹得很不错。”
他没问她是谁,好像跟她熟识已久。
她却有些懊恼,这个男人是猫吗,怎么走路没有一点声响?
像是读出了她的质疑,他淡淡一笑,说:“是你弹得太入迷了,所以没听见我回来。”
“那你刚才为什么要说对不起?”
话刚出口,梅若素便意识到自己的无礼,毕竟这是他的家。她没有心思再弹下去,径直往楼上走去。她不习惯和一个陌生男人相处。
然而,她在楼上没待多久,母亲就来敲她的门,叫她下去吃饭。楼下餐厅的西餐桌上,摆着非常丰盛的饭菜,四杯红酒已经斟好。
林澍培对林惟凯说:“惟凯,这是梅若素,倩如的女儿。”
“我们已经见过面了。”林惟凯笑道,“现在,我正式介绍一下自己,我叫林惟凯,是向群律师事务所的注册律师。”
这种介绍未免太“正式”。梅若素疑惑地抬头看他,发现林家父子长得很像,同样魁伟英俊,气度不凡。
一餐饭下来,她跟林家人的关系并没有融洽多少。或者,她不是一个容易相处的人。从小到大,她没有什么朋友,常常觉得很孤独。正因为如此,她才会对白凌霄投入那么多的感情。
第三章 她怀孕了
得不到他的人,拥有他的记忆也好。
梅若素不想让白凌霄找到自己。她辞了工作,换了手机号码,在现代都市要玩“失踪”非常容易。
她也没有住在林家那幢豪宅里,而是和大学同学齐眉合租了一套公寓。
齐眉是个脸圆圆的开朗女孩,她的男朋友叫邵刚,经常到她们公寓来。那天,邵刚和齐眉正聊着天,他忽然扭过头来,对梅若素说:“我在大学里见过你,你一年四季总穿着长袖子衣服,很少穿裙子,大家都叫你长袖美女。”
她穿长袖子是为了遮掩手腕上的刺青,没想到却得了这样一个外号。但;邵刚怎么会知道?
齐眉说:“邵刚是我们一个学校的,只是比我们高三届,又不同系。你自然不认得他,他却认得你,因为你是有名的长袖美女嘛!”
梅若素在大学出名,不但因为她穿着长袖,性子也出奇的冷漠。追求的人虽然多,却从未谈过恋爱。曾有男生直截了当地问她:“哎,你是不是受过什么刺激呀?”梅若素回答那人的,是一记白眼。日子久了,也就没人再问。
大学四年;她一直躲避着“恋爱”这回事,因为她早就尝过恋爱的滋味。
不是每个恋曲都有美好回忆,也不是所有的爱情都能修成正果。就像她和白凌霄。
大概是到这个城市不久,有点水土不服。梅若素这两天老是呕吐,食欲也不振。那天,她早上起来刷牙,一闻到草珊瑚牙膏的味道,就一阵恶心,连胆汁都吐出来了。齐眉一边帮她清理溅在睡衣上的秽物,一边担心地问:“你到医院去看看吧,是不是胃病又患了?”
梅若素也以为是,她肠胃一向不好。但到了医院,医生递给她一张化验单,上面写着:“早早孕——阳性。”
梅若素像被雷劈了一般,头晕目眩:天哪,她竟然怀孕了!
在周围医生、护士猜忌的目光中,她缓缓走出了妇产科的大门。
怀孕的女人会变得脆弱,梅若素也不例外。走在人来车往的大街上,她心里突然升起一个强烈的欲望:她想和白凌霄见上一面。
她走向路边的IC电话亭,拿起话筒,拨了那个熟悉的号码。
电话才响了两下,就接通了。白凌霄的声音从另一端传来,透着几分漫不经心。
“喂。
“我是梅若素。”
他好像怔了一下,然后;声音变得急促起来:“若素,你在哪里?我这几天一直在找你。什么事都好商量,你怎么可以说走就走……”
“下午能出来一下吗?”她突然打断他,一手抚摸着依旧扁平的腹部;温柔而清晰地说,“我想见你。”
他们约在街心花园见面。
梅若素坐上了一辆出租车。车子开得很慢,一路上都在塞车。她忍受着让她恶心的汽油味,坐在车里,昏昏欲睡。白凌霄的笑容在眼前晃动,亮着两颗虎牙,离得那样近,仿佛触手可及。当她向他伸出手去的时候,一个急刹车,梅若素清醒了。
“小姐,到了。”
她望着车窗外,白凌霄站在梧桐树下,正焦急地张望着。
依旧俊挺的身材,依旧清秀的面容,依旧一副江南才子的动人模样。时间在他身上,仿佛停止了流淌,他还是八年前那个志得意满的少年。
这场情爱对他来说,只是手腕上那块浅浅的疤痕,虽然看上去丑陋,摸上去有点凹凸不平,却无伤大雅。而她却为此改变了一生——她的手腕上刻着他的名字,她的肚子里怀着他的骨血。虽只有一颗绿豆那么大,但他会慢慢地长大,长成一个漂亮的小男孩,有两颗像白凌霄那样可爱闪亮的虎牙。
那一刻,她决定了,她要把这个孩子生下来。
她转过头来,平静地对司机说:“掉转头,回去吧。”
第四章 相亲
我一直等的那个人;就是你。
齐眉从公寓搬出去,和邵刚同居了。
现在这事司空见惯,没有人会在意。只是在别人眼里,从未结过婚,甚至没恋爱过的梅若素,忽然挺了个大肚子,或者一天竟生下个孩子来,那才是爆炸性的新闻。
这天夜里,她作了个奇怪的梦,梦见一个小小的女孩,被关在一个黑漆漆的屋子里。她推开每一扇紧闭的房门,急切地寻找着一个人。
“爸爸……”
她叫喊着惊醒,望着窗外明澈的月光照进屋里,才发现那只是一场梦。轻抚着自己的腹部,她下了决心,要给孩子找一个爸爸(当然只是名义上的),给他设计一个能够正正当当迎接他出生的家。
为了这个孩子,梅若素决定结婚了,尽管这违背了她的意愿,尽管结婚对她来说,是件麻烦而多余的事。
医生说,她已经怀孕一个多月了,再过两个月就会被人发现。她一定要在这两个月内找一个男人,马上与他结婚,等孩子顺顺当当生下来后,又立即与他离婚。那样,她和白凌霄的孩子,将名正言顺地出现在这个世界上,像其他的孩子一样,而不必背着私生子的“罪名”。
但是,谁能作他的爸爸呢?这个人不能太精明,也不能太愚钝,至少不能让她讨厌。而且,这个人不能太自私,不能是那种占有欲太强的人,否则一年后他死乞白赖地不肯离婚,让她一生困在无爱的婚姻里,岂不冤哉?
生平第一次,梅若素对身边的男人留意起来,却没有一个人能让她满意。
现在,只剩下相亲一条路了。
碰巧那天,齐眉到公寓来找她,说帮她物色了一个男朋友,人长得很帅,身高一米八五,还不戴眼镜,是绝对的白马王子。
如果是过去,梅若素对这事一点也不上心。毕业这两年,别人为她介绍了不下一打的男朋友,她一个也没见过面。每次都是人家刚一开口她就推拒了。而这回,她耐心地听了进去。
齐眉以为仙女终于动了凡心,一下兴致全上来了。她激动得脸红,声音带一丝颤抖地说:
“怎么?这么好的条件你也动心了!告诉你,他是邵刚的大学同学,属于英俊潇洒、事业有成的那种。我第一次看见他时是绝对的惊艳。听说他也一直没找女朋友,我就想你们俩不是很好的一对吗?按理说,他这样的人材不该找不到对象,肯定是像你一样心比天高,眼睛长在头顶上。说不定,他一直等的那个人就是你,而你一直找不到的就是他呢!星期天上午九点,梦缘咖啡厅。怎么样,若素,你去不去?”
听了这篇罗里罗嗦、语无伦次的话,梅若素唯一感兴趣的,是那人对婚姻也不怎么热心,正符合她孩子未来父亲的标准。更重要的是,她只有两个月的期限,不能再等了。
于是,她在齐眉热切的注视下,轻轻地点了点头。
齐眉高兴得差点跳起来。临走时,还在梅若素耳边再三嘱咐:
“见面那天,你一定要穿漂亮一点。恋人间的第一印象最重要,要不然怎么会有一见钟情呢?”
一见钟情?梅若素嗤之以鼻。
白凌霄是她十六岁时就认识的,经过了这么多的波折,还是没有真正拥有他,她怎么会相信“一见钟情”呢?像这种第一眼就对人产生爱情的事,只有琼瑶小说里才有!
话虽这样说,星期天早上,她还是花了很长时间打扮。毕竟这是她的第一次正式约会。她希望对方能看上自己。
到了梦缘咖啡厅门口,她才想起来,不知道那人的名字,也不知道他长什么样子,穿什么衣服。她唯一知道的——他是个很帅的男人,不戴眼镜。
不戴眼镜,这算什么优点?白凌霄就戴着一副金丝边眼镜,一样风流倜傥,英俊潇洒。
但一进咖啡厅,她就知道谁是他了有个男人一见到她,就从座位上站了起来。
她抬眼看过去,那人足有一米八五高,穿着一套深色的名牌西装,脖子间系了一条斜纹的浅黄色领带。浓黑的眉毛下有双敛光深沉的眼睛,挺直刚毅的鼻梁,性感而略带笑意的嘴唇……瞬间,她周身像通了电似的,身子微微一震。
“林惟凯,是你?”她脱口而出,直呼其名。
“是我。”对方微微一笑,坐下,然后继续盯着她说:“很荣幸,你还记得我。”
她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