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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哪里,在哪里……”菲雪已经兴奋得分不清东南西北了,到处张望着。
“在下面呢!你抬头看哪里?”筱凤没好气地推了她一下。
山下的小路上,那个穿着一身好像是运动服,还戴着个草帽的男人真的是那个在陆家看到的永远温和而冷静的方子华吗?是那个在养鸡场里穿着一身白色外袍认真地给小鸡们打针的方子华吗?筱凤不敢相信自己的眼晴。
顺着筱凤指着的方向,菲雪手上提着的小包包应声而落,重重砸在了筱凤的脚下,让筱凤痛得坐到了地上。
四目终于等来了两两交缠的时刻,仿佛中在梦里,他的温柔体贴,她的软语低喃喃;仿佛漫漫的前生里,他们擦肩而过却在蓦然回首中发现,阑珊处里有他,也有她。
距离不再遥远,他就在她盈盈的眸光里,她就在他深情的仰望中。
心中像是有一股东西在暖暖地流动,菲雪的鼻头发酸。这是第一次她发现,那才最真实的他。可是就是那么真实的他却让她觉得以前所谓的那些爱都没有此刻来得深刻,她爱他,以前的他,现在的他,还有以后不知会是什么样的他,都是她最爱的他。
子华的手心在冒汗,心也在冒汗。她来了,真的来了。让毫无准备的他一身狼狈地出现在她眼前。这样的他在她心目中还是那个他吗?他怕,一直都怕让她看到自己这样,可是,再怕还是让她看到了。她的公主,在他最不设防的时候来到了他的身边,就像那年,那个十八岁的少女,在淡淡的月光下强势地问他:是不是喜欢她?就像她毫无预警就踮起脚吻上他的唇,让他一夜无眠到天亮,从此,她是他心里再也无法割舍的一部分。
“老公……”这一声“老公”带着无限的撒娇与深情。菲雪顾不上还坐在地上揉着脚的筱凤,迈开修长的腿也不管地上是不是不平朝着那个男人飞奔而去,哪怕是要一起下地狱她也不会迟疑半分。
筱凤看着像是彩蝶般飞扑而去的菲雪,干脆一屁股坐到了地上,脚也不揉了休息一下吧!人家牛郎织女相见她上前不是要做灯泡吗?唉,平时就知道他们感情好,不过今日一见又另当刮目相看啊!不知道陆梧桐那个混蛋会不会追过来?那张带笑的脸在眼前浮现,好吧!筱凤在这一刻决定:如果他跟过来并能找到她们的话,她就小小地原谅他一次!结婚那么久了,她怎么每次都那么容易原谅他呢?
“阿华,真的是你媳妇回来了!”方子林看到那个像是从天而降的人,也放下手中的活,一脸的憨笑。
“菲雪,慢点。小心摔倒!”方子华扔下头上的帽子迎上她。本来还有些自卑的心在看到她不顾一切地飞奔而来后因为担心她摔倒而紧张万分起来。她怎么不能改一改这个毛毛躁躁的个性?在这么不平的山路上万一摔倒了怎么办?又是那么怕痛的一个人。
“老公,老公。我好想你了!”菲雪不顾一切的扑进他的怀里,双手紧紧地搂着他的脖子好像怕一放手他就会飞走不见一样。她真的好想他,从来没有这么想过,一路的颠簸一路的辛苦终于还是让她找到他了。
“菲雪,先放开我吗?我身上脏……”方子华被她扑了个措手不及,她身上熟悉的香气让他自卑的心又冒出来了,加上哥哥还是后面让他想放开她不是抱着她也不是,双手就这么悬在了半空中。
“不放不放!就是不放。”任性带着点蛮横的陆菲雪又出现了。他身上混合着阳光、泥土和汗水的味道,她却觉得分外的好闻。她才不管脏不脏呢,她只要感觉到他在身边在怀里那就好了。
“好了,菲雪。筱凤跟大哥还在看着呢!来,告诉我你怎么找到这来了?”他无奈一笑,把她的双手拉下来。她可真行啊,这么偏的地方还给她找来了,还能把筱凤拉来做伴。
菲雪最受不了的就是他这种温柔到让她无法拒绝半分的语气,双手乖乖地任他拿了下来。现在是她站在比他高的地方,所以终于有机会来俯视一下他了。眼晴一眨不眨地望着他的脸,不戴眼镜让他的眼晴因为近视而有点迷蒙,皮肤黑了好多哦,头发也长了,衣服也是真的有点脏,不过她不在乎啊!可是第一次看到这样的他却让她好心疼,水水的眼眶里泪再也忍不住流了下来。这才是最真实的方子华啊!这才是他从来不愿意让她走近的方子华啊!
“好了,好好的,怎么哭了?”方子华最怕的就是她的眼泪,虽然她很少哭。但是哪怕是偶尔的一次都会让他不知道要怎么做才能让她不要再哭。现在在这样一个公共的场合里,嗯,虽然没有多少人看到,但是毕竟比不上大都市的开放,想把她搂进怀里好好安慰一番也不行。
“我就是想哭嘛!”菲雪的眼角余光处看到了他大哥不好意思地转过身子,撒娇着自己把脸上的泪擦掉,好丢人哦!
“菲雪不哭了才好看!我去帮你们拿行李下来。”方子华一脸宠溺地转过身。既然都来到这里了怎么样也是阻挡不了她了,这么晚了到县城也不方便,不如就将就住一晚吧!
第七十七章 云与泥吗?(2)
方子华家住在半山腰上,离得最近的邻居也是两百米以外了。那是一座大约3米高的红砖瓦房,虽然有点旧但收拾得很干净,还有一个小小的院子。
知道城里的媳妇第一次回来,方家父母早早的从地里赶了回来,一个忙着把一间小的屋子收拾出来,一个忙着把养在山上的鸡抓来杀,方家80多岁的奶奶第一次见到孙媳妇,虽然脚有些行走不便,但还是拄着拐杖出来,在院子里拉着菲雪的手不放。这么细皮嫩肉长得又好看的人儿真的是他们家阿华的媳妇吗?老人家看了又看还是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会不会是老了眼花得厉害呢?不会的才是啊,她眼晴好得还可以穿针呢!那就是真的了?
方子华笑着把不愿放手的奶奶拉着一起坐了下来。闻讯而来的乡亲及半大的孩子不到一刻钟的时间竟然挤满了小小的院子。大家都想来看一看他们村唯一的一个大学生在城里娶的老婆长什么样。一看真的是长得好看啊,还有一起来的那个据说是阿华媳妇的弟妹长得也不比他媳妇差哦,是不是城里人都是这样的呢?
菲雪把他们带来的糖果让方子华拿去给小孩子们,还好这一点她想到了。
“子华,他们这么大的孩子,都不去上学吗?”现在是下午将近5点,应该没有放学那么早吧。筱凤放下手中喝水的杯子,看着好多个年纪大小不一的孩子们都穿得比较陈旧一些,衣服长短不一,唯一相同的就是他们的脚上都没有穿鞋。天气虽然还算不上冷,但是也有点凉了啊,难道他们天天这样跑来跑去的不怕扎到脚吗?
菲雪也用询问的眼光看着自己的老公。
方子华苦笑一下:“学校离这里有差不多10公里,从我们这里过去要翻过几座山,年纪比较小的孩子一般走不了那么远,家里也没有人有空天天送去。所以一般都是8岁以后再去学校的。中午就在学校休息,晚上才回来。”他小时候就是这样过来的,不管刮风下雨从来没有落下一天不去学校。他想读书,他想走出这座大山。而山里的生活又是这样的艰苦,不要说送一个孩子读书了,哪怕是不读书,每年的收成也只是能填饱肚子而已。当年为了让子华读书,学习同样优秀的哥哥主动退学包揽了家里的所有的活而让父母到外面打着零工支撑小儿子的学费。还好儿子学习一向都很好,每年都有奖学金拿,学校还减免一部分的学费才让学业终于得以完全了。可是为了他读书,家里前些年好多事情都落下了没做,房子没修,哥哥的婚事也一直拖着。幸好现在一切都慢慢好起来了,新房子的砖头也拉够了,过几天工匠就会过来开工了,哥哥到年底也可以结婚了。
“这么小的孩子,怎么走那么远的山路?”筱凤跟菲雪还是不敢相信自己听到的。
“习惯了就好了!穷人的孩子都比较能吃苦啊!”她们这两个从小养尊处优的大小姐当然不会明白他们的生活。
“子华,嗯,你没想到要把家里人搬迁到外面交通比较方便的地方吗?例如说县城?”菲雪已经独自走开与那些孩子玩在一起,而筱凤则是继续坐着与子华聊天。这次来到山区这里,给她的震憾太多,酒店的小青,还有拉着她们到松山弄自己却还要回头走几个小时的冬青,刚才她已经从子华嘴里知道苍子岭跟他们这里是反方向的,从这里回去到家也是要很晚了。那些小姑娘热情的面孔一直在她脑海里挥之不去,还有远处那几个跟菲雪玩得正开心孩子们。那么小的孩子就这样埋没在大山里了。
“老人家在这里住了一辈子已经习惯了,不愿意搬。”这个是主因之一,之二是搬到县城买地建房又得花一大笔钱,节俭一辈子的父母怎么也不会让他花这个钱的。哪怕他现在真的有能力也不允许。
“那这些孩子一天到晚就在家吗?”筱凤还是放不开孩子的问题。
“有什么办法?忙的时候还要跟着下地帮忙呢!”看着与孩子们玩得开心的菲雪,子华脸上露出了笑,他一直怕带她回来,就是怕她不习惯这样的山里生活。曾经他们后山有个男孩也是读书出去了,娶了个城里的媳妇。第一次喜滋滋地领回家里,却在刚到家不到半个小时就吵着要走,因为她嫌弃山里荒凉、交通不便、还没有洗澡房洗澡,甚至连小孩子都是脏兮兮的,拗不过她的男人当天就跟着她连夜赶回去了。从此不再回来过。方子华以前听说时并不以为然,因为他从来没想过会娶一个娇滴滴的都市女孩。可是缘份上天早已注定,把他和菲雪硬是绑在了一起,再也分不开了。越在乎她,所以他越怕她像会是传闻中的那个女人一样。在她的面前他还是自卑的,所以一直不敢带她回来,怕她会因此看不起他。虽然他早已明了她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