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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晓易。”吕布跟两个族人解决了五条狼。两个族人胳膊有些抓伤,他安然无恙。杀掉两匹狼后,他就奔叶晓易的方向而来,正看到叶晓易给狼开膛的场面。
“大哥。”叶晓易冲吕布点头。
“不错。”吕布拍拍叶晓易的肩膀,又揉揉郭嘉的头,“不要害怕,拿出点胆色来。”
“不怪他,我刚才拿他当诱饵来着。”叶晓易听到吕布的表扬,心中涌起淡淡喜悦:在现代活了十七年,都很少有人肯如此真心赞扬。可到了古代,却有个内心温柔的少年,肯把自己当重要的人来看待。
没有电视、可乐、游乐园……什么好玩的东西都没有,但,有个吕布在身边。
未来会怎么样?谁知道,不去想了,起码现在是幸福的。
叶晓易看看沾满血的双手,绷紧的神经在吕布的温言中放松。她意识到自己刚才也很恐惧,只不过,求生的欲望盖过了一切,让她无暇他顾。
“晓易,我第一次杀狼也有些心慌。”吕布见叶晓易沉默,就低头看着她的眼睛,露出一丝微笑。
“是吗?”被小自己两岁的吕布这样鼓励,叶晓易耳根子有些泛红。她转移视线地敲敲郭嘉的额头说:“欠我一条命,记得还我哦。”
“……知道了。”郭嘉点头,哭丧着脸冲吕布道:“我一定要比晓易厉害。”
“好、好。”吕布笑着拍拍郭嘉,扭头问两个在草丛中搜索的族人道:“还有什么奇怪的痕迹吗?”
“没奇怪的痕迹,快死的人倒是有一个。”两个族人对视一眼,指指草丛深处。
==b,改了下这章的名字。今天重新看了《三国志》中吕布的部分,发现部下的叙述好少啊……==不过,高顺果然惹人疼爱啊,捶桌子笑ing。
第一卷 第十六章 匈奴少年与小猛男
“人!什么人?”吕布听了,就三步并作两步走过去。叶晓易也拉着郭嘉跟在后面。三人拨开长得密集的杂草,看见一个浑身是血的人躺在那里。
是个少年!
待吕布拭去那人脸上的血,叶晓易才发现那人很年轻,好像跟吕布差不多年纪,眉骨较高,鼻梁也挺直。
“匈奴人。”郭嘉看看那人的服饰,摇摇头,问吕布道:“奉先哥哥,他的伤好像很重,你能救吗?”
“大哥,他这是什么伤?”叶晓易忍住呕吐的欲望学吕布查看伤口,见少年身上十余处撕裂状伤口,有几处旧的甚至还溃烂化脓了。
“狼咬的。”吕布抱起少年,把他从草地上抬到方才打斗的空地,撕下衣襟扯成布条给他还在流血的几个地方进行包扎。
“……这么说,刚才那些狼不是要袭击我们……这个少年是什么人?”郭嘉头脑灵光,一回想,便察觉出些许不对。
“谁知道……不过,会不会是哪个部落的重要人物的孩子?估计是部族内部有什么矛盾,一帮人争权夺利,所以这小子变成个牺牲品,被一群训练有素的狼追杀。而碰巧路过的我们,则是运气不好,被狼当成猎物之一。”叶晓易发现这匈奴少年的衣衫虽破,但料子不错。她想想自己看过的历史,好像匈奴内部各部族都很骠悍的,动不动,先武力解决个老大出来。
“这样的话……奉先哥哥,你打算救他吗?”郭嘉迟疑地问吕布。这几年,九原附近很不太平,除了盗匪,很多匈奴部落的骑兵也来骚扰。九原县尉被搅得焦头烂额,一点办法都没有,只能贴告示让各个家族注意防范,免得被匈奴人给抢了,枉自丢了性命。
“救。只要是人,何必管他是什么族。反正如果是作恶多端的,到时候再杀也不迟。”吕布艺高人胆大,可不像郭嘉想那么多后果。他让两个族人再撕些布当绷带,然后掏出了兜里的火石。五人出来,原本也带了伤药、干粮和水,可刚才马受惊逃掉,那些东西也就跟着没了。除了身上的火石,剩下的就是腰间的箭矢。
膝关节用箭矢固定,然后用绷带捆上。伤口的脓血挤出来,一些溃烂的部分则用火石点燃的草灼了下。吕布玩一样救治着匈奴少年,不一会儿,烤焦皮肉的糊味就钻入了叶晓易的鼻子。
搞不懂古代的急救是怎么回事,不过看吕布游刃有余的模样,叶晓易估计那匈奴少年暂时没性命之忧。她挠挠头,掐住郭嘉的后脖梗,拎着他过去两个族人的旁边。
两个族人正在剥狼皮,动作熟练,一边剥一边问叶晓易跟郭嘉要不要学。
“当然要学,给他们两个一人留一头。”吕布处理完匈奴少年,就嘱咐叶晓易、郭嘉好好学剥狼皮,他要去附近找找,看能否寻个干燥地方,好起火做饭,并让六个人在夜里有歇脚处。
“没问题。”一回生二回熟,杀都杀了,还怕剥皮吗?叶晓易讪笑着看向郭嘉,朝他努努嘴。
“……有些……残忍……”郭嘉摇摇头,呕吐欲望再次涌到喉头。
“残忍?你不杀它们,它们就会杀你。物竞天择,适者生存。奉孝,你不会不懂吧?”能在三国顶级谋士面前玩深沉的机会可不多啊,叶晓易笑嘻嘻地把达尔文那老头话抛给了郭嘉。而不出她所料,郭嘉一副小大人的样子,弄个沉思状说道:“有道理,有道理,晓易你这句话很有道理。”
“嘿嘿,反正我不说,你自己也会有领悟。”叶晓易不再捉弄挤兑郭嘉。她拉着郭嘉,两个人齐心协力,把两张狼皮给剥了下来。
午后离开九原城,追惊马又走了很远,好不容易杀死了威胁生命的狼,还得救治匈奴小子。一番折腾下来,红霞已经把地平线给染红了,抬眼望去,稀薄中透了祥和,只是风开始凛冽。
叶晓易跟郭嘉拎着狼皮,两个族人抬着匈奴少年,四人随吕布到了一处干燥的小丘。地势高些,方便观察四周,也能少些低洼处的水气。
“今晚暂且吃这个吧,虽然味道差了点。明日一早,我们再斟酌是找惊马还是先回九原。”吕布生了篝火,把狼肉切成了块,穿在箭矢上烤,烤至八分熟就往上撒盐末。盐是随身携带的,所以没有随马背上的袋一起消失。
烤肉的味道真好闻。跟自己高中附近的那家烧烤店散发出的味道有一拼。记得那家烧烤店的排骨串很好吃,肉嫩不说,香料也泡得恰到好处,烤成金黄色,是最美味的时候。当然,鸡脖子也不错,但没有烤蚕蛹香。不过,还有些东西是不能少的:一锅涮肚、一瓶啤酒、几瓣烤蒜、几串羊肉筋……吃到嘴里,那叫一个香……
“……晓易……”郭嘉推推叶晓易。
“啊?”
“口水掉下来了。”郭嘉指指狼肉上的水渍,厌恶地把它丢给叶晓易解决。
“啧啧,还挑。”你小子是不知道啊,黄巾之乱的时候,天下大饥,老百姓都互相换着孩子吃。现在有的吃还不满足,竟然嫌弃我宝贵的口水——哈喇子。叶晓易咬了口狼肉,不由自主地又想,到了那个时候,自己又该吃什么呢?
吃吕布还是吃郭嘉?
那时候,郭嘉应该是英俊少年了吧?白白嫩嫩的,吃起来肯定容易消化。吕布呢,定然会有一副模特身材,如果切片煮食,肯定很有嚼头,里面还可以加点辣椒油,芝麻、碎花生……
“不忍心啊,不忍心。狼肉总比“郎肉”好。”还是为了中华帅哥的品种发展留下几粒种子吧。叶晓易狠狠咬着狼肉,琢磨回到九原后,就把鸡给宰了,先让吕布给自己炸个鸡翅膀解馋。
“很香?”吕布知道狼肉的味道并不好,见叶晓易跟郭嘉吃得开心。多少有些安慰。
“当然很香,算我一份吧。”不等叶晓易回答,远处却传来炸雷般的吼叫。随着那吼叫声,一个少年朝吕布这边走来,手里还拎着一柄剑。他个头比吕布略低,看年纪,介于吕布跟叶晓易之间。体格键硕,浓眉大眼,面颊上还有点点红色的痕迹。
青春痘?
叶晓易瞪圆了眼睛,心说来古代后,第一次发现小男生的脸上长这东西,虽然没有什么护肤品,但吕布跟郭嘉都在她的威逼利诱下使用温水洗脸,一日三遍,保持光洁、柔软的皮肤。
看看这张有些沮丧却还油光满面的脸,叶晓易猜测面前小猛男的荷尔蒙分泌可能比较旺盛。
“你是谁?”吕布的两个族人并不客气,他们见来了陌生人,便抽出剑。
“我又不是贼,你们两个紧张什么?”小猛男听到自己的肚子在咕咕叫,就很难堪地望着吕布,“顺便”还望着吕布手里的烤狼肉。
“呵呵,小兄弟好。我们是追赶族里的惊马来此,遇到狼,杀了它们。”看出小猛男对食物的虎视眈眈,吕布便把手上的狼肉递过去,小猛男粗粗谢过,就大口吃了起来。
瞧小猛男的吃相,叶晓易怀疑他数日没有进食了,可看他打扮,又不像是太过落魄的人。那他是因为什么跑这里来的呢?
“我叫叶晓易,他叫郭嘉。我们是大哥的结拜兄弟。”指指吕布,叶晓易把自己吃剩的狼肉给小猛男递过去了。小猛男不仅不嫌弃叶晓易不讲卫生,还很感激地朝叶晓易点头。
“我叫聂……因为……来……没弄到……肉……”小猛男一张嘴巴负责吃饭又负责回答叶晓易的问题,说得含糊不清。叶晓易听了半天,才明白好像是小猛男为了亲戚杀了人,所以只能避祸离开老家一阵子。听说凉州那边有豪侠之士,就想过去见识一番,可没想到在草原上迷了路,加上又不会打猎,已经饿了三天了。
“杀人容易,可杀野兽太难。”小猛男打了个极其响亮的饱嗝,又说了句让两个吕氏族人十分恐惧的话。
“是啊,野兽能感受到对方强弱,所以选择对自己有利的结果。但是人有时不能。”吕布挺赞同小猛男的看法,让小猛男都有些不好意思了。
“敢问几位是要回九原么?”小猛男坐在吕布对面,很恭敬地问。他看到了狼死尸上的切口,又知道最锋利的一剑是吕布的杰作,心中很是佩服。
“明日启程。我们的马丢了,所以只能先走回去,加上还多了他。”吕布指了指仍处于昏迷的匈奴少年,期待另一路族人能找到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