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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棵夹竹桃哪够,我最近想种松柏,耐寒耐霜又耐用。”好男人多多益善,她非常需要滋润。
耐用?“你需要我帮忙知会夹竹桃一声吗?他最近有结婚妄想症。”
“嗄?!”不会吧!她的小夹竹桃想昏了呀!
“夹竹桃”三个字一再被提及,叫宋沐风很难不联想到天理不容的老板,梅似乎也曾用过这个字眼称呼艳老板。
难道一直以来他都搞错了,其实老板的情人另有其人,而那正是眼前举止怪异的女子?
“夹竹桃是棵会走动的木科花卉。”实心眼得很,认定了就不会改变。
“你在对我说话?”原来宋沐风在不知不觉中问出心里疑惑。
沈恋梅的神经特粗,浑然瞧不出眼前的闷男子就是披萨小弟,喷喷称奇的直呼好象、好象,打量过后还动手扯扯人家的头发。
“住手,你想对总经理做什么事?”好不容易挤进来的张冰玉大声一喝。
在金雍宇大洒钞票的阴招下,歌迷们才稍微分心一下。
所以金钱万岁,万万岁,五千年来歌颂不断。
沈恋梅眨了眨眼看看一头发油的宋沐风。“他是总经理?”
听起来挺伟大的。
“我们总经理无暇应付自送上门的女人,请自重。”她捂着鼻子怕人瞧见她的丑态。
“送上门的女人……”沈恋梅指指自己,忍不住的开口大笑。
最怕麻烦上身的她哪会自找麻烦,她不过是见他长得像披萨小弟而已。
“小姐,我家妹妹……呃!梅子的眼界很高,花花草草她是看不上眼。”女儿被人瞧不起等于瞧不起她。夏恋秋“仗义执言”。
“什么意思?”另一道男音蓦然地介入。
夏恋秋眼神一转,毫无预警的抱住正打算开溜的女儿。“因为她爱的是我。”
“什么?!”
自认倒了八辈子楣的沈恋梅没有出声,倒是一旁的闲杂人等齐口惊呼,一副大受刺激的模样。
“梅,你爱我对不对?”她敢不爱试试。夏恋秋演技精湛地流露出深情款款。
该死的夹竹桃,他一定没喂饱她的性饥渴。“是呀!我爱死你了。”
沈恋梅回答得有气无力,看起来就是受到威迫。
“乖,我亲一个。”夏恋秋嘟起嘴要表现母爱。
“我去你的……”她才骂了半句,一道强横的力量忽然解救她于恶龙口中。“啊!披萨小弟。”
呃!不对,他不是披萨小弟。
“先生,你怎么和我玩起抢人游戏,我家小梅花需要泥土。”土,大地之母,不就是她嘛!
梅之母。
“你们不适合。”他不允许任何人欺负他心爱女子。
“本来就不合适,我不喜欢老女人。”一把年纪还装可爱。
“沈恋梅,有胆你再说一次看看。”她哪里老了,风华依旧的惹人怜爱。
原来她叫沈恋梅。
当了六年的披萨小弟,直到今日他才知天理不容的台柱梅的真实名字。
“不要强人所难。”宋沐风没法忍受地代为出头。
沈恋梅好奇的一睨神肖披萨小弟的男子。“你最好别惹她,这个疯女人的靠山很硬。”
真是太像了,下巴那颗青春痘的位置都没搬家吶!
“你说谁是疯女人来着。”家法太久不用会生锈,她皮在痒了。
沈恋梅嘿嘿两声地往男子身后一躲,意思是掐不到,掐不到。
“总经理,你忘了我们还有合约要谈,别人的闲事不宜插手。”他的反常令张冰玉心生危机感。
“不急,不急,我们只看戏。”金雍宇可说是兴味正浓,他等着和偶像握手。
“金副总,公事延迟不得,你想害公司损失惨重吗?”以及她的损失。
他好笑的端出上司架子。“你大概没记牢我也是你的上司吧?”
“我……”
“夏小姐,我是你忠实的歌迷,你每一首歌我都会唱。”偶像、偶像耶!他从小听她的歌长大的。
咦!等等,她好象一出道就二十来岁没老过,而他那年才十来岁,那么她不就……
很老了?
歌迷呀!很好,很好。“你会帮我的忙吧!”
“什么忙尽管开口,我一定竭力为你达成。”她是喝欧蕾保养的吗?怎么皮肤细得像豆腐。
“把那丫头抓过来让我好好地吻上十分钟。”敢背弃生养的娘,罪该万死。
“呃!这个……”不太道德。
“你休想,吻你我还不如吻他。”至少没那么变态。
被指名的宋沐风有些蠢蠢欲动,眼睑低垂的盖住眼底的渴望,无法克制的望向红润鲜艳的梅色。
夏恋秋软缎般的柔音缓缓一漾。“你有那个胆吗?”
玩嘛!小嫩姜哪玩得过她。
“谁说我不敢来着,我就吻给你看。”冲动,是红梅的洒脱。
众目睽睽之下,沈恋梅稍微踮起脚尖环上双臂,没什么诗情画意像寻仇一般地吻上正等待着她的浑厚气息,牙齿还互叩了一声。
本来无一物,何处惹尘埃,她的举动唤醒了宋沐风深眠体内的巨兽。
一个吻,一个终身。
她怎么也猜不到命运的齿轮开始激活,而推她一把的正是得意非凡的戏子母亲。
舞台,处处皆是,上演着属于爱情的故事。
第三章
这是一种如何美妙的滋味,彷佛天堂的玫瑰花在一瞬间盛开在身边,四周充斥着令人陶醉的香味,宛如奉劝着窃花者珍惜眼前。
梅的香气直透鼻翼,柔软唇瓣是这么的热情,宋沐风几乎要融化在她意气用事的热吻中。
贪婪,竟是他此刻唯一的念头。
软柔的吻带来他的贪心,他怎么会愚蠢地白白浪费六年的光阴,割心割肺地想将人间至宝送给别人,以为自己做得到无悔的守候。
他想独占她呀!包括她的身和心,以及任意游荡的灵魂。
她是危崖上的一株红梅,那么他便是贪而无餍的蜂鸟,不仅要吞食她的花蜜,还要蚕食一树梅叶,最后裹腹以红梅果,丝毫不放过一丝一毫。
以前的他傻得太浪漫了,苦在心里甘为跑腿的披萨小弟,只为见她一面而去讨好大厦的其它住户,成为唯一能自由进出十三楼层的特例。
想见她的冲动压过男人的自尊,堂堂年收入近百亿的蓝天集团第一继承人还是逃不过情蛊的折磨,他告诉自己只要再见她一次。
然后一次又一次,渴望的心累积成金字塔的地基,一层一层地往上堆积,欲罢不能的一再警告自己是最后一回,他终会放手。
但是,他输了。
输给自己的情感。
压抑六年的情感此刻宛如爆发中的火山不可收拾,难以停止地喷射出岩浆燃烧整片大地。
不曾拥有就不会有贪念,一旦握在手中有谁肯放手,他真的放不开了。
不管前方有多少巨石阻碍通行,他已经不甘于守候,就算是伤痕累累他也要一块块搬开,化身为沃土滋养生命中的那株红梅。
“天哪!我没脸见人了,三个月内最好别出门。”不然得戴深色垃圾袋。
嘟嘟哝哝的沈恋梅无头苍蝇似的猛向前头钻,疾步快行如同后头有恶鬼追着。
头晕脑胀是因为发烫的双颊,烧红的脸蛋和艳绽的梅瓣没两样,自然散发耀目的光彩。
她的美是无庸置疑,露肩的小可爱搭配极短的低腰牛仔裤,细跟的白色凉鞋上缀着两朵梅花,每走一步便若隐若现的小露平滑腹部,瑰色肚脐眼引人不少遐思。
不经意显露的风情撩拨着毫不知情路过的行人,那惊艳的一瞟她根本无心理会,让自身的美丽漫过一条又一条的街,勾引无数男人悸动的心。
突地,一件男人的大西装往她肩上一覆,长及膝盖地盖住瑰丽美景。
“你想走到哪去,不累吗?”宋沐风刻意伪装的冷漠有些许的不悦,目光冷芒如箭地瞪退觊觎视线。
沈恋梅哎呀的扶着额头惨叫。“你……你怎么会在这里?”
一想到自己的大胆,她又忍不住的呻吟出声,遗传果然是瞒不了人,母亲的“浪荡”血统还是渗入她的骨髓之中。
“是你强拉着我往外走,没给我拒绝的机会。”笑意藏在镜片后,表情淡漠的宋沐风忍住抬手拂动她秀发的冲动。
“你是装了滑轮不成,这么大的人我哪拉得动,你少造谣生事。”绝对不是她的错,她是受害者。
淡淡的笑波漾上他嘴角。“我说过你没给我拒绝的机会,像你突然冲上前吻我。”
而他也拒绝不了她。
“噢!别再提醒我做的蠢事,我已经后悔的准备找块地来挖。”就着矮墙一坐,她双手抱膝将头搁在膝盖上忏悔。
“挖地?”
“把自己埋了,免得天理不容。”轰地,她想到那个吻。
身体一阵热是走太快吧!绝非他坐在身边的缘故。
循规蹈矩一向不是她的行事准则,而她也必须承认并非乖宝宝那一型,大学没念完,消磨了两年时光自动休学。
她不否认爱唱歌源自天性与母亲无关,十五岁起就在PUB驻唱的她不算清纯,形形色色的人瞧多了差不多也麻木,她怎么也想不透自己怎会攀上他?
就因为他长得像披萨小弟,让她倍感亲切不生戒心?
“天理不容不是这么用,我刷过牙了。”至少没口臭。
“你在嘲笑我像花痴是不是?”虽然很像但是她绝无此意。
她是真的真的很怕麻烦的人,尤其是男人这种大麻烦,丢给她都觉得烫手。
沈恋梅愤慨又无奈的表情让宋沐风很想发笑。“不,你的唇很甜。”
叫人沉沦地忘我。
她一瞪。“现成的便宜不占很可惜是吧!所以你毫不反抗地接受侵略。”
他真笑出来地推推眼镜。“呃!我是没理由反抗,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