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居然找不到他。
一直到周五,他都没有来读写会。
我百分百地肯定,他绝对还是在生我的气。
那么明天的安排呢?
也许他一气之下决定取消。
我有点后悔没有告诉他,我对明天其实怀有期待。
晚了。
恹恹回到家,我妈说,“妹妹头很多天没有回来了,怎么瘦成这样了?”
我再度无语。
上海人的家里,父母亲总是喜欢叫儿女小名。
哪怕我们已经是20来岁的成年人,在他们眼里,还是点点大的小毛头。
像我哥哥祁连,仪表堂堂,英俊帅气,微微一笑就迷倒众生。
谁会晓得,他的小名叫毛毛。
记得他念大学时,有个同寝同学来串门,听到老妈叫他毛毛,当即笑翻。
搞得我哥极为狼狈。
他后来哀求老妈不要再在外人面前叫他小名。
结果老妈一瞪眼,“毛毛就是毛毛,不叫这个叫什么?!”
害我哥郁闷好久。
就好像我的小名,叫妹妹头。
听上去就是有哥哥的人,而且老给人一种长不大的感觉。
有点像洋葱头、萝卜头……长到一半发育不良,僵掉的样子。
Apple有次来我家里吃饭,也入乡随俗地叫我妹妹头妹妹头。
乐的很,好像占了十足的便宜。
她还跟我总结,上海小孩的小名都具有共通性,比如十户人家起码有4户孩子小名叫毛毛。
我没有告诉她的是,我的哥哥,小名正是叫毛毛。
反正,他们也根本没有机会见面。
吃完饭,我妈说,“妹妹头,你去洗碗。”
“哦。”回来一次,做点家务是应该的。
洗到一半,电话狂响。
老爸在外面讲了一会,喊我,“毛毛的。”
我叹口气,我发现我老哥每次电话回来都很会挑时间。
不是我在洗澡就是在WC,今天又是……
我把手上的洗洁精急急抹在围裙上,冲过去接过听筒。
那边传来老哥嘿嘿地笑声,“妹妹头,我猜猜,你这次是在上大号还是在……”
“…洗碗。”我服了他。
“怪不得今天你没抓狂。”
我几乎看到他天生的冲天发耷拉下来的失望相。
“怎么拉。”我问,“长途很贵的,有话快说。”
“嗯,我下周要回来了。回来参加一个画展。”
“老哥,你…还好吧。” 我觉得他的口气听起来怪怪的。
“还好还好,就是初恋嫁人了。”他轻笑着说。
那是我在一贯阳光的祁连身上从来没有感受到的落寞。
“也好,回来疗伤吧。”我轻轻地说。
“妹妹头,我发现你突然变温柔了,好恐怖。”
我吐血,有时候对贱人太好得不偿失。
“你别回来了!”咆哮。
怒气冲冲地回去洗碗。
气归气,还是惦念着老哥。
是那个女孩子么,哥哥大学时候回来说遇到的奇特女孩。
他说,那个女孩胖胖的,但个性很可爱。
然后,他总是提到她。
她瘦了,她在减肥,她画画很有天赋……
她居然也和我一样,想做插画家。
我依稀记得,那个女孩的名字,叫做莲。
能让和煦阳光般的哥哥黯淡的,会是什么样的人?
“妹妹头,碗刷好了没?”老爸又在叫。
“还没,怎么了?”
“毛毛又叫你听电话!”
我……我晕!!
气急败坏冲出去,“又怎么了?”
“突然想到,你的床再借我用用。”老哥的语气很诚恳。
这让我生起不祥预感。
“别告诉我你又带回来什么破石头烂树根。”
“bingo!还有,不是破石头烂树根,是山石根雕。”他笑。
又要把这些古里古怪的东西放在我床底下,想都别想。
“不借!”
“妹妹头~~”
“不借!”
“妹妹头!”他哀求。
“不借!!!!”我吼~~喀嚓挂掉。
抓狂了。
他回来疗伤,我就要疯了。
回去继续刷碗。
手才刚刚浸到肥皂水里,电话又震天响起来。
我这个怒啊!!真犹如黄河彭湃,一发不可收拾。
三两步蹦出去,对着要接电话的老爸吼,“我来!!!”
不顾被吓到的老爸,拎起话筒就大吼一声,
“想用我的床,门都没有!!!!”
话筒那边一片寂静。
我继续炮轰,“别以为你不说话,我就心软了,装可怜没用,老娘我不吃这一套!!”
“……你果然是个流氓。”熟悉的低沉嗓音,带着戏谑口吻。
火星撞地球,世界一片白茫茫。
我彻底暴走。
是阿修……
“谁要用你的床?”他的声音满是笑意。
“我,我哥。”我嗫嚅。
“哦。”
“明天是不是不去了?”我问。
“为什么不去?”他反问。
“我以为你生气了。”
“为什么生气?”
这下,我真是搞不懂,是反问还是疑问了。
我说,“我不知道。”
他叹口气,“你是笨蛋,当然不知道。”
无端端被指责。
却无法反驳温厚声音的主人。
“明天早上6点,穿球鞋和最舒服的衣服,校门口见。”
“最舒服的衣服?”我想了想,“睡衣?”
“……笨蛋,”他骂,口气里却还是含有笑意,“不许迟到。”
干净利落地挂了电话。
怅惘的我独自伫立。
仿佛又出了次丑,可心里又有说不清的高兴。
晕晕陶陶的。
电话再度响起,我接起来。
“妹妹头……”我哥可怜巴巴的声音,“前面打不通……”
“什么都别说了,床借你。”
“……―___―”
仔细想一想,6点这个时间,由阿修提出来就很奇怪。
至少我周六的生物钟就从来没有设置在中午之前。
何况阿修那种时时刻刻把睡觉作为生命运动的人。
这让我相当好奇。
我们所要去的地方,绝对是一个压倒性战胜人类本能的去处。
但是,我忽略了一点。
是压倒性战胜阿修的本能,而不是祁萌的本能。
所以,周六,我醒来时闹钟已然指向6:00。
大惊。
阿修的急冻死光再一次,我就可以直接迈入冷冻人的行列。
心急火燎地洗脸穿衣。
一路飞奔到学校。
远远看到空荡荡的校门口,有个高瘦男生坐在花坛边的栏杆上,棒球帽的帽檐压得很低。
周末清晨,一贯郁郁葱葱的校园弥漫着浅浅雾气。
看不清那个人的脸,然而他那种淡定的坐姿,浑然天成。
仿佛和世界的宁静混合在一起的人,只有阿修。
我跑过去,呼呼喘气。
他抬头,看我,说,“你迟了。”
这样低沉淳厚,隐约还包含着点点温情的声音,就如同清晨尚未苏醒的太阳,和煦,温暖,抚慰人心。
我不由自主地停住了呼吸。
他意外地没有再奚落我,只是从栏杆上跳下。
“走吧。”
他转身,微微弓着背,在我前面走着,宽宽的肩膀可以完全遮掉我的视线。
阿修的着装一直都是宽松型的,但又不是嘻哈那种夸张风格。
皱皱的棉布衬衫,破仔裤,大码的毛衣,显出他瘦削却不单薄的身形。
漫不经心,却格外妥帖自然。
这样的季节,早晨仍然有些寒意,他瑟缩地把松垮垮的棒球外套的扣上,看着自己呼出的白气默默摇头。
我偷笑。
他停住,几步走回来和我并肩。
“笑什么?”他问。
我呆住。
简直不能在他背后做一点小动作。
“去哪里?”
“到了你就知道。”他托着头若有所思地微笑。
今天阿修的目光特别柔和,好像沉浸在某种美好的回忆中。
他的心情出奇得好,在这样颠簸的公车上,他居然也没有丝毫睡意。
但我真的忍不住睡着了。
我们要去的,一定是个很美的地方。
也许当我睁开眼睛的时候,会看到大片的桔梗和三色堇,浪漫得不行。
不过,还是大意外。
我张大嘴看着眼前的景象。
“你确定…这个…就是你要带我来的地方。”我十分怀疑自己还在做梦。
“是啊。”他说,“很酷吧。”
如果还在做梦,那么一定是恶梦。
人生真的不能抱有太大期望。
目瞪口呆地看着阿修用脚踹开锈得斑驳的小铁门,而它很配合地轰然倒地时,我顿悟:
男人,实在是一种无法沟通的物种。
我的桔梗和三色堇呢?我的浪漫周末呢?
怎么也不应该是这么一个破败的体育场啊。
还令人几近虚脱地用歪歪扭扭的字写了招牌——青少年棒球基地。
“你觉得不好玩?”
“没有啦。”我耷拉着脸,脸上很明白地写着“很不好玩”四个字。
站在黄土飞扬的操场上,感觉自己的毛孔在被灰尘强暴。
我吃饱了撑,好好的懒觉不睡,跟来这种鬼地方。
斜着眼朝阿修发射诅咒电波,“我……”
他却缓缓开口说,“这里,是我17岁以前最喜欢来的地方。”
那个“恨”字硬生生梗在喉咙里。
“呃?”少年阿修,也是这里的一员?
“我从14岁开始就是少棒队的队员。”他的口气居然少有的得意。
“国家队?”
“当然。”他摘下棒球帽扣在我头上。
我胡乱地把遮住我眼睛的帽子扯下来,抓在手上。
凝望着棒球场的阿修居然有傲视群雄的霸气,让我几乎脱口而出,小的愿为大人效力,赴汤蹈火,在所不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