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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
号
检查内容发现的问题处理方法
(〃)车门窗未按规定关闭(损坏的车窗已用
木板、铁箱、木箱封固)。
由发现站关闭并拍发电报。
(#)货物损坏、被盗。拍发电报,编制记录进行处理。
(!)棚车车体、平车或集装箱专用平车装运
的集装箱箱体的可见部位损坏或集装箱箱
门开启。
拍发电报,并由车站处理。
!
装
有
货
物
的
货
车
()易燃货物未按规定苫盖篷布或未采取规
定的防护措施。
拍发电报,编制记录补苫篷布并采取防护
措施。
(%)篷布(包括自备篷布)苫盖捆绑不牢、被
刮掉或被割危及运输安全。
及时进行整理。丢失或补苫篷布时由发
现站拍发电报并编制记录。
(&)货物装载有异状或超过货车装载限界;
支柱、铁线、绳索有折断或松动,货物有坠落
可能;车门插销不严,危及运输安全;底开门
车用一个扣铁关闭底开门(如所装货物能搭
在底板横梁上,并且另一个搭扣处用铁线捆
牢者除外)。
由发现站按规定换装或整理并拍发电报。
(’)超限货物无调度命令。取得调度命令后继运。
货车
使用
(〃)货车违反运行区段的通行限制。
拍发电报,并由车站换装适当货车。和通
行限
制
(#)装载金属块、长度不足
#
(
%)的短木材
或空铁桶使用的车种违反《加规》货车使用
限制表的规定。
(二)货物的换装整理
货物的换装整理,是指装载货物的车辆在运送过程中发生可能危及行车安全和货物
完整情况时所进行的更换货车或货物整理作业。
发现货车偏载、超载、货物撒漏以及因车辆技术状态不良经车辆部门扣留不能继续运
行,或根据交接货物(车)时,检查和处理的事项中规定需要换装整理的货物,由发现站(或
分局指定站)及时换装或整理,并在货票丁联记事栏注明有关事项。
换装时应选用与原车种和标重相同的货车,并按照货票核对货物现有数量及状态,如
数量不符或状态有异,应编制货运记录。换装后,应将运单、货票、封套上的车种、车号等
有关各栏,予以订正。
换装整理的时间一般不应超过
#*,如
#*内未能换装整理完毕时,应由换装站以电报
第五章铁路货物运输安全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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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到站,以便收货人查询。
编组站、区段站对扣留的换装整理的货车应进行登记,按月汇总报主管分局和铁路
局,同时通知有关分局和铁路局。货物换装整理所需要的加固材料由车站购置,以成本列
支并保证满足使用需要。
铁路责任的货物整理费由整理站(分局)列销;换装费由原装车站(分局)负担,但由于
行车事故或调车冲撞发生的换装费由责任单位负担;因车辆技术状态不良发生的换装,属
车辆部门责任,换装费由发生局负担。
需要向责任单位清算的换装费,由换装站将记录连同有关费用的单据,按月汇总报主
管分局,在发生换装的次月内向责任分局(或责任单位)清算,但每一责任分局每月发生款
额累计不足
!〃〃〃元的不清算。
(三)货运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货运合同变更
托运人或收货人由于特殊原因(货主的生产、销售、调拨或收货人卸货设备、场地原因
临时变化及生产急需等)对承运后的货运合同提出变更要求,称为货运合同变更。货运合
同可变更到站、变更收货人。
(!)变更到站。货物已经装车挂运,托运人或收货人可按批向货物所在的中途站或到
站提出变更到站。
()变更收货人。货物已经装车挂运,托运人或收货人可按批向货物所在的中途站或
到站提出变更收货人。
对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违反物资流向;违反运输限制,蜜蜂,变更到站后的货物
运到期限大于容许运输期限;变更一批货物中的一部分,第二次变更到站承运人不受理货
运合同的变更。
托运人或收货人要求变更时,应提出领货凭证和货物运输变更要求书(表
%&!&
!),提不出领货凭证时,应提出其他有效证明文件,并在货物运输变更要求书内注明。
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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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物运输变更要求书
受理变
更顺序号
第号
提出变更单位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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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章
!!!!!!!
年月日
变更事项
原
运单号码发站到站托运人收货人办理种别
票
据
记车种车号货物名称件数重量承运日期
载
事
项
记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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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路运输质量安全管理与事故处理实用手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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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办人
承运人
记载事项
货运合同变更由到站或货物所在的中途站受理。受理站应报主管铁路分局同意。在
办理变更手续时车站必须认真检查变更内容、原票据记载事项以及货物运到期限等,确认
无误后再予变更。
车站在处理变更时,应在货票记事栏内记明变更的根据,改正运输票据、标记(货签)
等有关记载事项,并加盖车站日期戳或带有站名的名章。变更到站时,并应电知新到站及
其主管铁路分局收入检查室和发站。
!〃货运合同的解除
整车货物和大型集装箱在承运后挂运前,零担和其他型集装箱货物在承运后装车前,
托运人可向发站提出取消托运,经承运人同意,货运合同即告解除。解除合同,发站退还
全部运费与押运人乘车费,托运人按规定支付保管费等费用。
(四)运输阻碍的处理
因不可抗力(如风灾、水灾、雹灾、地震等)的原因致使行车中断,货物运输发生阻碍
时,铁路局对已承运的货物,可指示绕路运输。或者在必要时先将货物卸下,妥善保管,待
恢复运输时再行装车继续运输,所需装卸费用,由装卸作业的铁路局负担。因货物性质特
殊(如活动物、易腐货物、危险货物等)绕路运输或卸下再装,如造成货物损失时,车站应联
系托运人或收货人请其在要求的时间内提出处理办法。超过要求时间未接到答复或因等
候答复将使货物造成损失时,比照无法交付货物处理,所得剩余货款(缴纳装卸、保管、运
输、清扫、洗刷除污费后)通知托运人领取。
四、货物的到达作业
(一)卸车作业
#卸车前检查
为使卸车作业顺利进行、防止误卸、确认货物在运输过程中的完整状态,卸车货运员
卸车前认真做好以下三方面的检查:
(#)检查货位。主要检查货位能否容纳下待卸的货物,货位的清洁状况,相邻货位上
的货物与卸下货物性质有无抵触。
(!)检查运输票据。主要检查运输票据记载的到站与货物实际到站是否相符,了解待
卸货物的情况。
(%)检查现车。主要检查车辆、篷布苫盖、货物装载状态有无异状,施封是否完好;现
车与运输票据是否相符。
!监卸工作
卸车时,必须核对运单、货票、实际货物,保证运单、货票、货物“三统一”。监卸货运员
应对施封的货车亲自拆封,并会同装卸工组开启车门。对重要物资(如尖端保密物资)应
第五章铁路货物运输安全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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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报货场主任和公安人员,并会同他们一同进行监卸。对危险货物、粮食、日用百货、副食
品等应进行重点监卸。其他一般物资可实行巡回监卸。在监卸过程中,还应随时注意装
卸工人的操作安全,并督促装卸工组做好以下工作:
(!)根据运单清点件数,核对标记,检查货物状态,对集装箱货物应检查箱体,核对箱
号和封印。严格按照《铁路装卸作业技术管理规则》及有关规定进行作业,合理使用货位,
按规定堆码货物。
(〃)轻拿轻放,注意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堆码整齐牢固,防止倒塌。
()一批货物应堆在一起,计件货物做到层次分明。
(%)堆放在场地上的怕湿货物,应垫防湿枕木,码垛成屋脊形,并苫盖好篷布。
(&)堆放在装卸场所内的货物,应距离货物线钢轨外侧
!
’
%(以上。
#’卸车后的检查
(!)检查运输票据。主要检查票据上记载的货位与实际堆放货位是否相符;货票丁联
上的卸车日期是否填写。
(〃)检查货物。主要检查货物件数与运单记载是否相符,堆码是否符合要求;卸后货
物安全距离是否符合规定。
(#)检查卸后空车。主要检查车内货物是否卸净和是否清扫干净;车门、窗、端侧板是
否关闭严密;表示牌是否撤除。
此外,还需清理好线路,将篷布按规定折叠整齐,送到指定地点存放。托运人自备的
货车装备物品和加固材料,应妥善保管。
卸下的货物应登入“卸货簿”或具有相同内容的卸货卡片、
(或集装箱到发登记簿)集
装箱号卡片内。将卸完的时间报告货调,以便取车。
(二)货物的催领、暂存、交付和搬出
!)货物的催领
货物到达后,承运人应向收货人发出催领通知。发出催领通知的时间应尽可能早。
承运人组织卸车的货物,到站应不迟于卸车完了的次日内,用电话或书信等方法向收货人
发出催领通知并在货票内记明通知的方法和时间,凭以计算货物免费保管期间。也可用
电报、挂号信、长途电话、登广告等方法通知。此外,收货人也可与到站商定其他通知方
法。采用电报等方法或商定的方法通知的,车站应向收货人核收所发生的费用。
收货人在到站查询所领取的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