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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行李、包裹中夹带有危险品和限制运输的物品;
(+)托运人自己押运或带运的物品(保价物品除外);
(#)旅客和托运人、收货人的过错。
&〃
行包发生事故后赔偿的有效期限的规定
铁路与旅客、托运人、收货人相互间要求赔偿或退补费用的有效期限为
〃)%天。
有效期限由下列日期起计算:
(〃)全部灭失为运到期限终了的次日;
第十一章铁路运输安全事故处理与防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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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灭失或损坏为交付的次日;
(〃)给铁路造成损失时,为发生事故的次日;
(#)多收或少收运输费用,为核收该项费用的次日。
责任者自接到赔偿要求书的次日起,必须在
〃天内办完赔偿手续。
!!
%暂存物品发生灭失、损坏时的处理
暂存物品发生灭失、损坏时,应参照行李、包裹事故赔偿的有关规定办理。赔偿款额
协商确定。
!〃
%行包事故赔偿审批权限的规定
(&)赔款(包括行李、包裹包装整修费)不超过
!元(含
!元)的,由处理站审核赔
偿;
(!)赔款
!元以上至
’千元(含
’千元)的由决算站,段审核赔偿,报分局备案;
(〃)赔款
’千元以上至
&%’万元(含
&%’万元)的由铁路分局审核赔偿,报铁路局备
案;
(#)赔款
&%’万元以上的,由铁路局审核赔偿,报铁道部备案。
!#
%行包事故赔款的清算的规定
(&)赔款不超过
!元(含
!元)的互不清算,由处理站所属分局列销。
(!)赔款
!元以上的,处理站与责任站在一个铁路局管内,由分局相互间清算,跨路
局的由路局相互间清算。
(〃)责任局自接到赔款通知书之日起,必须在
&日内办完付款手续,逾期付款每日增
加
%’(的资金占用费。未按规定及时付款时,铁路局管内由铁路局,跨局由铁道部按季
强行划拨。
(#)列其他责任的事故赔款由处理局列支。
(’)行包事故赔款不论行包是否保价,均由保价周转金支付。
!’
%行包事故的统计的规定
(&)事故件数以一批为一件,但在同一车站或同一列车内,同时同一原因发生的多批
事故视为一批,应按一件统计,其事故等级按损失款额的总和确定。
(!)一件事故由几个单位共同承担时,事故件数由主要责任单位统计;无主要责任单
位时,按发到站间的站序,由第一责任单位统计上报。列其他责任的,由处理单位统计上
报。
(〃)事故一律按结案日期统计,对报经上级仲裁的事故,按接到批复的当日统计。
!)
%行包在运输中发生下列情况不作事故统计
(&)被盗在
’日内破案,并追回全部行李、包裹,没有损失时;
(!)票货分离、票货不符、误装卸,及时发现纠正,未影响交付时;
(〃)误交付及时发现,并取回,未造成损失,也未影响交付时;
(#)赔偿款额(包括包装整修费)每批不超过
&元时。
!*
%行包事故的案卷材料应包括的内容及在保管案卷上的规定
行李、包裹事故应一案一卷,整理清楚,登记入册事故案卷材料应包括:
(&)行李票或包裹票;
(!)行李、包裹事故记录;
(〃)赔偿要求书;
(#)证明物品内容和价格的凭证(保价运输除外);
(’)查询电报(包括复电、答复电)和有关客运记录;
())其他有关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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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路运输质量安全管理与事故处理实用手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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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案卷由处理单位负责保管。
保管期限:赔偿案卷为
!年;诉讼案卷为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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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随行包事故案卷保管的原始记录材料应保管的时间
(&)行李、包裹事故记录保管
#年;
(#)客运记录保管
#年;
(!)无法交付物品的案卷保管
&年;
(〃)行李包裹装卸交接证保管
&年;
(’)查询电报、复电、答复书保管
&年。
(()查询电报、复电、答复书保管
&年。
第八节铁路火灾事故防治措施
一、列车火灾事故预防措施
(一)机车火灾事故预防
由于机车都载有一定的燃料,设备中有电路、油路,具有较大的火灾危险性,是列车防
火安全的重要部位。
&%提高检修质量。要经常检查烟箱中的防火装置;清除废汽管中的油烟积炭;定期
检查火星熄灭网;机车上各熔断器应符合规定值,烧损时要查明原因,并及时按标准更换。
#%消除火种。蒸汽机车在运行中禁止清炉和向外扔热炉渣。定时在机械间巡视;发
生接地或电机放炮时,未判明情况,禁止加负荷。在电气化铁路上,禁止攀登列车顶上进
行任何作业;禁止使用胶质软管冲刷机车、车辆上部,以防接触网接地打火。
!%严禁《运规》规定以外人员登乘机车,机车上禁止携带汽油、酒精等易燃、易爆危险
品。
〃%清除引火媒介。
’%合理操纵机车。内燃、电力机车装有电阻、液力、再生制动设备的,必须按规定合
理使用。
(%经常保持差示压力计液面高度标准,触指作用良好,禁止采用垫起柴油机加油口
盖来调整柴油机真空度,柴油机各防爆阀作用必须良好。因差示压力计作用柴油机停机
后,未查明原因禁止强迫启动柴油机,也不要立即打开曲轴箱检查孔盖。
)%增强灭火能力。要安装消火栓,并配备水龙带、水枪、冷水泵等灭火设施;电力机
车司机室内配备一定数量的二氧化碳或“&&”灭火器。乘务员要会使用各种灭火器。
(二)旅客列车火灾事故预防
&%建立统一的防火组织,落实各种防火安全责任制。成立领导小组,乘务员落实防
火岗位责任制。
#%严禁旅客携带易燃、易爆危险品进站上车,严格查堵易燃、易爆和其他危险品。开
车前,要注意检查。运行中乘务人员在车上也要注意检查。
!%加强“三炉一灶”的管理和使用。列车上的燃油锅炉、燃煤锅炉、茶炉、餐车上的炉
灶都必须按有关规定管理和使用。
〃%保证电器、照明设备作用良好。旅客列车的照明、配电装置等电力和线路要定期
第十一章铁路运输安全事故处理与防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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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对行李车、邮政车经常巡视检查,防止行李、包裹内夹入火种引起燃烧。货仓内严
禁吸烟及使用明火。
#〃配置消防器材。
(三)高速列车火灾事故预防
因高速线路的列车为全封闭方式,防火十分重要。要防止列车火灾,车厢须采用难燃
材料并考虑防火结构,沿途应设置火灾探测、报警和灭火系统。在隧道内除采取上述措施
外,还应增设通信与通风设备,对于长隧道,还要增设避难安全通道,配备备用电源。
(四)货物列车火灾事故预防
〃装载货物的车辆要符合装载防火要求。装车前,要选用车门、车窗完好,顶棚严
密,防火板安装符合部颁标准的车辆。车辆地板要牢固。装有危险货物的列车,严格按有
关规定执行运输。烟囱与车顶接触面周围必须用隔热材料充填。
%〃注意装车过程的防火。用敞车装易燃货物或日用百货,装载必须紧牢,并加以苫
盖好篷布。装运高热货物,必须待冷却后再装车。装断面腐蚀的木材,均应进行化学防火
处理后再装车。
&〃认真执行编解作业中的防火、防爆规定。调车作业中,必须认真执行“禁止溜放”
和“限速连挂”的有关规定,装载爆炸、压缩气体、液化气体的车辆禁止手推调车。
’〃做好车站交接工作。铁路局应在局间分界间,对邻局进入的货物列车进行防火安
全检查,发现问题时,及时通报邻局。对确认有严重火险隐患的货车,应甩车处理。
!〃认真观察列车运行状态。机车乘务员、运转车长、车站接发列车人员和工务巡道、
巡桥人员,要认真嘹望、观察列车运行状态,发现火情,立即采取措施,迅速停车、报警,组
织扑救。
#〃设置消防点,健全义务消防队伍。铁路局要在重点防火区段设立消防点,组织职
工义务消防队伍,由所在车站负责管理。各编组站临近车场或停车线附近,应储备一定数
量的消防器材和破拆工具。有条件的还要组织好路乡联合义务消防组织。
二、站区火灾事故预防
(一)客运服务场所火灾事故预防
〃加强“三品”查堵。客运服务场所应设立醒目的宣传牌及《旅客须知》,使旅客自觉
遵守防火安全规定。同时坚持对服务区的巡视检查,防止藏匿“三品”进站。同时,要制止
旅客乱扔烟头、火柴杆,减少火险隐患。
%〃合理设置服务设施。车站坐椅之间要留有充足的安全通道,各服务区、安全门都
要有专人负责,并建立防火安全岗位责任制。
&〃严格用火、用电设备管理。客运服务场所的取暖火炉、茶炉、照明线路及配电装置
的安装必须符合防火要求,并定期进行检查。
’〃加强行包及其设备的防火。车站的行李、包裹库房、风雨棚、装卸机具、机动车辆,
必须按照防火安全责任制定期进行检查。
!〃提高扑救初起火灾的能力。客运服务所都要建立健全职工义务消防队伍。各岗
位人员要懂得本岗位火灾危险性。
(二)货场火灾事故预防
〃危险货物货场火灾的预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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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路运输质量安全管理与事故处理实用手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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