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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铁路客运运价规则》标准,核收延期使用费或停止使用费。收取定金时,填写“客运杂
费收据”,返还定金时,加倍部分填写“退款证明书”。
第五章运输管理
第二十条发站接到开车命令后,应立即通知包车人到站办理制票手续,定金冲抵运
输费用。
旅游专列的运输费用由始发站使用代用票一次收清,其他站、车不得再另外收取任何
费用。填写代用票时,发到站栏填写如:北京—广州广州—北京旅游专列不从原径路返回
时,按实际径路计算,以距始发站最远的停车站做为折返站填写票据。
第二十一条代用票交包车人持有,并另复印一张交折返站。其余乘车旅客每人发
给一张团体旅客证,团体旅客证随代用票使用有效。
附录四铁路运输相关法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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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二条旅游专列发车后,车票不办理中途改签、分乘、变径或退票。旅客自己
要求中途下车出站时,凭团体旅客证出站,未乘区间车票失效,恢复旅行时应另行购票。
第二十三条旅游专列不得超员运输,不得使用铁路公用乘车证。
第二十四条旅游专列的旅客在运输中发生伤、病时,由列车长编制客运记录,载明
系旅游专列旅客并记录代用票票号,车站按照一般旅客发生伤、病的规定处理。
第二十五条旅游专列国铁段票价的
!〃#和杂费列开车局收入,票价的
〃#列折返
局收入,停留费列停留局其他收入。
第二十六条旅游专列按票面记载人数分别统计始发局和折返局发送人数。
第二十七条旅游专列始发局对每趟专列应向包车人发放旅游专列开行意见反馈表
(见附表
),返回后由包车人将意见电传铁道部。
第二十八条各铁路局于每月
%〃日前将上月旅游专列(分直通与管内)开行情况统
计表(见附表
&)统计后电传报部。
第六章运输组织
第二十九条涉外旅游专列比照特快列车办理。旅游专列运行时分标准和技术站作
业标准按运行图规定的特直快旅客列车标准执行。除有旅游需求的站办理旅客乘降外,
其他站不办理客运业务。
第三十条旅游专列根据旅游需要安排相对固定的运行线、临时运行线和到开时刻。
遇特殊情况,可适当调整局管内图定普通旅客列车时刻。
第三十一条旅游专列由客运机车牵引,机车交路按图定客运机车交路办理。旅游
专列的车辆技术检查和上水作业、上餐料按照正常旅客列车办理。
第三十二条各级行车有关部门要加强对旅游专列的组织,确保旅游专列安全正点。
旅游专列的安全正点列入旅客列车正晚点统计;由于开行旅游专列而影响的其他货物列
车,根据调度调整命令统计正晚点。
第三十三条旅游专列车底在折返站停留时,折返站应上水、补油并提供列车整备,
供电及乘务员住宿等条件。
第七章奖惩
第三十四条对于旅游专列开行信誉好、服务、卫生、车况、设备质量好、旅客和旅行
社反响好的铁路局,铁道部将授予《旅游专列最佳组织单位》的称号,并在以后批准旅游专
列时予以优先考虑。
第三十五条对旅游专列开行中发现的问题,按照《铁路旅客运输服务质量监督监察
办法》中关于服务差错处罚规定,对责任人和责任单位分别给予
&〃〃元和
’〃〃〃元的处罚。
第三十六条对旅游专列脏、乱、差,旅客或包车人反映强烈或有投诉的,给予全路通
报批评并限期整顿。整顿期间不再批准开行旅游专列。
第三十七条上水站不按规定给旅游专列上水的,按照服务差错给予处罚并通报全
路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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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路运输安全管理与成本控制手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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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章附则
第三十八条本办法未尽事项按《铁路旅客运输规程》办理。其他符合旅游专列开行
基本条件的,比照本办法执行。
第三十九条本办法自
!〃〃〃年
#月
!日起实行,由铁道部运输局负责解释。原发
《旅游专列运输组织管理办法》〔%&&&〕
同时作废。
(铁运!&号)
附表
%:旅游专列包车人申请表(略)
附表
!:’’铁路局旅游专列申请表(略)
附表
(:直通旅客列车分段计价地铁段票价表(略)
(试行)
附表
#:旅游专列开行意见反馈表(略)
附表
:’’铁路局旅游专列开行情况统计(略)
附录四铁路运输相关法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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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道部关于公布《铁路行车公寓管理规则》的通知
各铁路局:
现公布《铁路行车公寓管理规则》,请认真组织落实。原《铁路乘务员公寓管理办法》
(铁劳〔!〃〃#〕%号)同时废止。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行车公寓的管理和建设,更好地为铁路运输服务,特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铁路行车公寓(以下简称公寓)是专为执行铁路运输任务的行车乘务人员提
供食宿等服务的生产性设施,是铁路运输生产的重要组成部分。
第三条公寓要始终坚持为运输安全生产、为乘务人员服务的宗旨,不断完善设施设
备,提高服务质量和管理水平,努力为乘务人员创造和提供安静、舒适、清洁、方便的食宿
条件,使乘务人员精力充沛地投入运输安全生产中。
第二章组织领导
第四条铁路局对公寓实行专业化管理,制定公寓管理的规章制度和办法,实施监
督、协调、检查、指导。
第五条跨局公寓的设立和撤销由铁道部批准;局管内公寓的设立和撤销由铁路局
批准,并报部备案。
第六条各级领导要把公寓工作作为行车安全和运输生产的一项重要任务来抓,经
常深入公寓调查了解情况,及时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
第三章接待范围
第七条按图定交路执行运输任务的机车乘务员(含指导司机)、客运乘务员(含乘
警、检车员)、运转车长等行车乘务人员。
第八条在满足图定交路的行车乘务人员食宿的情况下,可接待机械保温车乘务员、
出入厂架修过路的机车乘务员以及其它执行行车任务的有关人员。
第四章设施设备
第九条公寓应具备完善、配套的设施设备,满足运输生产和乘务人员食、宿、浴、娱
的需要,实现公寓标准化(铁路行车公寓设备备品配置标准详见附件)。
第十条要根据运输任务的变化,及时调整公寓的配置和规模,以满足运输需要。新
建、扩建公寓用房和建筑的设计标准要严格执行《铁路房屋建筑设计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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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根据地区需要安装空调和采暖设施,采暖与空调的设置应符合《铁路房屋暖通空调
设计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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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的规定。公寓主管部门要参与新建、扩建公寓的设计审查。
第十一条加强空调、锅炉、洗涤、炊事等机械设备的维修保养,保证正常运作,保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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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路运输安全管理与成本控制手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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状态良好。
第十二条公寓环境要绿化、美化,实现庭院化。
第五章管理工作
第十三条搞好公寓职工技术、业务培训,不断提高职工队伍素质。
第十四条建立健全公寓管理各项规章制度、工作标准、管理办法,做到管理有规定,
作业有程序,工作有标准,质量有考核,实行标准化管理。继续开展标准化公寓创建活动。
第十五条推行现代化管理,运用方针目标管理、全面质量管理等科学管理方法,不
断提高公寓现代化管理水平。
第十六条加强财务和财产管理,保证公寓费用的合理使用,搞好成本控制。
第十七条逐步推行公寓内部清算制度,严格执行《铁路跨局乘务员公寓内部清算暂
行办法》〔!〃〃#〕。
(铁财函%!号)
第六章工作质量
第十八条服务质量
!&工作人员要按规定持证上岗,做到着装整洁,态度和蔼,仪容
文雅,服务周到,文明礼貌。
’&工作人员熟知本岗位作业标准和作业程序,严格执行作业程序和岗位责任制,做
到上标准岗、干标准活。
&设备、备品、卧具保持完整无缺,清洁卫生,摆放有序。
%&公寓实行昼夜服务,不间断供应饭菜、开水、热水,开放浴室,保持室内温度适宜。
学习室、电视室、文娱室、阅览室接时开放,管理有序。
第十九条饭菜供应质量
!&根据乘务员的需要,结合季节和地区特点,经常调剂饭
菜花样品种,以单炒菜为主,实行营养配餐,做到品种多、质量高,并有方便携带食品。
’&食品加工符合操作规程和烹饪工艺,饭菜成品达到色、香、味、型俱佳。
&加强成本核算制度,降低成本,做到价格合理,收支平衡,经济结果公开。
第二十条卫生工作
!&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认真落实《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
例》、销售、,
《食品加工、饮食业卫生五四制》杜绝食物中毒。接受辖区内卫生防疫部门的
监督检查。
’&炊具、灶具、工作案台以及炊事机械设备及时清洗清扫,餐饮用具及时消毒,保持
清洁卫生。
&室内外保持清洁卫生,做到窗明几净,无灰尘、无垃圾、无积水、无异味。
%&卧具实行一人一换制度。
第二十一条安全叫班
!&值(叫)班工作人员熟悉接待范围、列车车次,交路及房间、
床位运用情况;值班室应有不同方向、不同性质的入寓登记簿。
’&值班员准确接受派班计划,作好记录,并及时输入微机叫班机,遇有特殊情况应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