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
!!
第五十九条本规定由民政部、铁道部、交通部、民航总局主管部门和总参谋部军务
部、动员部,总后勤部军事交通运输部,按照职责分工共同负责解释。
第六十条本规定自颁发之日起施行。!〃#年
#月
日铁道部、交通部、民政部、总
参谋部、总后勤部联合颁发的《征补新兵和退伍老兵运输工作规定》和
!〃〃%年
!&月
!’日
铁道部颁发的《新老兵铁路运输组织工作办法》即行废止。
附录四铁路运输相关法律法规—
#!〃!
—
!!!!!!!!!!!!!!!!!!!!!!!!!!!!!!!!!!!!!!!!!!!!!!!!!!!
!!
附录一(应使用
!开纸印制)
新兵铁路军事运输计划表
装载分局:!!!!!!!!!!!!!!!年月日制表
序
军运号码发送单位接兵部队代号
接兵部队要求始乘
始乘车站
终到乘行人数客
车
数
付费号码备注
号负责人日期车次局车站合计新兵干部
〃
#
%
&
’
(
!
)
〃*
〃〃
〃#
〃
〃%
〃&
〃’
军交运输
合计计划单位
部门
计划单位
要求
计划单
位领导
计划
单位
地址
审核意见
印章联系人电话
注:〃+接兵部队要求始乘日期、车次,仅供军交运输部门安排计划参考。省级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
编报计划应当一式四页。
#+审批后的计划,军区后勤部军交运输部、驻铁路分局军代处和省级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各存
一页。
—
#〃!
—
铁路运输安全管理与成本控制手册
!!!!!!!!!!!!!!!!!!!!!!!!!!!!!!!!!!!!!!!!!!!!!!!!!!!
!!
附录二(应使用
!开纸印制)
新兵水路军事运输计划表
!!!!!!!!!!!!!!!年月日制表
序
军运号码发送单位接兵部队代号
接兵部队要求始乘
始乘港转船港终到港
乘行人数
付费号码备注
号负责人日期船次合计新兵干部
〃
#
%
&
’
(
!
)
〃*
〃〃
〃#
〃
〃%
〃&
军交运输
合计计划单位
部门
计划单位
要求
计划单位计划单位地址
审核意见领导印章联系人电话
注:接兵部队要求始乘日期、船次,仅供军交运输部门安排计划参考。
附录四铁路运输相关法律法规—
#〃!
—
!!!!!!!!!!!!!!!!!!!!!!!!!!!!!!!!!!!!!!!!!!!!!!!!!!!
!!
附录三(应使用
!开纸印制)
新兵铁水路接运军事运输计划表
!!!!!!!!!!!!!!!!!!!
!!年月日制表
序
军运号码发送单位接兵部队代号
接兵部队水路铁路乘行人数
付费号码备注
号负责人登船港到达港登车站到达站合计新兵干部
〃
#
%
&
’
(
!
)
〃*
〃〃
〃#
〃
〃%
军交运输
合计计划单位
部门
计划单位
要求
计划单位计划单位地址
审核意见领导印章联系人电话
—
!#〃!
—
铁路运输安全管理与成本控制手册
!!!!!!!!!!!!!!!!!!!!!!!!!!!!!!!!!!!!!!!!!!!!!!!!!!!
!!
附录四(应使用
!开纸印制)
新老兵铁(水)路运输购票计划表
!!!!!!!!!!!!!!!!!!!
!!年月日制表
序
接(送)
兵部队
接(送)兵
部队购票
乘行人数始乘
站
月
车
(船)
中转
站
月
车
(船)
中转
站
月
车
(船)
中转
站
月
车
(船)
终到
站
中转计划通报
备注
号
代号联系人计兵干(港)
日
次(港)
日
次(港)
日
次(港)
日
次(港)单位姓名月日时分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合计计划单位
领导印章
计划单位
联系人
联系人
电话
计划单位
代号(印章)
注:〃+团(含)级以上部队应当在老兵乘车(船)日的
’天前,县或市级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应当在
新兵乘车(船)日的
(天前,向当地铁路车站(港航单位)新老兵运输办公室或客运部门提交
本计划(一式二页)。同一单位新老兵和接送兵干部,乘行日期、车(船)次、始乘及终到站
(港)相同的,应当填入同一行。同一单位新老兵及接送兵干部人数达
〃&人及以上,且中转
日期、车站(港口)和车(船)次相同的,应当填写
〃*;
〃!栏。
#+车站(港航单位)新老兵运输办公室或客运部门应当迅速将本计划上报上级新老兵运输办公
室,并将计划留存一页,退提计划单位一页。
附录四铁路运输相关法律法规—
#〃!
—
!!!!!!!!!!!!!!!!!!!!!!!!!!!!!!!!!!!!!!!!!!!!!!!!!!!
!!
附录五
新老兵军事运输计划安排表报填写要求
一、新兵铁路军事运输计划安排表(见附表一)
(一)驻铁路局军事代表机构将新兵始发跨铁路局计划按运输经路分类后,对同一经
路以及在该经路上的铁路局管区内终到的计划,按整列运输和整批留座分别填表。
每份表报至少一式
!页,每涉及一个中转或通过铁路局增加
〃页。
同一表报按发运时间顺序填写。
(二)铁路局和驻本单位的军事代表机构共同填表安排运输计划。
对不需中转即可直达部队终到站的计划,应当填写终到时刻。
(三)计划交接依照新兵运输交接顺序在驻铁路局军事代表机构间进行,接方签名后,
表报末页由交方留存,其余给接方。
驻新兵终到铁路局的军事代表机构应当将首页表及时返交驻新兵始发铁路局的军事
代表机构。
(四)驻新兵始发铁路局军事代表机构应当将首页表内容及时通知计划单位转告接兵
部队。
驻铁路局军事代表机构应当及时向驻在单位客运部门提交表中第
!栏及其后的全部
内容。
二、新兵铁路军事运输始发安排汇报表(见附表二)
(一)铁路局和驻铁路局军事代表机构共同汇总填写。
(二)按整列运输和整批留座分别填表。
同一表报按发运日期、车次顺序填写。
变更列车始发、终到站等要求,应当在备注栏注明。
(三)在全国新老兵运输会议的第
〃天,铁路局报铁道部
〃份;驻铁路局军事代表机构
报军区后勤部军事交通运输部
#份;军区后勤部军事交通运输部转报总后勤部军事交通
运输部
〃份。
三、新兵铁路军事运输计划安排总表(见附表三)
(一)铁路局和驻铁路局军事代表机构共同汇总填写。
(二)在全国新老兵运输会议结束前,铁路局报铁道部
〃份;驻铁路局军事代表机构报
军区后勤部军事交通运输部
#份;军区后勤部军事交通运输部汇总后,报总后勤部军事交
通运输部
〃份。
四、新兵水路运输、铁水路接运计划安排表(见附表四)
(一)凡组织水路运输或铁路、水路接运的驻铁路、水路军事代表机构,均应当填写此
表,用于计划交接安排和汇总上报。
(二)在全国新老兵运输会议结束前,军区后勤部军事交通运输部上报
〃份。
五、新兵水路运输进度表(见附表五)
—
#〃!
—
铁路运输安全管理与成本控制手册
!!!!!!!!!!!!!!!!!!!!!!!!!!!!!!!!!!!!!!!!!!!!!!!!!!!
!!
此表报由驻水路军事代表机构填写,军区后勤部军事交通运输部于全国新老兵运输
会议结束前上报
!份。
六、新老兵航空运输计划表(见附表六)
军区后勤部军事交通运输部填写,并在全国新老兵航空运输会议结束后,修订、汇总
后上报
!份。
附表一(应使用
〃开纸印制)
新兵铁路军事运输计划安排表
始发局:
#!!!!!!!!!!!!!!!!!
!!年月日制表
计划接兵部军运人数
车数
始乘发出第一中到达发出
单位队代号号合计新兵干部车站月日时分车次转站月日时分车次月日时分车次
!
%
&
’
〃
(
)
*
!+
!!
!
!%
!&
!’
!〃
!(
!)
本页合计批合计接方签名:接方签名:
附录四铁路运输相关法律法规—
#〃!
—
!!!!!!!!!!!!!!!!!!!!!!!!!!!!!!!!!!!!!!!!!!!!!!!!!!!
!!
续上表
第二中
转站
到达发出第三中
转站
到达发出终到
车站
到达付
费
号
备注
月日时分车次月日时分车次月日时分车次月日时分车次月日时分
!〃
#
#!
##
#%
#&
#’
#(
#)
#*
#〃
%
%!
%#
%%
%&
%’
%(
%)
接方签名:接方签名:接方签名:
注:!+驻铁路局军事代表机构将新兵始发跨局计划按运输经路分类后,对同一经路以及在该经路
上的铁路局管内终到的计划,按整列运输和整批留座中转或分别填表。同一表报按发行顺
序填写。每份表最少一式
%页,每涉及
!个通过铁路局增加
!页。
#+铁路局和驻铁路局军事代表机构共同填表安排计划,计划交接按新兵运输交接顺序在驻铁
路局军事代表机构间进行,接方签名后,表报末页由交方留存,其余给接方。驻新兵终到铁
路局的军事代表机构负责将首页表交驻新兵始发铁路局的军事代表机构。
%+驻铁路局军事代表机构负责向驻在铁路局提交表中第
%栏及其后的全部内容,驻新兵始发
铁路局的军事代表机构负责将有关内容通知有关省级征兵办公室转达接兵部队。
—
#〃!
—
铁路运输安全管理与成本控制手册
!!!!!!!!!!!!!!!!!!!!!!!!!!!!!!!!!!!!!!!!!!!!!!!!!!!
!!
附表二(应使用
!开纸印制)
新兵铁路军事运输始发安排汇报表
铁路局:!!!!!!!!!!!!!!!!!!!!
!!年月日制表
序列车始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