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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一年江阴城里已经有较正式的快餐,我总是在傍晚时分上街,去面对所有的,几乎每一双都了解我这倒霉事情的行人眼睛。我朝一切恨恨地看着,不可自拔。我吃罢快餐,尽可能找人认不出我的,路灯光不亮的地方走,进入宾馆舞厅的电梯,不说话,一晚上也难得一笑,所有人都不来逗我,乐队里的人,周围的人,他们视我为天外来客,每到一地,自动让给我一方空地,我在那方空地里悠然自得呆着,尽可能不去想发生的事情,音乐在我那段时间的生活中像一台碎纸机,高效率旋转,每段旋律都空泛、破碎,不知所云。我大量写信,但是没有收信人。我恢复了阅读功能,是后来很长一段时间后恢复的,我记得迫使我恢复这种功能和对文字知觉的作者名字:克尔凯郭尔,那是他的一本日记集,白封皮,很怪的书,一名隐蔽的天才式的书籍装帧。他的一席话语使我终生难忘,他是那种人类历史上少见的活跃在痛苦的浪尖尖上的哲学家。我总是独自用餐,独立放映。无论走到哪里,都秘密携带着我的往昔放映员的身份。但胶片质量在下降,下降,胶片本身受潮、模糊和岁月的风化,等等。克尔凯郭尔这样说:“他们总是以向我表示不敬的方式来向我表示敬意的!”大意如此,他们当然并不包括和我分手的英子。我对她的和我分手从来没有社会学方面的异议。相反,我特别觉得合理。她的选择从生存的角度说,多半是对的、正确的——但那只是动物的生存,我不得不说,它和爱的存在,和爱之生存意义无关!然而,谁又可以否认?女人在动物性方面要比男人来得更加原始和直接,也更加敏感!对于她们来说,往往,日常生存的危险就等同于爱的危险。这个世界上,惟有男人会更多地去维护抽象,维护爱的抽象尊严,骑士、武士、颠覆份子,更多是男人世界的形象内涵。女人是最后的生理守护,尽管也可能是最初的美丽飞翔。我在那乐队里弹吉他,有时做一名贝司手,一晚上50到80元钱,这要视舞厅内的生意和顾客的出手而定。
那年江阴的舞厅已经有点风行大款们的出钱点歌,最便宜的一首歌88元,之外还有188、200、288元……。数字总是从0一跃而升为8,取汉字谐音8和“发”的关联,是从香港广州一带传过来的,也有几次,大款上台来给乐队里的人发钱,每人一张崭新的50元,我这样混了三两个礼拜,就不想再混下去了,我有时脑子里就像动物要逃出狼群一样紧张的思考我的出逃计划,不久就定下了南下的路线。我实际上后来已意识到,当时自己不逃不这样一走了之的话,也许伤口还有愈合的可能,因为护士和主治医师就在不远的地方,不能说就在我身边,也至少生活在同一座城市里。她会来看我的。从第一次说和我分开,她就告诉我无论发生什么情况,她都会来看我,但被我当场粗暴地拒绝了。只是出于一种未成年的意气用事。但我确信,她了解我甚于我了解她,她仍会来看我,我有时抱有这样一丝侥幸,像成语故事守株待兔的那只兔子抱着树上掉落下来的一片落叶……我最后逃走了,与其说是为了逃避她的存在,不如说是逃避我自己。那是很多年以后我才明白过来的事情。当时只是单纯地出门,逃离,但一个最可怕的结果是,她也逃走了——她的出逃。她从此就从江阴城乡间消失了。从此我在这座城市的任何角落就再也没有见过她。于是在最后的关头,我们相互促成了对方的叛逃,只不过我做得远远没有她彻底:我又回来。一年半以后就回来了,我开了家个体书店甚至以自己的名字做书店名字——但如果茫茫人海这一说法有一个海底的话,她始终仍呆在那个深寂无常的海底。
我有时能听见她的动静。我在一条街上,在商店里、饭店、某个人群拥挤的地方,突然会感觉到她就在我身边。我一转身,一回头,没有,这种奇迹从来没有发生。这种奇迹后来不再是奇迹,变成了“可能的事情”,因为六七年之后,我又有了新的女朋友。她可能出现或再现的神秘感从此从我心里面消失了。我开始平心静气,开始接受这个结局。我甚至暗暗地害怕真的会碰见她。我不知名地紧张起来。那种感觉还在:她在附近,就在我身边,但我回头的时候,已有一丝犹豫,这犹豫,次数变多了就成了迟钝。我变得对这种感觉迟钝起来,我快要退休了,从那段往事中,我真的是那样的一种恋情故事的老工人了,我扛重的活已经气喘吁吁,已经有点扛不动了。然而我仍在这座城市中,剔除掉了往昔的五官的这座城市中,每天走过或到达的某个地方,总会离我的英子更近或更加远,一种空间物理学的内容仍存活在我和她之间。
出于懦怯,我未能割断那一根最后的神经。有趣的是,我的先行出逃却无意中帮她完成了这一手术。她一定以为我背井离乡,再也不会回到这座城市,至少五年十年不会回来了,于是,她也主意已决。最后推倒她的那一掌很可能就在于我的愤然离去。从此我们俩成为这世上芸芸众生者的海洋中陌生的漂泊者。我们的面容已经不能相认,我们的灵魂已成一堆仅剩纪念意义的骸骨。而命运虽近在咫尺,却又事实上的天各一方。问题在于,一个和另一个之间如果没有那名思念者,恐怕连这天各一方也不存在,也灰飞烟灭了。而我就是那名孤独的思念者。因为最后相牵连的那根神经,我们就这样完成了彼此和对方之间最后的关联,最后一击。
她已不是我的英子,但她永远是我的英子。
第五部分阿尔罕布拉宫的回忆(5)
她哭得最厉害的一次是在郊游途中,说郊游其实有点太过文绉绉。因为那是在晚上。晚间在山林中的漫游。那地方也只有我敢去,而我现在把她带去了,我们俩像是一对偷偷历险的孩子。因为那片林荫道离过去不为人知的那个刑场不远,非常阴僻,简直可以说阴森森。四下里全是各种林木高大的枝柯。树干粗得像是已经快要把过路人一把攥住了,把人抱住,以一种千年凝固的姿式。我喜欢那种地方,那种地方的风景氛围里像是有我。
早在认识冯建英好几年前我就常出没在那一带。人们不常出没的阴僻树林里有一种别的地方少有的特殊馨香,草木的清芬,一种馥郁。我带她天黑了在那一带散步。我们把一辆脚踏车停放在山脚下的林场宿舍。她是为什么哭的,我至今仍不太明白。我这一辈子从未听女人这么哭过。那是一种压抑已久,不明不白的哭声,肯定连她自己也觉得忽然,就像一次性高潮,我是以后才怀疑她这样的嚎哭跟抑郁的性生理有关,我当时完全懵掉了,不明白事情出在哪里。我们那时刚认识不久,还没搬进青果路那间矮瓦房,几乎每晚都一起见面外出,但无处可去,我是说除了野外露天,或者去逛县城里的夜马路。当时我们还不太能够自如地面对城里大街上的人,一有机会就往郊野山林里钻。我们还没有作爱,我们害怕,只是反复地亲吻搂抱。
那天在树木里,我突然把她的羊毛衣撩起来,亲吻她那对胀鼓鼓的小美奶。我吻着吻着,感觉她的胸脯上下起伏,肌肤滚烫,越来越热。我背靠在一棵高大的香樟树上,那是早春二月的一天,夜里山上的空气还很冷,寒丝丝侵入肌肤。正是乍暖还寒的那种夜晚,我俩的身体却火热火热,没地方躺下来,当时也不知道,不大懂草地上能不能躺,不过那晚的草地还非常寒冷,虽说一连几天天气晴朗,但地上的干雪气道还在僵扑扑的草丛中,我亲吻她的胸、她的乳房、颈脖,就差没把她上身的衣裳全脱光,以后,我又替她拉好衣裳,捉住她的手亲吻,每根手指,每个胖胖的婴儿般的肉涡。她就这样长时间地一声不吭,仰着脸,叹气,大声叹气,又闭上眼睛,低头、身子在树身上羞羞答答扭来扭去。她的身上竟然渗出热热的汗水,我正感到惊异,她突然一低头,一把搂住我,放声大哭起来,她的哭声把我吓住了,一来我不明白事由,二来我怕这一带公路上的巡夜警,要不联防队,你知道事情一旦不幸落到那些人手上,我们俩那天夜里可就倒大霉了!所以我拼命地安慰她,拍她的后背肩膀,喝令她赶快别哭了,立即停下!可是简直一点用没,她仍旧旁若无人地嚎啕痛哭,像是死了自己的一个亲人似地汹涌悲伤,而且身体在我怀抱中一阵阵地痉挛,简直把我吓坏了。我说快走吧英子,好妹妹我求求你,我一定一辈子待你好的。我每说一句话,她的哭声就提高一个分贝!她体内仿佛积贮着千年的冤情!那真是惊天动地的哭泣,我后来回想,从那以后,她就对我死心塌地了。
这场哭泣对她来说是一场爱的倾诉!那哪里是温柔的表白?简直是控诉!好像我真的是叫她受了多少的罪、多少的苦似的。她脸都哭红了,整个山谷里都回荡着她的哭声,一段接一段的抽泣。她哭得泪光莹莹,眼泪水沾湿了我上衣胸前的一大片。这期间我曾死拉硬拽,想把她从那棵大树底下拖走,可哪里拖得动!她的身子又沉又滞重,像山洪爆发时鼓胀的草包。她的哭泣像一阵剧烈的呕吐——我只能这样来形容,哭过以后,她看上去神志恍惚,昏头昏脑,深受打击。我看她走路也走不动了,全身瘫软,又热又湿。我几乎是把她抱在胸前抱回我们放脚踏车那地方的。她一路无语,也不作半句解释。我只好把她送回住处,医院的宿舍,一直到临分手了,已经在城里一条小巷,她才郁郁地说了句孩子气的话:胖胖,我哭得是不是很难看?
我亲了亲她的眼睛,眼睑又红又热。我说对呀!确实是难看的,以后别再哭了,她于是朝我破涕一笑,转身可怜巴巴回去了,我知道进宿舍之前她必定要经过医院的太平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