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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小心的挪开,再三审视确定她的腿伤没有大碍,也没再流血之后才放心一笑。
「喂!你别乱摸!」才得到一点自由,右脚又想蠢动,但他机敏的压制住。
「乖乖的,别乱动了。」他再度拉好棉被,虽然她没有受伤之人的自觉,但她仍是一个需要以睡眠疗养的伤者。他不该再逗她玩乐。
叫她乖乖的?他当她几岁啊?
「除非你滚出我的房间,否则今晚谁也别睡!」她扯开棉被,并且踢到床下,就像个顽劣的小孩。
钟尉泱一把火再度燃起!她真的是以和他作对为乐事是吧?既然她这么精气神十足,他再为她设想,不就显得太多此一举?
很好,今晚大家都别休息了。
「既然你这么希望,那就如你所愿吧。」
她的双眼一花,唇被狠狠攫住,身体再度动弹不得。老天!他要干什么?
没有戏谑的味道,他浑身散发一股坚决与火热……
「你不——唔……」
他以牙齿咬开她衣扣,啃龇着她衣下的雪白。
「去你——噢!」好痛!
他居然像吸血鬼似的啃她颈子!
直到她的四肢不再受制后,她也没有力气对他的放肆予以致命的还击了。怎么了呢?
当全身沉浸在烈火中燎烧时,她迷迷糊糊的自问:两个理应打得你死我活的人,怎么会缠得你死我活、血脉贲张的?
但这疑问很快的随着不知名的火热融蚀殆尽,再也无力思考。
直到许久许久之后,在疲惫的向睡神臣服之前,她唯一闪过的念头是:为什么当有张床在屋子内时,他们吵架的结局都是如此?
打了个深深的呵欠,她缩在他怀中沉沉入睡。
第七章
孙琳琳向来不是自我侷限的人。也因此,即使她的认知里,并不把钟尉泱这个「丈夫」角色当成一回事,但当「夫妻」身分正式落实在生活里,她也就无可无不可的接受了。
同居嘛,比比皆是,多她一组人马也没啥了不起,何况她怀疑自己若持反对意见会有用。那家伙的意志力强悍到子弹也打不穿的地步。
她必须承认,她或许是两人中最顽劣的人,但他绝对是最后胜利的那一个。她的层次只是顽劣而已,而且是兴之所至的发作,不管时与地;但他不,他通常会有一套计画来捍卫目标被精准的执行,用的是绝不放弃的意志力作后盾。
十年前她怎么会惹上这一号人物?
直到现在她才知道「后悔」两个字该怎么写。
一同生活了半个月,她渐渐对他有了认知。在他的强势作风之下,想不了解他都不行。
真是没长进!
忍不住暗暗斥责自己。
十年前他们为了一些小垃圾争执,而她气得他面孔变得铁青,她不该在快意之余与他愈杠愈得意。她从没深思那家伙何以每次都杠上她,在互无好感、互不顺眼的情况下,她的做法会是揍人一顿;但他却不。他是那种道不同不相为谋,不对盘就敬而远之的人,没理由总是找她麻烦;何况他那时快要联考了,忙着浸在书海里都来不及,哪来的空闲理会她!
真是可悲!直到十年后的现在,她才一一推敲出来个概括,这还是因为两人不幸又纠缠上,扯不开之余,她才动脑去回想。
钟尉泱是个律己甚严的人。
伍尉泱是个具有钢铁意志的人。
钟尉泱同时也该死的是个心思细密、善用每一分资讯化为他有利筹码的人。
他最常说她的评语是:你真是没药救了。
那代表她的顽劣出乎他的想像,也激得他愈挫愈勇。在多次被激得失去理智之后,他不得不对她另眼相待。她破了他诸多纪录,每次都令他的斯文表相瓦解得零零落落、溃不成军!这令他难以相信。
所以她猜,此番他以「丈夫」身分靠过来,也不过是好胜心使然。她这人心胸还算宽阔,不会计较太多。说真的,他来屈就她,还真的是委屈了。天晓得他干嘛这么想不开!
先不提外表、学历的差别。瞧,地他在扫,饭他在煮,还常常被她气得青面獠牙,坏了他一贯的斯文面具,他是何苦来哉呀?
莫名其妙。她只能这么下结论。
今天她陪他到台中,他的第三间pub将开在这里。她坐在还没装上窗框的窗台上,冷眼看着浑身脏兮兮的钟尉泱正一手拿着设计图,一边和装潢工人齐心协力动手打造他想要的设计成果。
好端端的不当他奸诈律师、光鲜亮丽的充雅痞,却到这儿当工人来了。这人脑袋里的问题可真不小。
「嗨,不会嫌无聊吧?」
钟尉泱浑身是汗的走过来她这边,手上端着两杯茶,一杯递给她。
「无聊。」她不客气的一语双关。
他笑意不减,背靠着她身边的墙壁,面向着已略具雏型的店面。
「记不记得你嘲笑过我是一个只会乖乖听师长安排、没有自我思想的公子哥儿?」
拜托!她哪记得?她哪一次不是对他恶言相向的?她撇撇嘴角,等他下文。
他看了她一眼,似乎知道她心中所想。
「因为父亲早逝,从我有记忆以来,就被教育着以先父的遗志为念,在我没有机会加以选择之前,便已被强势主导了未来理应如何。即使那不是我要的。」
「你想要什么?」她好奇。
他摇头。
「相信吗?其实我并不知道自己要什么或适合什么。唯一的想法是:除了当律师之外,我应该尝试任何一种我不熟悉、或做不来的工作。后来发现,任何一种学习过程都好玩得紧。」
她有丝诧异道:
「就因为我可能有口无心的说过你除了当律师,什么也不行之类的话?」不会吧?!
他笑。
「不能这么说。首先,你确实否定过我的其它能力;再来,我必须声明,当律师是为了尽一份为人子的心意,那毕竟不是一份见不得人的工作。我不会因为你的嫌恶而放弃。」
孙琳琳以下巴点了点这间装潢中的店面:
「为什么是开pub呢?以前你对这种声色场所可是厌恶极了。」有一次她从舞厅出来被他堵到,两人还打了起来,他那时候总对她有数不完的成见。
他似乎也想起了那件事,问道:
「你成年后还常跑那种地方吗?」
她是很想说有来气死他啦,但事实上她从年少时期就不爱去那种地方,所以也不为难,坦率摇头。
「被你堵到的那一次是我生平第一次也是最后一次去地下舞厅。」既然提起了,那就顺便问一下:「喂,那次你怎么会去那附近?」
「我一个同学住附近,我去帮他补习,不希望他因家庭因素而放弃自己。」
「你这人看起来并不鸡婆,可是对有些人却又多事得要命,我猜那位同学并不感激你。」她冷哼。
「是啊,直到我打赢了他,他才相信他还是乖乖读书以求日后出人头地比较好。」他永远忘不了那位同学震惊得连下巴都合不拢的表情。
「所以有时候拳头大比什么都来得有用。」这人打架的功力高深,还不是跟她切磋来的,啧!
「那你呢?为什么去地下舞厅,还鼻青脸肿的出来?」礼尚往来,当年总是以打架来不欢而散,没什么机会谈论其它。
她想了一下——
「我有个手下交了男朋友,偏偏我不幸地知道那王八蛋是个下流胚子,叫几个姐妹暗中保护她,有什么风吹草动立刻来告诉我。然后那一天那个家伙找了几个人带她到地下舞厅跳舞,准备让她吃下强奸药丸,我及时赶到了,将那王八蛋口袋里的药丸全化到水里,送他们一人一杯,顺便欣赏脱衣舞。」
「他们同意?」他挑眉。
「我没问。」她挥了挥拳头。不驯的眼正等他开口训诫老八股,不介意请他双眼吃黑轮。
但他却只是笑看她倔强防备的表情,伸出一手,掠向她半长不短的乱发。
「虽然你总是鼻青脸肿,但从没打输过是吗?」
「就算打输,我也要对方死得比我更惨。」
「是啊。」他低下头吻住她,好玩的发现她楞楞的表情非常可爱。「我喜欢你的凡事全力以赴。」他暧昧的说着,意在言外。像舔冰淇淋似的不断经含她双唇。
向来粗枝大叶的孙琳琳忽地「轰」上了满面酡红,不知如何是好,竟不敢直视他那双看起来很——很想吃了她的眼……
老天啊!她是怎么了?!居然被他撩拨得手足无措!她到底是怎么了?她该挖了他色眼惩戒一番的,却没用的低下头懊恼……
这是怎么一回事啊?!
※ ※ ※
钟尉泱开pub不会是为了向母亲的权威挑战吧?
孙琳琳看着眼前的情况,非常置身事外的闪得老远,绝不轻易涉入其中搅和一气,顺道沾个一身腥。
真是一场奇遇——奇怪的相遇。
不相干的人突然凑成一气,居然还牵拖得出八竿子以内的关系,真是不可思议呀!
自从同居以后,他们很自然而然的过起两人生活。但凡住在一起的人,总会有所互动,不太可能过回独居时的我行我素。当然,钟尉泱的主动与强势是肇因。
趁着寒流刚离开台湾上空,他们有志一同的驱车前往量贩店补充公寓里宣告弹尽粮绝的冰箱,务必把冰箱塞满以备下一波寒流再莅临时有食物可吃。
采购得很累,自然会找间餐厅犒赏自己的辛劳。要她选择。路边摊的牛肉面就很能满足两人胃的需求了,但钟尉泱偏偏龟毛的拒绝,拧了拧她红通通的鼻子,表示他拒绝再和一名重感冒的女人共处。外边呼呼冷风只会使她的病期延得更长,所以两人最后仍是往一间知名的餐厅走去。真是爱记恨的家伙!只不过是因为感冒使得她全身肌肤敏感不已,稍有亲密的接触就会令她笑得上气不接下气,蠕动得像一支毛毛虫,顺带踹他下床而已,也没什么大不了的,顶多他去另一间睡不就成了,偏偏他就是记恨。这家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