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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域并不比意志的领域小,因为它可以扩大到一个无限的对象上去。至于你所承认的:你的意志和上帝的意志相等,不是在领域上相等,而是形式地相等,我请问你,如果你像给意志的形式概念下定义一样也给理智的形式概念下定义的话,那么你为什么不可以对理智也这样说呢?
不过,为了用一句话结束我们的争辩,请你告诉我,什么是意志能达到而理智不能达到的。假如没有,那么,看来是就如同你说的那样,错误不是由于意志的领域比理智的领域大,它要判断的事物是理智所没有领会到的,而是由于两种功能有着一样大的领域,理智把某些事物领会得差了,意志就在这些事物上也做出一个坏的判断来。既然意志并不判断理智所没有领会到的事物,而意志判断得不正确的事物也正是因为理智领会得差,这正是为什么我看不出来你一定要把意志扩展到理智的界限以外的道理。
关于你推论各种事物的存在,你举了例子来证明你的意见。这个例子谈到对于你的存在的判断这一点上,实话说是非常好的;不过,谈到别的事物时,似乎就很糟;因为,无论你怎么说,或者甚至可以说,无论你捏造什么,千真万确的是:你既不怀疑也不能不断定除了你之外还有某种别的东西存在,而且它和你不同,因为你已经非常清楚地领会到了在世界上不只你一个人。你假定说你没有理由使你相信这一个而不相信另外一个。
不借,你可以这样假定;不过你同时也应该假定这并不等于由此就可以说有什么判断,应该假定意志总是停留在“无所谓”的情况下,总是下不了什么判断,直到理智找到了这一方面的真实性比另外一方面的真实性更多时为止。
从而你接着说:这种无所谓的情况一直达到理智所不能领会得相当清楚、相当明显的事物上去,以致不管你适于对某种事物进行判断的那些猜测的可能性有多么大,你所有的唯一认识,即这些不过是一些猜测,就足以给你机会做出相反的判断。这话,我认为是不对的。因为,你有的认识,即这些不过是一些猜测,很可能使你的精神为猜测所左右,而所下的判断将是不坚定、不牢靠的,但它决不能使你把事物判断得恰好相反,除非后来你的精神有了不仅同样可能,而且更有力,更显明的猜测。你接着说,你这几天对这一点有过经验,这几天你把你以前当作非常真确的一切事物都假定为假的。不过你要记得,你这句话并没有得到过大家的赞成;因为,说老实话,你并没有能够使你自己相信你从来没有看见过太阳,没有看见过地,也没有看见过人,从来没有听见过声音,没有走过路,没有吃过东西,没有写过字,没有说过话,也没有做过用身体来做的其他类似的行动。
由此可见,错误的形式不见得像你所认为的那样,是在于自由意志运用得坏了,而是在于在判断和被判断的事物之间的关系太少的原故,这是由于理智所领会的和事物本身不一样所致。这就是为什么错误不是来自自由意志方面,由于它判断得坏,而是来自理智方面,由于它领会得不好。因此可以说自由意志对于理智是这样的一种依存关系,即假如理智把某一事物领会得或认为是领会得清楚,自由意志就会把判断下得坚定、确切,无论这个判断在实际上是正确的也罢,或者它被认为是正确的也罢;但是,假如它把事物领会得很模糊,自由意志就会把判断下得犹豫、不确定,不过带有这种信念,即它可能是对的,而不会是不对的,即使这个判断可能与事实相符合,也可能与事实不相符合。由此可见,问题并不怎么在于我们是否有能力阻止我们自己犯错误,而是在于我们是否有能力阻止我们自己坚持错误;而为了检查和改正我们自己的判断,不怎么需要我们强行使用我们的自由意志,而是我们必须把我们的精神运用到更清楚的认识上去,有了更清楚的认识,随之而来的就一定会是一种更好、更可靠的判断。
四、在结论里你夸大了你所能够从这一个沉思里得出的成果,同时你预先规定了你能够认识真理的做法,你说如果你对你领会得非常完满的一切东西都加以足够的注意,如果你把它们从你领会得模糊不清的东西里边分别出来,你就将万无一失地会认识真理。
这不仅是真的,而且事实也是如此,即前一个沉思(即使没有它,这也能够理解)整篇似乎就是无用的、多余的了。不过,请你注意,为了不致弄错起见,问题不在于知道是否应该把事物领会得清楚、分明,而是在于知道怎么,用什么方法,才能认出我们有一个如此清楚、分明的智慧,使我们可以确信它是真的,使我们不可能弄错。因为你将会注意到,自一开始我们就反驳你说甚至在我们觉得我们对一个事物认识得如此清楚、如此分明,以致我们不能想我们还能认识得更清楚、更分明的时候,我们也经常会弄错。
你自己也做过这个反驳,不过我还是在期待这个技艺,或者这个方法,我以为你主要地应该在这方面下工夫。
对第五个沉思的反驳论物质性的东西的本质;再论上帝及其存在一、你首先说你清清楚楚地想像了量,也就是说,有着长、宽、厚的广延,以及数目、形状、位置、运动和时间的延续。在你说其观念在你的心里的所有这些东西里边,你提出形状;在形状里边你提出直线三角形,关于这个三角形,你是这样说的:即使在我的思维以外也许世界上根本没有什么地方存在这样的一种形状,也许从来没有过,可是毕竟这个形状的某一种确定的性质,或形式,或本质还是有的,它是不变的、永恒的,不是我凭空捏造的,也决不取决于我的精神;因为我们能够从论证出这个三角形的各种特性这件事,比如它的三角之和等于二直角,最大的角对最大的边,以及诸如此类的东西,这些东西,尽管在我从前第一次想像一个三角形的时候我绝对没有想到过,可是我认识得非常清楚、非常明显,不管我愿意不愿意,它们都是三角形以内的,从而不能说这是我凭空捏造的。这就是你关于物质的东西的本质所说的一切;因为你后来增加上的一点点东西,归根到底也不过如此。因此我不想在这方面提什么问题。
我提出的只是,除了至高无上的上帝的本性以外,似乎很难再建立什么不变的、永恒的本性了。你也许要说,你所说的不过是在经院里每天所讲授的,即:事物的本性或本质是永恒的,人们对事物的本性或本质所做的命题也是一种永恒的真理。不过就连这个也非常勉强,难以令人置信。再说,没有人而说有人的本性,或者甚至连玫瑰都还没有而说玫瑰是一种花,这怎么去理解呢?
我知道他们是说,谈事物的本质是一回事,谈它们的存在是另一回事,并且他们都一致认为事物的存在并不是完全永恒的,不过他们却想要让事物的本质是永恒的。然而,如果真是这样,事物里边主要的东西是本质这件事既然也是肯定的,那么当上帝生产存在时,他做了什么了不起的事呢?的确,他所做的并不比一个裁缝给人缝了一件衣服做得更多。可是他们将如何证明人的本质(比如说柏拉图的本质)是永恒的、不取决于上帝的呢?他们将说,以它作为共相的这一点来证明。但是在柏拉图里边只有个别的东西;事实上,理智惯于从柏拉图身上,从苏格拉底身上,以及从其他一切人身上所看到的一切相同的性质中,做成一个共同的概念,在这个共同概念上他们大家都一致,因此这个概念很可以被叫做人的一种共相的本性,或人的本质,因为人们领会它是一般地符合于大家的。但是,要说在柏拉图以及其他一切人存在以前它就已经是共相的,理智就已经做成了这种共相的抽象,这的确是不可解释的。
你将会说,怎么啦!难道人是动物这个命题甚至在任何人存在之前,不也是真实的吗?从而它不是完全永恒的吗?对于我来说,我坦率地向你说,我并没有领会它在任何人存在之前是真实的,除非是在这种意义上,即只要一有人,他就必然地是动物。因为,实际上,虽然有人和人是动物这两个命题之间似乎是有区别的,即在第一个命题上特别着重存在,在第二命题上特别着重本质,但是,肯定的是:在第一个命题里并没有排除本质,而在第二个命题里也没有排除存在;因为,当我们说有人或者人存在时,我们指的是动物的人;当我们说人是动物时,我们指的是人,当他是存在的时候。再说,人是动物这个命题比起柏拉图是人这个命题来既然并不是一个更有必然性的真理,因而柏拉图是人这个命题也应该是一个永恒的真理,并且在不依赖于上帝这一点上,柏拉图的个别的本质也应该并不比人的共相的本质差。其他的事情也是如此,一一列举起来就太麻烦了。不过我还要补充一点:当我们说人的本性使其不可能不是动物时,不要因此就想像这个本性是一个什么实在的或存在于理智之外的东西,而只是说,一个东西如果是人,它就一定和另外一些由于彼此之间的相似性而被我们称之为人的东西相似。这种相似,我说它是个别本性的相似,在这种相似上面,理智做成了一个共同本性的概念,或观念,或形式,凡是必须成为人的东西都不能没有它。
这样地解释了以后,对于你的三角形或它的本性,我也这样说,因为,不错,你在心里边的三角形是如同一个尺子一样,你用它来检查,看看某种东西是否应该用三角形这个名称来称呼。但是不要因此就以为这个三角形是什么实在的东西或者是在理智以外的一个真实的、存在的东西,因为这完全是精神根据感官使它知觉到的一些物质的三角形的模样做成的,精神把这些模样的观念凑集起来,按照我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