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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及待地剖开了周艳芳颈部的皮肤、皮下脂肪、颈部的浅肌层、颈部的深肌层。糟糕,越往深里剖,我的心里就越是没了底。奇怪,一层又一层的颈部组织暴露在我的眼前,可一直剖到了甲状软骨和舌骨,我还是没有发现作用于颈部的暴力痕迹。我重新拿起了解剖刀,剖开了周艳芳的胸腔。我发现死者肺脏及心脏都出现了由于极度缺氧而导致心肺表面血管过度扩张破裂所产生的瘀血点。既然不能证明周艳芳死于机械性窒息,而在她的尸体上又呈现出明显的缺氧征象,我不由把赌注下在了心脏的疾病上。然而解剖证明,这是一颗很健康的心脏。是不是毒物致死?我将胃壁剪开后取出了其中的胃内容物留待化验。突然,在位于回肠上段约8 公分处的肠腔内,我发现了一条蠕动着的将近20公分长的大蛔虫。这下子,我可算是从迷宫中走出来了,我迫不及待地从喉头处剪开了气管,在气管分岔处,我发现了一条又肥又大的大蛔虫!与肠腔内不同的是,在气管内的这条蛔虫早已不再蠕动了,它已经死了,是憋死的。这条原本寄生在周艳芳肠道内的大蛔虫,从肠道内逆行向上,经过了喉头又向下进入了气管,最后堵塞了呼吸道而导致主人周艳芳窒息死亡。其实,这也难怪,蛔虫本性就是喜好钻孔。当人体不适时,生长在肠道内的蛔虫就会到处乱窜。当蛔虫沿着消化道向上窜行时,就可能经过喉头进入气管。
进入气管后的蛔虫,最终只能是死路一条!而它赖以寄生的机体也就不可避免地被窒息而死。如果不顺着气管往下追查,那个糟蹋了小保姆的老东西这辈子也逃脱不掉杀人灭口的嫌疑。
女法医手记
第四十六章警察死死地抓住了这个一丝不挂的人,心想这准是从精神病科逃出来的病人。这个倒霉鬼却拼命地挣扎喊叫:“我可不是疯子!我是一个死过的人!”第二次死亡解剖台上,停放着一具中年男性的尸体。因为心脏停止跳动,他死在了中亚医院的急诊室里。由于他身上带有一个心脏起搏器,所以需要对他的尸体进行解剖,以便查明是否因仪器失灵而导致死亡。检查心脏起搏器是否正常运行,确实事关重大。如果就是因为仪器的失灵而导致了病人的死亡,死者的家属将会理所当然地对制造商提起诉讼,我们也会将仪器制造中的缺陷,迅速地向制造商和医院进行通报,使那些可能受到威胁的生命幸免于仪器故障发生之前。
突然,解剖室内电话铃声一阵紧似一阵,我极不情愿地放下了手中的解剖刀。
“我是韩嵋,有什么事儿请您快讲,我正在工作!”我冲着电话极不耐烦地说。
“韩法医,别,千万别。下刀之前,千万要闹明白他是不是真死了,你……他…
…嗨,我怎么跟你说呀!“电话的那端语气居然比我还急。”你是哪位呀?“我莫名其妙地问。”噢,我是中亚医院太平间的老谢呀。“”噢,谢师傅呀。有什么事?您慢慢说。“我立马换了一副腔调,赶紧客气地说。各大医院太平间的人,我都挺熟的,在工作中,他们给我提供了不少的帮助,我从内心深处也十分地感激和敬重他们。”啊,韩法医,这样吧,电话里也说不清楚。我们医院送去的那个病人,你可千万先别下刀啊。我这就去你那儿,你等着!“只听”啪“的一声,老谢挂上了电话。难道躺在解剖台上的这位顾客是一名活着的”死人“?自古以来,人们就惟恐把一息尚存的亲人,误作死者而埋入黄土。所以在中世纪的法国,埋死人之前,人们都要先咬一咬死人的大脚趾,看他是否还有反应。在十六世纪的英国,富豪之家曾有这样的习俗:在棺盖上系一只小铃,用细绳连到棺内,绳的一端就系在死者的手上。万一死者苏醒了,他只消动动手,那小铃就会大响起来,即刻就会拥上来一群人将他从棺内解救出来。现在,面对着这位被老谢警告过的”顾客“,我是不是也应该采取些措施,看看他是否还有反应呢?首先,我可以切开他的一根动脉,验证一下他的血液是否还在循环,如果血液涌上来了,证明他还活着。我也可以在他的心口处插上一根细长的针灸针,只要针在动,就说明他还没有死。此外,还可以在皮下给他注射乙醚,假如乙醚注射后又立刻冒了出来,说明他已经死了。相反,如果乙醚仍然留在他的体内,就证明他还活着。
最后,还有个谁都会的“诀窍”:用一根火柴或打火机烧一下他的手指尖或前臂的某一处,如果火烧之处起了个小水泡,就证明他还活着,如果皮肤一下子变黑了,就证明他已经死了。正琢磨着用哪一种方法更简单更安全更可靠时,老谢和中亚医院太平间的几位师傅气喘吁吁地闯进了我的解剖室。原来,这位病人已经是第二次被确定为死亡了。老谢向我叙述了两年前发生在这位“顾客”身上的传奇故事。那天,这人在地铁里心脏病突然发作了,当时,他就被几个好心人送进了中亚医院进行急救。医院检查的结果是:病人的心脏已经停止了跳动,脉搏和呼吸也都没有了。据此,医生当即宣布了他的死亡。在等待家属前来认领尸体的这段时间里,他被脱光了衣服,送进了停尸间的冷冻屉内。大约两个小时后,太平间的老张走过冷冻屉前,听到里面似有响声。他很奇怪,于是拉开了冷冻屉。
刹那间,里面的“死尸”像个魔鬼似的跳了起来,狂奔出太平间,跑出医院,赤条条地出现在西大街的大道上。警察死死地抓住了这个一丝不挂的人,心想这准是从中亚医院精神病科逃出来的病人,于是不由分说地拉着他就往中亚医院走,边走边喊:“谁来帮一把,把这个精神病人给我送回去!”这个倒霉鬼却拼命地挣扎喊叫:“我可不是疯子!我是一个死过的人!”结果,他越是这么疯喊,警察和围观群众就越发地深信不疑:这人真是个地地道道的疯子!到了中亚医院,好不容易才把这人折腾到精神病科,可人家病房的医生和护士们根本就没有见过这么个病人呐。再说,也没发现病房丢失了一位病人呀!他们又被打发到急诊室,急诊室里那位曾给他签发死亡证明书的医生大吃一惊:“这人,这人刚才确实是死了呀!”于是,这人被转到心血管病房接受住院治疗。根据他的病情,医生们给他安了个心脏起搏器。过了十五天,他精神抖擞地出了院。事隔两年,他又被送到了医院,第二次死在了急诊室里。现在,他正躺在我的解剖台上!在以后的二十四小时里,我时不时地走进停尸间听一听,他是不是在敲冷冻屉?
女法医手记
第四十七章刑警队长王大力真招人嫌!大年初三,就他一个电话,硬是把我从温暖的家宴上拽到了冰凉的解剖台前。躺在解剖台上的只不过是半截躯体而已。
这具被人从河里打捞起的半截躯体是从脐部被截断的。脑袋没了,右上肢没了,左臂幸存,左手丢失,腹腔的脏器当然已不复存在,而且胸腔的脏器——心脏和肺叶,也被人为地掏空了。躯体的前身看起来白且透明,说明一直泡在水里,而后背的皮肤则又黑又干燥,说明暴露在水面。据我分析,这截躯体泡在河里已有6 至8 个星期了。尸体被劈得十分粗糙,骨头已有多处被劈坏,不难看出,行为人下手十分笨拙,并非行家里手所为。约摸十来分钟后,我摸清了这位“顾客”
的大概情况:男性,50岁左右,身高1。75米,体重68到69公斤,胸围3 尺。特想知道我是怎么根据这半截躯体得出这个结论的吧?首先,我量了他的胸围:92。5厘米,再加上被掏空了的心脏和肺脏近似值7。5 厘米,就得出了100 厘米的数字。
然后,再量从第七颈椎到左手腕的距离:不多不少整70厘米。70厘米再加上一个成年男性手的正常长度17。5厘米,这样,从脊背中央到手指末梢总长度应该是87。5厘米。最后,用87。5厘米乘以2 ,就求出了死者的身长:1。75米。其实,我们都有这样一个常识:将您的左右手臂向身体的两侧平伸,量一下两端距离的长度,这个长度就是您的身高,误差不过1 厘米左右。胸围和身高这两个数据确定后,我把这半截躯体过了秤,根据人体各器官组织之间的比例关系,我算出了这具尸体其他部位的重量。这截躯体已知的重量,加上五脏六腑的重量,加上一只胳膊、两只手以及双下肢的重量,再加上2。5 到3 公斤脑袋的重量,我估计出死者的体重为68到69公斤。当然,在确定胸围及身高以前,我已经根据躯干及骨骼的特征准确无误地判断出死者是一名男性。现在,我再给尸体照一张 X光片,发现他的腰椎前侧有一处明显的变形。这种变形是一种自然的生理性的退行性病变,每个人都会发生,并且随着年龄的增长而不断地发展。这种自然的、生理性的、退行性病变一般发生在35岁左右。根据死者此处病变的发展,我估计出他已经有50岁了。 X光片上没有照出任何骨折的痕迹。于是我刮去尸体上的污垢和淤泥,努力寻找特殊的标记,比如身上的刺花、文身、皮肤病等,结果一无所获。知道我为什么一定要等到照完X 光片,并且在确认了躯体没有发生骨折的情况下,才去处理尸体上的污垢和淤泥吗?因为我担心一不留神,劲儿使大了,造成人为的肋骨骨折。所以,在对尸体进行处理之前,应当首先确定一下是否存在暴力。这是干我们这行的,人所皆知的规矩。大力很快就在两个月前失踪的50岁左右男性市民中发现了一名与我所描述的特征相吻合的人。恰巧,这人在几个月前曾做过一次全面的体格检查,我要求大力立即把医院为他照的胸部X 光片送到我的工作间。
我把尸体放在解剖台上,不停地摆布他,目的是想把他放置在和他活着时照X 光片同样的角度上。每到这种时候,我总会欣慰地感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