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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这些天我和他都在一起。”
“不用你来告诉我,我也知道。这也是李念所得的下场,舒灿,今天他的样子是你想看到的吗?”
那边不再作声。
她吸口气挂掉电话,发现上面有53通未接电话,全是同一个号码,看样子这个女人也一夜未睡……
在幽暗微凉的房间站了半天,疲累突然袭来。转过身,却看到李念站在卧室门口。她分辩不出他的表情,他刚刚是否听到了她所说的,他有没有生气?会不会多想?以为自己只是向另外一个女人宣布他已是她所有。
“醒来看到你不在了。”他的声音穿过幽幽地空气传过来,平和干净。
“刚刚舒灿打电话过来了,她打了你一个晚上的电话。”田小麦舔舔发干的嘴唇。
“过来——”
她朝他走过去,他伸出没受伤的那只手抱住她。此刻,内心感慨万千,这个女人看上去柔弱,骨子里却一种他永远想像不到的力量。刚刚那句:“嗯,回我们的家。他没有告诉你,我们早已结婚了吗?”确实让他心灵为之一震。他以为她永远都不会说出这种话,如果不是自己亲耳听见。
不是因为她说的早已结婚,而是回我们的家。“家”这个字是他的情结。
他想起那次送她去L市给她妈妈上坟,他在车里等她,三个小时,外面一直下着雨,他都无法想像这个女孩怎么在雨里呆了三个小时,那三个小时她做了些什么?她如何能忍受那样的清苦孤独与寒冷。她这样与众人不同,她和他身边的任何一个女人都不相同。她单纯的模样不是哄骗人的外表,她是因为经历过这世间最沉重的痛才越发的清明透彻与真实。
多久以来,身边的女人一拨一拨的换了又换,再漂亮再性感的,从未有过半点悸动,她们从他身上索取她们想要的,珠宝,房产,名车,身份,地位,除了婚姻,关于这个,他从不做任何承诺,从一开始旗帜鲜明地说谈什么也不要谈感情。事实上,他要的只是一个点缀,他需要这些女人陪他出席一些场合,也需要在寂寞的夜晚可以为身体找到抚慰,漂亮的女人于他来说就是华服上的一条鲜花,点缀而已。
可是这个女人多么不同,认识他大半年,除了向他要了一张地毯和两盏台灯再无它有。她身上没有半点浮夸与虚荣,从不以嫁给了他而四处张扬。她看似神经粗大,说话直率从不顾及别人的感受,却有一颗善良而诚挚的心,善良会使一个女人变得可爱柔软和美丽,会让一个男人情不自禁地向往。
他以为这一辈子除了舒灿再也不会爱上谁,可是,现在,他抱着的这个女人,让他困顿和无助。
“还痛吗?”时间过去良久,她轻轻推开他,在晓破晨光中微仰着下巴看着他的双眸,语气温婉。
“痛——”他实话实说,后面那句想说的还是按捺下去,他早已不再习惯在人前表露自我。
“去躺着吧。”她体恤他这一夜都睡不安稳。
“对不起——”
“什么?!”她错愕。
“不该让你卷入进来。”
“什么卷我进来?”田小麦困惑地问。
李念深深地看了她一眼,轻描淡写地将话题岔开:“想去泸沽湖吗?”
“啊?!”田小麦没有说那是她一直想去的地方,只是讶异这个男人为什么会说要去泸沽湖。想想他都知道自己更新了照片,一定也是看了她的日记,去年过年时她在新年愿望里许下今年一定要去泸沽湖的心愿。
☆、第三十四章
“我们去旅游?”
“为什么?你放得下公司所有的事?”
“我有两年的时间没有休过假了,我也是人吧;总得休息吧;再说公司还有其他的董事。走之前公司的事我会做安排的。”
“是不是出了什么事?”田小麦终于忍不住问出口。
“不,只是想趁这个机会出去散散心。”
到底是不愿将原尾告诉她;明知是因为那个女人;但一心想将这事化了让她的心情有些不快,她低睑眉目;唇边掠过一丝苦笑:“现在不行,你这个样子我们不能走,等你伤口好了我们再去不行吗?”
“那就三天,三天之内我把集团里的事安排好;然后去云南。”
田小麦暗忖了一下,这段时间公司也不是很忙,试着请年假看看,何况泸沽湖一直是她想去的地方,如果不是这些房贷压得她喘不过气来,她早就去了。
“你从公司回来后记得去买一些纱布和消炎药回来。”
“嗯。你没有私人医生吗?”电影电视看多了,对于有钱人的这套多少还是了解了一点。
“有,但我不想让我家人替我担心,他跟我爸爸关系很好。”提到自己的家人,他总显得有些不太开心。
“还去睡一会吧,我给你做早餐。”
“没有睡意了,你也一夜没有睡好吧,困不?”
“不困。”
“走,带你去看日出!”
啊,用得着这么浪漫吗?怎么一夕之间,这个男人就变了个样了,难道那一刀砍下去砍伤的不是他的手臂,而是他的脑子?
李念一直没有告诉过田小麦,他一直只想过一种普通人的生活。
十三岁之前,他的童年单纯而快乐,最先也是痛苦的,爸妈把他突然送到乡下爷爷奶奶那,他身边的小伙伴都在一夜之间不见了,他所熟悉的那个环境也不见了。在陌生的地方,他茫然和忧伤过很长一段时间,不知为何自己会来到这个陌生的地方。直到他慢慢适就乡下的生活,有了新的伙伴,在获得比在城里更接近原始更接近大自然的快乐之后,他才忘掉那些不快乐。十三岁,他被爸妈接回城里,住在一幢只在电视里看到过的华丽而巨大的家,每天见得最多的面孔就是他家的保姆。每天吃饭的时候是他最难过的时候,一个人面对四菜一汤,保姆像雕塑似的站在一旁看着他吃。没有人知道那个时候,他最渴望的就是房间里有一个可以陪他说话和他一起吃饭的人,像以前在乡下那样和爷爷奶奶在一起有说有笑的吃完一顿话,从来不知道孤独寂寞是什么。
回城后他被送到贵族学校念书,那里的每一位同学都像同一个人的翻版,见面时,脸上保持着完美的微笑,动作永远像绅士一样优雅,永远有着礼貌而疏离的问候,转过身,他们立马恢复了冷冰冰的表情,你走不到他们的内心,他们习惯面无表情的拿腔拿调来显示自己尊贵的身份,各种名牌成为他们不动声色炫耀资本,他们不会因为想要得到一件喜欢的东西而耗尽心思的赚钱存钱,他们都是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达官富贾二代,他们并不懂得这世道的艰难,唾手可得的东西也让他们不懂珍惜两个字怎么写。很多的时候,李念都觉得自己生活在一个机器人的世界,他身边的人个个精致漂亮却没有灵魂,他们冰冷没有血肉。
而他正在青春反叛期,看不来一切,在学校也像只螃蟹似的横冲直撞,跟谁也不愿多说一句话,跟谁都有不共戴天的仇似的。这样下来不到一个月,开始有人整他,下午要交的作业本突然不见了,书本被谁划得黑乎乎一片,考试卷交上去上面不知被谁写着“XXX老师,你就像一砣大便……”当即被老师勒令围着千米操场跑十圈。参加市里科技比赛花了两个月做的飞机模型临场断了翅膀。再后来,他见有人在中午休息时间翻他的书包,他悄悄走过去,一把揪住那个人同学的头发,旋即一拳头猛砸在别人鼻子上……他听到骨头碎裂的声音……那是多日来的积怨在这一拳里挥洒得淋漓尽致。
因为他,发生了这所贵族学校的第一次殴打暴力事件。
这件事也不会因为这一次而终结,鸡生蛋,蛋孵鸡的事总是没完没了没有停息,在那儿念了三年初中,大大小小的架,明里暗里也不知道打过多少回,他见水土掩,见火水浇,根本就不怕谁,就是他那老爸老妈遭了罪,三天两头接到学校电话,也因为家底丰厚的原因,每年以各种名义捐给学校的款项多得让再大的事也不了了之。反倒有几个死对头被他逼得离开这所学校。而他更加猖獗嚣张,学校根本就没有人敢靠近他,但也因为他长得颇为清俊,眉宇间却有一种与长相极不相衬的乖戾与霸气,反而成为学校女生中私底下最频繁最热烈的谈资,女生们在背后给他安了一
个“念大侠”的名称。他不可一世的存立在这所学校里,成为一个传说。
李念只记得那段岁月自己总是伤痕累累,每天都要面对别人的暗里袭击,这些表面君子背后小人的纨绔子弟总使出各种让人想不到的损人招术来攻击他。而他凭的除了一颗头脑就是一双拳头。也有被他逼得退学的同学在外面找一些社会上的小混混来整他,他也只能一个人对好几个硬着头皮打下去,他是孤立的,没有人帮他。
有一天放学,他在回家的路上被人围堵,一共五个,看上去都比自己高大,对方只问了一句他是不是李念,都没有等他反应过来,拳头就砸了过来,他手无寸铁哪是他们的对手,很快被他们打得鼻青脸肿趴倒在地,一双双穿了厚重皮鞋的脚没轻重地踢在自己身体的各个部位,身上痛得快没有知觉,他以为肯定会被打死了。
绝望之际,也不知从哪儿传出一个很清脆的声音:“我刚报警了!”那些刚刚还在他身上踹来踹去的脚立马停止了。隔了半天,他从肿痛得快要睁不开的眼睛里看到一张担忧的脸孔:“你没事吧?救护车就要来了。”
他在救护车来之前就艰难地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