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我干嘛要脸红?”田小麦装腔作势地反诘。
“还没有,你照照镜子看你的脸红得像火烧了似的。”
“你胡说!就没有就没有!”田小麦跳开,像个小孩子似的朝他做了个鬼脸。
他一把拉住她的手,将她再一次拖进自己的怀里:“田小麦,告诉我,你是不是爱上我了?”
田小麦心跳加速,感觉自己就要窒息了,她想起看过一部电影,两个男孩同时追一个女孩,这两
个男孩子性格不同,却都拥有一定的吸引力,女孩不确定自己喜欢哪个男生,于是她就伸出手抱了一下两个男孩,第一个抱着就像抱着自己的亲人,心里平静从容,而抱着第二个的时候,一颗心扑通扑通地跳得乱了章法……其实答案就摆在那,可是田小麦又想起曾经这个男人玩味似地说过,他要让她爱上他。如果她爱上了他,他又会怎么样?她不知道自己已是全情投入,还是陪着他演戏。她害怕这只是一个陷阱,她全情纵入,而结果却是别人的一场笑料。
“不知道。”她轻声回答。
那双怀抱在她腰间的手松了松,她似乎听到他轻声地笑了一下。她不太确定是不是笑了,但一颗心就沉了下去,有些发堵。
“我们回去吧,该吃饭了。”他拉着她的手往家的方向走。
田小麦突然觉得自己好脆弱,眼睛怎么这么容易泛酸,这段时间动不动就有想流泪的冲动,可内心又在狠命地嘲笑自己,嘲笑自己就这样动了情。嘲笑自己这样没有出息。
作者有话要说:今天步步已在去鹜源的火车上了,小说是存在草稿箱里定时更新的,亲们,记得给步步打分评论哦。
☆、第三十八章
在李念的别墅呆了三天,那是田小麦人生最忧伤又最甜蜜的三天;她不知道李念是入了戏还是动了真情;他是那样温柔体贴心细如发。
到那的第一个晚上,正逢她大姨妈来;家里却没有卫生巾;李念没有惊动别人,自已走了两公里路去最近的超市买了卫生巾回来;这是田小麦长到二十六岁,第一次有个男人替她买卫生巾,羞得满脸通红。内心却有甜得似蜜的东西一点点晕染开来。
睡到半夜,肚子像被什么东西刮开似的尖锐的痛了起来;痛得她在床上打滚,睡在卧室沙发上的他听到动静,问她怎么回事。她不好意思说,只说没事不要紧,豆大的汗滴一点也不欺骗人的从额际间滚下来。
他爬过来坐在床沿,开了床头灯,看着她脸色煞白,额头渗出豆大的汗滴,一时间紧张得不知所措,问东问西,后来田小麦不得不说是痛经,他才缓出一口气:“要怎么才好?”
田小麦支支吾吾,急得李念要去找玉姨问有什么缓解的方法,被田小麦叫住:“没事,我揉揉就好。”
结果是李念替她揉了半宿的肚子。轻了重了,李念都会问。看着李念认真专注的样子,田小麦感动得只差没有以身相许了,可是,可是晚上他那轻声的一笑令她柔软下来的心脏又变得坚硬了一点。
“你为什么对我这么好?”田小麦还是忍不住问了。
“你说呢?”李念看了她一眼,唇角微微扬起,依然替她揉着腹部。
他避而不答,田小麦有些失落,可依然故作无所谓地笑笑。
好吧,有些东西她也不愿知道答案,因为答案早已在她的预料之中。如果他愿意对她好,那她所做的就是享受,如果他要演戏,那她将陪他一起演下去。她田小麦是谁,兵来将挡,水来土淹。她什么也没有,剩的就只有这点骨子里的骄傲,如果痛,那就咬着牙痛过去。人生不就那么一回事,她反正已经是这样了,已经稀里糊涂怀过这个男人的孩子,已经稀里糊涂的嫁给了他,他对自己好,哪怕有限期也是应该的。
可是,可是离开他以后人生还有那么漫长的岁月,他这样对她好过,她会不会曾经沧海难为水?会不会取次花丛懒回头?
“不要对我这么好。”她侧过头去,慢慢闭上眼睛。
“你怕受不起?”他似真似假地笑。
“不怕,是怕你浪费。”
事到如今还要逞强,她憎恶他的似真似假,她也厌烦这样的口是心非,可是她真的害怕,害怕有一天这个男人不在自己身边不再对自己好了,她害怕失去心爱后的痛苦与无尽的孤独。
他爬到床上,侧着身子躺在她的身边,一只手依然替她揉着肚子。
“手酸了吧,别揉了。我不痛了。”田小麦轻轻拿开那只手。那只手覆盖的下面曾经有一个鲜活的生命,她想到那个被生硬从自己身体剥离的那团血肉,顿觉酸楚。自从认识这个男人,她在短短的几个月里将人生的酸甜苦辣狠狠偿了一遍。各种滋味都比她之前活过的二十六年所偿的都要深刻一百倍。
“过来,让我抱着你睡。”李念将手伸到她的脖子下。
她枕着他的手臂,连气也不敢出。
“这里十多年前是一幢很普通的砖瓦房,我在这里生活了七年,那七年是我人生最快乐的七年,我跟一对和睦慈详的老人住在这里,他们给了我这世上最温暖的东西,他们是我最亲的人。三年前这里对三十年以上的旧房要进行拆除,我买下这块地皮,建了这座别墅……”
田小麦静静地听他说着。很多的时候,他总会说一段很长的话,让她攸忽间明白他当时为什么要那样做。比如上次他要喝姜糖水,他当时不会跟他解释他为什么非要喝那个,但很久以后他会说出一段故事,让她明白他为什么要喝。
田小麦知道这个男人是非同一般的富二代,他比他们更重情重义,他比他们更懂得生活的艰苦更懂得人生的悲欢离合,他不是她所想的那样无理肤浅。他是一本深邃而充满悬念的书,是一本值得让人翻阅无数遍的书。
她知道自己完了,她对这本书充满了好奇心。
“如果有一天,我什么都没有了,我相信你还是那个愿意陪在我身边的女人。”他很笃定地说。
“为什么?”
“你就像那对和睦慈祥的老人。”李念没有说她就像他的亲人。
“呵呵,你把我想得太伟大了。”
“不,你就是。”他将头埋进她的颈窝,有点撒娇地说。
唉,这该死的男人,总让人该死的沉迷。田小麦总是无可奈何,无可奈何不能自拨地沉迷着。她也知道,如果有一天他什么也没有了,她依然还愿意陪在他的身边。
午夜醒来,李念不在身边,江风撩起白纱窗帘,盈满一室的凉风。白月光里,隐隐看到露台上站着一个男人的身影。
她起身,光脚踩过厚厚的地毯直通露台,还未走近就听到他低沉的声音:“再给我一点时间,一切都会好起来的。”
田小麦站在离他不到五米的距离,静静地听着,心,比江风还凉。
肖逸是第二天走的。
那一整天田小麦和李念在一起,两个人一起打游戏一起看电影,一起散步一起看夕阳,像一对热恋中的男女那样深情缱绻,寸步不离。田小麦很多的时候都不知道自己是不是在演戏,除了苏高,她从来没有这样在一个男人面前放开过自己,她娇俏她耍泼她无理取闹都在他这儿发挥得淋漓都在他这儿得到包容。她有时都会讶异自己就像一扇打开的门,毫无防备的展露门内的陈设,这样明明很危险,可她喜欢这放松的状态。
晚上在江边烧烤,李念怕田小麦被风吹冷,回房间拿了一件风褛披在她的肩上。田小麦回以他甜蜜的笑,而内心莫名的酸楚。
害怕越美丽的东西越不可碰,害怕越美丽的风景越容易流散。
“你笑起的样子很甜美。”李念也怔怔地看着她,忍不住将脸轻碰她的脸颊,看到她笑就让他想起小时候见过的那片只有在奶奶家见过的绿油油生机勃勃的麦浪。
田小麦凝望着眼前这张脸,突然想起一句歌词:“如果你愿意,我可以永远像现在般美丽,因为我生而为爱痴迷……”
她伸出手抱住李念,十指在他的背后交扣,心里有个声音在问:“可不可以一直这样抱着?”
“清时的那天,我去看了你妈妈。”
这句话让田小麦的防线彻底崩溃,她忆起雨中那束白菊,她怎么也没有想到会是他,怎么会是他?这太震憾了吧,他为什么要去看她妈妈?为什么要跟踪她去镇远?不,不,她不敢再深想下去。她不想让自己沦陷下去。
她不敢抬头,不敢去想这个男人的用心,她只是怕自己沦陷,拼命抓住他的白衬衫,将头紧紧抵在他的胸前,听到他心脏平稳有力的跳动声。
“我妈只喜欢白玫瑰。”内心虽然感激这个男人,可是嘴上依然不领情。
“那我明天去她送白玫瑰。”
明天!明天?明天……
不要这样,请不要这样!
“不要爱上我。”
“如果爱上了呢?”
“那你死得很难堪。”田小麦放开他,站在月光下和火丛里看着那张被火光染红的脸孔,他清俊的眉眼,他高挺的鼻梁,他笑得狡黠又调皮。事实上,那一刻她忍不住又想亲吻他微厚又润泽的唇,她渴望他的吻,她从来没有这样渴望一个男人的吻,在午夜梦回时,她就会想到他的吻,她会下意识的舔自己的唇,她感觉自己是饥渴的,她的唇是饥渴的,她需要有人来吻她,而那个人只能是他李念。她就会侧身去寻找他,想握着他的手,感觉到他真实的存在。
可是她没有忘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