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话没说完,邓博士出来,一见到卤肉,抢过筷子先挑起咬一大口,五花肉精的少肥的
多,她也顾不得汁水嘀下,一言不发,埋头苦吃。
魏大嫂轻笑,“怎么会有这种事,都说香港人最挑嘴,什么鱼翅都拿来淘饭,你们两个
倒真正平民化。”
我对魏大嫂说:“有这碗面连贵族也不做了。”
邓博士亦说:“没吃过这么好味道的猪肉。”
我俩同时擦擦嘴,满意得要命。魏家要是出去开面档,肯定会成为万元户。
但利璧迦不吃肉。把肉类夹在她碗中,她会认真恼怒,并且说:“至美,你到今日还不
知道我不爱吃肉。”立刻拨到桌上,使我很不开心,她食物以蔬果为主,偶而也加一些海
鲜,像一只小动物似的食量便维持生命,所以身体非常的差,没有抵抗力,长年防风。
但是我爱她,世上没有十全十美的人,世上甚至没有十全十美的钻石.放大数千倍之
后,都不过是一堆化学分子。
利璧迦娇贵、孤僻、脆弱、敏感的气质正是我梦寐以求的。
在我孩提的世界里,女人是要做苦工的,母亲钻在小小幽暗的厨房里,为十块钱小菜钿
团团转,她身体长期发散着油腻味,疲倦的神色,老穿着一条旧衣服改的围裙,就这样埋葬
一生,做不完的功夫,买回来洗,洗完炒,吃完了再洗,孩子多,碗筷叠得比山高,脏衣服
脱下来一盆一盆,偏偏又都是不破够安份守己的孩子,发哲要出人头地,与她没有共鸣,放
了学还用功,并不参予她的苦难,对家务视若无睹,因为我们坚信不会一生一世屈居人下。
我心目中的女人,要似一只天鹅.不必实用。
我见到了利璧迦。
年轻的我不知是爱上自已的理想还是爱上了她。反正她是天鹅。
得到她是我毕生最大成就之一。
我们周家,终于有资格娶—个高贵美丽的媳妇,打破传统,扬眉吐气,周家的男人不必
叫女人煮饭洗衣,做老妈子。我至高至大的虚荣心得以满足。
但是她离开了我。
我怔怔的抬起头,魏大嫂已经告辞,邓博士开了灯,正在做功课。
我默然上床睡。
我梦见妈妈对我说:至美,不要去英国,至美,留在我身边,太古洋行肯用工专毕业
生,九百多元一个月,你瞧你父做了一辈子也不过是这个薪水,留在妈妈身边。
她并不需要一个博士儿子,那种荣誉太遥远太陌生,她接触不到。
我没有留下来。
飞机往英伦飞去,那是我第一次乘搭飞机,那是我开始进化的第一步。
十年后带着利璧迦回来,妈的眼神告诉我,她己不认得我。
半睡半醒间,有人叫我:“时间差不多,要起床了。”
是邓博士的声音。
我睁开双眼,她已穿戴整齐。
原来我忘记按闹钟,连忙跳起来,“谢谢你。”
其余的十二小时,不消细说,在工作中度过。
我们的实验室在阁楼,介于厂的一楼与二楼之间,用钢架搭成,通往一楼,是条透空的
走火梯,上二楼,亦是同样的设备,非常惊险,但十分实用。
邓博士会说非常标准的国语,什么术语都用中文,交通方面毫无困难。
那天晚上由她到市集买菜回来,我帮手做饭。
她问我:“老魏说你就快完工。”
“是的,硼轮盘装置好,切开第一块高速钢的时候,我就可以回家,两年来的工作告一
段落。”
“你很高兴吧。”
我承认,“是,实验成功,是我们至大的成就。”
她看我一眼,深湛的眼神像是在问:以你的婚姻为代价也值得?
我低下头。
我们两人朝汐相对,非得肝胆相照不可,况且她这个人绝对值得相信,我何必装没事
人。
我摊摊手,尽在不言中。
她说,“什么都要付出代价。”
我问:“是否因我冷落了她?”
这种事外人一时也答不上来,她比小郭深沉、多虑,自然不会如一个九流侦探般跳进结
论去。
终于她说:“从你信中,我知道这两年来,氮化硼是你的生命。”
“不,应当这么说,在这间钢铁厂内安装氮化硼打磨轮盘是我毕生最大的愿望。”
邓博士微笑,“你比很多人幸运,第一:你有至大的愿望,第二:你的愿望已经实现。
你还有什么遗憾呢。”
她说得很对。
但是,我缓缓地、辛酸而牵动的说:“我们曾经深爱过。”
她没有再回答。
厨房传出菜饭的特有香味,我还加了腊肉及虾米,更加引人垂涎。
我们需要三大碗饭来补充体力。
邓博士对我说:“手势很好。”
“每个留学生都会做几味菜。”
她会心微笑,“尤其是海南鸡饭,从马来亚籍学生护士处学得。”
我说:“她们凭这一道手势俘虏多少博士。”
我却一直煮给利璧迦吃,我更厉害。
利璧迦被我几道大菜征服。
我做的叉烧与利璧迦的水准不相上下。还有,时常到肉食店门口笑嘻喀同店主说;“有
没有猪前蹄?我家有小狗。”好心而爱动物的店主通常免费送我一大包,费用来做猪脚姜。
利璧迦就是那只小狗。
当然她从来不知底蕴。我又深呼吸一下。
邓博士盛出饭来。
我说;“在家吃腻了,可以到饭堂去。”
她说:“我对饭堂,一向有恐惧感。”
这也是寄宿生的通病。
“很闷是不是?”我说:“吃完饭也该休息,为第二天工作作好准备。”
“我的生活一向这样,”邓博士说:“我对夜夜笙歌没有兴趣。”
“可是,”我微笑,“我见过你在酒吧喝酒。”
她也微笑,“自从那次遇到醉汉以后,也不再去那种地方了。”
我红了双颊,讪讪地笑。隔很久我说:“对不起。”
“独坐而有异性来搭腔,也可以算是荣耀。”
她很会说话,是个很成熟体贴的女子。
“在这里,我们一星期做七天。”
“我知道,不过可以放例假。”
我原想建议散步,但在这种天气之下,说也多余。
我坐到书桌前去做功课。
没到一会儿,听到录音机播出邓丽君的情歌。
我很喜欢邓的歌曲,她有一把异常清丽的嗓子,脆而嘹冤,动人心弦。在静寂的时间听
来,更加丝丝入扣,二十余岁的时候,我最喜欢她,巴不得能够见到她,向她一吐倾慕之
情。
后来也淡了下来。过了那种岁数,什么都会淡下来,什么都可有可无,什么都看将开,
什么都无所谓,什么都一笑置之,或者只除出健康是最重要的。
邓丽君的歌唤起回亿,想到才不久之前,无知青年人一边听她的录音带,一边面红耳办
地握着拳头宣布宏愿。
屁,哪有这么容易。
一部博士论文都被无良的导师占了一半去。
他硬说与我共著这本报告,而且排名在我之前,因他姓亚当斯,我姓周,字母排列前后
有别。
这老头涎着脸同我说,他许久许久没有作品发表,恐怕地位不保,不过,如果我不与他
合作,他还足有足够的能力整死我,使我不能毕业。
年轻的我气得发抖,抖了二十多小时,拿茶杯手抖,吸香烟嘴唇抖,站着大腿也抖。
等不再发抖的时候,我心胸明澄一片,自动把亚当斯的那一份加上名字好让他去交差。
啊,排名在周至美之前,当然,无论他姓什么,总不能屈居一个黄种人学生之后。
这就是纯洁的大学生涯的片断回忆。
他有没有看做我的论文,我不知道,也不关心。
我已获得了新的人生观。我从没与利璧迦提及这件事,但十年后在信中,我与邓博士反
而详细讨论过。
她(当时我以为是他)说:牛鬼蛇神诸般阻挠,也挡不住真正的才华。
我冲动的搁下笔,想与她再次谈论这个话题。
“邓博士。”我叫她。
她说:“如果我是男人,你会怎么叫我?”
我答:“叫你的名字。”
“那么叫我的名字。”她问:“有什么事?”
“没事了。”
“说呀。”
“你记得我们写信说及真正的才华如火焰般难以收藏,总会燎原?”
“是的,我记得。”她说:“你为当年所受挫折,念念不忘。”
“我是否一个小器的人?”
“不,但你太过敏感,外头世界不可能人人爱你,也不可能人人陷害你。”
我取笑她,“你这种自幼念剑桥的人知道什么叫外边世界。”
“我的经历也不见得是逛玫瑰园。”她微笑。
“没有人比我更苦的了。”我愤慨地说。
邓永超笑出来,“是,也没有人比你更值得同情。”
“啐!”我闷闷不乐,“你与信中的你简直是两个人。”
她说,“笔友见面,总是失望的多。”
这人。
我回到书桌前去用电脑写日记。
她真很有理性。
幸亏如此,否则像张晴或卫理仁,孤男寡女,不知会引出什么闲话来。
三日后,邓永超跑到那条钢架楼梯,已比我更快速。
这次出差,她固然是协助我,但是她自己也另有任务,她会比我留得更久。
我有点疑心。
一个男人这样努力工作,人家会说他有上进心,尤其是科学家,大多疯狂,在情在理,
不以为奇。
但一个女人过分发奋,立刻有好事之徒会问:到底为什么?
是不是在某方面得不到满足,所以用工作境充空虚?
邓永超又是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