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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棣当上皇帝以后不久,就将首都迁至北京,南京成了“留都”。历史仿佛真的有着某种轮回,谁能料到,过了二百多年以后,明朝又会再一次以南京为首都呢?那是在崇祯吊死北京,明朝正式灭亡后,南方的一批明臣又挑出了个皇室后裔朱由崧充当皇帝(即所谓弘光皇帝),在南京又支起了摊子,史称“南明”。但这个小朝廷只支撑了一年,公元1645年6月,清兵占领南京,这个小朝廷便宣告灭亡。这是一次真正的改朝换代,江山不只易姓,而且易族,由汉族的朱氏王朝,改易成满族的爱新觉罗氏。可这一次却没有那么多的人前赴后继为这个小朝廷殉难了,留在南京城中的大臣,绝大多数都选择了投降,其中包括礼部尚书钱谦益。
在明末清初的政治舞台上,钱谦益可是一个很有点影响的人物。他的仕途并不顺利,他于万历三十八年中进士,直到崇祯十七年明亡,在前后长达三十五年的时间内,三起三落,旋进旋退,全部任职时间加在一起也不过五六年左右,谈不上什么政绩。他的出名,是由于他出色的文才,被视为江左三大家之一;又因为他曾经参与了东林党人反对魏忠贤阉党的活动,还被视为士林领袖之一。
明亡后,他作为留在南方的大臣,参与了南明小朝廷的建立,此时他已是六十三岁的老人了。当时可供作为皇帝的人选,有两个,一是福王朱由崧,他是崇祯之弟;一是潞王朱常膟,他是崇祯之叔。按资格,应当是福王朱由崧当皇帝,可此人早已以昏聩著称,有七大劣迹:贪、淫、酗酒、不孝、虐下、不读书、干预有司。兵部尚书史可法等人主张立潞王朱常膟,钱谦益也同意这一主张,可奸臣马士英和阮大铖先斩后奏,抢先一步将朱由崧推上台。阮大铖原属阉党,是东林党人的冤家对头,此时重新得势,要寻机报仇,准备以反对朱由崧为由,对东林党人下毒手。当正义与邪恶又一次较量时,钱谦益表现了可鄙的软弱,他居然上书,称颂马士英拥立之功,并为阮大铖鸣冤,这样,他便背弃了自己的过去,向恶势力妥协投降,成为一个大节有亏的人物。
而当清军兵临城下时,他又参与了开城迎降的活动,这更被视为是他一生最大的污点,而为青史所不齿。直到今天,依然被某些史学家视为知识分子的反面教材。
笔者无意也无力对钱谦益一生的功过是非做出全面的评价,但他最为后世所诟病的降清一事,是否就真的一无是处了呢?
公元1645年,清兵在豫亲王多铎的率领下,大举南进。此时南明的小朝廷在干什么呢?皇帝朱由崧忙着选美女;马士英、阮大皐等忙着排异己,杀忠臣;几支主要的军事力量,即所谓“江北四镇”的首领们,忙于内讧;另一支部队的首领左良玉,以“清君侧”的名义,忙于向南京进兵;被倚为国家柱石的史可法,忙于在各派政治势力之间苦苦周旋。谁也没有将抗清的大事放在心上,于是,清兵一路长驱直入,四月中旬,直逼扬州城下。史可法困守孤城,部下纷纷投降,他以四千人之众,抗击数万清兵,处于绝对劣势。他自知难免一死,事前曾写信给家人,嘱咐他死后将他安葬在朱元璋的陵旁,又嘱托部下,兵败后,将他杀死,不要落入敌手。这一场守卫战是惨烈的,使清兵付出了沉重的代价,但最后终于还是以失败而告终。四月二十五日,扬州陷落,史可法以身殉国。扬州人的坚强抵抗,使清兵十分恼火,入城后,便以血腥的屠杀进行了报复,十天之内,杀人多达八十余万。后世将这一惨案称之为“扬州十日”。五月初一,清兵列阵长江,南京群臣居然向朱由崧说什么“北马畏热,必不渡江!”当初九黎明,清兵出现在长江南岸时,江防驻军全部溃逃;当京口溃兵逃回南京时,南京大为震惊,而那个昏皇帝尚沉醉在酒宴中。十日半夜,他骑马逃出南京。十一日,马士英以四百贵州兵为护卫,挟逼朱由崧的母亲及妃子逃往浙江。此时的南京,上无可忠之君,下无主事之臣,内无守城之将,外无勤王之兵,已经成为清兵的囊中之物。十五日,多铎进驻南京,于城北扎营。
此时此刻,尚留在南京城内的大臣们,应当如何是好?可以有三种选择:一是抵抗,二是逃命,三是出降。抵抗的后果是显然的,个人的牺牲固然可以博得个“忠贞”的好名声,如史可法,但南京数十万生灵的性命,将可能遭到同扬州人同样的结局,甚至更悲惨;逃命能否成功,尚是未知之数,即使个人捡得一条命,南京城数十万百姓的身家性命难道应当置之度外吗?出降是可耻的,个人的名节从此扫地以尽,在历史上也会留下千古骂名,但南京城近百万百姓的性命也许可以得到保全。
以京营总督赵之龙、大学士王铎,包括钱谦益在内的数百名文武官员选择了后者。他们何以作这种选择?原因是多方面的,其中不排除贪生怕死,有些人甚至还想以此为契机,改换门庭,在新主子那里重新谋求功名富贵,但有没有避免扬州悲剧重演这个因素在内呢?至少在钱谦益那里是有着这种考虑的。南京百姓保住以后,钱谦益在给苏州等四郡长官的亲笔信中提出,如今是“大事已去,杀运方兴”,“为保全百姓之计”,不如举郡以降。有人以为这是为虎作伥的劝降书,钱谦益自认为此举有保全江南百姓生命财产之功。我们又如何来评价其间的功过是非呢?
让我们还是以圣人之是非为是非吧!儒家说过“君君,臣臣”,这是封建政治伦理纲常的核心。首先是君要像个君的样子,然后臣才应该和能够尽到臣的职责;如果君不君呢?臣也就难以为臣了。钱谦益走上政治舞台以后,历仕万历、天启、崇祯、弘光四帝,这四个人,哪一个可以算得上是个称职的国君?万历、天启向来以昏聩著称,我们姑且不论;就是那个自诩为“朕非亡国之君”的崇祯,他初时了了,后则不佳,听信谗言,用人一再失误,枉杀袁崇焕,自毁长城,明朝的灭亡他难辞其咎;至于朱由崧,他连称昏君都不够资格,他根本就是一个出身皇家的流氓无赖。这样的君,难道还应该忠、值得忠吗?
有的论者以为,“在当时,南方半壁江山尚在,江南各地军民都在浴血奋战,共同的信念是宁死不做亡国奴。那么,钱谦益以江南缙绅文人领袖与降清大臣的双重身份,写信差人到各地劝降,究竟是在帮谁的忙呢?即使他当时的动机确实是保护民力生齿,而客观上则起着瓦解南方抗清志士的斗志的作用。历史上每次爱国保卫战中,都有举城投降与血战到底两大类型。主动请降则可保生齿,血战到底则全城遭屠,对这两种方式几乎无法用一种统一的价值标准去衡量。主动请降固然有保全民生的客观效果,但我们能说这比血战到底更明智、更可取吗?何况在钱谦益晓谕四郡速降免戮之时,还很难说当时的抗清斗争已经是无谓的牺牲了。”(张仲谋《贰臣人格》)
的确,南京沦陷后,又一批明朝大臣先后拥立了几位皇室后裔唐王、鲁王、桂王,在浙东、福建、云贵一带,各自称帝,继续坚持抗清斗争达十几年之久,钱谦益的得意门生郑成功、瞿式耜便是这些抗清势力中的中坚力量,直到康熙元年(公元1662年),桂王朱由榔被俘身死,这场抗清斗争才算最终结束。
对这场斗争,钱谦益是什么态度呢?我们知道,钱谦益降清后,被送到北京,清廷授他以礼部右侍郎之职,可他投降而未投靠,只干了半年,便借口有病还乡,从此隐居不出,一直到十八年后病逝。在这十八年里,他同抗清势力一直保持着密切联系,为他们出谋划策,并倾全部的财力物力,支持抗清势力,以及那些在抗清斗争中牺牲者的家人。他本来有个颇为殷富之家,到他临死时,竟然家徒四壁,他甚至没有为自己留下一点操办后事的钱财。他在自己的诗文里,更是抒发了深沉的故国之思和对清政权的敌对情绪,也正是因此,使得乾隆皇帝龙颜大怒,下令为明朝降清的官吏创修《贰臣传》。中国的“二十四史”没有“贰臣传”这个名目,直到清朝才出现,而这可以说是专为钱谦益等人而设的。
由此,我们可以相信,钱谦益所说的“为保全百姓之计”,并不是一种自辩,而是可信的。亚圣孟夫子说过“民为贵,社稷次之,君为轻”,这也是儒家要义之一。笔者以为,对钱谦益的降清之举,可以从这里得到解释。
明朝的皇帝没有几个像样的,到了崇祯,它也该寿终正寝了。它的灭亡,是历史的必然。弘光帝朱由崧,在明朝皇帝系列中,是一个编外人物,却集中了明朝皇帝的一切劣根性,是一个地地道道的纨绔子弟。在那国难当头的严峻岁月,他毫无抗击清兵、重整帝业的打算,终日沉溺于酒色之中。他的宫中有一副对联:“万事不如杯在手,一年几见月当头”,这是一个什么人,也就可想而知了。这个小朝廷,连一点回光返照的迹象都没有,只是一派尸居余气,难道还应该要求人们为它而殉葬吗?为保留它而做的任何努力,都是保留黑暗,保留腐朽,这难道值得肯定吗?如果那种节操是值得肯定的,那么,独擅南明小朝廷大权的马士英倒应该算是一个具有节操的人了,因为他始终没有投降清人,南京危机之时,他挟弘光帝的母亲出逃,最后被清兵捕获,斩首而死。但谁都知道,他是一个罪大恶极的大奸臣。
孙越会谈始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