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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加拿大当律师-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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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道这个尼亚加拉位于美国和加拿大交界处,就在多伦多附近。他到达多伦多以
后,由于学习紧张,他一直没有时间去尼亚加拉一睹大瀑布的风采。1990年,在他
终于可以松一口气的时候,他才开着自己的车子,拉着当时还是他女朋友、后来做
了他夫人的小曾等人,一起去的那里。

    从多伦多市区到尼亚加拉镇,行车不到两小时。距离大瀑布所在地还有好几公
里,就可以听到它的咆哮声,使你感觉到连大地也在轻微震颤,的确很有几分“先
声夺人”之势。世界各地到这里来游览观光的人,常年络绎不绝。

    大瀑布的形成,是由于加拿大东南部的五大著名湖泊,即苏必利尔湖、密执安
湖、伊利湖、休伦湖和安大略湖。湖泊的地势从西向东倾斜,各湖之间的水道又互
相贯通,而接连伊利湖和安大略湖的尼亚加拉河,在流经悬崖时陡然泻落,落差约
50米,宽度达1200米,这就呈现出一种自然界异常雄伟的奇景。这幅大瀑布又分为
大小三部分。三瀑中最为壮观的在加拿大境内,高达48米,阔达914 米,弯曲呈马
蹄铁形,故名“马蹄瀑布”。美国一方悬挂二瀑,分别名为“彩虹瀑”和“月光瀑”。
据说马蹄瀑布的流量要比后者大五倍。两部分瀑布中间,隔着一个属于美国的小小
的山羊岛。从加拿大这边的河岸看过去,即使半空弥漫着一层雾气,也能隐约看见
活动在岛上的人影。

    在瀑布下游的河面上,有供游人乘坐的小艇。游人只要穿起艇上特备的橡皮衣
帽,就可以在最近的距离欣赏瀑布奔腾而下的气势,水花会溅湿你的衣帽,轰响会
震痛你的耳膜,使你觉得在大自然面前,人的力量是多么渺小。许多青年人并不满
足于在瀑布下“冲凉”,他们更愿意进入瀑布下面人工凿成的石洞,从洞壁的窗口
欣赏如注的水流,倾听如雷的水声。

    这是永恒的律动,这是持久的雷鸣。一个诗人说,不可能再有比这更加壮观的
景象了。

    蔡世新也有同感。他从小就会背李白的《望庐山瀑布》,对“飞流直下三千尺,
疑是银河落九天”的意境颇为神往。此刻,他却被眼前这个大瀑布的气势惊呆了。
不由得想,如果李白当年看到的不是庐山瀑布,而是尼亚加拉大瀑布,他会写出什
么样的诗句呢?

    俗话说:看景不如听景。意思是说,听人家说哪里的景色好看,往往到了那里
一瞧,远不如听人家说的那么好。原因在哪里呢?其实就是在人家说的时候,你加
进去了自己想象的色彩。而这个尼亚加拉大瀑布,是很难用语言描绘的,就是李白
来了,也会觉得想象的局限和语言的苍白。

    尼亚加拉河上,在加拿大与美国之间,横跨两座拱形大桥,一座叫彩虹桥,一
座叫友谊桥。近半个多世纪,来此观光的游客日益增多,彩虹桥就是最好的见证。
1941年,从彩虹桥上通过的车辆为360 万;到1998年增至近500 万。这些车辆大都
是奔大瀑布而来的。

    从桥上远眺瀑布水,也是一个非常好的角度。只是一般游人是不能到桥上去的。
只能挤在游人如织的栅栏旁观看。要想占领一个好的位置非常不易。

    游客中什么肤色的人都有,显然是来自世界各地。从皮肤上可以看出,有不少
东方人,从语言上可以听出,东方人中间最多的是日本人。

    蔡世新不喜欢日本人,更反感别人把他误认为是日本人。也许是历史的原因,
他在心理上、感情上,总对日本人有种难以言表的排斥感。

    游客中还有许多到这里来旅行结婚的新婚夫妇。传说150 年前,拿破仑的弟弟
耶洛姆·波拿巴曾携带新娘到瀑布度蜜月,从而有了人们竞相来此度蜜月的风俗。

    在瀑布边的“华克斯蜡人馆”里,展示着美国著名电影演员玛丽莲·梦露的全
身塑像。那是因为1952年,玛丽莲·梦露曾在这里拍摄了好莱坞影片《尼亚加拉瀑
布》。当时,玛丽莲·梦露36岁,正处在最诱人的年华。暮色中,她穿着鲜红的紧
身衣裙,如花似玉,婀娜多姿。忽然,她不慎失足,碰掉高跟鞋底,走起路来身子
不由得一摇一摆,显得格外娇娆。从此竟成了她独领银幕风骚的“摇摆步”。

    据科学家们的考察,这个瀑布已经存在了千百万年。瀑布的位置正在不断向上
游推进──河床的石灰岩中夹杂着由黏土紧压而成的页岩,比石灰岩更容易被河水
冲刷,因此河床的岩层在强大水流的冲击下,不断发生塌陷。美国一侧的瀑布下面,
就堆积了不少断碎的岩石。从现在可以看出的痕迹测量,马蹄瀑布后退了900 米,
依此势头,再过若干年,说不定这个现在还在尼亚加拉镇的大瀑布,就会后撤到伊
利湖中,从大地上消失了。

    蔡世新到多伦多十多年了,已不知去看过多少次尼亚加拉。每一个到多伦多去
的朋友,他都要带他们去看看尼亚加拉大瀑布,倒不是怕它在某一天忽然消失了,
只不过是尽地主之谊。尼亚加拉大瀑布是加拿大国家的自豪,也是每一个多伦多人
的自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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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枫红似火

    蔡世新在没去加拿大之前,就知道加拿大是个枫叶迷人的国家,而且加拿大人
崇尚枫叶到了无以复加的程度,把枫叶印到了国旗上!因此有人把加拿大称为“枫
叶国”,把加拿大国旗称为“枫叶旗”。枫叶旗上的那一片火红的枫叶,没有任何
政治意义,这在全世界的国旗中是绝无仅有的。因此人们说加拿大是个崇尚自然的
国度。蔡世新在安徽也见过秋天里的枫叶,好看是好看,却并未觉得有什么了不得。
到了加拿大以后,他才真正明白,加拿大人为什么那样崇尚自然,热爱枫叶了。

    1986年9 月,蔡世新到达多伦多时,正是枫叶渐红的初秋。因为是夜间到达,
又急于寻找安身的去处,就没注意夜幕中的自然环境。第二天早晨,他去多伦多大
学报到,一出中国留学生联谊会住处的门,首先映入眼帘的就是马路两旁一团团一
簇簇的浅红色的枫叶。迎着朝阳举目四望,大街小巷的路旁都是一排排的枫树。枫
树的后面是一座座造型别致的别墅,别墅周围是茵茵的草地和葱绿的冬青,一眼望
去,就像是一幅幅美丽的油画,令人看了不由得心动;马路上有零星的红色落叶,
蔡世新轻轻走过,不忍践踏那片片浅红,那轻盈的脚步,就像是走在梦境之中。

    走进多伦多大学校园,枫树更多,颜色更红。他发现,凡是有树的地方,几乎
都有美丽的红色。

    10月中旬,是加拿大枫叶最红的时节。蔡世新和国际班的同学一起郊游。郊外
的枫林更大,满山遍野,重重叠叠,鲜艳无比。他情不自禁地想起毛主席那著名的
诗句:“看万山红遍,层林尽染。”还有杜牧的诗句:“停车坐爱枫林晚,霜叶红
于二月花。”

    中国文人写秋,自从宋玉写出“悲哉秋之为气也!萧瑟兮草木摇落而变衰……”
之后,多以悲为基调。杜牧不然,毛泽东不然。蔡世新不会写诗,却有一种诗意在
胸中涌动,如果写出来,也一定是首“乐秋”的诗,而不是“悲秋”。如此鲜花一
样美丽的秋色,如此激动人心的诗情,怎能不乐而悲呢?

    北京香山的红叶,也是举世闻名的景观。但香山红叶是栌树,不是枫树。栌林
的叶子呈殷红,给人一种沉郁的感觉。而多伦多的枫林却是一片鲜红,使人感到开
朗和明快。因此也就能理解为什么杜牧称枫林“红于二月花”了。

    当然,枫林里也不完全是枫树,中间还杂有松柏、橡树和银杏树。在绿色松柏
的衬托下,黄色的橡树和金色的银杏树与红色的枫树交映生辉,更显出红枫的娇媚
和艳丽。特别是在金色和红色之间,那种钢花一样的灿烂,犹如巧夺天工的云锦,
令人炫目,更觉美不胜收。

    据说,加拿大最大的枫林在渥太华附近的加定诺。那是一条狭长的山谷,方圆
几十公里,一眼望不到头。每到秋季,前去参观游览的人络绎不绝。蔡世新因为忙,
一直没有去过。还有一个原因,那就是多伦多的红叶也很漂亮,用不着舍近求远到
渥太华去看红叶了。就像生活在海边的人用不着去太平洋里看浪一样。

    不过我要是有机会去加拿大,还是想去加定诺看看的。而且一定要在秋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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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白求恩的故乡

    对于中国人来说,到了多伦多还有一个地方是要去看看的,那就是国际共产主
义战士白求恩同志的家乡——格雷文赫斯特。

    蔡世新是1986年到加拿大的,而他去看望白求恩的故居却是在几年以后。一方
面是因为忙于学业,没有闲暇时间;一方面是他对白求恩还没有特别大的热情。相
比之下,他夫人小曾对白求恩的“感情”要比他深多了。

    小曾出生于医生家庭,她从小就知道家里有一个很大的白求恩石膏半身像。她
的爸爸妈妈都很善良,经常免费给人看病,有时对那些食宿无着的病人还倒贴些钱。
她认为爸爸妈妈这样做,都是因为受了白求恩精神的影响。

    1989年初,小曾作为访问学者一到加拿大,就去了格雷文赫斯特,拜谒她父母
崇拜的国际主义战士白求恩的故居。

    格雷文赫斯特是个位于多伦多北部市郊的小村庄,离多伦多市区约100 里。白
求恩的故居是所奶黄色的木房子。现在是白求恩纪念馆。门前挂着一个像18英寸电
视机那么大的牌子:应中国同志的要求,把布莱尔·白求恩的故居装修保存,供中
国同志参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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