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于是,我生平头一次,开始不再为了这个过高过大的额头而感到自卑。有时刘海长了嫌不方便梳到后面去,我也没再觉得那么不能见人了。
这样一来,我静下心细细梳理了一遍,才发现虽然大家都觉得我是个清新小美女,可事实上从小到大,我总是在因为各种各样的原因而自卑,而且在在都是外表上的。我最常被人笑话的就是这个又高又宽的额头,连我爸妈都常常笑我额头长得不好看,虽然我额头不好看还不都赖他们,而且我自以为我的额头长成这样已经比他俩都好看了,可不好看就是不好看,于是我常常悄悄担心,将来会因为这个额头,没有人爱我。
而额头并不是令我自卑的唯一一个原因,脚大也算一个。其实认真想起来,我的大锛儿头固然是大家公认的,然而除了我爸妈之外,并没有谁说过我脚大,但是爸妈最权威,所以我也常常担心,将来会因为这双大脚,没有人爱我。
因为如此自卑,我从来不肯主动跟任何人提起过我额头和脚大这档子事儿——额头总可以用刘海遮,脚也总可以用鞋遮,让大家都发现不了它们的缺陷,直到和孙启晟在一起。
那天在海上自承额头锛儿是我记忆里有生以来第一次作出的例外之举,而不久之后,我又把脚大的事儿也给自爆了。
那天我们去动物园玩儿,作为本地人,孙启晟自然又是一路导游,每次在见到下一种动物之前都要先给我预报一下。
当他说到我们即将看到大角羊的时候,我愣了:“啊?大脚羊?”
他点点头:“对呀。”
正说着,我们来到大角羊栖息的假山之前,我一看牌子,恍然大悟:“是这个角啊!”
他没明白:“不然你以为是什么?”
我指了指自己的脚:“我还以为是这个脚呢,心想那不是我吗?”
孙启晟也低头,仔细看了看我的脚,顿时哈的一声笑眯缝了眼:“小海豚,我才发现你的脚原来这么可爱呀,宽宽的好像鸭掌!”
我刚撅起嘴,他又凑到我耳边腻声补了一句:“好想咬一口!”
那一刻我才明白,原来我之所以不假思索的就在孙启晟面前暴露自己原本对所有人都最急于遮掩的缺点,也能够自然而然地让自己的所有真实情绪尽情流露,是因为我知道他就算发现了这些也不会嫌弃我的。真正爱你的人,也许会因为你的一个小小的优点、甚至谈不上是“优”的特点而爱上你,却一定不会因为你的一个无关痛痒的缺点而不爱你,更何况假如你的这个缺点是先天先在先于他出现的。
而具体到孙启晟这里,我甚至可以把“缺点”之前那个“无关痛痒”的定语给去掉。别说脚大这么无厘头的事了,他似乎不会因为我的任何缺点而不爱我,比如说我对他这么坏,甚至根本就不爱他,这难道是个无关痛痒的缺点吗?对于大多数人来说,这应该都是个致命的缺点吧?
可他居然不会因此就不爱我、或至少下定决心舍弃我。
人们总是说,真爱就是爱一个人的一切,不仅仅是她的优点,还包括她的一切缺点,而不是希望她改变,成为自己所想要的那个人。
老实说,在和孙启晟在一起之前,我并不确定,如果真爱是这样的话,那么它究竟是不是在这个世界上存在着。
为了印证我对孙启晟的判断,我还真问过他:“你怎么样才会不要我呢?”
他说:“我怎么样都不会不要你的。”
我想了想,问了个重口味的:“那你怎么样就会杀了我呢?”
他吓了一跳,莫名地瞪着我:“我怎么样都不会杀了你的!”
我想了想,突然扑嗤一笑:“我刚想说,那如果我杀了你呢?那样你也不会不要我、不会杀了我吗?仔细一想才意识到这种情况根本不成立。”
他也笑了:“是啊,你都把我杀了,我就算有那贼心也没那贼能力了呀!”
从那天起,我不得不开始相信,在这个世界上,每一个女孩子都必然有一个专属于她的王子。就算她是丑小鸭,在他的眼里,她也是独一无二的白天鹅;就算她是灰姑娘,在他的眼里,她也是绝无仅有的小公主。
大三的初夏,我和孙启晟在一起两周年的纪念日时,他给我买的礼物是一双白色透明的高跟凉拖,鞋面上还缀着两个大大的多棱球,走动时一晃荡就会因为反射日光或灯光而流光溢彩,标准的冒牌水晶鞋。这双鞋特别适合我的脚型,居然能把它们衬出几分纤细玲珑来,每次穿出去大家都说,真好看真好看。
我问孙启晟:“你的意思是我是灰姑娘?”
他得意地点点头:“嗯,我是王子!”
我提醒他:“可是灰姑娘的水晶鞋可不是王子送的哦,是教母送的哦,所以你是想当我干妈?”
望着他傻眼的表情,我咯咯地乐了出来,好心情地继续往下说:“而且啊,我要是灰姑娘的话,估计王子就再也找不到我了,因为我没有她那么小的脚啊,所以王子捧着我那双鞋一家一家走街串巷,然后就很沮丧地发现是个女人都穿得上,灰姑娘的那俩姐姐也不用那么自虐地削足适履了。”
孙启晟笑起来,抱住我的脑袋,又把我的额发捋到头顶上去:“那就冲着大锛儿头找!”
至于我们在一年之前DIY的那对银坠子,我自打戴在手上之后就没再取下来过。这倒不是因为我有多喜欢它,而是犯懒,知道自己一旦取下来就再也想不起或者懒得戴上去了。
孙启晟就不这样。他每天洗澡之前一定会把他的项链取下来,洗完澡再戴上去,定期用牙膏清洗。于是他的坠子一直银光闪闪跟新的似的,我的则早已经氧化得发黑,被他拿到实验室去用高压喷水枪冲过好几次。当然,每次弄好之后都是他给我重新戴上的,否则估计我早就不戴了。
感动之余,我还嘴硬:“你干嘛呀?我就喜欢它有点黑的样子,像那种藏银首饰,还可以假冒古董呐!”
他敲敲我的脑袋:“你个小二子!我都替你弄好了,又不让你操心受累,你就说点儿好听的不行吗?”
☆、13
他笑眯眯地一把抓住我的拳头:“可不就怕你不要我负责呢吗?”
我大三这年,孙启晟终于如愿以偿地见到了我爸妈。
说起来也真神奇,以前我爸跟我说要大三找男朋友的时候,我以为他也就是说说而已,没想到他居然是认真的。我才上大三没多久,某次跟他们打电话的时候他就问了:“有男朋友了吗?你也不小了,该找了啊。”
我本来是不大乐意把孙启晟正式介绍给他们的,可当时鬼使神差的,就有一种强烈的虚荣感迫使我说出来,仿佛是生怕我爸妈觉得我是不够好才找不到男朋友。
过后我才想到:那可是自己亲爹亲妈呀,跟他们用得着这么要面子吗?再说了,不是说普天下为人父母的都觉得自己的儿女是最棒的吗?就算我一辈子嫁不出去估计他们也是觉得是全世界的小伙子都配不上我,不是因为我不够好。
我爸也真够有出息的,一听说我有了男朋友,居然没几天就寻了个出差的机会跑来看来了。我妈更有出息,她们单位没啥来出差的机会,她干脆就直接请假跟我爸一块儿来了。
孙启晟那种清秀斯文的小白脸形象本来就特容易讨岳父岳母的喜,更何况他还特会做人。我只要举一个例子就足以说明问题了。
他和我爸妈正式认识后不过一个月就到了我妈生日了。孙启晟那天在实验室一直忙到晚上,我估摸着就冲我妈自见过他之后每次打电话都对他问长问短的劲头,这天肯定会想要跟他说话,就干脆等到他从实验室出来和我在一起之后才给我妈打电话。
打电话之前我跟他说:“一会儿你也说几句哈。”
他觉得我这交待是多此一举:“那当然,这不废话吗?”
我跟我妈刚聊了几句,孙启晟的手机就响了,有师弟请教,罗里八嗦半天也没说完。我本来就不是个爱讲电话的人,不得不绞尽脑汁地想啊想出各种话题来跟我妈拖时间。过一会儿孙启晟那边把电话挂了,说师弟那边调试仪器,这会儿按他的指导去操作,等一下还要再打过来。
我就让他来跟我妈说,还没说几句呢,他师弟那边就又打过来了。孙启晟跟我妈道了歉,又继续指导师弟去了。我跟我妈说要不就这样吧,反正也都说了不少了,我妈也表示理解,于是我们俩就把电话挂了。
过了一会儿,孙启晟接完师弟的电话,转过来问我:“你怎么把电话挂了?我还没说完呢。”
我耸耸肩:“没关系了,你不是都跟她说过生日快乐了么,再说又老有正事要忙,我妈知道的。”
我以为这是我对他难得体贴的一次,因为将心比心,假如是他妈妈过生日我得跟她讲电话,肯定是说了生日快乐就没什么可说的了,巴不得早点挂电话呢。
谁知他居然反对:“那怎么行?我得跟她说完啊!”
我惊悚地瞪着他:“那你自己打过去吧,我都跟她说好不打了。”
我以为这样他就肯定会被吓退,谁知他想也不想就说好,低头就拨通了我妈的手机。
就这样,他又跟我妈聊了足足十分钟。
我在一旁无语地听着,心想将来我妈要是疼他超过疼我,我也真无话可说了……
大四一开始,我就一颗红心两手准备,一边忙着申请保研一边就找起了工作。
孙启晟也到了研究生最后一年,不过他倒不忙,因为他成绩好,跟学校关系也好,要直博是没问题的,将来说不定还能留校任教。
于是他就有了不少时间可以陪我找工作。除了帮我看招聘广告、修改并投递简历之外,他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