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戴上眼镜,孙季风走过来,摸摸她的头。“没什么,别多想。”看她抬起无辜清澈的双眼,他无端感到不忍,于是加上:“他们只是看到你和一个人在楼下道别而已。”
惊恐地睁大眼睛看他,崔晓蕊僵住身形。
他们……都看见了?妈妈看见周佾磊了……看见他们靠在一起了?!
心头像是被针穿了根提线,倏地就活生生将它拎到嗓子眼。“他、他……”她是那样地害怕着,甚至无法表达自己要说的事情。胸口窒闷得要炸开,她却大气也不敢出一口。
真的吗?她的好运终于到头了吗?
微微展现一抹笑,孙季风将僵硬的妹妹搂在怀里。“别担心,楼层很高,他们看不清他的脸。”爸妈看不清,是因为不熟悉;而他和季雨对那人却熟捻得紧,所以便轻易辨认了出来。
那个与蕊蕊拥在一起的人,蕊蕊的“哥哥”,周佾磊。
饭桌上,气氛果然呈现了不同以往的凝重。每个人都好像要发言,而空气中仍是静悄悄地,徒留暗潮汹涌。
轻咳一声,杜爱华用手掩嘴。“蕊蕊,你今天回来的时候……”
一半的话,像一截被剪断的丝,虽然被切去那若干,却又可以拉扯出更多的丝缠。
崔晓蕊抬头看了下,发现除了她和端坐的母亲,饭桌上孙姓的人都在努力扒饭。
条件反射地看了眼季风,心底想望着一向疼她的季风能帮她解困。
没有让她失望,在一个流转的眸光里,她得到一个隐秘而奇特的中肯。
于是定下心神,抬头用她纯真的眼神甩出最清脆的声音:“回来的时候怎么了?”她是最清白的,她是最无辜的,她是最没牵没挂的……
几声剧烈的咳嗽,孙爸和季雨一起呛到了。
“……没事。”看了她半晌,杜爱华终于摇摇头,下筷子夹了两片蘑菇给她,“没事,多吃点蘑菇,防癌。”
“嗯。”她笑着应答,外强中干地硬着头皮强颜欢笑,心仍是七上八下地忐忑着。
“下个星期结课,你们暑假有什么安排?”轻松地没话找话说,孙季风爱护地给她掩去那微小的颤音。
“我没什么特别的打算。”受到暗示,孙季雨耸肩,答得不情不愿。哼,周佾磊,这披着牧羊犬皮的饿狼!早知如此,当初就该多防着点他来着……
“对了,小风,你是就打算上物理系了吗?”孙爸总算正常地问出了今晚的第一句话。
孙季风浅浅地点头,放弃管理的决心却表露无疑。
孙爸也点头,笑呵呵地,好像永远都对他的决定没有意见。“挺好,物理也实用的。”他的开心,让季雨在扒饭的时候悄悄翻了个白眼。
匆匆咽下最后一口能够表明她在努力吃的饭菜,食不知味的崔晓蕊像往常一样站起来,“我吃饱了,先去写作业,还有半篇论文没写完。”
“嗯,去吧去吧。”孙爸对她慈爱地笑,挥挥厚实的手掌,挡下了杜爱华即将出口的问话。
看了老伴一眼,杜爱华的肩膀微微塌下,送出一口无奈的叹息。她只是关心蕊蕊而已,只是想提点着她,不要这块心头肉像她一样走上看错人、误终生的老路。
她知道老伴想让她像他一样不干涉孩子自己的生活;但是,孩子怎么都是孩子,大人吃的盐比他们吃的米饭都来的多,多听些经验总是没坏处。
好不容易苦尽甘来,面对女儿生命中即将出现的任何一个男性,她都如坐针毡。所以,她不干涉,就只是问问,行吧?她是她的妈啊!
“蕊蕊不是小孩了,你多听听她的意见,咱们都老了,思想赶不上年轻人的时代啦。”孙爸和蔼地笑着,给愁眉苦脸的杜爱华夹块牛肉。“少操心了,小风和小雨都在旁边呢,还能让蕊蕊有什么差错?”
“就是,妈,您就别操心了。”孙季雨满嘴生菜地喷吐话语,隐隐愤恨。“有我们看着,不会让坏人接触到蕊蕊的。”哼,从暑假开始,实施隔离周佾磊和蕊蕊的A计划!
慢悠悠地站起身收拾碗筷,孙季风仍是最不愠不火的一个:“蕊蕊很乖,不会做出让咱们难过的事。”那么维护家人的女孩,不信任她又怎么配做她的家人?
面面相觑,杜爱华和孙季雨被他说得没话讲。没错,以蕊蕊心那么重的孩子,又怎能忍心做出让家人伤心的事呢?这么看来,倒是她们杞人忧天了……
“那你为什么也跟着叹气?”回到起居室,杜爱华又想到老伴不对的地方。既然之前阴阳怪气地跟着她们叹气,刚才又为什么反过来为蕊蕊说话?
仰靠在沙发上,孙爸挺着圆圆的将军肚不无感慨:“小风向来不喜欢和小姑娘接近,小雨也应该没谈过朋友,这么看来就蕊蕊要先谈恋爱啦!”说得好像是崔晓蕊下个月就披嫁衣了一样充满了为父的骄傲与失落。
白了他一眼,杜爱华非常不能同意这番话,“就算她和什么人走得近,也不见得就是谈朋友。”喝口水,她不以为然。 “退一万步讲,就算她真有了朋友,也不见得能好多久。都是小孩的胡闹,光图个新鲜,没长性的。”
就是个早恋而已,她关注的不是这个小感情持续的时间和质量,而是那个对像会不会对她的女儿做出不好的事。她的孩子,决不能在她的怀中出任何差错;而为了保障这一点,她会不计任何代价。
从书架上抽出几本书,孙季风踱到一扇把手上挂满小玩意的房间前敲门。“我可以进来吗,蕊蕊?”
门很快被打开了,崔晓蕊一张烦闷的脸迎了上来,“进来吧。”
进了妹妹的闺房,孙季风委身坐在嫩绿色的沙发上,并不客气。“都让你别想太多,怎么还愁眉苦脸的。”
崔晓蕊一屁股坐在他对面的椅子上,满脸郁卒。从刚刚的态势来看,妈妈应该并不知道那个男生是仇人的儿子,这让她大喘了一口气,也更郁闷——
“我妈肯定以为我早恋了。”
噗!
孙季风刚刚喝到嘴里的茶水差点喷了出来,险险让他截在口腔门口。早恋?“已经不算早了。”又不是十四五岁,乡下没念书的女孩到这个年岁孩子都会走了,还早恋呢。
“我又没恋,早什么早。”她挥手表示反对,“周佾磊是我哥,不是什么男朋友。”他们是兄妹,即便没有血缘关系,那种复杂的家庭关系下也只能并且必须保持纯洁的兄妹关系……
耸肩,孙季风并未将她欲盖弥彰的话挑破。哥哥分很多种,周佾磊就刚巧不是最平常的那种。
“不吵你了,学习吧。”颓然躺回躺椅上,崔晓蕊拿一本宋词盖在脸上打算先眯一个小觉。
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季风就喜欢到她的房间里念书学习。他明明有自己的书房的,放着采光良好的房间不用却专门和她挤在一起,虽然安安静静的,但也有些怪哉。
季雨说过季风喜欢安静的地方,从前在外面混的时候就不爱涉足吵闹的地方,若不是常常真刀真枪地去干架,他还真像个文邹邹的乖学生。
不管怎么样吧,季风和她相处得不错,那就没有让人家出去的道理……不过以他的脾气秉性,不像是喜欢待在女孩的地盘上的啊?委实有些诡异。
“他对你很好,挺不错的。”突然天外飞来一句话,让挣扎在半睡半醒分界线上的崔晓蕊更加迷糊。
季风在唔噜唔涂地说什么?如果不大点声说出来就闭嘴吧,困死她了,她要睡觉……
“可是又能多久呢?”似是没有发觉她沉重地翕动着的眼睑,孙季风修长的手指翻动着书页,轻轻发出疑问。那似有似无的声音,意外地带着好奇的语调。
他喜爱这个女孩,但,她能给自己挑选到合适的人选吗?
转身,他看向躺椅上睡死过去的妹妹,眼神充满了流动的光彩。
很久很久了,很久,他没有像这样对什么产生兴趣了。
蕊蕊,真是他的好女孩。第十四章
暑假,在又一个蝉鸣的八月底结束了。大一的学生升上了大二,大二的学生爬上了大三,大三的学生也顺着滑梯滑到了大四。
又一茬菜鸟进了大学的校门,那透着傻气的高傲,让人看着有点可笑。而大四的老油条们,除了还有那忙活着找空床位补考研究生的若干之外,其余的老早就乖乖滚到社会中混干饭去了。
上大学,是为了学知识,更是为了找工作。“知识改变命运”,多么残酷的一句话,颠覆了中国人祖祖辈辈的认知,还腆着脸高高在上地接受众生的膜拜。
撇开那些不说,大学里迎新活动确实是让人兴奋的。在树荫下、在长桌后,一个个去年还是懵懂菜鸟的大二学生,今年就雄赳赳起抱胸接受新生的敬礼了——长幼有序,后辈从来都没有冒犯前辈的道理。
虽然招新的工作由于能够满足老鸟们虚无的自尊而炙手可热,但也并不是所有人都青睐这样被人仰望的机会。
“热死了,招什么新啊,有病!”长桌后的孙季雨就是典型的一个例证。虽然被强拉来做中文系的招牌美人,但她的心情显然不如艳阳般明媚。
“别这样,大家都在看了。”旁边的常雅高姿态地提点了她一下,立即收到了几只菜鸟崇拜的目光。
“看看去吧。”翻个白眼,孙季雨拍案而起,“我不跟你们耗时候了,蕊蕊还等着我回去吃西瓜呢!”真是岂有此理,明明一个小时前她只是来帮忙送个水,凭什么就被扣押到现在?蕊蕊八成把那半个西瓜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