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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二下的时候学三角函数,每次做题就觉得一大堆转换公式在脑子里“嗡嗡”飞舞,都搅成了一锅粥。我在心里暗暗的发誓:只要过了高考这关,这辈子绝对不会再去碰那东西。可惜的是,后来进了大学学习法律,虽然逃过了高数的劫难,却还是要和几十条逻辑换质换位公式进行战斗,麻烦程度一点都不比三角函数逊色。
当时,为了避免被他看到自己做错或做不出题的尴尬,我们定下了君子协定:首先,彼氏必须坐在我的对面,绝对不能坐到旁边的位子来;其次,做作业时不得对对方的正确与否产生质疑;最后,如果他做完了觉得无聊,可以去旁边的阅览室找些东西看,或者先回寝室,但绝对不能干扰我。
听完这些条文,彼氏无可奈何的苦笑着,点点头答应了。
除去在自修室里的不愉快,其他地方我们可谓相处融洽。尤其是在已经荒废的音乐教室里,彼氏总是能想出各种各样的办法,穿越层层封锁,把啤酒带到这里。
常听人说“酒后吐真言”,是不是真的我不知道,但啤酒却实实在在的让我体会到了彼氏的口若悬河。说是说我们两个谈天说地,实际上差不多只有他一个人在滔滔不绝。上至天文下至地理,好像所有东西他都能说上几句,后来,话题很自然的就引到了那些女孩的身上。
这个据说每次男生之间对话都会涉及的话题之于我却是陌生的。
如果说一个人如果有了不可告人的秘密,如果害怕和人接触,如果时时刻刻都在防备着别人,那他自然无暇顾及怎么样去讨女孩子的欢欣。
很多年以来,我身边唯一的女性便是申心,我想我在很多方面是了解她的,然而这种了解是基于对于自己的了解,而不是基于对女性的了解。更何况,在我的眼中,申心是如此的别致,如此的特立独行,将她归于普通女孩实非我所愿。
于是,我很坦率的向彼氏承认自己的无知,彼氏则回报了一脸的同情。
彼氏说,乖徒儿,让师父好好训练你吧,什么时候成了少女杀手可别忘了为师的一份功劳啊!
我有点不屑一顾的笑了,心想,就算你把什么都教给了我,如果我不主动出击,还是没有用啊。而要我主动接近什么人,那可就遥遥无期了。
彼氏当然不知道我的偏激想法,还在对面绽放阳光到白痴的笑容。
男人并不一定要长得帅才能吸引女人,有魅力的男人往往具备一方面的专长。彼氏说,景煜,你长得不算矮,篮球打得如何?
不会。我朝他撇了撇嘴。从小到大,我几乎没有朋友,初中虽然有几个关系还不错的同学,但仅仅也就到同学为止了。体育课上资源紧缺,二十多个男生却只有两个篮球架,我无意和别人争夺上场的机会,我早就习惯了放弃。
那钢琴呢?彼氏看着我的手问,这样长的手指应该会什么乐器吧。
我说,我会吹口琴,还有竖笛。初中那个晚娘面孔的音乐老师曾经罚我站了半节课,只因为我是全班唯一一个忘了练习口琴的,我想自己大概是很难把她忘掉了。
结果彼氏狂笑了起来,一边笑一边说,败给你了,景煜。
回家以后躺在床上,细细的回想起今天的谈话,我才赫然意识到,原来自己在不知不觉当中,已经回答了那么多问题。可是,却一点都不惊慌,不害怕。
我有种错觉,仿佛自己根本就不惧怕和人近距离的接触,仿佛彼氏已经是我许多年的旧友了。我这才发现,原来自己已经开始信任他了。
彼氏说,等哪天你受不了我了就赶快逃走!我绝对不会刨根问底为难你的。
正是这句话,让我的心不再那么防备,一个人太过小心,活得是很累的。我想,我终于找到一个可以让自己好好喘口气的地方了。
春日的午后,温暖的阳光透过玻璃窗照进废弃的音乐教室,照亮我面前的《约翰·克里斯朵夫》,这样的太阳前所未有的可爱,不再刺目的白光为这本书渲染上了一分圣洁的色彩。我想自己大概是在爱屋及乌,我的心情好得出奇,在故事里,克里斯朵夫正在经历他人生最快乐的时光。
“……朋友看朋友是透明的;他们彼此交换生命。双方的声音笑貌在那里互相摹仿,心灵也在那里互相摹仿,——直要等到那股深邃的力,那个民族的本性,有一天突然抬起头来把他们友谊的联系扯断了的时候才会显出裂痕。
克利斯朵夫放低了声音说话,放轻了脚步走路,唯恐扰乱了隔壁屋子里幽静的奥里维;友谊把他改变了:他有种从来没有的快乐、信赖、年轻的表情。……”
已经看了很久,我却依然无法详细描述克里斯朵夫这一生的经历,只有第七卷《户内》的情节还略微熟悉些,那是有奥里维的日子,单纯而幸福。
如果没有克里斯朵夫,奥里维只能是个颇为神经质的怯懦的人,然而那次邂逅,使得他终于成为了春风化雨般的人物,长久的留在了我的心底。
听见走廊里轻快的脚步声,我知道彼氏终于来了,于是放下书,做好接他抛过来的啤酒的准备。
易拉罐并没有像往常那样被抛过来,彼氏站在教室门口,表情好像有些恍惚。
干嘛坐在那里?他问。
我从窗台上跳下来,说,那棵红枫好像常年不败。
彼氏对我牛头不对马嘴的回答苦笑了一下,忽然说,景煜,我知道了,你可以去当文学青年,或者是自闭症少年,最近流行这种忧郁的气质。女生都自认为很有母爱,你扮失落扮自闭肯定受欢迎。
你还真是了解她们啊!我揶揄的说。不过我没这种兴趣,要扮你自己扮,我还宁可学学怎么打篮球。
五楼的楼梯,我爬了将近两年,发现这是一项艰巨的工作却是头次。原本一两分钟解决的事,因为肩膀上的一个彼氏而显得遥遥无期了。
彼氏其实高不了我多少,但他喜欢处处摆出一副老前辈的样子,一有不顺意就把我夹在胳膊下面,拼命往下压,让我硬生生的矮了他一截。
彼氏说,不好意思,但我比较喜欢这个姿势。
我白了他一眼,心里想,知道不好意思就不要做。正要发作,彼氏又说,景煜,你这动作忒地道,以前就经常帮困扶残吧。
他特地把“残”的音拖得很长,唯恐我听不出弦外之音。
我瞟了瞟他脚上厚厚的石膏,只能放弃挣扎,在众目睽睽之下继续自己艰难的行程。
认识彼氏的学生目光如刀,扎了我一路。好在以前初中时和申心“出双入对”,受到这般礼遇是家常便饭,现在更加是死猪不怕开水烫了。
不过以前男生们的眼中多是露骨的嫉妒,现在却成了仇恨。在他们班级的篮球主力重伤之后,我已经被理所当然的看成了高二(5)班派遣的间谍,还是喜搞恐怖活动的莫萨德型的。夺冠心切,这个我可以理解,但女生们竟然也不依不饶,仿佛我干了什么杀人越货的勾当。后来才知道,我和彼氏的事情经过N个人的不懈努力,终于加工成了一场血腥的报复与暗算,至于作为凶手的我的动机则是因为彼氏和申心的双宿双栖。
我承认,彼氏受伤的确和我有关,可是仔细想来也不能全都赖在我的头上,那天中午明明是他说要看看自己调教徒弟的结果,冒着得阑尾炎的危险,硬要和我在篮下one on one。我的耐力很差,弹跳性却尚可,又没矮他多少,当然不会让他轻松取胜。
没有想到的是,伴随他一记漂亮的盖火锅的是错误的着地姿势。鞋子有些滑,左脚外侧撑地。回忆起当时的情况,彼氏说开始时也没怎么样,他和我就回了各自的教室上下午的课。没想到后来整个脚都重了起来,等到他去医院检查,才发现自己居然骨折了。
彼氏后来很感慨的说,这件事情让他彻底认识到了生命的脆弱,随随便便的就能骨折,怪不得每天死得奇形怪状的人多得不胜枚举。
我在心里暗暗的发笑,我说,你现在才有这种感觉吗?我早在小学里就知道了,那个时候自然常识课的课本割破了我的手指,看到红色的血流出来,我就想,这个世界是多么危险,连最不起眼的纸也能成为凶器。
弗洛伊德认为,童年的阴影会影响人的一生。原来你草木皆兵的性格是那个时候养成的啊。彼氏侦探似的摸摸下巴,煞有其事的总结道。
我的脸色想必很不好看,抬头看彼氏。他灿烂的笑容却绽放依然。
彼氏的笑容总是很温暖,而且安全。他的五官当中,最令我羡慕的是薄薄的唇,总是上扬的嘴角,勾勒出一个漂亮的弧度。而最让我印象深刻的却是眼睛,像彼氏这样阳光得有些强势的人有双那样的眼睛,带些冷漠带些自嘲,却依然澄澈清朗。在黑暗中闪烁光芒,好像可以看穿一切的秘密。
我是一个没有自信的人,和别人说话时总是避免对视。时间长了,大家都以为这是顾作清高,所以故意疏远我,却不知道那是心虚的表现。和彼氏在一起时尤其如此。彼氏很聪明也很阳光,我从以前开始就不擅长和这一类型的人打交道。却总是不自觉的会被吸引,他们有我永远也无法启及的开朗、活力、无所顾忌,他们自信,他们热情,他们燃烧整个生命。彼氏是这类人中的典范,而在这之前,则是庄逍逸。
很多年以前,这个人带着一脸的古怪对我说了什么,具体的记不清楚了,等我偶尔在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