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邪王野红伶-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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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李葳
  学姊的序
  话说网海茫茫,那日深夜时分,在网路ICQ 上头,竟被李葳姑娘逮个正著。
  「可爱的学妹,当初说要帮我写的序呢?」
  不愧是文字工作者,连传来的简短ICQ 文字,都能看出杀气。那「可爱」一词,随时可替换为「可恶」。
  「我有说吗?有吗有吗?」李葳姑娘,网路虚无,您别太当真啊!
  一声「喔噢」,ICQ 回答甚快,「没有吗?」还附赠笑脸图案。
  接著,我数月前在ICQ 上传给她的讯息,完完整整的被剪下,传了回来。
  「这可不是我记错吧?」又是一声「喔噢」,噢得我眼泪都快喷出来了。
  啊,这可比画押认罪还厉害,这讯息不但有出处、内容,还有日期,铁证如山,赖都赖不掉。学姊啊学姊,您是被哪条蛇咬了,连我这无害的小小井绳都怕得紧,只是篇序文啊,您别把证据都搬出来嘛!
  既然有了证据,小的我关上ICQ 後,乖乖的转身写序。
  对李葳姑娘的印象,起源於我的死党。数年前,当我那位死党还是只大学米虫时,李葳这位作者已出现在她的出书尖叫名单上。
  何谓「出书尖叫名单」?就是李姑娘一出书,死党就会伸出「九阴白骨爪」,掐住我嫩嫩的手臂猛摇,佐以高分贝魔音穿脑叫道:「出书了!出书了!她终於出书了!」
  之後,死党蹦跳的把书带回家,留下我手臂上的乌青。
  李葳姑娘每出书一次,我的手臂就遭殃一次,屡试不爽。
  对我来说,她是古代言情类型中,火辣路线第一人。几年前,当别人的男女主角还在吟诗作对,床戏以「月光皎洁」、「纱帐飘落」带过时,她已经写出春光烂漫,嘿咻声不断的超猛剧情,小女子我脸红心跳之余,这才恍然大悟,惊觉老祖宗里头也有猛男。
  她用字精练,写起古代故事最是吸引人,而史料考据,更是严谨。曾见她在序文中提及,对唐代资料收集齐备,从衣著到下葬,一应俱全。当时,稚嫩的心灵便涌起奢望,很想扑到她家,搜刮她的资料。
  光阴似箭,岁月如梭,小女子加入爬格子一族,辗转为死党捞到李葳姑娘的一本签名书。那时,除了感觉她很阿沙力外,对她的印象,总不脱电话那头的男性呻吟声。
  各位各位,请别误会,净往限制级的方向想去。
  记得吗?她有一位朋友。在此,为了人身安全理由,容小女子不写出那位大人物的名讳。
  她那位朋友,嗯,在此简称作者甲吧。
  作者甲会大摇大摆的跑到李葳姑娘家作客,要求浴缸的水要放满、要吃凤梨虾球、荷包蛋不可全熟、泡面不可煮太烂……等一下,最後一项是我的惨痛经验,并非李葳姑娘家中实况。不过,想来家中遭逢作者甲肆虐的情况,我与学姊应该相似。
  拉回话题。
  那位作者甲,会把电话的话筒凑到音响旁,用长途电话播放日版漫画CD给我听,还不时凑过来做剧情解释,用兴奋的语气告诉我,哪个男人被压倒了,哪个男人的衣服又被撕破了。
  小女子听不懂日文,唯一听得懂的,是人类的共通语言,喘息与呻吟。
  「!@#%(& (&* (&*,喔喔喔喔,啊!」
  「噢!噢!噢!」
  「啊……」
  很奇怪,电话那头,呻吟的都是男人。
  原来,学姊家里有很多这类的CD,刺激她写作时灵感泉涌的,莫非就是男人的呻吟与喘息?而後,在KTV 里飙过几次歌,续摊到日本料理店解决民生问题时,跟李葳姑娘聊到过往,赫然发现,我们竟是学姊妹。
  「啊!你也是那间学校毕业的?」震惊过度的我,筷子上仍夹著晃动的肥美生鱼片,酱油与芥末,滴滴答答的落在桌面上。
  这是我一直很疑惑的事情,母校地处偏远,前面是荒坟野冢,後头是荒山野岭,文艺风并不盛,连续几届的文艺比赛,小说奖项都高悬刺眼的「从缺」二字。但是根据侧面消息指出,校友从事罗曼史创作者不在少数,据我所知,就有将近十人。
  莫非是因为风水因素,此校专出罗曼史作者?还是位处偏远,学生下山不易,所以卯起来写小说打发时间?走笔至此,胡闹暂止,总该提提对她的观感。
  李葳姑娘最让我佩服的,该是她的认真。创作工作,她总认真以对,对同人志,她的认真程度更可以「狂热」来形容。谈话时,言谈条理分明,很能让人清晰明了,与她… 席话,总能让我思索许久。
  学姊,懂我意思吗?哪日飞黄腾达,可别忘了学妹我啊!
  好了,再写下去,只怕占了版面,拖弱了精彩的故事。闲话休提,小女子就此拜别,大夥儿看小说吧!
  春寒於家中知名不具小女子
  男主角:迪米契
  女主角:段珠櫻
  楔子
  珠樱捧著饭碗大叹一口气。
  讨喜的灵精大眼蒙上一层愁雾,向来好胜飞扬的双眉也紧紧的纠结在眉心,丰满挺翘的红唇更是高高噘起,小手无聊的玩著手中的筷子,让它们在空中翻花,再牢牢地接住。
  见状,身为「天下第一红」戏班子的老大哥,年龄大不了她五岁的俊秀青年也忍不住开口斥道:「珠樱,行了,不想吃的话,你就离席吧!别弄得别人也胃口不好。」
  珠樱闻言立刻反驳,猛摇著头说:「阿金,又不只我一个人没有食欲,你瞧,小不点也一样吃得有气没力啊!咱们已经连续吃了十天的小米饭,能下饭的就是一条咸鱼,你说,再这样下去,我这天生丽质难自弃的窈窕身段,岂不要饿成了竹竿、排骨?」
  「赞成、赞成,我锦锦有同感。阿金,人家都已经长不高了,再这样饿下去,我不增反缩怎么办?」绰号小不点的男孩,长了一岁,身高却没增长,和同龄的小孩子相比,硬是矮了一截。
  「你们两个,说得好像我在虐待你们似的,都是过去你们吃得太好了,才会如此不知感恩。上天可没能那么周到,时时关照咱们,像咱们这种流浪戏班子,难免会有时运不济的日子。现在就是这样,大家不稍微忍耐一点,又怎么能熬过这苦日子呢?」阿金又何尝不是吃腻、吃怕了咸鱼加小米饭。
  「我不是不肯忍耐,只是想知道,这种日子要过到几时?」
  戏班子生意惨澹也是情有可原,毕竟少了两名台柱,只剩她一个刀马旦,著实令「天下第一红」陷入困境。想想,当初珠樱加入这个走唱各地的流浪戏班时,已经有了银雪这位红旦,因此不怕没有戏约上门,即使日子再坏,总还可以有个三菜一汤。
  可是如今银雪找到了夫君,两人正恩恩爱爱的携手在老家过日子,可说是退隐江湖了。
  而在那之前,向来与珠樱是吵嘴良伴的宝坊,也被她家的入赘相公逮回去做贤妻良母了,即使宝坊自个儿不愿退出「天下第一红」,但是堂堂状元夫人在外抛头露面,实在不像话,因此一口气就被她家的状元相公回绝了。
  「这你问我……我还能怎么说呢?不管咱们走到哪里,都碰巧没有庙会也没有客栈愿意让咱们登台啊?最简单的道理是,在咱们没有募集到新角儿加入前,谁会招待一个只有两名戏子的戏班子呢?」阿金撑著脑袋叹息说。
  「那你还不去外头靠你的聪明脑袋瓜子、骗死人不偿命的气死潘安小白脸,与那三寸不烂之舌,来解决这个问题?」珠樱狡猾地冲著他笑。
  阿金虽然向来风度极佳,可也有极限,他唇角微微抽搐,笑著说:「我只能说,你实在太抬举我了,珠樱。什么骗死人不偿命,我可从不做这种勾当的。」
  「嘻嘻,我记性可好得很呢,想当初你招我进「天下第一红」时说了些什么?「游戏人间的最佳法子,一边唱戏一边享受人生,游历大江南北,看遍五湖四海,吃尽天下美味……」看看咱们现在过的日子,这不是欺骗是什么?」珠樱摇著可爱的食指反驳著。嘴里还不忘啧啧称赞道:「我多想品尝著名的川豆办活鱼和无锡排骨的酥烂香甜、杭州宋嫂鱼羹的蟹香、鱼鲜……还有、还有……」
  「行了,求您别再说了,好珠樱姊姊,经您这么一说,我肚子里的馋虫叫得更大声了。」小不点再也受不了地哀嚎起来。
  「说的也是,我也一样,唉。」脑海中飘过的菜香,让眼前的咸鱼不再那么索然无味,难以忍耐。重拾起筷子,戳入那块又硬又咸的鱼肉上,珠樱还是不忘叮咛道:「阿金,我说真的,这种日子再过下去,连我也要「跷」班前去投靠好姊妹了,在宝坊家打牙祭,也胜过咱们这样餐餐咸鱼啊!」
  「珠樱姊,到时候别忘了也带我去喔!」
  手一点锦锦的鼻尖,珠樱啐道:「你哟,这个小跟屁虫。」
  「嘿嘿嘿,请叫我墙头草小不点。」
  「还得意呢!」
  一如以往,两人你二日我一语的瞎扯了起来。此时,阿金重重地叹口气说:「其实也不是完全没有生意上门……」
  「咦?」
  「什么?」
  一大一小睁著铜铃大眼,惊讶地看著他,然後口径一致地说:「那我们还在这儿吃什么咸鱼?在哪里!谁请咱们去唱戏?」
  「问题就是在这儿……」
  平常,这邀约阿金是考虑也不用考虑,立刻否决的。毕竟「关外」那不是寻常人能去冒险的地方,尤其是同行的还有妇人和孩子,谁晓得过惯了中原舒服日子的他们,会在关外遇到什么危机?阿金十多岁时曾去过关外一次,对那儿的印象虽然不坏,但蛮荒之地赋予他最强烈的印象就是:中原那些养尊处优惯了的姑娘,一定无法忍受这种地方的生活。
  不但吃的东西奇特不说,就连居住、衣著习惯也都和中原大相迳庭。那儿的姑娘家都有一股豪迈之气,不这样,根本无法和蛮荒大地抗衡。
  「怎么了?瞧你一副有口难言的模样。是什么样的地方?很远吗?」好奇的珠樱,也察觉到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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