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邪王野红伶-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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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怎么了?瞧你一副有口难言的模样。是什么样的地方?很远吗?」好奇的珠樱,也察觉到阿金异於寻常的脸色。
  阿金点点头,口气沈重地说:「非常遥远,远得恐怕你难以想像。」
  「干么?说成这样……是天涯?还是海角?」
  他越是神秘,越是点燃了珠樱心中的好奇心,这下子她非要知道是来自「何方」的邀约,能令他们这个向来「笑看人生百态」的智囊师爷如此难以启齿。
  「快说嘛!你这样卖关子,想急死我啊?明知我是最没耐性的了。」摇晃著阿金的衣袖,珠樱拚命地求一个解答。
  连叹了两次气,阿金才在百般无奈下,缓慢吐出:「亦巴。」
  「易?八?这是什么东西,我听都没有听过。」
  「关外的一个国家,你没听过也不奇怪,当地与咱们中原的风土民情相差何止千万倍,且临近沙漠,是一个白天有如热火地狱,夜晚却有如寒冰宫殿之处。他们以烤羊、马奶等食物维生,那儿的人全用布把自己包裹得密不透风,骑乘名叫骆驼的奇怪动物在沙漠游走。」
  「哇,听起来好像很好玩。」
  「那不是可以闹著玩的,小看沙漠的人,必定会葬生於沙漠!」阿金立刻喝叱说。「这也是我百般考虑之後,决定拒绝邀约的理由。你太小看关外的环境了,那和你在这儿要风有风、要雨有雨的好日子不一样,那儿的生活非常艰困。」
  「既然是那么艰困的地方,干么还需要咱们戏班子呢?」
  这下可把阿金问得哑口无言了,想不到脾气大而化之的珠樱,也会细心的察觉到这个矛盾。
  不得已,他只好将最後的底牌给掀了。「希望咱们去唱戏的,是当地的王,他想让亦巴的人民也见识一下,何谓中原文化。」
  「那不就得了?!有得吃、又有得玩。既然他是个王,那肯定不会让咱们饿肚子,也不会让咱们被那个鬼沙漠给吞了,还有什么好犹豫的,咱们应该马上出发!」
  珠樱一听到能上这么有趣的地方一游,怎么能不去见识、见识?「你把事情想得太简单了。」阿金担忧的也是这一点,珠樱的性子爽快,喜欢刺激,只要哪儿有新鲜的,她都会迫不及待的想参与,完全不考虑任何风险。
  「想得再复杂,也不能填饱肚子,就这么说定了。咱们明天出发!」握起小拳头,珠樱开怀地笑著。
  「哇!万岁,终於可以不用吃咸鱼了!」马上跟著起哄的小不点,跳起来手舞足蹈地庆贺。
  於是,罔顾阿金的忧虑,一大一小又开始谈论起美好的远景,这回,他们的梦想全换成了品尝关外的美味烤羊。
  第一章
  荒凉的平原一望无际,在这个堪称挑战人类生存极限的严苛环境下,每个人都被锻链出一身的铜皮铁骨,能抵挡狂暴的风沙,坚强地承受著它的吹拂。因为烈日经年累月的照射,瞳孔呈现出比一般人要淡薄的色泽,无惧於千变万化的天象,总是锐利地注视与观察著大自然的一切。
  他们崇敬这片大地因它有著天下最独一无二的傲然之美,绝不驯服於人的性格。就像是高高在上的无敌武士,有著任谁前来挑战,都无法将它击倒的自信、傲慢。
  他们狂恋这片大地因它亦如此地温柔,不忘生长足以哺育万物的养分,分享给小草、野花、狩猎者与猎物,不同的族群都依赖著它维生,就像是无私的美丽母亲般,有著取之不竭的爱。
  这极端的两面,正是它教人又爱又憎,迷恋而无法自拔的主因。
  所以,即使听人称道中原的日子有多么舒服,迪米契也未曾动过念头,想要迁居到那里。他永远不会背叛深爱的这片大地,一如这片大地将永远不会背叛他的爱。
  「大王……大王……」
  由远渐近,传入迪米契耳中的呼唤,令他勒住了手下的缰绳,回过头只见一小团黄沙飞雾夹杂著隐约的人影迅速地朝他接近中,光听声音他便知道,那是自己最信赖与仰仗的左右手吉力扎。
  果然不出所料,吉力扎在距离他约有半尺远的地方拉住了马,呼呼喘著大气,挥手抹汗说:「大王,您怎么又擅自一人出城?我不是说过好几次,要是想出来走走,跟我们说一声,万一我没空,也会找人跟著您的。」
  「怕我走失不成?」迪米契不耐地啐道。吉力扎什么都好,就是这点婆婆妈妈的个性,总让人受不了。
  「当然不是。」
  吉力扎又何尝不知道,迪米契最讨厌人罗唆?当迪米契还是王子时,一听到大王又要训斥,他总是脚底抹油,溜得比谁都快。简单扼要,也是迪米契批示公文时,最常要求底下的人办到的一点,可惜能做到他要求的人寥寥可数。
  迪米契不了解,天下不是每个人都如他受天恩宠,有颗精明干练的好脑袋,凡事举一反三,能够轻易把他人眼中的难事简化为一件弹指可成的小事。他以自己的标准认定别人也该能达成,往往造成要求过高,害得周遭的人都沮丧得不得了。
  幸好,迪米契不是个蛮横不讲道理的暴君,只要有充分的理由,他还是会给予对方第二次机会,再决定此人是否真的无能。
  「您的身分已经不同於以往,如今您是整个亦巴国最重要的人,不可以再如此莽撞,不带任何随扈出门。万一碰上什么麻烦事,您要我们这些属下拿什么颜面见人呢?」吉力扎苦口婆心地说著王不爱听的话,这也是身为大臣应尽的义务。
  他们英伟的王扬起不驯的笑,挺起他傲视群伦的壮硕胸膛说:「麻烦?放眼这大漠南北,谁敢挑衅我迪米契?不怕死的尽管来,我可不会躲在一群军队後面,缩头缩脑求保命安身之道。」
  这份自信,正是令他们成千上万的亦巴王军死心塌地誓死护卫的理由所在。他们都被迪米契的光彩所降服,他是所有亦巴年轻人争相仿效的对象,也是亦巴全国适婚少女的梦中情人,更是人民心目中的现世神祗。
  他们都为拥有如此英俊飒爽的少王而骄傲。
  与傲狮争辉的夺目棕发,深黝粗犷的五官,炯炯有神的双眸眸子的色彩是大地回春时美丽的绿茵。笔挺饱满的鼻翼下是辩才无碍、情感丰富的厚唇,宽阔的唇角满溢著男子气概,而他的声音更是响亮如洪钟,有种诱使人倾听、追随的力量。
  要说他们的王还有什么令人不满之处,恐怕就是他的眼界之高,世间少有。
  从他即位前就不断地有诸多人上门请婚,其中包括异族的联姻。亦巴国内更不知有多少公侯企图将自己女儿献上,却都没有令迪米契看上眼的。
  迪米契的父王在他这年纪,早拥有三宫六院,不知生养多少子女了。
  为了稳定江山,早日娶妻生子传承香火是王避免不了的命运,他们一再地告诫他,却还是得不到他首肯,纳谁为正室或收入後宫。
  这并非就代表迪米契身边毫无红粉相伴,相反地,他身边的女人从未断过,只不过,都是些上不了台面的烟花女子。
  光是亦巴王城所在的喀尔克中,最著名的一条娼窑巷里,受过迪米契恩宠的女子就不知有多少人,里面不乏卖艺不卖身,却独独招迪米契入香闺的传奇红妓。
  过去吉力扎就曾问过他,何以专挑此类女子陪寝,迪米契只说:「比起那些用孩子、贞操来换取自身地位,图谋权利的名门淑女,这些银货两讫的妓女还显得单纯可爱些。况且风尘之中无人真心,我也不需感到负担。我可不想找个罗唆的女人成天在我耳边诉苦,像我母后,总是唠叨著父王宠爱别的妃子什么的。争风吃醋的女人最是难看。」
  按吉力扎的想法,迪米契未免把「情感」看得太简单了,要女子不为他争风吃醋,对名门淑女或是娼门荡妇而言,都是不可能的事。多金、慷慨、潇洒这三个要件放在一起,不管走到哪里,都注定要引起一场争夺大战。
  不同的是,名门淑女仗著自己的出身,可以光明正大的争风吃醋,而那些欢场女子,恐怕就只能在迪米契的背後暗自较劲而已。
  吉力扎真高兴自己不是女子,因为在迪米契心中,男女之情,或者该说「女人」永远排在他心中最微不足道的角落。
  不管做他的朋友或他的爱马,绝对能获得迪米契更多的青睐!
  「你总不会是为了唠叨我这些事,才特别跑来找我的吧?吉力扎。」迪米契扬起唇角,将他从胡思乱想中唤回。
  「当然。」吉力扎立刻点头说。「您上次说要找的中土戏班子已经找来了,可是我想咱们八成是找错了,我从没看过人数那么少的戏班子,才几只小猫能唱什么戏?这一定有什么地方弄错了。」
  「噢,我吩咐他们得找最顶尖、最红的戏班子,难道他们竟敢违抗我的命令,随便找个小戏班来滥竽充数吗?」
  「这个……」吉力扎难得吞吞吐吐,咳了两声後才说:「我想他们不是没听从您的命令,因为那个戏班子号称是「天下第一红」呢!」
  「呵,好大的口气,自称「天下第一红」是吗?那我就去瞧瞧,到底这个戏班子是多么迷你,又如何能红遍天下?」
  珠樱还以为自己会被请进「帐棚」搭建的王宫呢!
  就珠樱对「大漠」民族的认识,她只知道他们是一群逐水草而居的民族,似乎哪里有水就得移到哪里去住,至於居住的方式就是用布篷搭起奇形怪状的家,是那种连自己养的畜牲也一起放进屋子里睡觉、吃饭的一群人。
  所以当他们抵达亦巴国的王都这个名唤喀尔克的地方时,珠樱还对井然有序的街道、屋宇梁房感到惊奇不已。当然,这儿的屋子和中土还是不大相同,这里的屋子都是以坚固的石头堆砌而成,不像中土有屋瓦、木梁、墙垣等等,只是很单纯地以石头搭起一座座两层或三层的屋子。
  喀尔克的市街也和他们到过的中土街市没什么两样,同样热闹、繁华,像是吃饭的客栈、卖药的店家,甚至连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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