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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年(建武六年)春,贼率五万余人夜攻汉营,军中惊乱,(吴)汉坚卧不动,有顷乃定。即夜发精兵出营突击,大破其众。因追讨余党,遂至无盐,进击勃海,皆平之。又从征董宪,围(东海郡)朐城。”
老兄所言“这些事情,在建武五年二月都完成了。”不知从依据何在?
到底是我搞错了,还是老兄一眼看花了?
至于吴汉与耿弇的作战任务在建武五年二月之后的不同,我何尝不知?我引用《吴汉传》的原文,不过是为了证明耿弇在此时的确是受吴汉节制,是在渤海、平原、东郡、东平一带围剿流民军。至于建武六年以后吴汉的事,与耿弇无关。
综上,我的论点是:
第一,建武五年二月之前,耿弇是受吴汉节制,在渤海、平原、东郡、东平一带围剿流民军。
第二,陈俊在建武四年冬只是刚刚到泰山上任,他只控制了泰山郡的西部,没有控制泰山全郡。
第三,耿弇攻击张步,是由陈俊的辖区由西向东发起攻击,而不是由北向南。
据地图推断,耿弇所部汉军在建武五年十月总攻张步之时,应是从东郡出发。
“我爱韩再芬”兄,你说的我明白。适才我查了一下,你说的这段话是对的:“明年(应该是“建武五年”)春,贼率五万余人夜攻汉营,军中惊乱,(吴)汉坚卧不动,有顷乃定。即夜发精兵出营突击,大破其众。因追讨余党,遂至无盐,进击勃海,皆平之。(建武五年七月)又从征董宪,围(东海郡)朐城。”
我的引文虽然把有误,却不影响我的论点。问题的关键在于“建武五年二月”,而不在此后。
我的结论依旧不变:
第一,建武五年二月之前,耿弇是受吴汉节制,在渤海、平原、东郡、东平一带围剿流民军。
第二,陈俊在建武四年冬只是刚刚到泰山上任,他只控制了泰山郡的西部,没有控制泰山全郡。
第三,耿弇攻击张步,是由陈俊的辖区由西向东发起攻击,而不是由北向南。
据地图推断,耿弇所部汉军在建武五年十月总攻张步之时,应是从东郡出发。
(七)治盗之术
建武十六年,在刘秀铁腕手段的推动之下,“度田检籍”工作在全国范围之内广泛推行。欧阳歙的汝南赃案事发之后,刘秀再次加强了对地方官廉洁情况的监察工作。经过几个月的调查,结果再次令刘秀大吃一惊。据谒者的调查,各地二千石以上的地方官之中,普遍存在着度田不实、贪赃枉法的恶劣风气。
九月,刘秀看罢有关报告,大怒,下令将以河南尹张伋为首的诸郡太守、国相等十余涉案高官捉拿下狱。不久又下令将他们全部处死,以儆效尤。刘秀的这一严厉举措,意在扭转官员队伍中的贪墨习气,告诫各地官员必须廉洁从政。无论是欧阳歙这样的中央政府高官,还是张伋这样的地方官,一旦贪污受贿的犯罪事实得到查证,朝廷绝不会姑息迁就,必将严惩不怠。
几个月来,全国各地的官员们看到刘秀如此大力惩治贪污、用铁拳打击腐败,一个个再也不敢怠慢,贪污受贿、徇私枉法、欺上瞒下的恶劣风气逐步得到了遏制,官场风气有了一定程度的好转。在此基础上,“度田检籍”工作继续在全国各地轰轰烈烈地继续推行。依照刘秀的性格,对于任何事情,一旦下定了决心要做,是无论什么力量都不能阻拦的,不达目的誓不罢休,这是他的一贯作风。
不仅是卢芳、匈奴的骚扰让刘秀忧心,中原地区的“度田”工作进行的很不顺利,让刘秀也感到有些焦躁不安。还有,更让他烦心的是,历来比较安定的南方也发生了徴側叛乱。刘秀此时,确实已经是心有余而力不足。对于交阯叛乱这样复杂的问题,牵扯到很多复杂的方面,必须要有一个得力的干才方能处理好。于是,他想到了陇西太守马援。在刘秀的印象中,马援不仅是一个优秀的军事将领,也是一个出色的地方官,更是一个民族问题专家。
不久,刘秀将马援调到洛阳担任虎贲中郎将。此时各地叛乱不息,刘秀似乎对前几个月处死十几名太守、国相感到有些后悔。也许,在很短的时间里,处死这么多有地方管理经验的地方官,对平叛工作不利。在召见马援时,刘秀对他说:“前些日子,朕杀了那么多的太守、国相,真是后悔杀的有些多了!”马援风趣地答道:“这些人犯罪当斩,死有余辜,何多之有!唯一的一点遗憾就是,死了的就死了,再也不能复生了!”刘秀被马援的幽默回答逗乐了,不禁哈哈大笑。
不过,说笑归说笑,烦恼问题还是一大堆。北方的卢芳、匈奴不时地南下骚扰,这已经够让他头疼了。然而,更令他感到忧虑的是,各个郡国的地主、豪强由于对“度田检籍”政策不满,已经与朝廷开始公开对抗。一时之间,河北、河南各个郡国,群盗并起,组织起了大规模的武装反叛。有些是青、徐、幽、冀四州,对于“度田检籍”工作的反抗最为剧烈,叛乱也闹的最凶。当地的官员组织军队追讨之时,这些盗贼是一哄而散。军队返回驻地之后,这些人又重新聚集起来,继续叛乱。就这样,屡叛屡平,屡平屡叛,进展甚微。搞的各地疲惫不堪,一筹莫展。
“太阳低下没有新鲜事。”刘秀面对的这个问题,他的前辈们也遇到过。那么,刘秀的先辈是怎么做的呢?
在汉武帝末年,各地农民由于衣食无着,揭竿蜂起,聚集在一起,武装对抗官府。大一点的队伍,有几千人之众。小一点的,也有数百人之多。汉武帝刘彻的办法很简单:武力镇压。他派出多名使者,拿着节仗、虎符,到各地平叛。由于这些使者都穿着绸绣做的衣服,人们都管这些使者叫做也“绣衣使者”。他们手持节仗,又手持虎符,不仅有权调动军队,而且有权就地处置官吏。他们的权力极大,对各地官吏、军民具有生杀予夺之权。各地官员的升迁奖惩,甚至性命能否保住,都在其一念之间。
“绣衣使者”确实很厉害,他们到了地方上之后,用虎符调兵,围剿盗贼。这些老百姓组成的起义军怎么是官军的对手?很快,起义被镇压了下去,官军斩杀首级一万余级。汉武帝得报,非常得意。他为了彻底杜绝民众造反,颁布了一道叫做“沈命法”的法令。这道法令说:“从今以后,各地若是发生盗贼聚集叛乱,如果当地官员没有及时发觉,或者发觉了却没有将其全部剿灭的,从二千石以下到小官吏全部处死!”
事实证明,这个貌似高明的方法却是一个愚蠢的决定!此后,即便各地再次出现了盗贼,乡里的小吏即便发现了,却因为畏惧 “沈命法”之诛,不敢上报。因为他们担心一旦不能全部捕获盗贼,就会连累到郡、县的官员。郡、县的官员也害怕受到牵连,就装聋作哑,闭口不言。从此之后,各级官员为避免被朝廷追究责任,上上下下相互遮蔽,以逃避法律的制裁。最终的结果是,实行了“沈命法”之后,盗贼不仅没有减少,反倒越来越多,成了千古笑柄。
对刘秀来说,汉武帝治盗的故事他当然知道。他绝不会步其后尘,而是有自己的一套独特的办法。这年十月,他派出使者到各地去,向各地宣布了朝廷的政策:
第一,听任盗贼相互检举、揭发、攻击其他同伙。如有五个人共杀一个同伙向朝廷投降的,则免除其罪;
第二,即便各级官吏畏怯、逗留的限制而导致盗贼逃逸的,一律不再追究其责任。允许其在围寇剿贼过程中的立功自效。其具体表现,视其成效再予以奖惩。
第三,各地的州牧、太守、县令、县长,因为境内有盗贼而不收捕的,或者因为畏惧怯懦放弃城池逃跑、擅离职守的,全部不予处罚,只看捕获盗贼的多少来衡量政绩、排列先后名次。
这三条政策,真是厉害至极。第一条是分化瓦解盗贼内部,使得其内部不战先乱,人人自危。第二条是免除致使盗贼泛滥成灾官吏的责任,允许他们戴罪立功,勉励他们积极作为,不要背思想包袱。第三条主要是调动各级官吏平叛的积极性。
这一政策几乎如同大赦,几乎免除了与盗贼有牵连的官员的一切罪责。再次重申只要能够消灭盗贼,以前的过错不但一概不予追究,而且各级能够凭借捕获盗贼数量的多少论功行赏。
在刘秀的政策鼓励之下,各级官吏消除了畏惧情绪,解除了思想负担,开始积极地工作。各地大肆搜捕盗贼,将其全部解散。对于前来投降的盗贼首领,朝廷将其迁移到其他郡异地居住,分拨给他们土地、给他们供应粮食,使他们安心生产。不过,朝廷为了防止生变,禁止其与故旧来往。在正确的政策指引下,在不到两个月的时间里,为乱河北、河南数年之久的盗贼问题得到了根本的解决。此后,老百姓在城外放牧的牛马,晚上都不用牵引回家。
各个城市夜不闭户、道不拾遗,中原地区逐渐出现了一片安居乐业的太平景象。
这年冬,虎贲中郎将马援向朝廷上奏说:应该按照旧制铸造五铢钱。刘秀采纳了这个建议。五铢钱是汉武帝元狩五年(西元前一一八年)开始铸造的。从这一年开始,汉武帝决定“罢半两钱,行五铢钱”。钱形圆,有方孔,正面和背面都有外郭,外郭同文字一样高低,可保钱文不受磨损,钱重五铢(约合今天三点三三克),正面铸有篆字“五铢”二字。汉初允许私铸 ,“钱益多而轻”,币制混乱。元鼎四年(西元前一一三年),汉武帝采纳桑弘羊的建议,下诏将铸币权收归中央,令郡国销毁旧钱,由上林苑的钟官、辨铜令、技巧令(一说为均输)三官统一督造,故又称上林钱、三官钱。王莽篡位后,下令废黜五铢钱,造成币制动荡。五铢钱在民间通行了一百多年,老百姓非常喜欢用。主要原因是: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