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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文化名人论读书苦乐-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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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认识的一位生性伶俐的朋友,听了爵爷这段出色的俏皮话,在惊
佩之余,完全放弃了读书;从此他遇事独出心裁,比往日大有长进。我
呢,冒着这方面丢面子的危险,却只好老实承认:我把相当一大部分时
间用来读书了。我的生活,可以说是在与别人思想的神交中度过的。我
情愿让人自己淹没在别人的思想之中。除了走路,我便读书,我不会坐
在那里空想——自有书本替我去想。在读书方面,我百无禁忌。高雅如
夏夫茨伯利,低俗如《魏尔德传》,我都一视同仁。凡是我可以称之为
“书”的,我都读。但有些东西,虽具有书的外表,我却不把它们当作
书看。
在bibliaa—bilia(非书之书)这一类别里,我列入了《宫廷事例
年表》、《礼拜规则》、袖珍笔记本、订成书本模样而背面印字的棋盘、
科学论文、日历《法令大全》、休谟、吉本、洛伯森、毕谛、索姆?钱
宁斯等人的著作,以及属于所谓“绅士必备藏书”的那些大部头;还有
弗来维?约瑟夫斯(那位有学问的犹太人)的历史著作和巴莱的《道德
哲学》。把这些东西除外,我差不多什么书都可以读。我庆幸自己命交
好运,得以具有如此广泛而无所不包的兴趣。
老实说,每当我看到那些披着书籍外衣的东西高踞在书架之上,我
就禁不住怒火中烧,因为这些假圣人篡夺了神龛,侵占了圣堂,却把合
法的主人赶得无处存身。从书架上拿下来装订考究、书本模样的一大本,
心想这准是一本叫人开心的“大戏考”,可是掀开它那“仿佛书页似的
玩意儿”一瞧,却是叫人扫兴的《人口论》。想看看斯梯尔或是法夸尔,
找到的却是亚当?斯密。有时候,我看见那些呆头呆脑的百科全书(有
的叫“大英”,有的叫“京都”),分门别类,排列齐整,一律用俄罗
斯皮或摩洛哥皮装订,然而,相比之下,我那一批对开本的老书却是临
风瑟缩、衣不蔽体——我只要能有那些皮子的十分之一,就能把我那些
书气气派派地打扮起来,让派拉塞尔萨斯焕然一新,让雷蒙德?拉莱能
够在世人眼中恢复本来面目。每当我瞅见那些衣冠楚楚的欺世盗名之
徒,我就恨不得要把它们身上那些非分的装裹统统扒下来,穿到我那些
衣衫褴褛的旧书身上,让它们也好避避寒气。
对于一本书来说,结结实实、齐齐整整地装订起来,是必不可少的
事情,豪华与否倒在其次。而且,装订之类即使可以不计工本,也不必
对各类不加区别,统统加以精装。譬如说,我就不赞成对杂志合订本实
行全精装——简装或半精装(用俄罗斯皮),也就足矣。而把一部莎士
比亚或是一部弥尔顿(除非是第一版)打扮得花花绿绿,则是一种纨■
子弟习气。
而且,收藏这样的书,也不能给人带来什么不同凡响之感。说来也
怪,由于这些作品本身如此脍炙人口,它们的外表如何并不能使书主感
到高兴,也不能让他的占有欲得到什么额外的满足。我以为,汤姆逊的
《四季》一书,样子以稍有破损、略带卷边儿为佳。对于一个真正爱读
书的人来说,只要他没有因为爱洁成癖而把老交情抛在脑后,当他从“流
通图书馆”借来一部旧的《汤姆?琼斯》或是《威克匪尔德牧师传》的
时候,那污损的书页、残破的封皮以及书上(除了俄罗斯皮以外)的气
味,该是多么富有吸引力呀!它们表明了成百上千读者的拇指曾经伴着
喜悦的心情翻弄过这些书页,表明了这本书曾经给某个孤独的缝衣女工
带来快乐。这位缝衣女工、女帽工或者女装裁缝,在干了长长的一天针
线活之后,到了深夜,为了把自己的一肚子哀愁暂时浸入忘川之水,好
不容易挤出个把钟头的睡眠时间,一个字一个字拼读出这本书里的迷人
的故事。在这种情况之下,谁还去苛求这些书页是否干干净净、一尘不
染呢?难道我们还会希望书的外表更为完美无缺吗?
从某些方面说,愈是好书,对于装订的要求就愈低。像菲尔丁、斯
摩莱特、斯特恩以及这一类作家的书,似乎是版藏宇宙之内,不断重印,
源源不绝。因此,我们对于它们个体的消灭也就毫不可惜,因为我们知
道这些书的印本是绵绵不断的。然而,当某一本书既是善本,又是珍本,
仅存的一本就代表某一类书,一旦这一孤本不存——
天上火种何处觅。
再使人间见光明?
例如,纽卡斯尔公爵夫人写的《纽卡斯尔公爵传》就是这么一本书。
为把这颗文学明珠加以妥善保存,使用再贵重的宝盒、再坚固的铁箱都
不算过分。
不仅这一类的珍本书,眼见得重版再印渺渺无期,就是菲力浦?锡
德尼、泰勒主教、作为散文家的弥尔顿以及傅莱这些作家,尽管他们的
著作的印本已经流行各地,成为街谈巷议之资,然而由于这些作品本身
始终未能(也永远不会)成为全民族喜闻乐见之文,雅俗共赏之书,因
此,对于这些书的旧版,最好还是用结实、贵重的封套好好保存起来。
我并无意搜求第一版的莎士比亚对开本。我倒宁愿要罗和汤森的通行
本。这种版本没有注释,插画虽有但拙劣之极,仅足以起那么一点儿图
解、说明原文的作用而已。然而,正因为如此,它们却远远胜过其他莎
士比亚版本的豪华插图,原因是那些版画太不自量,竟然妄想与原文争
个高下。在对于莎剧的感情上,我和我的同胞们心心相印,所以我最爱
看的乃是那种万人传阅、众手捧读的版本。对于鲍门和弗来彻却恰恰相
反——不是对开本,我就读不下去;八开本看着都觉得难受,因为我对
它们缺乏感情。如果这两位作家像那位诗人那样受到万口传诵,我自然
读读通行本也就心满意足,而不必仰仗旧版了。有人把《忧郁的剖析》
一书加以翻印,真不知是何居心。难道有必要把那位了不起的怪老头的
尸骨重新刨出来,裹上时髦的寿衣,摆出来示众,让现代人对他评头论
足吗?莫非真有什么不识时务的书店老板想让伯尔顿变成家喻户晓的红
人吗?马隆干的蠢事也不能比这个再糟糕了——他买通了斯特拉福教堂
的职员,得到许可把莎翁的彩绘雕像刷成一色粉白;那雕像的原貌尽管
粗糙,却甚逼真,就连面颊、眼睛、须眉、生平服装的颜色也都一一描
画出来,虽不能说十全十美,总算把诗人身上这些细部给我们提供一个
唯一可靠的见证。但是,这一切都被他们用一层白粉统统覆盖了。我发
誓,如果我那时候恰好是沃里克郡的治安法官,我定要将那个注释家和
那个教堂职员双双砸上木枷,把他们当作一对无事生非、亵渎圣物的歹
徒加以治罪。
我眼前似乎看见他们正在现场作案——这两个自作聪明的盗墓罪
犯。
我有个感觉,直说出来,不知是否会被人认为怪诞?我国有些诗人
的名字,在我们(至少在我)耳朵里听起来要比密尔顿或莎士比亚更为
亲切有味,那原因大概是后面这两位的名字在日常谈话中翻来覆去说得
太多,有点俗滥了。我觉得最亲切的名字,提起来就口角生香的,乃是
马洛、德雷顿、霍桑登的德拉蒙和考莱。
这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于读书的时间和地点。譬如说,开饭前还有五
六分钟,为了打发时间,谁还能耐心拿起一部《仙后》或者安德鲁斯主
教的布道文来读呢?
开卷读弥尔顿的诗歌之前,最好能有人为你演奏一曲庄严的宗教乐
章。不过,弥尔顿自会带来他自己的音乐。对此,你要摒除杂念,洗耳
恭听。
严冬之夜,与世隔绝,温文尔雅的莎士比亚不拘形迹地走进来了。
在这种季节,自然要读《暴风雨》或者他自己讲的《冬天的故事》。
对这两位诗人的作品,当然忍不住要朗读——独自吟哦或者(凑巧
的话)读给某一知己均可。听者超过二人——就成了开朗诵会了。
为了一时一事而赶写出来、只能使人维持短暂兴趣的书,很快地浏
览一下即可,不宜朗读。时新小说,即便是佳作,每听有人朗读,我总
觉讨厌之极。
朗读报尤其要命。在某些银行的写字间里,有这么种规矩:为了节
省每个人的时间,常由某位职员(同事当中最有学问的人)给大家念《泰
晤士报》或者《纪事报》,将报纸内容全部高声宣读出来,以利公众。
然而,可着嗓、抑扬顿挫地朗诵的结果,却是听者兴味索然。理发店或
酒肆之中,每有一位先生站起身来,一字一句拼读一段新闻——此系重
大发现,理应告知诸君,另外一位接踵而上,也念一番“他的”选段—
—整个报纸的内容,便如此这般,零敲碎打地透露给听众。不常读书的
人读起东西速度就慢。如果不是靠着那种办法,他们当中恐怕难得有人
能够读完一整张报纸。
报纸能引起人的好奇心。可是,当人读完一张报纸,把它放下来,
也总有那么一种惘然若失之感。
在南都饭店,我见过一位身穿黑礼服的先生,拿起报纸,一看半天!
我最讨厌茶房不住地吆喝:“《纪事报》来啦,先生!”
晚上住进旅馆,晚餐也定好了,碰巧在临窗的座位上发现两三本过
期的《城乡杂志》(不知在从前什么时候,哪位粗心的客人忘在那里的),
其中登着关于密约私会的滑稽画:《高贵的情夫与格夫人》、《多情的
柏拉图主义者和老风流在一起》,这都说不清是哪辈子的桃色新闻了。
此时此地,还能有什么读物比这个更叫人开心呢?难道你愿意换上一本
正儿八经的好书吗?
可怜的托宾最近眼睛瞎了,不能再看《失乐园》、《考玛斯》这一
类比较严肃的书籍了,他倒不觉得多么遗憾——这些书,他可以让别人
念给他听。他感到遗憾的乃是失去了那种一目十行飞快地看杂志和看轻
松小册子的乐趣。
我敢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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