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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业 清朝开国史-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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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守金被消灭后,陕西东南只剩下一支主要的仍然逍遥法外的反清力量,甚至这伙人也知道末日接近了。何士升领导的这帮“杆贼”自1647年以来就威胁着洛南地区。根据县志记载,这支器械精良的500战士总是周期性地袭击村落,进行掠夺,杀死成百名男女无辜。“实洛民千百年之大劫也!”②但1651年何士升被一支清军打得大败。③两年后,他企图重整旗鼓,与另一个名叫王友的盗匪结盟,两支人马联合起来。然而洛南县民已经建立了“义勇”组织,追捕歹徒。所以,王友为保全自己的性命,向官府出卖了何士升,“杆贼”被歼灭了。④
虽然,在清朝统治的头10年中,陕西东南地区的历史主要是击溃一支又一支反清力量的记载,但是,整个陕西省的平定并不仅 仅是一个军事镇压的问题。要是官府紧追猛赶的军队被严命在关中消灭或关押每一个叛乱分子,那么该省政府决不可能征集起人力进行有效的统治。甚至当咄咄逼人的将领击败某一支反清力量之时,政府要成功地全面平定地方,仍有赖于保证其他盗匪或复明力量的屈膝投降。所以问题在于该怎样处置这些新的归附者。孟乔芳在1651年十分直率地阐述了这个问题,并提出一个解决方法:
陕西风俗强悍,土瘠民贫,兼多深山大谷,遂为盗贼之薮。自我大清定鼎,扫除寇患。职宣布皇上恩威,多方抚剿,一切巨寇,俱已歼灭殆尽。惟南北山,仍存伏莽之孽,或一二百名,或五六十名,不时出没,劫掠乡村。及职发兵剿捕,则已逃遁入山;既而官兵撤回,则复乘间窃出,殊为民害。查前奉恩诏,一款:凡各处盗贼或为饥寒所累,或为贪官所迫,实有可悯,如能改过就抚,准赦其罪。职仰体皇仁,特行招抚。随有输诚来归者,接踵而至。但此辈原因饥寒所累,以至为盗,若散之归农,彼原无身家可恋,亦无地可耕,且无籽种牛犋;欲令其为商,则无资本可藉,且不惯于经营。拟分拨各镇收营食粮,如甘肃远在三千里之间,延、宁两镇亦在二千里之间,倘至中途惮于跋涉,势必逃而啸聚,仍为不了之局。①
孟乔芳所描述的情形已经在全省出现。比如,延安府的一份报告说,对于受招安的军队不仅需要特别的安排和优惠待遇,他们的将领也仍被允许握有像以前一样的军权,这样他们实际上仍是独立的。②所以孟乔芳提出了一个一劳永逸的解决办法。当各反清力量接受招抚时,应集体到布政司登录,布政司按月给饷,在六镇兵马 缺额数内顶食钱粮,总不出经制之外。这样,户部便得以控制地方兵费。新兵日前暂隶提督标下,以备随征之用,待为时稍久,陆续发拨各镇,以补缺额之数,同时将招抚的食粮降丁姓名造册,咨送户、兵二部。①
虽然孟乔芳的建议作为一种临时的解决办法被接受了,但是长期地供应军费的问题仍然没有解决。这些新兵可以一时列入布政司名册中,用别处缺额兵粮来赡养他们,但时间一长,这些钱物最终是要被用完的。孟乔芳因而又建议在川、陕两省(1653年后他兼任这两省总督)复兴古老的自给自足的屯田制度。如果可能,戍军应该自己耕种土地;不过如果士卒不愿耕作,就应招徕农民,“行屯田法”。②然而,陕西要花许多年时间,才能从军事征服年月惨重的灾难中恢复过来。例如,在东南山地,山坡上杂树丛生,狼奔豕突,猎人和兽群取代了农夫。直到玉米种植发展起来,以及18世纪初叶来自海滨的“棚民”移入以后,这一地区才再度恢复了农业生产。③
① 把回民部族拆散,成为小型的农业单位,也许有助于缓和作为当务之急的起义问题,但到了后来,这又造成了更大的遍布乡村的反抗力量。19世纪中叶的回民起义表明了这一点。
② 1650年农历十二月(1650年12月23日—1651年1月20日),何可亭在兴安领导起义,但他很快就被清军捕杀。《清史稿·孟乔芳传》,见谢国桢编:《清初农民起义资料辑录》,第268页。
① 《世祖实录》第四十六卷,第544页。唐仲亨被斩首,其余人交给西安官府惩处。任珍上奏的时间为1649年11月23日。
② 《清史列传》,第38—39页。
① 《明清史料》丙编第九册,见谢国桢编:《清初农民起义资料辑录》,第276—278页;《清史稿·孟乔芳传》,见谢国桢编同上书,第269页。
② 《洛南志》。转引自谢国桢编:《清初农民起义资料辑录》,第279页。
③ 《清史稿·孟乔芳传》。见谢国桢编同上书,第268页。
④ 《商州志》第十四卷。见谢国桢编同上书,第278—279页。
① 《明清史料》丙编第八册。见谢国桢编:《清初农民起义资料辑录》,第276页。
② 《明清史料》丙编第八册,见谢国桢编同上书,第275页。这篇奏疏有残缺,结尾部分散佚,所注日期为1650年11月4日。
① 《明清史料》丙编第八册,见谢国桢编同上书,第276页。恢复以前明朝军廪制的困难之一,是不少省份干脆没有可靠的兵卒名籍。在西部和西北部尤其如此。例见1661年10月23日奏疏,故宫博物院明清档案部编:《清代档案史料丛编》第四分册,第18—19页。
② 《清史稿·孟乔芳传》,见谢国桢编:《清初农民起义资料辑录》,第269页;《贰臣传》第二卷,第8页。明朝后期,陕西屯田完全废止。崇祯年间,许多屯田都被权贵霸占。孟乔芳恢复屯田制度以后,士卒们果然不愿耕作,稍加逼迫,便威胁要发动兵变。结果,只得招徕农民为屯田佃户。顾炎武:《亭林诗文集·亭林文集》第一卷,第11—12页。
③ 伊夫林·S·罗瓦斯基:《汉水高原的农业发展》。在18世纪,汉水山区成了非常重要的制造、矿产区。人们在此挖煤、造纸、冶铁、采伐。这里的一些造纸厂备有匠工数百,铁工厂则雇佣了上万人。这些工厂为来自西安或汉中的富商所有,他们把它交给当地的包工头经营管理。不过在这一时期,此地仍有许多盗匪活动。在1796—1801年白莲教起义期间,汉水山区遭到破坏,此后一蹶不振。傅衣凌:《清代中叶川—陕—湖三省边区经济形态的变化》。

 
山西山匪
东面的山西,在姜瓖叛乱被镇压以后,也处于荒芜之中。从理论上说,围剿业已结束,而事实上,肃清地方的任务仍很艰巨。这一任务现在落到了新任巡抚刘弘遇肩上。刘弘遇在明朝进士及第、系满清汉军八旗人。①他在仲夏时节策马过谷关进山西,但见庐舍残毁,人民凋瘵,“如患痨疾”,东部州县,俱经寇盗蹂躏。想要使地方稍为复苏,都极为困难。刘弘遇兢兢业业,饬行有司,抚绥整顿。他宣传大清仁德,力行招徕,以使民众安居乐业。②但就在农民勒紧腰带巴望下次收成之时,盗匪们却仍在劫掠村落,而官军则坐视无睹。这些匪帮的形成,有许多比姜瓖的起义还要早,他们成了山西山区的一个组成部分,也成了山区望楼寨堡的组成部分。不过其中有两支主要匪帮为害最烈,这就是最初由高鼎率领的五台山匪盗,以及在山西南部举旗反清,而现在由神出鬼没的张五桂领导的部队。
位于山西东部的五台山区,“山深林密”,是盗匪藏身的好地方,他们可以从此越过关隘,袭击河北西部真定周围的城镇。③盗匪活动是当地特有的,诚如总督佟养量向他在北京的上司解释的那样:
照得五台等山,联绵八百余里,其间峻岭绝壁,险寨深沟,古称避兵之地。故刘长腿、高三等贼,招结亡命,依负山寨,肆行为乱。兵少山大,兵东剿而贼遁于西,兵西剿而贼潜于东。是以 用兵经年,虽剿抚过半,未得尽剪。刘长腿势穷先逃,复查高三亦已脱逃,飘忽为害。①
在巡抚刘弘遇到来之前,一个封锁五台山盗匪“高三”(高鼎)、“刘长腿”(实际上叫刘永忠)的计划已在实施,试图将他们围困在其设在曹家山寨的大营里。官府从全省各地抽调了1900余名兵卒,把守通往曹家山寨的各个关隘。不过,刘弘遇认为这一策略不会成功。若不增兵攻击,盗匪们将继续在高山地带为所欲为,轻而易举地躲开官军。刘弘遇因此独自决定调集一支联合部队,计披甲满兵300名,他自己标下马步兵520名,以及来自宁武的戍兵770名,攻打五台山寨,一劳永逸地歼灭盗匪。②
1650年初夏,清军开始进剿,历时不久,很快证明作战失败。反清分子干脆分散躲入深山,或者越过恒山附近的关隘,向北逃去了。于是,10月6日,巡抚刘弘遇与总督佟养量在代州面商机宜。用佟养量的话来说,他们认为应“尽取山寨并各要路形势”。③这一次,清军措施更加周密,严防盗匪逃窜。佟养量遣部将领兵封锁南北山路。在北面的浑源县,他命令征募民壮兵丁以补充兵员,堵截恒山地区的出路。然而大多数反清分子还是再一次逃脱了。他们一得到官军行动的情报,就马上散开来逃到别的山里去,或钻进森林茂密的丘陵地带。事实上,官军的进攻客观上使得盗匪们加紧了劫掠。因为他们被逐出营寨,就不得不沿途掠夺定居的村庄。④也许就是因为这一缘故,即围剿的失利,反而加剧了混乱,官府让步了。到1651年,当得知高鼎越过边境逃入北直隶时,刘弘遇完全放 弃了继续进剿的全部计划。虽说官军轻而易举地摧毁了高鼎留下的“巢穴”,但是,没有各地间的通力合作,由一个省的部队独自去消灭反清分子,实际上是不可能的。①
于是,从1651年秋直到1654年春,高鼎和五台山区众多的小股反清力量继续出没于丛山峻岭之间,畅行无阻地来往于山西、直隶两地。只要高鼎及其人马一直躲在深山之中,他们就不会惹人注目。但是,1654年冬季,他的部众走出山西的山岭,来到真定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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