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零号狂想g-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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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来我这么帅!这么棒!”我陶醉不已。 
这样一付躯体,是几乎所有人都会动心的身体,没想到地狱式的高中三年,丝毫也没减损我的魅力,反而大有长进! 
镜中美男躯体的影像一直留在我的脑海中,没想到自己会变得如此性感。以往因为自卑情绪作祟,我几乎没看过自己的裸体,一想到自己长得比北极熊还壮观,就忍不住悲从心来。 
镜子中的男人有着宽阔的肩膀;薄薄的唇,要多性感有多性感;臀部圆而上翘,大小适中,靓丽而充满激|情;浓密的草草粗犷野性;健美的胸肌展现阳刚之美;最重要的是双眼,眼睛有神,眼光正气…… 
大师说:成功的唯一出路就是在镜子面前不断的审视直到自己满意为止*^_^*! 
哦呵呵呵呵……这样的出色仅是从外表而言,当然完事追求完美的我不会这么浅薄,我更大的魅力来自于内在修养,毕竟魅力是从内心发出的,‘以内养外’才这样真正的‘魅力四射’! 
哦、呵、呵、呵、呵——呃?! 
这样的男人形态绝对不是我所期望的,有这样的零号吗? 
所有漫画中,小说中的零号不都是娇滴滴柔弱弱的? 
星星般的大眼睛,扇子般的长睫毛,樱桃般的红嘴唇,还有吹弹得破的可做任何化妆品广告的水嫩肌肤……啊呜……我就知道我是倒霉蛋,老天怎么可以跟我开这么荒唐的玩笑? 
镜子中的男人明明是完美的一号版本,啊呜…… 
“洗完了没?要吃早餐了。”外面传来司徒炎恩轻柔的声音,顺带轻轻敲了敲门。 
门开了,司徒炎恩怔住,一双俊目立刻就看着我不动了。 
哦哦哦! 
他一定是被我完美的充满男性魅力的身体震撼住了! 
大熊似乎做了很大很大的努力才将视线从我身上移开,但很快又移了回来:“你洗澡怎么不上插销啊?” 
“我从来不。”从小养成的不良习惯终于有了良好的效应。 
司徒炎恩嘴角一挑:“还真有个好身材,先别臭美,快来吃饭。” 
昨夜我喝醉了,怎么回来的都不晓得。 
事实再次证明我是个纤细无比的人,连喝点碳酸饮料都会醉得一塌糊涂(你其实是喝两斤白酒都不会醉的怪异体质吧?)。 
我对麦当劳的疯狂渴望就是因为家人从不带我去吃,所以才发誓在自己独立以后,一定要好好大吃一顿,连带着痛痛快快喝一瓶我渴望已久的可口可乐。 
这本来是最平常的食品,对我来说却难能可贵,就因为这讨厌的体质问题,为什么爸爸妈妈哥哥都不会啊?啊呜,我就知道我是从垃圾堆里捡来的小孩。 
可是只顾着贪吃,一直努力维持的完美零号形象,终于在司徒炎恩面前被打个粉碎。 
唉! 
一想起这事我就觉得分外郁卒。 
都怪死老哥,既然记得打电话,为什么不在我喝饮料之前打呢?对,他一定是打电话看热闹看我出糗的! 
臭老哥!死老哥!坏人老哥! 
胡乱擦拭一番,穿了肥肥的睡衣走进餐厅,我在餐桌旁呆住。 
桌子上整齐的放着碟子和杯子,一个碟子里放着四个煎蛋,像饼一样一层层重叠着垒起来,金煌煌的像太阳,没有一点煎焦的痕迹,比妈妈煎得还好。 
比一般玻璃杯粗两圈高一倍的杯子里是满满的木瓜牛奶,比我喝了十几年的都新鲜美味的样子。 
在杯子旁边还有一玻璃瓶的腌渍小黄瓜! 
桌子的对面坐着司徒炎恩,他的碟子里是烤面包,杯子里是麦片牛奶。 
他眨眨眼睛:“尝一尝吧,试试我的手艺怎么样?” 
我坐下,看着那太阳一般的煎蛋眼睛发酸,珍珠般的泪水就在眼眶里转来转去,直到眼前的一切都变得模糊。 
“哟,你还真是多愁善感,一顿早餐就能让掉金豆子啊?”司徒炎恩带着调侃的语气开着玩笑。 
“呜……你怎么知道我喜欢这样的早餐?” 
不错,我感动,非常感动,因为这四个煎蛋、一大杯木瓜牛奶是从初中开始妈妈给我做的早餐的模板,几年来一直没变,在我来B市的那天早晨,妈妈也是给我做的这样的早饭。 
煎蛋要做四个,是因为我块头大消耗多,牛奶是为了补充足够的营养,而加入木瓜汁是为了美容,腌渍小黄瓜是不喜欢甜食的我,每天早晨必须吃的咸食。 
呜呜呜……没想到在离家几百里的地方,还能吃到这样的早餐! 
“吃吧吃吧,煎蛋要趁热才好吃。”司徒炎恩笑眯眯的说。 
真是一个完美无缺的一号,我边咬煎蛋边感动得一塌糊涂,同时也更坚定了我要追他追到底的决心。 
“今天有什么安排吗?”司徒炎恩继续笑眯眯的问。 
“我?”我歪着头想,“我想去买衣服。” 
“还要买?阿守不是帮你买了很多吗?” 
“他买的那些都太古板了,我想买些时尚的,我可不想太老土。”我边喝牛奶,别哼哼着说。 
司徒炎恩笑起来:“你知道什么是时尚?你所谓的时尚是指街头风尚吧?” 
“街头怎么啦?巴黎、米兰、伦敦的服装设计师还要从街头打扮中寻找灵感呢。” 
司徒炎恩摇了摇头:“那钱呢?你没钱怎么买?” 
我顿时哑口无言,该死的老哥,让我在一号面前一点都没面子! 
“唉!”司徒炎恩长长的叹息一声,“都不知道你们兄弟在想什么?你是身在福中不知福,阿守是好心都被当成驴肝肺。” 
“他有什么好心了?”我瞪他一眼,“你干吗总为他说话啊?他也不想想,我年纪轻轻的,正是花钱的好时候,此时不花还待何时?青春时节不潇洒一次,难道还要等到白发苍苍了不成?我知道他觉得爸爸妈妈挣一点钱不容易,不能挥霍掉,可是那信用卡中的钱,大部分是我自己在暑假期间打工赚来的耶!” 
“哦?”司徒炎恩眼睛一亮,明显吃了一惊,“是你自己赚来的?” 
“那当然!” 
真是充满骄傲自豪感呀,哇哈哈哈哈…… 
“想不到。”司徒炎恩微微一笑,“你真是让我的惊讶层出不穷。对了,还记得我跟你讲过的我的理想吗?” 
“当然记得,你说要寻找幸福。” 
乖乖大熊,请你娶我吧,我一定会让你幸福的,啊呜…… 
“我今天对幸福又有了另外一层的体验。”司徒炎恩认真的说。 
“哦?” 
不会是因为和我共进早餐吧?哇哈哈哈哈……我就说嘛,和我在一起,绝对会保证你幸福的! 
“幸福就是一个人愿意为你做任何事,却永远不让你发现他的辛苦。” 
我喝完最后一口牛奶,仔细思索这句话的含义:“什么意思?” 
是想我为他付出吗?没问题,所谓日久见人心,路遥知马力,在以后的日子里,就等我热情的奉献吧! 
“没什么意思。”司徒炎恩居然卖去关子,“不过,我不习惯说谎话,虽然很想说这美美的早餐是我做的,实际上却是你老哥一早爬起来折腾的。” 
啊呜……臭老哥,臭老哥,臭老哥,臭老哥,骂你一万遍,今天不是有个很重要的案子要开庭吗?干吗还要起那么早费劲做这种东西?天生的劳碌命,你这样做我也不会感激你的,绝对不会! 
真的不会…… 
我最讨厌别人的糖衣炮弹了! 
好心的司徒炎恩最终还是陪着我去逛街,因为到明天就是我到学校报道的时间,过了今朝,以后都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这样玩了。 
“你不用工作的吗?如果耽搁了你的工作就不好意思了。”虽然跟心仪的人走在一起非常快乐,我还是会考虑到对方的处境。 
“没关系,今天是周六啊,再说,我的工作一周也就三天,很轻松的。”司徒炎恩笑笑。 
“可以问你是什么工作吗?”知己知彼才能百战不殆,我一定要详细了解大熊的身世背景以及喜好厌憎。 
“DJ。”司徒炎恩眉毛一挑,“知道吗?” 
“当然!通过机器把数首歌曲融合在一起,形成自己独特的音乐风格,并且还能制造出迪厅里的热闹气氛,调动起大家的跳舞激|情,这样的人就被称为DJ。” 
“哟呵,你懂得还真不少。” 
“不多不多,这也是为了实现我理想,充实零号完美的内在而付出的努力。”我谦虚的很。 
“臭小子,看你这样子,真想狠狠揍你一顿。”司徒炎恩哭笑不得的说,“你理解的意思太狭隘了,虽然那是严格意义上的DJ定义。我主要的工作是在电台,从周二到周四主持音乐档栏目,只有周六晚上才在迪厅客串一次。” 
“真想去看看,你工作的时候一定很帅!”我充满了憧憬,电台DJ,不知道他主持的什么节目,以后我一定准时收听。 
“好!今天晚上我们就去玩玩好了,正好我今天晚上有节目。”司徒炎恩笑起来。 
“耶!” 
“不过,事先我必须跟你申明一件事。”司徒炎恩的声音压低了,示意我凑过去。 
哦,光天化日之下,两个大男人还要咬耳朵,难、道、他、也、喜、欢、我? 
我心砰砰跳的凑过去,脸红红的发烧。 
司徒炎恩说:“我在追你的哥哥,为我加油吧!” 




世界上最痛苦的事是什么? 
世界上最痛苦的事是你所爱的人告诉你,他也爱着一个人,那个人却不是你。 
世界上最痛苦的事是你所爱的人告诉你,他也爱着一个人,那个人却不是你,而正是你最最最痛恨的那个家伙。 
所以,世上最命苦的孩子其实不是阿拉法特,而是我这个喜欢上一个喜欢着别人的人的可怜虫。 
迪厅里放着令人心碎的音乐,我瘫坐在椅子上,身体仿佛棉花糖一般。 
百无聊赖,我开始一边盯着那帅帅的DJ司徒炎恩,一边思考为什么他可以那么充满男人魅力。得出的结果是‘丝绒俱乐部’选择司徒炎恩做DJ,是为了让顾客感到昂贵的消费还是物有所值的。 
或许是我的眼神过于肆无忌惮,当一位服务生发现我的目光长期停留在DJ秀色可餐的面庞和健硕的身材上时,他走到我身边,张开红唇,嗲声嗲气的说:“小朋友,你想要什么?咖啡还是可乐?啤酒还是白兰地?” 
(什么!小朋友?有没有搞错,我已经十九岁了,而且比你高三个头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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