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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益,之后才是真正可以公开身份的时机。
不过单就跟这帮人打成一片这件事情,做起来恐怕就没有说起来那么容易——毕竟对他们来说我是一个完完全全的外来户,而一个已经形成固定状态的组群对于外来户似乎都存在一种本能地排斥。
轻轻抿了一口杯里的酒,我观望了一下,最终决定把最中间的那一桌作为我初次的战场——如果我没认错,那台的庄家应该是父亲从前的得力助手Gary Lee;以他的影响力,应该可以帮我镇住帮里一半的势力。
“嘿,我能掺一脚吗?”决定了之后我就朝着那台桌子走过去,之前刚刚走了一个输光了的家伙,台子前面刚好空出一个位子,就在Lee的下手。
“…外地人?懂规矩吗?”Lee抬眼看向我,被烟熏得红肿的眼睛眯成一条线,嘴里叼着的雪茄让他说的话听起来有些模糊。
“应该吧,小的时候跟人玩过,不过要是这几年规矩改了我可就不懂了。”我说着坐了下来,从口袋里掏出几张大钞让站在一边的侍者替我换成零钱,“底注是多少?”
“五十。”Lee朝台子中央搁上一张五十元的钞票,没再说什么,开始发牌。
这一局我是一对Q带一张梅花7,牌不算太大,但是如果不加注又显得太亏,于是我跟着Lee又加了五十元的注,算是投石问路。
下手那个有些谢顶的男人没跟,之后的一个看起来像美国牛仔的家伙加了一百,剩下的两个也都跟了一百——看样子牌都不错。
Lee看了我一眼,扔了牌表示放弃。我冲他笑笑,却又跟了一百——这一台一共六个人,玩的人不算多,从机率上讲应该不会这么巧一下有三个人牌都那么大。
果然,牛仔又加了五十之后,后面的两个都放弃了;台上变成了我和牛仔对峙的局面,谁没底气,谁就输了。
我微微顿了一下,大概估算了一下那牛仔抓到天牌——三张A的机率,扬了扬眉毛丢上台两百元,接着拿过手边的杯子抿了一口酒。
冰冷的液体从舌头两边滑至舌尾,鼻腔里逸出清香——那牛仔顿了一下,眼神里显出一丝犹豫,显然他手里的牌并没有大到可以让他放心的地步。
这样的情况之下很明显我就占了大半的优势了。因为我是新加入的,而且是“外地人”,在这之前从来没有人在这里跟我赌过钱,这牛仔也就不会知道我加注究竟是因为我的牌的确大,还是只是撞大运唬人而已。
磨磨蹭蹭了半天,牛仔终于还是放弃了;我也没有多说话,很自觉地开了我的牌。
一对Q带一张梅花7,那摸到一副小顺子的牛仔看到我的牌顿时变了脸;但是这种牌玩的就是运气和兵不厌诈,所以他只能干瞪着我出气。
Lee很快洗好了牌,这一局我抓到三张方片3。这在这样六个人玩的台面上来说已经算是相当大的牌了,所以我在Lee加了五十元之后毫不犹豫地搁上去一百元的钞票。
谢顶的男人又放弃了,他的手气似乎差得很——之前我就看他总是第一个扔牌。
牛仔跟了一百,之后的两个也跟;Lee斟酌了一阵之后扔了牌,微微侧过脸看我,眼里多了几分推测。
我当然加注,一圈牌难得有一个三张;那牛仔也跟了,还又加了五十,看样子大有跟我卯上的意思。
剩下的两人各自看了看牌,一前一后地放弃了。我看了牛仔一眼,笑了笑,跟着他朝台上搁了三张五十的钞票。
他又跟,又加五十,我也照跟——这样下去又跟了两圈,Lee按照规矩要求我们开牌。
牛仔是三张单牌——他似乎是受了我的启发,或者是想以牙还牙。
但是很可惜,这回我的牌是的确很大——瞎猫是不可能总碰到死耗子的,这个道理我很小的时候就知道了,不过这个牛仔却似乎没有人教过他。
下意识地,我抿了抿嘴,唇角微微抬了抬,露出一抹笑。Lee在这个时候正好看向我,突然怔了一下,眼里飞快地闪过一抹惊愕。
不过很快他就掩饰住了,垂下眼睑继续发牌,只是在某次我又赢了钱的时候不经意地问我:“嘿,新来的,你玩得不错啊——叫什么?”
“Jang。”我也垂眼数钱,没有抬头看他,尽量让自己的语气听起来跟他一样随意,“朋友们都这么叫我。”
Chapter 7
'Jack'
从酒吧里出来的时候,已经又是一天了;我算是初战告捷,在每个人的心目中都留下了相当的印象,尤其是Jim和Lee。
之后的几个星期,我每天都混在这里继续和酒吧里的人套近乎,白天反而缩在公寓里不出来,昼伏夜出的生活几乎让我产生了时差的错觉。
寒冷而潮湿的空气就在这个时候更深地侵入了这个城市,十月中旬到十一月上旬城里下了无数场雨,空气中总有一股阴冷的气味蔓延着,在人们的发稍与眉睫之间形成一种湿乎乎的粘腻。
我对这样的天气倒是并不讨厌,只是皮鞋和裤脚总被地面的积水沾湿这一点让我稍微有些困扰;但是无论如何我都不可能再像小的时候一样卷起裤管光着脚来避免这一切了——或许…这就是某些人总在感叹的成年之后的无奈?
好不容易在十一月的第三个星期日,城里才迎来了一个难得的晴天;一大清早街道上就热闹起来,主妇们大开着阳台的窗户,晾出了在家中阴了近大半个月的衣服和被褥。
我也是难得早起,去大磨房喝了碗早上新榨的豆浆——浓郁的豆香伴着老板娘现做的油条滑进肚子里,就像父亲说的,实在是一种无上的享受。
也许是太过沉溺在这样的享受之中,我竟花了整整半小时的时间吃早餐。从磨房出来的时候,教堂的钟已经敲过了八点;街上多了些行色匆匆的人——上学的孩子,还有赶着去上班的大人。
我因为还没有正当职业,所以也就不必急着赶路,闲散的脚步与身边擦肩而过的人们形成一种鲜明的对比。
不过我倒也不会因为这样就觉得自己跟这个地方格格不入,毕竟我是出生在这里,而且回来这里也已经快两个月的时间;水果店和杂货铺的老板都已经能清楚地叫出我的姓,在街上唯一的咖啡馆里喝下午茶也已经可以赊帐。
只是我还有些迟疑,不知道这样算不算是和这里的人打成了一片;也还不能完全确定自己是不是已经可以随时跟老Jim和Lee摊牌说出自己真正的来意——我总觉得还需要一个明显而确定的契机,一个让我能清楚地感觉到“就是现在”的契机。
不过所谓的“契机”向来便是可遇而不可求的吧,我也只能等——像父亲、Steve以及东说过的,随时调整好自己的状态,等待这样的契机来临,然后一击而中。
深吸一口气,我振作了一下精神不再看着身边来来往往的人群神游,脚步却依旧懒散地沿着街边用细石条砌成的盲道走向教堂。
但是我并没有进去,因为我在路过花园的时候看见了神甫——纯黑的礼袍裹着干瘦且略显苍老的身躯,就像教堂的钟楼在阳光下看来少了分雨中的庄严一样,缺少一种高贵而圣洁的优雅。
教堂旁边有一条一人来宽的巷子,直通街东头的老啤酒街。那里是当年父亲和东划分地盘的分界线,整条街都是家庭式的啤酒作坊,出产的黄金麦芽啤酒在地中海沿岸有着相当好的销量。
父亲去世之后,除了被Martin送给Karl做人情的13号街之外,几乎所有父亲曾经的地盘都由东接手了,唯独这条街,从一开始就被Martin紧紧地攥着。
按照东的说法,这是一种所谓“深入对方腹地”的战略,就像在东的喉管中放置了一根随时可能发作的鱼刺,想让东在有任何动作的时候都对他有所顾忌。
但是就东在跟我提起这个问题时那种丝毫不经意的口气来看,Martin的这一战略似乎并没有发挥预期的作用——至少到目前为止还没有。
想到这里,我不由地轻扯唇角,双手插进裤兜里;一抬头正看见各家作坊细高烟囱里袅袅升腾的灰白烟雾,下意识地深吸一口气。
空气中渗透着煤炭和草木灰混合的气味,细细地,似乎还包裹着啤酒花的甘苦;父亲说这样的味道在老英国人心目中是一种会令人联想起家乡的味道,我虽然并不能理解,却也乐于沉浸其中。
但是这个时候偏偏有人打搅了这分恬静的兴致——两个看来像是意大利人的高大家伙从我身边擦了过去,其中一个在我的左臂上重重地撞了一下,回头瞪我的同时还在嘴里咕哝了一句脏话。
我当时就想发作,但是随即又忍住了——毕竟现在的这个地方不是东的地盘,而我在13号街也还没有站稳脚跟,这个时候不管跟什么人起冲突都不是什么明智之举。
那两个人当然不会感觉到我的愤怒,只是像在执行什么任务似的挨家走进那些响着隆隆的锅炉声的啤酒作坊,出来的时候手上一定会拿着一沓钞票——看颜色该是百元一张的,如果这是他们的收入,那么可谓相当可观。
不过就正常的情况来判断,这笔前应该绝对不可能是这两个人的收入,他们充其量是Martin手下负责收保护费的小弟——Martin的地盘上,没道理会有两个跟他毫无关系的人过来挨家挨户的收钱。
“这么一来也就是说…今天是收保护费的日子了?”我喃喃地咕哝了一句,突然有股说不太清楚的认知在胸口鼓噪起来。但是当时我并没有弄清楚那是什么,只是默默地看着他们一会儿,接着转身从教堂边上的巷子里走回了13号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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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天晚上我晚了两个钟头去酒吧,到的时候那帮赌徒们正赌得如火如荼;空气中烟草与酒精的气味混合着男人的体味,闻起来实在不怎么好受,所以我下意识地皱起眉头,并且忍不住干咳了两声。
老Jim好象不在,吧台前替人调酒的是他的小儿子Leo。他长着一张标准的中国式“娃娃脸”,身材不高,看起来比实际年龄小很多。
看见我进来,Leo冲我挥挥手,左颊随即泛起一个笑窝,看起来挺讨人喜欢。
“怎么这么晚?”他问,顺手调了一杯加了冰块和柠檬水的威士忌给我——这好象是他独家的做法,味道稍微有点怪,但好�